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节
“无名叔叔,你快醒醒啊,有人来了,你快醒醒!”余修着急的推搡着无名,无名眉头紧锁,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
余修摸遍了自己浑身上下,将所有能用的毒药都拿了出来,紧紧抱着褐土警惕的看向对面,不一会儿,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两个高大的人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
“大哥,在那里!”其中一个身材稍微比较矮的男指着余修那边大声喊道。
被他喊做大哥的男人,长着满脸的络腮胡,略有些微胖,看人的时候笑眯眯。
余修被他俩看的有些害怕,本来在这鬼地方能见到活人他应该是十分开心的,可是这两个人伤了褐土,由此可见定然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余修此刻十分警惕,“你们别过来,不然我要不客气了!”余修严肃的盯着那两人喊道。
“大哥,看来那只畜生是有主的!”矮个男人失望的道。
络腮胡笑眯眯的点头,“不过是个孩罢了,你要是真喜欢,抢过来就是。”
听了这话的余修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俩人完全没将自己看在眼里啊,居然还想抢褐土,我呸,不要脸的家伙
“我也不是很喜欢,就觉得那畜生挺有灵性的,抓回去了不定能讨的二少奶奶的欢心呢!”矮个男人咧嘴摸头笑道,还有些不好意思。
络腮胡摇头,“我觉得二少奶奶不喜欢狼,你就算给她带回去了,她不定一个不高兴,一剑就将那野狼给砍成肉末了。”
“嘶”余修吸了口冷气,这两个人简直是当他是空气啊,居然这样明目张胆的在自己面前讨论如何处置褐土,简直是欺人太甚!
“你们两个要是敢打褐土的主意,我就让你们穿肠肚烂而死!”余修气呼呼的指着那两人道。
矮个男人听得一唬,随即捧腹哈哈大笑起来,“东西,毛都没长齐就敢大放厥词,也不怕闪了舌头!”
余修学着弗宜骂人的样,呸了一声道,“你才毛都没长齐呢,我现在年龄,等我长到你这么大的年纪的时候,绝对长得比你高,你这个矮冬还好意思我,羞羞羞!”
矮个男人一听这挑衅的话,当即憋红了脸握拳狠狠地,“大哥,我要将那东西给抓起来揍一顿,你别拦着我!”
络腮胡点头,“嗯,你去吧,我不拦你!”
余修一听,顿时扯开了嗓捶地大声哭喊道,“苍天呐,杀人了杀人了,这里有人要杀我一个孩啊,还有没有天理了,还有没有人性啊,连我这么的孩都要杀,可怜我从就没有父亲,呜呜呜如今好不容易长这么大居然还有人要残害我这颗幼苗啊,天理何在啊,娘啊,恕孩儿不孝,你一把屎一把尿的辛辛苦苦把我养这么大,可怜孩儿还没能来得及孝敬您,就要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被人给谋害了啊,呜呜呜”
矮个男人听得一愣一愣,惊呼道,“这家伙可真能啊,那么长一段话气都不带喘的。”
正文 第四百六十五章天水城
络腮胡掏了掏耳朵,满脸不耐烦。
“咳咳咳咳咳”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咳嗽声。
余修顿时撤开手掌,惊喜的看向地上渐渐转醒的无名,高兴地趴在他身上大声喊着,“无名叔叔你总算是你醒了,你要是再不醒我们就要被人砍成肉酱了。”
无名被余修压得差点又昏过去,努力将压在自己身上的肉团给推开,无名懵懂的看向四周,他盯着余修看了好一会儿,又转头看向对面的两个男人,半晌没弄明白怎么回事。
余修见他这副模样,赶忙从怀里拿出那件血衣递给无名,“快看快看,你看了这个你就知道是什么回事了,无名叔叔你可别在关键时候不记事啊。”
无名疑惑的接过余修递来的衣服,看着上面用血水写成的字,他唬了一跳,“这是什么鬼,吓死人了。”
余修忍不住白眼,却没敢表现出来,只笑呵呵,“这是无名叔叔失忆之前自己写下来的,你看你的手指,上面的伤口还没好呢,就因为你放血放的太多了,你瞧你整个人都憔悴了。”
无名似信非信的点点头,摊开那血衣一字一字的看了起来,看了前面两行,他嘀咕着点头,“嗯,这倒的确是我自己的字迹。”但随即看到后面,他越看脸上的神色越诧异,最后甚至是直接吓得将那衣服往前面一扔,像是碰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不可能,怎么会是这样!”但下一瞬他又否定的摇头,看着自己手指上的伤痕疑惑,“不对,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笔记,也就是这些都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我什么也想不起来?”
“喂喂喂,你们俩完了没有,完了就跟我们哥俩走一趟!”矮个男人话着,随手摘过一旁的松朝着无名掷了过去。
无名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抬手一接,就将那松给接住了,他不高兴的看向满脸诧异的矮个男人,“你干什么?想偷袭吗?”
矮个男人神情怪异,张了张口没有话。
络腮胡见此,上前解释,“这是我们天水城的地盘,你们俩个没有邀请就擅自闯了进来,所以现在我们需要带你们去见我们城主。”
余修不相信的,“你撒谎,你刚才还要杀了我们!”
络腮胡斜了眼矮个男人,笑眯眯,“我三弟素来喜欢捉弄人,你不用放在心上。”
余修气愤的,“你们都砍伤了我的褐土。居然还好意思不用放在心上,我砍你一刀你能不放在心上吗?”
络腮胡听了,摇了摇头,“不能。”
“大哥,这家伙滑头的很,让我好好教训教训他!”矮个男人跃跃欲试的。
“你敢!”余修瞪着他,手掌已经摸向了腰间的药瓶,只要那个男人赶过来,他就将这些化尸粉给撒到他身上去,让他死无全尸!
无名才刚刚醒过来,对人于他来,眼前的人都是陌生的,眼前的景色也是完全陌生的,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那就是对方是一拨人,而自己跟这个鬼头是一拨人,根据自己之前留下的血书,他知道自己此行的目的是将这个鬼头给带去一个叫荔湾的地方。
“荔湾在哪里?”无名问余修。
余修瘪瘪嘴,“不知道,我们都迷路好几天了。”
“荔湾?”络腮胡奇怪地重复了一句,“你们荔湾?”
“你知道?”余修不相信的问。
“哈哈哈哈,蠢货,荔湾在西边,你们往东边走干什么,这里可是天水城,你这样走下去还不是越走越远了,两个蠢货,哈哈哈哈”矮个男人毫不留情的嘲笑起来。
余修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难怪他们走了这么久都没有走到,原来是走错了方向。
“行了,虽然你们是无意闯进了这里,但是你们还是得去见我们家主一趟,这是规矩。”络腮胡理了理腰间佩戴的两个比余修脑袋还大的铁锤,佯装谩不在意的道。
余修缩了缩脖,询问的看向无名,怎么办,是殊死一战,还是乖乖夹着尾巴跟人走?
虽记忆丧失了,但是某些习惯还却被完好遗留了下来,例如,喝酒!
“跟你们去可以,不过你们那儿可有好酒?”无名拍了拍身上的乱七八糟的树枝树叶,又点了一下酒葫芦,丝毫不见客气的问道。
络腮胡爽朗的笑了一声,“别的没有,酒水却是多的数不胜数,十年的桃花酿,十八年的女儿红,二十年的兰陵美酒,还有我们二少爷自己亲手酿制的葡萄酒,只要你有那个本事,你想喝什么就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