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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节

  不过没关系, 蜂蜜水果茶甘甜润喉, 十分合宜。
  连一向只喜肉食的小老虎, 都乖乖趴在小桌前, ‘啪嗒啪嗒’的舔喝了一小碗。喝完还觉得不够,前爪按着碗往白氏身前推了推。
  也不知是故意, 还是精的, 小东西粉嫩嫩软软乎乎肉垫冲前, 正好对着白氏。白氏看过来,它还摇着尾巴歪着头,撒着娇“喵嗷——”叫了一声。
  意思很明显:人家还要!
  白氏一大把年纪, 差点没忍住捧脸大叫“阿丑好乖好可爱!”
  虽然没喊出声,那表情神态也是够够的。
  崔俣悄悄冲小老虎比了个大拇指:干的好!
  他这个祖母,老辣持重,人情练达, 什么时候脸上摆出过真正心情?也就见了这小东西,才少女心萌发,能让人窥得一二。
  小老虎傲娇的昂起头,“嗷呜——吼!”来了个散发着王者之威的显摆连吼。
  白氏笑的眼睛更弯了,抱着小老虎圆脑袋,撸着老虎毛都不愿意放手了!
  把小老虎伺候够了,白氏这才想起孙子,喝了盏茶理了理情绪,开始讲那段陈年往事。
  “这英亲王杨菽,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什么人情心眼,到他跟前根本没用,整个就是一个无赖熊货!”
  这开篇总结,崔俣有些意外,老爷子是有点熊,但不是蠢人啊,政治嗅觉还是有的。
  “你觉得不对?”白氏眼梢微抬,看了崔俣一眼,也不解释,“你听我说说就知道了。”
  英亲王杨菽,先帝的亲弟弟,太康帝的亲叔叔,父母早逝,打小跟着哥哥混,哥哥又忙,打起仗来常不见人影,就把他扔在侍卫营里,皮着长大。大略有天赋的人都不会被埋没,杨菽又靠着军营,机会很多,十岁第一次跟着打仗,就立了军功,到十三四岁,已是小有名气的玉面小将。
  嗯,老爷子当年,模样长的还算过的去。
  十六岁时,他认识了王妩。
  那是一个春末夏初的午后,天空下着细雨,不大,很绵很细,看起来很缠绵的那种。打着伞显多余,不打伞吧,离近了,别人会看到你发丝眉里睫间的水雾。
  崔俣见过这种雨,很美:“像雾一样。”
  “对,就是像雾。”白氏目光越过窗子,落在院里灿黄树叶上,突然笑了,笑意十分舒展。
  那时,宇文朝都还没完全建立,大安朝就更甭提了,杨家不是什么宗室,只是战场拼杀,时时都可能马革裹尸的人。世家呢,也不像现在这样,规矩越来越严越来越苛刻,世家的女子,地位是很高的,出门是可以随意的,甚至同男人坐谈,说古论今也是没毛病的,没那么多人跳出来挑理。
  王妩幼时近亲族人全死,被抱到王家养大,并没受任何委屈,是照着那时候的世家标准养成的贵女,资质绝佳,才华横溢,眼光胸襟无一不差,根本不是现在这些所谓的贵女能及。除了脾气有些倔强,性格有些坚韧外,几乎没一点缺点。
  “虽然我并不认为这是缺点。”白氏声音有些怀念,“除了寻常的贵女之才,王妩最擅长的有两样,一是医,一是舞。医术你应该知道,你打探过消息,当知她在外有个名号。”
  崔俣颌首:“白衣圣手。”
  “对,一个女子,能以医术得此称号,并得全天下认可敬仰,这是何等的本事?”白氏笑笑,“不过当时她可没表演什么望闻问切,她兴之所致,跳了一支舞。”
  大约突破了新药方,或者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抑或单纯喜欢那缠绵雨线,反正周围又没人,兴致一起,王妩就跳了支舞。
  她那日穿的是红裙子,跳的是胡旋摆。
  绵绵细雨里,树木苍翠,草叶凝露,花朵明妍,有红裙美人,四肢修长,身材柔软,腰肢纤细,或急或徐酣畅淋漓的跳那么一曲胡旋曲,谁能不欣赏,谁能不沉迷?
  反正正好在树上偷懒休息的杨菽看到了,欣赏了,这一迷,就迷到了心里……
  杨菽是个熊的,也不知道什么叫害臊,既然看上了,王妩舞一停,他就蹿下树搭讪了。
  彼时王妩刚跳完舞,发丝上蒙着水雾,眉眼间却因出了微汗,一片水润,再加上微染绯色的脸颊,要多好看有多好看,要多精神有多精神。
  王妩很是气恼,因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她被人偷看了!不过她也算有错,看着四下无人便以为真没人了……
  面前这个人,胡子拉茬,眼有血丝,衣裳也不干净,下摆都是泥点子,还有这搭讪行为,一看就是莽夫!偷看姑娘家跳舞也就算了,一点脸面都不给人留,直接过来搭讪,这是个登徒子!不,登徒子形容他都不够,这就是个流氓啊!
  王妩骨子里有傲性,并不怕事,拒绝态度十分明显,话也放的相当很,这位壮士别往前来了,她瞧不上!
  杨菽被甩了一脸狠话,却摸着下巴冲着王妩背影发呆,眼神更亮:这姑娘够辣,我喜欢!
  所以他才不会听话离开,就在庄子附近,守了王妩几天。
  王妩一次都没见他。
  待到下山回家时,王妩运气不好,遇到了山贼,正是表现时候,杨菽怎么会错过?手中长|枪都耍出花来了,把一群没眼色的小山贼揍的屁滚尿流,还顺便朝王妩秀了他的七十二步翻云好身法。
  事毕,杨菽问王妩:“这救命之恩,你认是不认?”
  王妩能怎么说,垂眸答话,话音十分干脆:“认。”
  “好!”
  此事后,杨菽就没了消息。
  王妩心下庆幸,又不免纳闷,这愣子是……消失了么?
  直到八个月后,杨菽再次回来,什么事都不干,专门给王妩送礼物。
  他没讨过女孩子喜欢,不知道怎么做,军营里的汉子们都说,哄媳妇就是要买礼物送,他就送了。
  听说女人都喜欢漂亮衣服,他不懂做,就冲到各绸缎铺子,买空了几乎整个洛阳城的布料,送到了王家;听说女人们喜欢漂亮首饰,他就砸钱搞到好些玉石,宝石原料,还送了几大箱他的战利品,金子和珍珠;做为男人,还得替女人安全着想嘛,他又送了几箱刀剑,长的短的大的小的,各式各样都有,他还送了一只鹰,他亲自捕来熬的黑鹰,特别威武!
  王妩好悬没气炸,八个月没消息,她还没以没事了,谁知人根本没放下,之前是没空,得了空,就集中火力来了!送的这是什么啊!好不想要!
  一堆料子,什么档次都有,那颜色花俏轻浮的,她没几样喜欢,里面竟然还有纯白孝衣料!东西这么多,即便她挑两样做了衣服,过了季就不能穿了,待明年过时,更不能裁新衣,多浪费!至于首饰原料……她王家富可敌国,什么没有?金玉珠宝一样不少好吗,她喜欢的是各种巧心巧匠首饰成品,不是原料!至于刀剑就更别提,她一个女人,没习过武,要这些有什么用,拿给护卫玩吗?那鹰……看到它她就害怕好吗!到处在家里乱飞,还专门朝接近她的人啄,谁受得了!
  送礼物都这么不走心,谁瞧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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