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庄寄啸沉默着听完,笑着摇摇头,有些语重心长地说:“从学校到公司,会有个适应的过程。你觉得难以捉摸的人,都是在职场混了十年八年的,不比你厉害圆滑才怪。至于说人长短,其实每个单位都有,你是新人,别人自然多关注你。有的人你现在觉得他好,以后会发现他根本不是个东西;有的人呢,你觉得他是个混蛋,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刀子嘴豆腐心。记住,说话之前要先想一想,做事尽量不要出错,否则就容易被人抓着把柄。”
  姜百万认真地点头又点头,觉得庄寄啸说得无比有道理,他简直就是自己人生的导师,暗夜中的灯塔。就是不知道,他何时接受她的心……
  “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自己最清楚,不是说他们说你怎样,你就真的怎么样。而且,议论你的都是年纪比你大的吧?”庄寄啸眨眨眼,神秘地说,“说不定她们是嫉妒你年轻漂亮,女人们不是总对长得比自己漂亮的同性心怀敌意吗?”
  姜百万捂嘴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和庄寄啸聊这么一会儿,竟比坐海盗船还解压。
  从图书馆走到校门外公交站路途并不近,可跟庄寄啸一起走,姜百万只觉得一转眼,校门就在眼前。奇怪,咱们学校怎么这么小,应该进一步扩建,把校门口建到十公里远才是呀。
  “对了百万,你帮我个忙吧。”庄寄啸忽然说。
  姜百万这下子自然是什么都会答应的。
  “我表姐好不容易要出嫁了,她是也算个剩女,所以她的朋友、同学都已经结婚了,缺一个伴娘。你能当一下她的伴娘吗?伴娘服她负责买,还有红包拿的。”
  “什么时候?”
  “就这周天。”
  “没问题。”哈巴狗趋之若鹜。
  公交车来了,庄寄啸把包给姜百万,“路上小心。”
  姜百万道了谢,转身上车。车上很挤,后头几个男生的衣服散发出一股霉味、汗味交织的奇妙味道,然而她心潮难复,丝毫不觉得难受。
  我们帮自己喜欢的人一个忙,总是无怨无悔的,尽管知道,卖命地帮了,对方也不一定会喜欢自己。
  几天后,就像宁珩说的,急于用钱而按捺不住的鲍昱翔终于拿出了真品,其他三个典当行已经派人去看过了,不得不说,他那件蓝釉瓶真是美轮美奂,简直就集雍正彩釉工艺之大成,是件难得的宝贝,无论是谁,都想把它收为传家之宝。
  达通将于最后一个出场,三个典当行给出的估价都是1200万左右,鲍昱翔把希望都寄托在了达通身上。估价日期定在下周一,姜百万听说鲍昱翔提供了真品,有点迫不及待想去看看。然而当务之急,还是先当好庄寄啸表姐的伴娘。
  n市的婚俗是新娘必须在早晨嫁入男方家,具体几点进门要由新人的八字决定。庄寄啸的表姐高晓在早上8点前出嫁,姜百万四点多起来,还好有车接,五点赶到了高晓家。天还没亮,恰是黎明前最黑的时候,北风呼呼,吹得她喷嚏不断。
  高晓也老早就起来了,此时正在化妆,见了姜百万就很热情地招呼她进门。伴娘装比新娘妆简单许多,姜百万化完了,高晓都还在化。助手给高晓做美甲的时候,顺便也帮姜百万涂了个颜色,还贴了几个星星状的亮片。
  虽打扮得很漂亮,但当伴娘也是很累很累的。姜百万陪着高晓出嫁到男方欧柏峰家,听说欧柏峰就职于御通制药,是个研发工程师。
  去往婚宴酒店的路上,姜百万好奇地问:“你们公司的药好贵的,那个什么仲景丸一个就要上百块钱?有那么神吗?”
  欧柏峰笑着回答:“贵就贵在配方、份量,你也知道,御通是个家族企业,一些涉及机密的都是宁家人自己操刀。仲景丸是消炎用的,对肝炎有特效,纯中药制剂,确实好用。有时喉咙或者是小伤口发炎,切一点点磨成粉末,喉咙疼就加一点水一口气喝掉,伤口疼就撒伤口上,第二天就好了,就是成本太高,原料都是从固定的产地甚至是某个药园直供的。对了,我们公司出了个仲景万能膏,不知你用过没有?也是消炎除敏的,比较便宜。”
  “万能膏我用过……很不错。”姜百万做贼心虚地小声说。
  高晓拍了一下欧柏峰,“哼,现在还不忘做广告!又不是你研发的。”
  “我要能研发那玩意儿,早就独立门户出来大赚一笔了。”欧柏峰摇摇头,“岐黄仲景丸是秘方,听说源自一本什么古医书,属于商业秘密,是受保护的。就是现在市面上假货、山寨不少。”
  “既然是古医书里头的,就是老祖宗留给咱们后人治病的,应该把秘方公布,价格降下来,让大家都能用得起才对呀。”高晓很不满地说,“百万,你说对吧?”
  “对对对!”姜百万激动地回答。
  欧柏峰无语地擦冷汗,“唉,你们这些女人就是天真,一心造福全人类。我要有那种秘方,打死也不拿出来。”
  高晓摊手,开玩笑道:“你交出来,保证不打死你。”
  “哈哈哈!!”一片笑声中,婚车到了酒店。
  盛大的婚礼现场,长长的红地毯旁是摆满鲜花的矮柱,大屏幕上循环播放着新娘新郎的婚纱微电影,人们带着喜悦而来,对新人投去祝福的目光。伴娘姜百万和伴郎陪着夫妇俩一起迎宾,小高跟穿着,脚都要疼死了。不过看见庄寄啸远远走来,姜百万挺直腰杆,羞涩地打招呼。
  “哇,我们的伴娘都要把新娘比下去喽,不知道婚宴后有多少人找高晓问你的手机号。”庄寄啸和煦而笑,本想多聊几句,因为要帮着招呼,就先进去了。
  他永远这样,看似很欣赏她,但永远不会靠近哪怕一步。姜百万偷偷望了望他的背影,心情有点复杂。新人进场后,姜百万坐在主桌的固定位置,望着台上笑靥如花的新人,不知自己何时有这么幸福的一天。想着,她不自觉找寻庄寄啸的位置,余光却在侧门发现一个姗姗来迟的人。
  两个人迎着他进来,很恭敬的样子,手臂前伸示意“里边请”,他颔首,信步而行。
  是宁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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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ps:关于御通制药、岐黄仲景丸等等皆属虚构,请勿考据及对号入座。
  ☆、三丁包
  “现在,我们很荣幸地请到了御通制药的宁总作为欧柏峰和高晓夫妇俩的证婚人……”台上,口若悬河的婚礼主持人将话筒递给刚刚站到台前的宁珩。
  周遭一片热烈的掌声,甚至还有口哨声响起。
  宁珩将一件简单的墨蓝色三件式西装穿的出类拔萃,胸口的口袋露出折成三山折的香槟色小波点方巾,高贵而富有独特魅力。他接过话筒,照着一个粉红色小卡片上写的证婚词念了些什么,姜百万没怎么听清楚,她只觉得宁珩今天真是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又man得不行,别说场下的未婚女士了,连一些大妈大娘都看呆。
  确定是来证婚而不是砸场的么?
  宁珩念完词,走下台。服务员移出主桌一张椅子,以便他坐下,这张椅子刚好在伴娘身边,宁珩似乎没有看见姜百万,在她身边坐下,顺手脱了外套,略紧的衬衫袖子使他手臂的结实线条暴露无遗,目测他就是传说中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男人。
  “宁、宁总……”姜百万硬着头皮打了声招呼,“嗨……”
  宁珩偏头,见了她,眉一挑,先是一怔,上下打量她一轮。姜百万因为穿着抹胸式小礼服,下意识双手捂住了胸口,防备地瞅了瞅他。宁珩冷笑一声,把西装外套搭在扶手上,见她还是小家子气地捂着胸口不放,就说:“你捂住的地方写着支付宝密码?”
  姜百万一听泄了气,偷偷瞪他一眼,移开双手,故作镇定地端起饮料喝了一口。宁珩倒好,特地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胸口,他一笑,又说:“原来如此。”说罢,还一脸嫌弃地摇摇头,好像全票看了一场特别不值得看的电影。
  “哼!”姜百万心想,我不跟这人一般见识,太不懂审美,肉弹似的,有什么好看?(就是好看 =_=)
  眼看仪式结束,新人从台上走下来,姜百万自觉站起来一路小跑过去替高晓托着婚纱长长的裙摆,比对亲姐姐还用心似的。酒店服务员领着高晓去换礼服了,姜百万要走回座位,才忽然觉得脚后跟一阵刺痛,一看,磨出的水泡破了,红艳艳一小块。她一拐一瘸的朝座位挪动,低调坐下后脱了鞋子,脚后跟的水泡破了不说,脚趾上也起了两个大水泡。
  由此可见,新鞋子确实不宜长时间穿着走路,尤其是高跟鞋。
  姜百万弯着身子揉揉脚,余光瞥见一旁宁珩的黑色系带皮鞋,亚光面,一尘不染的。她偷偷伸手,捏住其中一根鞋带,轻轻一拉,很好,鞋带松开了。使坏成功而满心欢喜的她又不知好歹地将罪恶的手伸向另外一只皮鞋。
  猛地,宁珩脚一抬,不轻不重的,正好把她的手给踩住。
  “嗷!”姜百万大叫一声,把手抽出来,真怕他今天出门时踩到过狗屎啊。
  宁珩故意不对上她愤怒的目光,右手把玩着自己的手机,“你躲在下面自拍?”
  “我的脚磨破了,在脱鞋子。”姜百万扯过一旁的湿巾拼命擦着手,脚丫子在桌子底下感觉无比凉爽。
  宁珩向下瞥了一眼,抬手轻轻捂住鼻子,别过头去。姜百万用力嗅了嗅,也没闻到什么不该有的异味,她有点恼羞成怒,如果宁珩不是她的头儿,她非把脚丫凑他脸上去。
  “宁总你鼻子真灵。”灵得像狗。
  “谢谢。因为你,我放弃了弯腰系鞋带。”
  还没等她开口反驳,宁珩竟然起身离开座位,飞快朝大厅门外走去。
  这是……出去系鞋带了?
  姜百万愤恨地又瞪了他一眼,趁他不在,就把他那份例汤里的一个大鲍鱼捞到了自己汤盅里,硬生生把一份鲍鱼炖排骨变成了清炖排骨,一下子寒碜许多。她吃完了两个大鲍鱼,别提多痛快,好似一只偷腥的猫,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都有劲儿了。
  一会儿,宁珩回来了,姜百万一瞅,鞋带又系上了,漂漂亮亮一个蝴蝶结。
  系个鞋带都那么久,难不成在家从来不自己系鞋带?姜百万正在碎碎念,忽然见自己手边多了几个创可贴。
  他刚才……出去给她找创可贴了?
  她有些百感交集地拾起一个,星星眼状望向宁珩,却见他根本就没看她,十分高冷的样子,兀自用汤匙在例汤里捞了一下,然后看着她碟子里的两个黑不溜秋的鲍鱼壳,挑高一道眉,问:
  “鲍鱼呢?”
  她给你留了块排骨就不错啦。
  姜百万无言以对的时候,正好轮到新郎新娘挨桌敬酒,她飞快地把创可贴撕开贴在脚上有水泡的地方,惋惜地看了一眼刚端上来的粉丝蒸螃蟹,却又不得不陪着高晓敬酒去。
  宁珩望着她一拐一瘸走路的背影,眉头不经意皱了一下。
  敬到庄寄啸那一桌时,姜百万完全忘记了脚疼,尤其他单独上来要跟她喝一杯的时候,酒不醉人她已醉。颜淼淼去世之后,似乎再没有人提醒过她,不要再对庄寄啸付出无谓的感情,他对她有心,就不会迟迟不表白。
  宁珩远远望着脸红成猴子屁股的姜百万,又看了一眼陌生的庄寄啸,若有所思间,眉间的褶皱似乎更加明显。
  姜百万筋疲力尽地回来,抓过一个热乎乎的三丁包就啃,一连啃了两个,才气喘吁吁活过来。
  “辛苦了。”高晓也筋疲力尽,拍拍姜百万的肩膀,所有仪式都结束了,她也得以坐下来好好吃点东西,但没吃几口就要去送客。说实话,你在自己的婚宴上几乎吃不饱,只有在别人的婚礼上才能大快朵颐。
  姜百万将友谊之手伸向最后一个三丁包,只是有人比她更快,筷子一晃,三丁包就落入了宁珩的魔爪。
  “我饿了,快让给我!”姜百万哀求着,那颤抖的声音和凄凉的表情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宁珩摇摇头,从手机里找到一段什么资料,用姜百万可以清晰听见的音量道:“……不宜吃多,否则会引起体态过于肥胖,并引起消化不良。应合理搭配粗粮、细粮,进行适量运动,保证肥瘦肉分布均匀……”
  饥肠辘辘的姜百万捂住耳朵,“我拒绝听健康讲座!”
  “这不是健康讲座。”
  “心灵鸡汤也不听。”
  “也不是心灵鸡汤。”宁珩故意抬杠。
  姜百万一愣,“那是……鸭汤?”
  “《科学喂猪指南》。”宁珩指着屏幕上几个大字,笑得无害。
  败下阵来的姜百万忽然打了个嗝,她不再跟宁珩计较最后一个包子的归宿,拍拍胸口,灌了半杯果汁下去。可能是刚才包子吃得太快,嗝竟然一个接一个打个不停,实在丢人。
  偏偏这时,庄寄啸朝主桌走来。
  “谢谢你了,我姐说你很尽心,人也很不错。”庄寄啸竖着大拇指,给姜百万点赞。
  “哪里哪里,我……”打嗝第一次,“我就是随便……”打嗝第两次,“随便帮点小忙,而且我不是……”打嗝第三次,“还拿了红包么,很丰……”打嗝第四次,“丰厚。”姜百万不敢再讲话了。
  这嗝打的,宁珩坐在一旁听着都感觉心率不齐。
  姜百万绝望地站着,嗝儿一个接一个,肩膀随着打嗝的声音有节奏地上下抖着,自我感觉丢人丢到了外太空,所以除了打嗝之外,还有一种窒息感。
  “喝饮料。”宁珩看不下去了,屈尊亲自拿起她的杯子,为她倒果汁。
  一语惊醒梦中人,姜百万见桌上大半杯满满的果汁,抓过来就灌,还是那种一口气干红星二锅头的气势,咕嘟咕嘟的,喝得风生水起。
  只是,正在倒果汁的宁珩手一顿,橙黄的果汁在杯中碰撞摇曳,空气中弥漫一股果香和甜腻。他手里握着的,才是她的杯子,而她一把抢过去的,则是他仅仅浅尝一口来解油腻的柳橙汁。
  她这种无缘无故喝到他那杯饮料的行为,不是第一次了。女生们常说的间接接吻什么,截止目前,已有两次。这时候问题来了——满几次可以召唤一次直接接吻?
  悲剧的姜百万,在灌完果汁之后,打嗝继续。之前壮烈牺牲的两个三丁包在她胃里携手跳小天鹅舞,谁叫你一次狼吞虎咽地吃倆?目送庄寄啸离开后,姜百万失魂落魄地坐回原位,继而就发现一件更凄惨的事——
  她慌乱中竟拿了宁珩的杯子喝起果汁来。
  又打了一个嗝,姜百万肩膀一耸,如同吞了毒药一样,面如死灰。
  “你喜欢他。”宁珩老狐狸精准地指出。
  姜百万赶紧心虚地摇摇头,口不择言,“谁说的!你……你才喜欢他!”
  无故被转了性取向的宁珩往庄寄啸那儿望去,只见他正在跟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说话,女孩似乎正打算走,将一条巴宝莉围巾搭在脖子上绕了一圈,普拉达挎包就放在座位上,再看仔细一些,她的手把玩着一个车钥匙,看车标是奔驰。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庄寄啸眼中的神采和与姜百万讲话时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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