第285节
伍凝很聪明,皱眉略加思索,便猜出了老茶的意思。
“猫恩公是说,想要一身这样的衣服?”
老茶点头,又抬眼向她的头上看,还挥爪子抹了抹自己的头顶。
伍凝下意识地也摸自己的头顶,摸到了毛呢软帽。
“还想要一顶帽子?”
老茶再次点头。
“要什么样的帽子呢?这样的吗?”她摘下软帽,露出一头挽起的秀发,将软帽递到老茶面前。
老茶摇头,却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
“哎哎,你叼我的斗笠干嘛?”
“何兄弟,别追了,这狗救了咱们的大小姐,咱们惹不起,还是算了吧!”
她带来的下人们本来在外面晒太阳休息,突然喧闹起来。伍凝一怔,正想出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就见飞玛斯叼着一顶竹斗笠进来了,嘴一松,扔到伍凝的脚下。
伍凝捡起竹斗笠,看了看飞玛斯,又看了看老茶,试探着问道:“是想要这样的斗笠?”
它们又同时点头。
老茶疑惑地侧头望了一眼飞玛斯,不知道它是怎么猜到自己的想法。
伍凝舒了一口气,这样的对话可真够累的,不过总算知道了老茶想要什么,又问飞玛斯:“那犬恩公呢?是否也想要同样的一身?”
飞玛斯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它不觉得裸奔有什么羞耻的。穿衣服多麻烦,钻树林时要小心不要被树枝挂到,练习腿法时还得小心不能扯了裆……好吧,其实那身长袍马褂并没有裆,不过它依然不想穿。
“好,二位稍候。”
伍凝从外面唤来下人,为老茶仔细测量身体各处的尺寸。
“我虽是一身男子的打扮,不过从小跟着母亲学过女红,猫恩公的衣服会由我亲手缝制,斗笠也一定请最好的竹匠编织,请二位恩公放心!”
日头偏西,下人们进来提醒伍凝该出山了,冬天黑得早,一眨眼太阳就落山。荒山野岭,伍凝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算是带着保镖也不安全。出来之前,伍凝的父母千叮咛万嘱咐,严令她必须在日落前赶回家,否则再也不让她出门。
伍凝心中不舍,但不敢违逆父母的命令,抱拳说道:“二位恩公,小女子今日先告辞了,改日再来拜访。”
老茶短暂地人立而起,两只猫爪交叠在一起,也模仿着她抱拳送客,然后指了指她带来的礼物,做了个推送的手势,让她把这些礼物带走。
伍凝愈发敬畏,她觉得这两只动物,尤其是这只猫,可谓是知书达理,简直跟人没什么两样了。她决定等回去以后,把今天的所见所闻详细跟父母讲述一番。
老茶和飞玛斯把她送到外面,直到她骑着高头大马的身影完全消失,才回到祠堂里。
没过几日,负责送饭的下人背了两个包袱进了山,其中一个包袱里依然是大鱼大肉,另一个包袱打开之后,里面是为老茶量身定做的灰色长袍马褂和一顶小巧的竹斗笠,与现实世界中老茶穿的那一身分毫不差。
帮着老茶试穿马褂的时候,飞玛斯首次注意到一个细节,在马褂的袖口内侧还用红线绣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救命之恩,恩同再造,必将结草衔环以报”。
竹斗笠的内侧下沿,也用异色竹条巧妙镶嵌成一个小小的“侠”字。
飞玛斯不由地陷入了回忆,现实世界里老茶的马褂和斗笠上有这些字迹吗?
第483章 深山惊魂
“娘!娘!”
寂静的夜晚,一声凄厉的啼哭划破山林间的寂静。
一位三十多岁农夫打扮的糙汉子怀里抱着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子,深一脚浅一脚地于荆棘和藤蔓间奔跑,身后还跟着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农妇。
他们一边跑一边惊恐地向后张望,幽暗的林间似乎有什么大恐怖的事物在追逐他们。在他们身后不太远的地方,不止一处草木剧烈摇摆,隐约还能看到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
“当……当家的,我跑不动了,你跟虎娃先走吧……”
女人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抱住一棵大树再也迈不动步子,转眼间已经被抱孩子的丈夫落下十来米远。
“孩儿他娘!快跟上啊!”
她丈夫每天下地做农活,虽然抱着孩子,但体力比她好得多,见状急得直跺脚,“狼要追上来了!”
他们的家乡遭遇饥荒和洪水,一家三口与同乡们逃难至此,听闻英国统治下的香江不受战乱的影响,一心想着找机会偷渡过去。他们没有考虑太多,日夜兼程,一心只想着早日抵达香江,哪怕人生地不熟,误入这片荒山野岭,遭遇狼群的袭击。黑灯瞎火的,他们慌不择路地跑散了,一路同行的几个同乡可能已经遭遇狼吻。
年景不好,这些嗜血的狼群大概是从西边过来的,饿得急了就会袭击人。
“孩儿他爹,你带着孩子先走吧!我歇会儿就跟上……”
农妇满脸的泪痕,已经抹成了大花脸。她清楚地明白丈夫的脾气,自己不走的话,丈夫肯定也不走,一家三口铁定全都要葬身于此,只得用这话来搪塞丈夫。
“说什么傻话!你这傻婆娘赶紧跟上来!”丈夫没那么容易受骗,狠狠地拍了一下大腿。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也知道自己女人是全靠一口气撑着跑了这么远,现在这口气一泄,恐怕就再也跑不动了。
“娘!娘!我要娘!”
不到十岁的虎娃哇哇大哭,向娘远远地伸出手。由于营养不良,虎娃比同龄孩子显得面黄肌瘦,麻秆一样的胳膊细得令人心疼。不过,也好在虎娃体重较轻,否则男人也不可能抱着他跑这么远。
当娘的最不愿意的就是和孩子分离,更何况是生死永隔。
她一咬牙,胳膊发力,猛然把自己推离大树,却没有向丈夫和孩子的那边跑,而是一头扎进旁侧的小道,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奔跑,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地喊道:“陈铁蛋,你要把虎娃囫囵带到香江那边,孩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陈铁蛋愣了一下,瞪大眼睛,过了一两秒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是要自己将狼群引走,把生的希望留给他和孩子。
傻婆娘!你这个傻婆娘,傻了一辈子,今天为什么突然不傻了?
陈铁蛋捶胸顿足,他一个铁打的汉子,竟然要紧咬牙关才不至于哭出来。
虎娃见母亲消失在树林,还要再喊娘,却被当爹的一把紧紧捂住了嘴,声音被生生憋回肚子里。
陈铁蛋眼眶里噙着泪水,眼前什么都看不清了,回身拨开树枝跌跌撞撞地往前跑。
“呀!”
还没跑出多远,就听到媳妇一声惊叫。
陈铁蛋紧紧闭上眼睛,以为接下来就会听到她被群狼撕碎前的惨嚎。
“喵!”
“汪汪!”
他愣了一下,是谁家的猫和狗在叫?猫也许是野猫,那狗呢?难道是野狗?
“嗷呜~”
紧接着,他听到一声受伤负痛般的呜咽,邻居家看门的大狼狗肚子上被踢了一脚时,往往就会发出类似的声音。
他战战兢兢地回过头,盯着媳妇跑去的方向,树枝蒿草剧烈摇摆,像是有什么野兽在那里搏斗一样。
陈铁蛋知道媳妇凶多吉少,可心中还挂着万一之想,因为这个动静实在不太寻常,同行的那几个人临死前无不惨嚎出声,为什么媳妇却一声不吭呢?
他一个没留神,虎娃像泥鳅一样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抹着眼泪往回跑,边跑边喊:“娘!娘!你在哪里啊?娘!”
“你这混小子!给我站住!看我逮到你不把你屁股揍烂!”
陈铁蛋火冒三丈,拔腿就追。虎娃是他们陈家的唯一独苗,他牢牢记着媳妇的话,一定要把虎娃带去香江,等把孩子在那里安顿下来,无论是给饭店当学徒或者别的,他就返回这里收敛媳妇的遗骸——假设能找到的话。
他迈开大步紧紧追赶,眼看就要追上虎娃,前方的一丛荒草陡然左右一分,黑乎乎地钻出一头恶狼!
陈铁蛋大惊,下意识地纵身一跃,从后面扑倒虎娃,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孩子,咬紧牙关,等待承受后背上传来的剧痛。就算是死,至少也不能让孩子死在自己之前。
恶狼张开血盆大口,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冲着陈铁蛋的脖子就要咬下去。
就在这危急关头,一道黑影闪电般从斜刺里蹿出,飞起一腿狠狠踹中恶狼的肩头!
这一下子力道太猛,一百来斤的恶狼生生被踹飞,在空中打了好几个滚,然后重重地撞在一棵树上,又反弹下来,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陈铁蛋揉揉眼睛,难以置信地盯着他和儿子的救命恩人——居然是一条陌生的大狼狗。
飞玛斯望了他们一眼,确认他们没有受伤,立刻又扭身重返战场,老茶在那里与群狼激战正酣。这些恶狼皮糙肉厚,天生配合默契,十分难缠。
不过,就算它们再凶恶十倍,面对老茶与飞玛斯的联手也讨不到便宜。
陈铁蛋抱起虎娃正要继续跑,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虎娃,孩儿他爹,你们在哪?”
他本以为媳妇已经葬身狼口,闻言不由地惊喜交加,扯起嗓子回应道:“孩儿他娘!我们在这儿!”
媳妇循声踉跄地跑过来,身上脸上到处都是被树枝刮伤擦伤的痕迹,但是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大伤。
陈铁蛋以为自己在做梦,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问道:“怎么回事?咱们这是在阴曹地府相见么?”
“娘!”虎娃才不管那么多,一头扎进娘的怀抱里,呜呜哭个不停。
媳妇紧紧搂着虎娃,笑中带泪地说道:“你胡说什么呢!肯定是你们老陈家的祖坟冒了青烟,我差点被恶狼吃了的时候,不知从哪来的一猫一狗救了我!”
“狗?是那条大狼狗么?”陈铁蛋问道。
媳妇用力点头,“还有一只猫。”
“刚才那条狗也救了我和虎娃,这是哪来的猫和狗,如此神异……”陈铁蛋惊叹道。
他们一家三口抱成一团,劫后余生的喜悦充满他们的心头。不过他们也知道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找个安全些的地方过夜为好。
但是他们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往哪里走才比较安全。
周围一片漆黑,夜枭凄厉的叫声远远传来,四周鬼影幢幢,他们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任何风吹草动都令他们心惊肉跳。
草丛突然一阵乱摇,他们三个脸色煞白,陈铁蛋把媳妇和孩子挡在身后。
老茶和飞玛斯相继从草丝里跳出来,媳妇惊喜地拉了拉他,低声说道:“救我的就是这一猫一狗……”
陈铁蛋不知说什么好,他担心这一猫一狗会不会是妖怪,把狼赶走是为了吃掉他们一家……
飞玛斯见这一家三口安然无恙,对老茶说道:“我去把那些狼赶远一些。”
说完,它又一头扎进树林里,去驱逐那些逃跑的群狼,将它们赶入深山,不要骚扰附近的人类。
老茶点头,抬起一只猫爪向陈铁蛋他们招了招,在他们面前引路。
陈铁蛋的手心里全是汗,但也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拉着媳妇和孩子跟在老茶后面。
老茶轻车熟路地领着他们七拐八绕,走了一段路,陈铁蛋一家三口的眼前豁然开朗,离开了丛林,来到山中一块空地边缘,空地上立着一座屋宇,正是侠猫义犬祠。
祠堂里没点着灯,陈铁蛋不识字,不过借着月光看到祠堂内左右立着的泥胎塑像,心里多少明白了几分——这一定别人为这一猫一狗立的生祠,看来它们不是第一次救人了。
“娘,我饿。”虎娃眼尖,看到供桌上摆着的鸡鸭鱼肉直流口水。
他们一路上讨饭过来的,哪见过这么丰盛的肉食。
“乖,咱们不饿。”当妈的连忙安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