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云深抿了一口茶水,放下杯子,嘴角带着一抹的笑意,“这苏婉,可真是个人才。”
  云夕在他面前坐下,手里捧着一杯西瓜汁。西瓜汁鲜榨出来后,再装入玻璃杯中,上面还放着一些的冰块,冰块在红色的汁液上漂浮着,散发着微微的凉意,看上去就十分有胃口。
  云夕喝了一口,感觉透体的清凉。她先前曾经有过痛经的经历,导致现在夏天想吃冰喝冷饮都不容易,一天最多也就是吃一份。
  她听着云深刚刚那句赞叹,忍不住疑惑道:“难不成苏婉是主动要嫁给三皇子做侧妃的吗?”
  以她对苏婉的了解,对方应该不是那种愿意当人妾室的人啊,不然当初就不会抓住温梓然这一根稻草。
  云深点点头,说道:“她这一举动,可将她爹苏盟给害死了。你应该知道,苏盟先前是因为太子的缘故,才得了那位置,就算因为楚钰被废,势力大不如前,他也被揪出了工作上的差错降职了。只是近日,或许是因为同楚钰结成了什么盟约吧,楚钰废了不少的力气,让他重新成为了大理寺少卿。”
  云夕了然道:“楚钰应该是看上了苏婉,想要纳她为妾。但是一方面,苏婉是苏家嫡女,她爷爷苏盛又护着她,定是不肯让自己的孙女嫁给他。可是若苏婉被坏了名节就不一样了。楚钰看上苏婉,一方面是因为她的容貌才情,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支持苏盛的支持。苏盛是翰林院掌院学士,门生无数。若是得到他的支持,在文人之中的势力大增,保不齐还有希望搏一搏那虚无缥缈的位置。”
  云深眼中浮起了深深浅浅的笑意,“不亏是云夕,就是聪明。”
  他还没解释太多,云夕就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之处。
  他继续道:“苏婉对苏红杏早有防备,苏红杏这些年来一直顺利将她掌握在手中,对她不免有些轻视。在皇宫中,苏婉顺着他们的想法,歇入那内殿。只是在关键地方,却收买了人手,将两人喝的水给换了,导致楚钰他们功亏一篑。”
  “明面上,苏婉可是苏家的嫡女,苏盛最宠爱的孙女,京城名媛,可是苏红杏,却是服侍她的丫鬟。苏婉嫁给楚龄为侧妃,她的婢女,也嫁给楚钰为侧妃。两相比较之下,不就显得楚钰身份远远不如楚龄了?”
  堂堂一个皇子,侧妃却是一个奴婢出身的人。
  云夕补充了他的未尽之言,“原本苏盟投靠楚钰,以苏婉作投名状,如今苏婉却嫁给楚龄,楚钰只怕会觉得苏盟这是后悔了,另择高枝,以他的郡王身份,以及手中的势力,想给苏盟制造一点麻烦,再简单不过了。”
  “就算苏盟现在想通,要重新投靠楚龄,以他这种蛇鼠两端的做法,楚龄性格又刚正不阿,只怕厌恶极了他。他的做法在别人眼中,就是两头下注,只怕名声也会彻底坏了。”
  这样看来,苏盛怎么做都讨不了好啊,前面是死路,后面是悬崖。
  把自己的父亲坑成这样,苏婉也的确是够厉害的。
  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苏婉说过的那句话,心中忽的一动:“苏红杏,到底是什么身份?”
  这下轮到云深惊讶了,“你还真猜出来了啊。苏红杏,其实是苏盟的外室之女。”
  云夕不由为苏婉有些不值,多少明白了她的心情。根据年纪来看,苏红杏出生的时候,苏婉的母亲刚去世不久,也就是说,在她母亲缠绵病榻的时候,她那自诩对母亲深情款款的父亲却同别的女子厮混,甚至有了孩子。这些年来,更是没少做出对亡妻深情的模样来欺瞒世人。
  “苏红杏的生母,越氏是罪臣之女,原本是要随她兄弟姐妹一起被流放的。只是苏盟昔年对她一见钟情,竟是让那越氏诈死离开,将她养在外面。只是越氏的身份见不得光,连带着她所生的一双儿女甚至无法光明正大出现在人前。苏盟便将女儿红杏带进府里,安顿在苏婉身边。苏婉性格柔善,对身边人一向很好。在苏府中,苏红杏一向过着副小姐的生活。”
  “只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苏红杏只觉得,她和苏婉同样是父亲的女儿,一个是备受追捧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一个却得当奴婢伺候她,自然心里不平衡,想将苏婉踩在脚下。”
  云夕厌恶地皱眉,“她却没有想到,若是在外头,她的日子可不会比在府里好过,而且还得隐姓埋名,将来想要婚配一个稍好的亲事都困难。苏盟既然将她安排在苏婉身边,想必肯定打算日后将她收为义女。”
  也难怪苏婉会说,她认苏红杏为义女,她父亲定是十分愿意的。
  云深点点头,“就是这个道理。苏婉从京城回来后,便接收了她爷爷的一些势力,也调查出这些陈年往事。另外,苏盟不愿再娶,为的便是那越氏,只是在外面却拿着苏婉的母亲做幌子。世人以为他对原配情深义重,甚至冒着绝嗣的危险,也不想续娶其他人,却不知道根源是在越氏身上。”
  云夕叹了口气。虽然她和苏婉有过不睦,但是在苏婉离开凤凰县之前,两人便已经化干戈为玉帛,她甚至有些欣赏苏婉的决断。乍一闻发生在她身上的这些事情,也有些明白,为何十分厌恶做妾的她,为了报复父亲,甚至愿意牺牲自己。
  她虽然也可以捅出越氏的事情,可是却会因此将整个苏家拖下水,苏婉或许恨苏盟,却不会恨苏家,自然不会选择这个方法。她要报复的人,也就是苏红杏和苏盟罢了。
  至于红杏,即使嫁给楚钰,只怕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一个婢女,却成为了他的侧妃。楚钰只会觉得红杏的存在是污点,甚至会怀疑计划失败是否是红杏的私心所致,红杏本身又不是那种国色天香的人物,楚钰会对她好才奇怪呢。
  只是想起那宛若空谷幽兰的女子,云夕终究有些惋惜。
  等云深离开后,她吩咐银丹,“将我花房中的其中一盆天逸荷搬出来。”天逸荷,其实是兰花的一种品种,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花色金黄没有丝毫的杂色,荷瓣、黄色素心……无论喜欢什么品种兰花的人,都能在其身上追寻到梦寐以求的美,因此也被誉为是稀世珍品。
  银丹好奇问道:“姑娘,难不成你这兰花也想送去参加今年的兰花展吗?”
  京城的兰花节是有名的一个比赛,苏婉最初在京城一鸣惊人,便是因为培育出了一株传说中的天逸荷。那个时候,甚至还有人愿意出价二十万两买下这天逸荷。
  同白漪如将牡丹拿来抬高身价的做法不同,苏婉却是真心爱兰的人,这天逸荷又是她呕心沥血培育出来的,哪里愿意卖出去,自然是小心翼翼养着。
  只可惜后来那株的被她的下人失手摔坏。
  现在想来,只怕那盆遭殃的兰花也是红杏下的手。
  京城的兰花展,规模可不比楠州的牡丹节差,一年中有两个展日。一个是三月,一个是九月。毕竟不同品种的兰花在不同时间开放。若只有一个时间的话,实在很难将所有的名品一网打尽。
  她静静地看着这盆,说道:“将这天逸荷送去苏婉,就说是我送给她的添妆礼吧。”
  或许对其他人来说,天逸荷,黑色牡丹,都是绝无仅有只出现在传说中的品种,可是于她而言,也就只是比寻常的牡丹兰花贵了点。用异能培育的话,一点难度都没有。再说,她手中的天逸荷,可不止这盆,花房中还有两盆呢。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楚息元故意的,苏婉和苏红杏两人出嫁的日子都十分接近。苏婉是明年的十月初八,苏红杏则是明年的十月初十。
  她想了想,又写了一张纸条,放在花盆上,纸条上只有两个字:珍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苏婉既然选择了这条道路,她能做的便只是祝福她一路走好。
  ……
  苏家。
  苏婉对着云夕送来的那盆天逸荷怔怔出神。在那盆花被毁了后,她后来再怎么培养,也培育不出一株的天逸荷。
  朝思梦想的东西却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让她感觉到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
  她想要伸手碰触花瓣,在碰触到的前一秒,又缩回了自己的手。
  她眨眼眨去水中的水雾,嘴角缓缓勾起,笑中含泪,美到了极点。
  再是铁石心肠的男子,也无法拒绝这样的一个笑容,只可惜,能欣赏到的,也就只有面前这一盆的天逸荷了。
  ------题外话------
  苏盟对苏红杏的娘是真爱啊,所以苏婉知道后,彻底黑化了~这妹子的战斗力也是杠杠的
  ☆、第四章 下聘,隐门令牌
  云夕看着送到自己面前的二十本书籍,不免有些动容。
  这些书都是今天早上苏婉送过来的礼物,每一本都是她不曾见过的孤本,皆是苏婉亲自誉写的,她甚至细心地抄上了一些得用的注解。每一本拿出去,就算卖上万两都有人愿意买。不少世家对于这种绝无仅有的孤本,皆是敝扫自珍,不愿借给别人看,更别提是抄写一份送过来了。
  世家同寒门的差距,便在于这些底蕴的积累之上。
  在云夕眼中,这些书可比她送过去的那盆天逸荷珍贵多了。
  若是别的书,她肯定会印刷出去,放图书馆里,只是这是苏婉送给她私人的礼物——虽然问过她家长辈,可是苏家未必愿意公开出去。
  就算没法放图书馆,拿来填充她家的书房也是可以的。
  在她发呆的同时,原本被乌云布满的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
  云夕连忙吩咐人将窗子关上,以免雨丝不小心飘入屋内。
  云瑶小大人一般地叹气,“可算是下雨了呢,没想到这京城比咱们那边还热呢。”
  凤凰县依山傍水,加上不比京城人多,自然没有那么热了。在这种酷暑的时间,云夕完全不愿意外出,只要在外头走个一刻钟,那肯定会汗流浃背。
  她笑了笑,“咱们家里有冰盆,就算热也是有限的。”她作为县主,还有冰块的份例,而且还不少。自从她去年将制冰法子上交上去,楚息元便建立了一个制冰厂。
  制冰厂出来后,可是一本万利的产业。楚息元在给国库添加银子的同时,也没忘记广发福利。今年每个品级的份例冰块,直接就是去年的两倍。一些上了年纪的官员,更是拿到了三四倍的份例,楚息元这一举措也收揽了不少的人心。得到好处的人都免不了高喊一声陛下仁爱。
  因为送冰的事情,多少冲淡了先前苏家两个女儿许给不同皇子带来的议论。
  大家转而关注起,哪家收到的冰块更多一些。
  至于云夕,她不仅收到了好几车冰块,还有不少可以用来制冰的硝石。这些硝石足够让她开店做生意了,而且是过了明面的,也没有人敢在这方面找茬。有心人稍微一打听就知道,那制冰的法子便是云夕贡献出来的。
  因为京城天气的缘故,导致她那冷饮店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在炎热的夏季,若是能来上一份烧仙草、冰镇酸梅汤、水果冰……那该多美啊。
  云夕当时买下那铺面,花了整整五千两银子,如今看来,大概只需要一个多月就可以回本了。至于旁边开的火锅店,她特地在屋内摆了不少冰盆的关系,在凉爽的室内吃着冰火锅,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火锅店也同样是预定排到了十天后。
  这两家店铺,买店加上装修,就花掉了云夕两万两银子。不过从每个月的收益来看,这笔银子还是花的挺值的。
  纸店所推出的连史纸和水纹纸也备受文人追捧,考虑到京城人傻钱多,购买力十分强悍,云夕不再像是楚州那般,一家分店一个月只卖两百刀纸,数量提高到了一千刀,价格也变成了十二两银子一刀。尽管如此,这两种纸质量摆在那边,京城有钱又喜欢附庸风雅的人不少,依旧显得供不应求。
  因为这三家店,云夕也在京城大出风头了一把。即使是不喜欢她的人,也不得不在心中承认,云夕在做生意上的确是很有几把刷子,这三家店就是源源不断下金蛋的金母鸡啊。
  云瑶和杜周氏原本也想在京城里开店来着,一看这开店成本,顿时被狠狠吓了一跳。杜周氏也不像过去那样眼界浅,她觉得既然要开店的话,那就得开大一点,那种小打小闹的,多没意思。所以她打算和丈夫杜一福再攒一些银钱后,再开家大的串串香店。
  杜周氏这些年来,最少也攒了上万两银子,之所以钱不够开店,主要是因为在京郊这边买了田地和庄子。庄子上主要养殖的便是那蘑菇,规模比凤凰县的蘑菇房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杜家搬到京城来后,可是将那些蘑菇一起带来,其中不乏猴头菇这些备受欢迎又昂贵的蘑菇。杜一福来到京城的这一个多月也不曾闲着,基本都是联系每个酒楼。不过杜一福也是聪明的,事先同云深打听过这些酒楼的背后势力。他所联系的酒楼,皆是属于云深的好友的家族,就算不是好友,至少也是关系稳固的同盟。
  不然若是和仇人合作,一不小心被人陷害了一把就不好了。
  杜家的蘑菇品质摆在那边,只要打开了口碑,还真不愁销路。
  事实上也证明了这点,当杜一福拿着自家的蘑菇,往那几家酒楼一走,订单就来了。
  云夕计算了一下,按照庄子上的产量,加上京城里的蘑菇又卖得比凤凰县的贵,普通的尚且高一倍,更别提那些珍贵的猴头菇,价格直接翻了几翻。这样算来,一个月杜家蘑菇房的收益也有两千两。等到了冬天,收益肯定是会翻倍。
  手头有钱,心中不慌。
  杜家一个月的开销,加上下人们的月钱,加上一些人情往来,最多也就是一千两。也难怪杜一福夫妻两并不急着开店。
  云夕已经同杜周氏他们说过,并不需要他们的那份分成。她自己的那几个产业,赚的银钱就够多了。
  至于云瑶,在开了纸店后,云夕不忘在柜子中摆上她的两本小说。小说出乎意料,卖的十分不错,特别是第二部。大家对于这种一夜白头的戏码还是非常惊讶的,大家也不曾见过这种以女魔头为主角的故事。
  一时之间,连带着练霓裳这个笔名都红了一把,在京城中掀起一阵的讨论。
  只可惜他们掘地三尺,也挖不出这练霓裳究竟是何许人也。不过大多数人都倾向于她定是行走于江湖的女侠,毕竟她写起那些习武练功的细节,那叫一个信手拈来。
  躲藏在背后的云瑶则是数着每个月的银钱,在那边偷笑。单单两本小说的收益,她一个月就有几百两的进益,自然心情愉快。
  ……
  在时间不紧不慢进入六月底的时候,云夕和云深经过商议,将小定的日子确定了下来,就在七月二十。
  原本钦天监给他们两人选的日子都是四月到六月之间。但是架不住计划赶不上变化,云夕突然决定进京,刚进京,又忙着建立自己的势力,开店赚钱。
  直到六月底,这才有了空闲下来的时间,总算可以好好商量下聘的时间。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经过了两个月,她所种植的那些花草都已经长成了,郁郁葱葱的,不再像是以前一样光秃秃的,花团锦簇,即使邀请客人上门,也有了可以欣赏的风光景致,并不显得失礼。
  两家商量了一下——准确来说,是云夕和云深商量,最后就把时间定在了七月二十。
  这消息放出去后,大家不由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两家身上。
  一个是备受宠爱的未来国公爷,一个是一入京城,就不曾从话题榜上下来的县主,他们的定亲,自然是引人注目的大事。
  杜家下了帖子,邀请一些相熟的人家过来。
  杜周氏在这两个月也不是吃干饭的,还真认识了一些走动的人家,这次侄女文定,也邀请了他们过来。
  戴燕翎早就来到京城里,好友的定亲,她肯定不会错过。
  说起来,燕翎进京后,也不乏一些人家想要给她做媒,只是戴夫人现在都还没进京,戴海又把这个问题一贯推到妻子身上,因此倒是让她得了一阵的逍遥日子。云夕却是听说了,温梓然的奶奶,温老太太还见了燕翎一面,对她甚为喜爱,还将自己手上一个翡翠镯子送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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