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钟琉璃神色顿变,看向旁边哭闹的孩。
  “叫你别跑你不听,看吧,摔破了吧,都流血了,下次还跑不跑了。”
  钟琉璃不再搭理那老板,飞快提步朝城门口走去。
  承影五年不曾闻见过血腥味,方才若非自己用内力将它压制住,它差点就要自行出鞘了!
  便是钟琉璃也觉得心惊,她隐隐感觉承影体内的剑灵就要形成自我意识,从而脱离剑身了。
  承影是一把古剑,钟琉璃不知它为何会出现在颜楼,更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看不到它,唯独除了自己。
  根据颜楼的古史记载,承影剑乃传中的“天下第一铸剑师”秦仕炎老先生的毕生绝唱,而秦仕炎老先生在剑成之前便力竭而死!最后关头全靠神剑之灵自行锻造!
  承影剑之所以被称为名剑,不仅仅因为它出自秦仕炎老先生之手,更是因为锻造它的材料本就是稀世珍宝,可遇不可求。
  以天峰之水,借日月精华,更是偶然融入了蛟龙、大雁之精魄,最终才淬炼而成。
  是以承影剑身之内含有蛟龙,大雁精魄,威力之强可想而知!
  “叮叮”
  承影剑又急促的响了两声,似乎是在愤怒和不满。
  “什么人,站住!”
  钟琉璃的左掌覆在承影身上,右掌揭下了面罩。
  正文 第九十章剑自杀人
  “官爷,有什么事吗?”钟琉璃故作害怕的问道。
  “抬起头来。”
  钟琉璃怯怯的抬起头来,却不敢看那官兵。
  “行了,没事了,走吧。”官兵对比了一下,挥手道。
  钟琉璃感激的连了好几句“谢谢”,飞快跑进了金灵城内。
  官兵看着跑远的女,吧咂嘴,“也不知是谁家的姑娘,长得还真好看。”
  钟琉璃走了好一会儿,暗暗松了口气,虽然她不知道那个四皇到底打的什么算盘,但是她很肯定对方并没有将自己还活着的消息公诸于世。
  也不知他到底在打什么算盘。
  见天色也不早了,钟琉璃便懒得再去多想,想那些还不如赶紧寻了个客栈暂时住下。
  虽这次的金灵之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承影,但她还有另一件事需要确认。
  颜楼十二宫,每个宫宫主都有自己的职责,也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和位置,她(他)们分管不同的领域,掌握着颜楼的一部分资源。
  如掌管午马宫的宫主——落绯烟。
  她妩媚动人,是个天生就会善于利用自身优势而达到目的的女人。所以她掌握了颜楼的所有信息往来,她手下的眼线遍布全国各地,或许对方是个,是个乞丐,是个商人,是个游侠,甚至,是官府中人,只要她想笼络,就没有不咬钩的鱼。
  而掌管鼠宫的宫主——顾妗宁。
  她年纪最,江湖阅历尚浅,性格温和喜静,被任命为鼠宫主也实属特例,但是她从修习八卦五行之术,虽未能得到她师傅的百分百的传承,但在同辈中已数资质上乘,假以时日,定能独担大梁。
  同时,为了保密,颜楼十二宫主在继承宫主之位后便要离开颜楼,自立门户。除非颜楼宫主或少主召见,不然即便是同门师姐弟,私下也很难见面。
  而这一次,钟琉璃之所以一定要来金灵,除了承影的原因,还因为她想确认一个人的生死,丑牛宫宫主,人称“玉面金佛”——玉钧珩。
  玉钧珩,丑牛宫宫主,为人圆滑善钻营,对经商之道尤为擅长。
  当年颜楼前一任宫主为了在众多弟中挑选出合适的继承人,便给了每个弟一文钱,许他们五天时间,五天后,谁能用这一文钱赚取最多最有价值的财物回来,丑牛宫主之位便传给他。
  最后,玉钧珩胜了。
  一文钱,五天时间,他得到了一座酒楼,一百五十两黄金以及两处二进的宅院。
  更重要的是,他最后将那一文钱,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他师傅。
  当年的这场比试,就是娘亲后来听了,都惊叹不已,直言玉钧珩是个经商奇才。
  只是经历了五年前的那场浩劫,这个经商奇才不知道是否幸存了下来。
  钟琉璃如同上次一般,在金灵各处都留下了唯有颜楼弟才能看懂得符号,便回了客栈等消息。
  白露已经过了,眼看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金灵城内挂满了各式各样得灯笼,路边得摊也渐渐密集起来,很多糕点铺里都开始出售各色各样的月饼,一群结伴而过的孩打闹着快速奔跑而去,即使撞到了人也只匆匆句“对不起”便嬉闹着没了踪迹。
  相比于外面的热闹嘈杂,金灵城某家茶肆内却格外安静,尤其是某一个靠窗边的角落。
  依靠在茶肆的窗边,钟琉璃紧紧的盯着桌上的承影,眼中有明显的怒色。
  她至今都无法相信,昨夜这把剑居然趁着自己睡着之后偷偷出去杀了三个人,若不是自己发现的早,那一起的四个酒鬼都得全部没命!
  一把剑,一件死物,现在居然可以自行离开她的视线,甚至能有目的的杀人饮血,这还是剑吗?这跟魔物有何区别!
  这一次是她发现的早,索性还有一个人幸存,若是下次没有发现,它岂不是可以默无声息的杀掉整个村,甚至是整个镇的人?最后是不是连她也要成为它的剑下亡灵?
  钟琉璃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
  或许她的确需要承影的力量,但是若这股力量不能为她所用,甚至会危害她生命的时候,那么,她宁愿亲手将它毁掉。
  “我不管你现在能不能听懂我的话,但是我告诉你,如果此事再有下次,我便立刻毁了你。你跟了我这么久,应该清楚我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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