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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余小莲见娘不让她帮忙,便道:“我去杀只小母鸡给爹炖上,等处理好伤口,喝点鸡汤补补身子。”
  “从我药箱里拿些当归和枸杞一起煮,补血效果比较好!”余小草往草药里放了些灵石液,用力地捣着。听小莲这么一说,忙提醒一声。
  余航和刘俊平在家里也算半个劳动力了,他们见外面正在处理狼的尸体,也赶过去帮忙。狼皮被扒下来,选一些相对完整的,等余海的伤口好得差不多了,硝制好冬天的时候铺上狼皮褥子,保暖又舒适。狼肉储藏在冰窖里,可以吃很长时间呢!
  外面的有两个侍卫,也不小心被狼爪子抓伤了,刘燕儿便端了一盆药水,让他们清洗伤口。
  小石头和刘方平两个七岁左右的小盆友帮不上什么忙,就留在屋里,安静地看着柳氏帮余海清洗伤口,还不时问一句“疼吗?”
  不知是疼麻木了还是什么原因,药水沾上伤口的时候,余海丝毫感觉不到任何的刺痛。过了一会儿,反而有种淡淡的清凉感,从伤口中扩散开来。本来因为失血而产生的晕眩感,瞬间消失。
  柳氏清洗得很细致,动作很轻,生怕弄痛了男人。伤口洗好的时候,余海感觉自己都快睡着了。上药粉的时候,倒是有些刺痛感。不过等敷上黑乎乎的药膏时,刺痛感又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伤口的一阵清凉和舒服。
  剩下的药膏,给两位受伤的侍卫涂上了。两个侍卫伤得不重,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皮外伤。
  三十多只狼的尸体,十几个侍卫收拾了很久,到天亮还没收拾完。隔壁的周家,天刚亮就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没发现危险,周家的男人才抄着家伙,带着儿子过来打探消息。昨天晚上,听到不远处余家传来的动静,周家一家也彻夜无眠。
  一进门就看到一院子的狼尸体,周大年瞠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进屋询问了余海的伤势,这爷俩也投入到收拾狼尸的行列。方氏听说余海受伤了,还拎了一只鸡拿了一篮子鸡蛋过来看望。
  现在还有不少蝗虫,周家的鸡也都散养在家附近,基本不用搭粮食什么的。估计到冬天的时候,周家就养活不了那么多鸡,大部分都要处理掉了。
  天亮后,余家老宅被狼群攻击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东山村。村长带着村里跟余家关系不错的几户人家,过来慰问,看到院子里已经被剥皮和正在被剥皮的狼尸,都惊呆了。
  狼肉比狗肉略粗,如果烹制好了,味道还是不错的。敷了药膏裹了纱布的余海,看到三十多只狼的尸体,有些头疼。狼肉吃多了也会腻的,好吗?这么多只狼,吃到明年开春也吃不完啊!
  询问了郡王爷,得知这些狼尸都由余家处理。余海跟家人一商议,决定把狼尸捐出二十只,让村长分给村里的每一户人家。这些狼虽然瘦了点,每只狼至少能割出三十斤的肉。这样一来,每户人家差不多能分近二十斤的狼肉呢!
  在蝗灾和旱灾双重打击下,东山村的村民手里的钱,用来买粮食都不够,哪还舍得去买肉吃?所以,当村长敲响了村中的铜钟,家家户户都集中在村长门前的场地上时,看到一只只被剥了皮的狼尸,眼睛都红了。得知是余家无私地捐出了狼肉,村民们对余海的感激和敬意又进了一层。
  钱家一家上午从外家回到家中,看到被破坏的木门,还有后院的凌乱。毛氏心疼自己给咬死和吃掉的十几只鸭子。幸好大多数鸭子都逃到午后的水塘里,得以幸存。当她看到自家院子周围陷阱里的四头狼的尸体时,心中的疼痛微微减轻了些。这些狼肉吃不完,可以卖到镇上的一些酒楼里,也能弥补自家的一些损失。
  得知余家一下子消灭了近三十只狼,钱富贵和毛氏又庆幸又后怕。如果不是做出每天晚上去毛氏娘家住的决定,那就是他们家承受这三十多只狼的进攻。他们家又没有十几个侍卫帮忙,木门被攻破后,其后果可想而知!
  向余家表达了关心和慰问后,钱富贵收拾好四头狼的尸体。两块比较完好的皮子,带回老丈人家,又给外家带了两头狼的肉。毛氏的父母兄长听女儿女婿讲述了昨晚的惊险,硬是留他们在家中多住了几晚上。白天,毛氏夫妇回去放鸭子,傍晚再赶回娘家。虽说有奔波之苦,可比起有可能承受猛兽袭击来说,这就算不上什么了。
  第三百零三章 灾情缓解
  进入夏天以后,除了两三场零星小雨之外,几乎就没下过雨。虽然比不上东北的那场大旱灾,但如果没有蝗灾的话,也很有可能产量锐减,有的地方甚至绝收都有可能。
  西山上那些被蝗虫啃食的只剩下枝干的树木,呈现出干枯的死态。要是再不下雨的话,只怕所有的草木都会枯死。就连常年从西山流下的溪流也已经断流。余家老宅屋后的池塘,只剩下原来的十分之一,大片大片塘底的淤泥被晒得裂开拇指宽的缝隙,偶尔一条死鱼躺在裂缝中,散发出腐烂的腥臭。
  老宅屋后的水井,水位也已经下降许多,水桶上的绳子又一次被换成长些的。余家的水井还算好的呢,打得比较深,村里很多人家的水井已经干枯,喝水竟然也成了问题!
  就在整个灾区的民众越来越绝望的时候,终于在秋末的一个晚上,一场冻雨降下,在树枝上房顶上留下一串串透明的冰凌。中午,冰凌融化成水滴洒落地面,秋雨依然下着,干涸的大地被雨水滋润。而那些令人讨厌的蝗虫,也都被冻雨冻死了。这场雨太及时了,不但缓解了干旱,还解决了蝗灾的问题。明年的春种,应该不会再受太大的影响了。
  冻雨缓解了灾难,可也给余家的蔬菜带来灭顶之灾。白菜、萝卜等秋菜还好,青菜、生菜之类的蔬菜,一夜之间全部冻得蔫吧蔫吧。如果不是余小草经常给蔬菜浇灌灵石水,估计早就冻死了。
  秋雨绵绵,这场秋天的雨,一直下了十天。这十天里,余家上下把青菜全都冒雨抢收进仓库,以求减少些损失。卖完这趟蔬菜,秋菜差不多就该收获了。
  白菜、萝卜、大葱……这时代的秋菜种类不多。余家的西院里,种的全部是秋菜,足够余家上下吃一整个冬天的,还绰绰有余。白菜一一从地里砍下来,稍微晾一晾水气,就收到西院的地窖里。东院的地窖已经改成冰窖啦。
  萝卜从地里拔出来,一些嫩一点的萝卜秧,也是可以做凉菜的。拔萝卜是个力气活,被家里的男人们承包了。女人和孩子们就砍白菜和拔大葱。
  忙活了十天,秋菜都收进了地窖。多余的秋菜,都被珍馐楼给高价承包了。自从夏季蝗灾开始后,除了余家种了秋菜,其他也不是没有菜农尝试种萝卜白菜的,可都是刚发芽不久就被蝗虫给糟蹋了。镇上许多有钱人家从余小草那买了药水,可人家种的还不够自家吃的呢,怎么可能往外卖。人家也不差那点卖菜的钱。
  整个唐古镇的酒楼,也就在珍馐楼里能吃点新鲜的蔬菜了。别的老字号酒楼也有从南方采买蔬菜的,可一来价格更高,二来长途跋涉的,蔬菜运过来后也大多不太新鲜了。
  余家的蔬菜,味道和口感是整个唐古镇公认的。也曾经有人探究过余家蔬菜和别人家蔬菜的不同,及形成原因。最后得出,人家屋后的水井是上等的山泉,别的地方是找不到的。
  这场秋雨过后没一个月,气温骤降,飞雪悄然而至。冬天,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整个东山村都进入了猫冬的时候。今年的冬天可不比往年,虽然粮食每个都会从南方运平价粮回来,可蔬菜除了干菜和海鱼贝类,再没有其他的了。
  去年时候,东山村村民手里余钱比较多,冬天过得还是比较滋润的。现在呢,很多人家连温饱都维持不了。
  不过对于余家来说,影响并不大。
  入冬以后,阳郡王和他的侍卫们已经回京交差去了。赈灾的差事,他做得不错,平价粮到得比较及时,灾区的百姓都对皇上和阳郡王感恩戴德,朝廷的声望在民间空前高涨。
  阳郡王这一年,因着从海外带来高产的粮食种子,又培育出了亩产千斤的玉米和亩产五千斤的土豆。赈灾事宜又做得比较完满。皇上给了丰厚的赏赐。如果不是他刚分封郡王没多久,很有可能加封他为亲王,跟他老爹一个级别了呢!
  跟着阳郡王出海和负责采买的方荀,也给加官进爵,官职连胜两级,不但掌管御林军,还加封了护军称号。年纪轻轻已经是从二品的大员了,能不让人眼馋吗?不过,他们眼馋也是干看着,谁叫人家方荀入了阳郡王的眼,被一再提拔呢!
  阳郡王,成了皇上眼前红人的代名词。京城官场私下里流传着这样一个消息:“跟着阳郡王混,加官进爵有保障!”这个消息也并非空穴来风。皇上信任这个小堂弟,有什么重要的工作,都交给他负责。跟着这样的人,很容易出成绩来。而且,阳郡王从来不占人家的功劳,这不,在朝会上,他给帮他种出玉米和土豆的人家请功来了!
  “皇上,这余家种了十亩地,就收获了万斤玉米。种一亩土豆,足足有五千斤的产量。若是玉米和土豆在北地推广开来,何愁天下百姓不安居乐业?臣以为,余家于社稷有功,理当封赏!”朱俊阳有本呈上。
  户部刘尚书附议道:“皇上,这样的人才,应该破格招到户部来!臣计算了一下,如果不是蝗灾的话,户部下属的试验田,每亩玉米产量顶破天能产个六七百斤已经是很不错的产量了。臣也看了余家种植的玉米,颗颗饱满粒粒均匀。土豆的个头也很大!臣以为,余家是不可多得的种植人才,理当重用啊!”
  其他文武百官,听了户部刘尚书的言辞,心中暗暗衡量着。户部下属的试验田,无不是肥沃的良田,又有专人精心伺候着,一亩地才产六七百斤。而东山村据说大多是山地或是贫瘠的沙土地,可人家一亩地的产量却超过千斤。
  这是什么概念?要么余家没有把种植的法子全部贡献出来,要么余家定然有个惊才绝艳的种植人才。有朱俊阳这个冷面郡王盯着,余家肯定不敢藏私,也就是说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后者。
  如今,大明朝最缺什么?粮食啊!江南鱼米之乡还好,气候适合种植,良田较多,一年两季产量还算不错。至少老百姓能填饱肚子。可是长江以北,尤其是苦寒的东北和西北,由于气候原因,一年只能种一季。虽说皇上一再减免农业的赋税,可北方的粮食产量太低,很多老百姓能吃个半饱就不错了。
  听说玉米和土豆不怎么挑土壤和气候,在北方也很容易种植。最重要的,人家产量高啊!种一季相当于别的作物两季甚至三季的产量。要是每亩地都能达到亩产千斤,何愁百姓吃不饱肚子?
  玉米磨成的面粉,被做成了馒头和面饼。虽然吃着没有白面香甜,可比起黍面和豆面等其他粗粮来说,味道已经很不错了。土豆的烹制方法,官员们也传阅了,有的甚至借来抄了一份。毕竟烹饪的方法不难,将来土豆要是普及了,冬天的饭桌上就多了不少菜式了。
  文武百官心中,早已认定玉米和土豆应该大量种植。今年,有了万斤良种,明年,就能种几千亩玉米,到秋就能收获几百万斤种子……这样一来,过个三五年,玉米就能在北地普遍种植了!
  这样的种植人才,相信没有人会反对他破格提拔的!
  户部尚书的意思,是希望皇上能给余家封个七品的小官,在户部为朝廷效力。其他官员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高坐龙座的皇上却微笑不语。户部尚书有点急了,他以为皇上不同意,刚要说什么的时候,皇上开口了:“阳郡王,你跟余家接触最多,你是最有发言权的。你觉得,余家的功劳,应该算在谁的头上?”
  户部尚书是亲自去过东山村的,余家除了余海之外全都是妇孺之辈。不是他看不起女人和孩子,女人孩子在家中干家务还成,论种地当然是老爷们的事了?功劳还能算谁身上,当然是一家之主余海了。
  朱俊阳看了似笑非笑的堂兄一眼,实话实说,道:“据微臣观察,玉米和土豆的种植方法,都是余海之女余小草实验总结出来的。”
  余小草户部尚书是见过的,印象中不过是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反驳道:“阳郡王,一个十岁有余的小姑娘,能有多大本事?老夫看来,玉米都是那余海带着他姐夫一家打理的……”
  阳郡王冷冷地扫了他一眼,道:“田地是谁打理的并不重要,关键谁是指挥者,谁是实行者。皇上,微臣在东山村前后住了三个多月,看到的都是余小草在背后指挥,而余海一家上下同心协力,才有了玉米的大丰收。”
  户部尚书见阳郡王不像是在开玩笑,眉头依然皱着,低声道:“这余小草,真有这么厉害?”
  阳郡王没有理睬他,继续道:“皇上,您上次私访也看到了。蝗灾之年,余小草根据自己对药性的理解,跟同仁堂的孙大夫一起,研制出了能消灭蝗虫的药水。可惜药水需要的药材,有几味比较稀少,造价太高,不能大量生产。不过,那余小草用药水种的蔬菜,却一丝一毫没被蝗虫糟蹋。足见其聪慧!蝗灾之年能种出蔬菜来,种植玉米对她来说又有何难?臣以为,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才是皇上追求的明政!”
  第三百零四章 不了了之
  朱君凡坐在金銮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小堂弟谈起余小草来洋洋洒洒,跟平日里的惜言如金判若两人。听到小堂弟的最后一句,他白了朱俊阳一眼,没好气地道:“朕还用你提醒?”
  接着,他又追问了一句:“照你的意思,应该封赏的是余家那十岁的小丫头,而不是余海喽!”
  朱俊阳却摇头道:“余家种出玉米,也是有功的,该赏!但余小草功劳最大,就公平而言,封赏应该落在她的头上!”
  “皇上,臣反对!女子无才便是德,一个小女子怎能与吾等同朝为官?”都御史杨大人率先提出反对。
  通政使张大人向来善于揣度圣意,皇上自登基以来,就一直在为提高妇女地位而做尝试,从封赏织绣大家姜如画就能看出皇上的决心。
  杨御史就是太过迂腐,不知变通,所以资格比那些一品大员还要老,却一直在二品上转悠。张子健自以为比起那老家伙来,自己年轻有为,皇上身边确实需要一个能够传达他心意的心腹之臣。他决定搏一搏!
  “杨大人!圣上和太上皇向来以才取仕。皇上曾说过‘不拘一格降人才’。如今北地旱灾连连,沿海又起蝗灾,粮食是安民之本,是天下安定之重要因素!而那余氏小草,恰有如此天赋!种植人才难得,破例有何不可?”张大人收到皇上赞许的眼神,语气更加坚定了。
  杨御史梗着脖子,紧皱眉头,道:“种出玉米,又不只是那小女子一人之功!封赏到她父亲头上,她便从一介农女一跃成为官家之女,也等于封赏到她的头上。为何非要让给女子上朝为官,扰乱朝堂!”
  “杨大人此言差矣!依杨大人之意,子女功劳理当算在父亲的头上。那是不是说杨少卿以后立了功,不用封赏他,全部算在杨御史您的头上,来让你升官发财?”
  杨御史的儿子,现任光禄少卿,正五品官员。这杨少卿能力有,又不像他老爹那么固执迂腐,本来前途大有可为。可历朝历代很少父子同居高位的,有杨御史拦在他头上,一直缺少进阶的机会。
  听了张大人的话,杨少卿看了自家老爹一眼,目光中充满了不满。老爹在官场的人缘已经查到极点,年岁已高,很难有更进一步的可能。可杨御史却一直恋着高位,坐着能晋升一品大员的美梦。这杨少卿已经四十多岁了,却因着老爹在头上压着,官职在五品徘徊。如果老爹能够早点致仕的话,他在退休之前定能圆了老爹一品大员的美梦——还别说,到底是父子俩,都想得美!
  朝廷中也不乏父子同朝的现象,做儿子的,纷纷把不满的目光,投向杨御史。
  杨御史顿时感觉如芒刺在背。他还不至于太不通人情,忙解释道:“皇上,臣并无此意。是张大人歪曲了臣的意思!臣以为牝鸡司晨,不可取也!”
  朱君凡有些烦这帮倚老卖老的老臣,面带不悦地道:“杨爱卿,言重了!一个户部下属司农职的七品小官而已,能惹出什么乱子?还是杨爱卿以为,朕是纣王、唐明皇之类的昏君?”
  “臣不敢!”杨御史心中一惊,忙颤巍巍地跪在地上,五体投地地伏在殿上。
  张大人也跪下了,口中道:“皇上息怒!臣以为,杨御史廉颇老矣,头脑昏聩,倚老卖老,曲解圣意,已不足以胜任督察员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杨御史闻言,胸口一闷,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伸出一只手颤巍巍地指着张大人。张大人给了大家一个“你们看,杨御史确实老了”的眼神。
  皇上假意斥道:“张使司此言差矣!大明朝短短几十年,能够站稳脚跟,离不开老臣们的赫赫功劳。没有老将跟着太上皇南征北战,哪里有现在的大明江山;没有文臣们的同心协力,何来大明的繁荣昌盛?”
  张大人意识到自己激进了,忙伏在地上请罪:“皇上圣明!臣狭隘了!臣只是就事论事,并无藐视老臣的意思,请皇上明鉴!”
  皇上重重地叹了口气,道:“张爱卿,朝堂之上,说每一句话都要慎之又慎。念你是初犯,罚俸半年以示惩罚!”
  罚俸半年对张大人来说,就跟挠个痒痒差不多。张大人虽然被罚了,心中却暗暗欢喜。看来,自己这么做,正中皇上下怀!
  果然,皇上看了一眼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喘气的杨御史,关心地道:“杨爱卿,需不需要请太医?”
  杨御史又重重地喘息几下,摇头道:“多谢圣上关心,老臣无碍。”
  皇上继续关心地道:“杨爱卿,身体为重。为了能够更好的替朝廷办事,还是先养好身体吧!朕准你一个月的假期,职责由副都御史暂代。众爱卿,还有其他什么事吗?”
  “皇上,老臣……”
  “有事起奏,无事退朝!”苏然的声音恰巧掩盖住了杨御史的话语。
  众官员有些同情地看了一眼杨御史,摇头叹息一声;有的则一脸看好戏的表情;还有的露出幸灾乐祸地笑容。
  队伍后面的杨少卿脸上火辣辣地,他低着头走过来,搀扶起瘫软在地上的老爹,小声道:“爹,皇上的意思很明显了,想要封赏余家小丫头,您有何必为了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惹皇上不开心呢?”
  杨御史不敢相信自己被停职了,他口中喃喃地道:“我像魏征直谏,有什么错?皇上为什么让我告病?我没有病,我要去找皇上……”
  “爹,您就别添乱了!!再闹下去,您头上的乌纱帽就难保了!!”他怎么有这么个不着调的老爹?杨少卿愁眉紧锁,手上又加重了几分劲儿,半扶半架地把老爹扶出宫门。
  不过,经杨御史这么一闹,封赏余家的事就这么搁浅了。远在渔村猫冬的余小草,并不知道因为自己,引发了一场朝堂争议。
  她此时正央着自家老爹帮她做个小雪橇,准备下次下雪,让大灰拉着她享受一下雪地飞驰的快感。
  大灰自从被当做阳郡王的宠物,在余家落户后,余小草每天用灵石水和冰窖里存的野猪肉喂养它。现在的大灰,厚厚的毛发覆盖全身,远远看过去像个银灰色的毛团。它的身上全都是精装有力的肌肉,跑起来很有爆发力。
  大灰比家中的其他动物更有灵性,几乎能听懂所有人类的语言,而且对于别人的善意和恶意很是敏锐。有它守护着,余家人更加放心。
  “大灰,过来试试合不合适!”雪橇做好了,余小草迫不及待地朝着大灰招招手。伏在雪地里的大灰,懒洋洋地朝这边看了一眼,表示很不想理余小草。
  余小草虎着小脸威胁它:“大灰,不听话晚上没有食物哦!”
  大灰对冷冻过的野猪肉,兴趣并不大,不过要是跟这小丫头对着干的话,很有可能明天一天都没有好喝的水水了。唉……大灰慢吞吞地站起身子,用力抖了抖身上的毛,踱着优雅的步伐朝余小草走了过去。
  余小草把雪橇往大灰身上装,发现正合适。老爹的手艺真不是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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