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没有爪子的鸟」
《无足之鸟》正式开拍时已经是第二年的三月。因为故事的一部分就发生于温哥华,所以棚内拍摄和外景都在这座城市,而苏瑞也会随之忙碌起来,所以他坚持要在他忙起来之前去看一看今年的樱花。温哥华从三月起就进入了赏樱的季节。与隔着美加边境线另一侧的西雅图一样,温哥华也是个充斥着日本元素的城市,每年三月至五月,赏樱节盛大到全国都有人慕名前来。他们为了错开人流,一早就坐着地铁前往温哥华市区北边的史丹利公园,那里拥有全市最成规模的赏樱地。他们之前从未去过那里,进了公园只得随着晨练或游览的人流走,还没看到几棵樱花树,倒是顺着海岸线,一直走到了公园最东面的海边。
在那里,他们看到了一座红白相间的灯塔。
「你听过灯塔的传说吗?」苏瑞问,见他摇了摇头,就继续说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两名看守人去看守一座非常偏僻的灯塔,遇上了风暴,他们被困在灯塔好几个月,其中一个莫名其妙地死了,另一个为了摆脱嫌疑,把他放在棺材里,掛在灯塔外。结果棺材被暴风雨打碎了,就变成一具尸体掛在灯塔外面。这个看守人跟着尸体呆了好久,被救出来的时候已经大小便失禁,精神失常了。」
「你这个不是灯塔的传说,是克苏鲁传说吧。」林鹤洋说,指了指不远处海边的那座小灯塔,「你看这灯塔多可爱,不要给它乱安上这种猎奇的故事啦。」
「那你讲一个你的版本咯。」苏瑞回答。
「我的版本……就是你遇到灯塔就要许愿,许愿之后,灯塔会把你的愿望告诉大海,然后漂到全世界去。」林鹤洋说。
苏瑞朝他翻白眼,嘲讽道,「你是在写《暮光之城》吗?」只是他话音刚落,就被林鹤洋夸张地抓住了手腕。苏瑞被吓了一跳。「快许愿!」林鹤洋喊道。
海边的风很大,将不少已经飘落的樱花又吹了起来,其中有一朵好巧不巧,撞进了苏瑞的掌心。「给灯塔许愿,然后吹到海里。」他说道。苏瑞还想反驳,却还是被他抓着手,只得笑了笑,将双手合拢,嘴里默默许了愿。许愿罢了,苏瑞将樱花吹散到海上,他们就看着那些白色的花瓣顺着海风飘远,「我愿望太多了,一朵花是不够的。」苏瑞看着那花瓣说道。
「你许了什么愿?」林鹤洋问。
苏瑞瞥了他一眼,回答道,「我希望咱们的家人一切都好。」
林鹤洋有些惊讶,他本以为苏瑞会许一些他们两人「白头偕老」之类的愿望,无论是什么愿望,他都没料到苏瑞会把「家人」放在第一位。
「我以为……」他喃喃道。
「你起码还能见到你的家人,我是不是很不负责任?就这样绝情地离家出走了。」苏瑞打断了他的话,扭过头来看着他,声音有些不确定地颤着。
「你们缘分不够。」他回答,「并不是你的错。」
他们离开海岸线,走到了公园深处。史丹利公园里有几条林荫道两旁种满了樱花树,也只有那几条街上人群熙攘,连拍照都要拼命找角度,才能不至于只拍下一堆游客。他和苏瑞勉强在人流之中向前走着,中间时不时要插进来几个人,撞着他们的肩膀,与他们逆向而行。
他们没有牵手。不那么挤的时候,他们会靠得紧一些,但林鹤洋斜背着他的双肩背包,总在他背后晃着,稍微一歪就撞到了苏瑞的胳膊,把他们之间隔出了一小段距离。林鹤洋大概是看上去很会摄影,又比较无所事事,一路上被好几对情侣或一家子拉着帮忙拍合照,苏瑞就在一旁拎包等着,直到有一对情侣觉得耽误了他们的时间,执意也要帮他们拍一张,他们才拥有了这一天的第一张照片,两人紧紧靠在一起,林鹤洋抬起手来搂着苏瑞的肩膀,与其他情侣并无两样。
那年夏天林鹤洋房子租约到期时,他没有选择续约,而是在七月份搬到了苏瑞那里,与他住到了一起。也是在那段时间,林鹤洋在自己很久未登录过的大学邮箱里发现了一封邮件,竟是他大学期间最好的朋友孙艾伦发来的。那封邮件字里行间都透着可怜的味道。
「亲爱的鹤洋,你好,
你自从转学去温哥华之后就再也没有登陆过你的脸书账号,电话号码变了,微信号也废弃了(我给你之前的微信号发过很多消息都没有人回復),我只能给你发邮件,你能不能看见就听天由命了。虽然我知道你这样很绝情所以其实我也可以选择一辈子再也不理你,但我想告诉你一声,我今年八月份会来美国,带着我男朋友重游故地。我打算顺便去见一下William,你知道他已经结婚了吗?我估计你还不知道。你现在到底怎么样了,你离开OSU之后,咱们就再也没联系过了。如果你能大发慈悲加一下我的微信,或者给我一下你的电话号码,咱们iMessage联系,理我一下,谢谢了。我的微信号:ellenzhang1993。」
于是,八月份时,他们两人啟程前往了俄亥俄州,回到了他们的母校。他们在哥伦布市停留了几日,与威廉·诺里斯和他妻子,孙艾伦还有她的男友时隔多年之后再次相聚。他们一行人先是在威廉·诺里斯家蹭了几顿饭,而后那美国人想要尽地主之谊,便带着他们去了购物中心吃饭,只是美国人实在对美食不太讲究,精挑细选了一番,还是选了个不太会出错的巴西烤肉餐厅。
那时,林鹤洋刚与苏瑞同居,他们琢磨着换家具,便在约定的饭点之前去购物中心逛家具店,却因为购买什么样式的床品吵了起来。和苏瑞相处久了,林鹤洋才知道真正在一起生活,和之前仅仅是搞曖昧之类的高中生一样小打小闹,甚至是之后他们真正开始恋爱完全不一样。他们总是在一些小事上吵架,因为苏瑞这个人真的很容易上头。
什么嘛,之前的温柔都是装啊。
他破口大骂,而苏瑞每一次都会骂回来,脏话一句比一句难听,「装你妈逼,你他妈的别当我是傻子。」他那张和年龄完全不符的年少脸蛋总让他忍不住喊,喂,你还没有到说脏话的合法年龄!
大多数时候,林鹤洋都说服自己去容忍这个人多一点,因为毕竟——他心虚,没错。因为苏瑞从来都是那个容忍他,等待他,给了他无尽善意的人。想想原来你的嘴有多欠,现在你就有多活该,对吧,姓林的?现在,容忍这点小脾气又算什么?他咬牙切齿地提醒自己。
对、「小」脾气……
几句下来他就忍不住了,中气十足地把那人的聒噪吼下去。他嗓门大得很,每次都能在音量上获得胜利。他想,这得益于小时候和两个嘰嘰喳喳的姐姐吵架,如果谁小时候能被这样两个姐姐锻炼一下,那么全世界的人他都能吵赢。
当然,每当这种时候,他不得不承认,他挺喜欢被自己兇到不敢吭声的苏瑞,像只炸了毛的猫。
然后他们的拌嘴就这样从家具店一直吵到晚上的聚餐地。他们从家具店走到和孙艾伦还有威廉·诺里斯约定好的烤肉餐厅时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苏瑞总拽着他看手机里搜集好的床品样式,非要让他点评出些名堂来,但他又觉得这个不太好,那个不满意,苏瑞有些不耐烦,说那你来挑吧大哥?林鹤洋便又立刻改口说,随便你,我什么都可以。
苏瑞被气笑了,当街冲他嚷嚷,你妈的,我做什么你都不满意,让你做,你又把事情都推给我!
他们就这样顶着嘴走进餐厅,除去服务生招呼他们到预订的座位上那十几秒鐘没有讲话,等在窗边的桌子旁坐定的下一秒,苏瑞那张堪比他两个姐姐加在一起的嘴巴又开始聒噪个不停。
他们两人到的早,便先要了两份菜单,林鹤洋想借此转移话题,但苏瑞却揪着刚才的话头不放,非要和他理论清楚。「你非要和我讲清楚有什么用?我都说了你来做决定就好了。」林鹤洋长叹一口气,咬紧了牙关没发作。
「你他妈的每次都让我做决定,然后我决定了你又说不行,所有的事都是这样,你好牛逼啊你?!」
「我什么时候干涉你的决定了?」
「你——要么就什么都不满意、要么就屁都不管,我可他妈算是知道你姐姐的感受了!」
「我什么时候屁都不管了?」
「那您今天就跟我说清楚你在家做过什么?」
林鹤洋刚想回嘴就看到孙艾伦带着她男友走进餐厅。那时还没到中午,餐厅里人不多,林鹤洋赶忙站起身来招呼那两人。孙艾伦风风火火地朝他们跑来,挨个拥抱了他们。苏瑞抱完,立刻就跟孙艾伦告状,语气还特别理直气壮,说你快帮我,林鹤洋他总惹我生气。
「是你无理取闹好吧?」林鹤洋恼了,压着声音冲他吼了一句。
苏瑞瞪大了双眼,蛮横地破口大骂,「你有理啊?之前搬家的时候你做什么了?」
「你真说得出口,哪些脏活累活不是我做得?!」林鹤洋顶嘴道,「你要求还那么多,光是挪家具就挪了好几回——」
「我还不是希望能住得舒服点儿啊?!」
「——你还怕虫子,看到蟑螂都要我给你打……」
「连这个你都要抱怨?!打个蟑螂你都不乐意?」
林鹤洋「啪」得一下合上菜单,连一直目瞪口呆围观他俩口角的孙艾伦与她男友都被吓了一跳,他借势抬高了声音喊道,「不要再吵了!点菜!」苏瑞也被他突然中气十足的声音吓得楞了几秒,随即脸上立刻爬上一阵嗔怒,也「咣当」一下子把菜单扔到桌上,把面前的碗盘敲出了些叮咚的脆响,差点引来服务生的註意。苏瑞仿佛真的炸了毛,连头发丝都散发出一股让他退避三舍的杀气,他不着痕跡地在椅子上往远离苏瑞的方向挪了挪,声音也软了下来。「好啦……对不起啦。」他示弱道,「是我不好,咱们先点菜吧?好不好?」
直到威廉·诺里斯和他妻子姍姍来迟时,他们两人之间的凝重气氛才稍微消散了些,只是苏瑞那张嘴又不闲着了,非要跟威廉·诺里斯告状,把他说得像个大少爷,在家什么都不干,只知道享清福。林鹤洋垮着脸,每一句话都想要张口反驳,但就是不知道该在哪一句话插进嘴。苏瑞说的每一句话在他看来都那么蛮不讲理,但仔细琢磨好像又有点道理。
你好逊啊,姓林的。
孙艾伦悄悄凑过来说,瞅你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他不以为然回答道,算了,反正他打架也打不过我,我嘴上还不让着点,岂不是太没人性了?
挺好,挺好。孙艾伦说道,别人都不了解你,只有我知道你嘴有多毒,你肯定没少惹苏瑞学长生气呢。
林鹤洋气不打一处来说,连你都不帮我说话——
苏瑞恬不知耻凑过来打断他俩的悄悄话,那时他已经气全消了,又恢復了平日那一股温柔贤良好像笼罩着一层圣母光辉的模样,冲他们说,你们在说什么呢?没有在讲我的坏话吧?
没有没有,我们夸你呢。他俩同时敷衍道。
八月还未开学,校园里人不多。他和苏瑞重返母校,来到了这个他们五年都没有再返回的地方。他们从东边进入校园,走进偌大的中央草坪又向右拐上车道,在那里等来一辆校车他们就会上去,随缘地让校车带他们驶向所有地方。整整八年前,他在盛夏之中来到了这里。他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那些树荫连成整片的绿色,砖墻画出红色的幕布,就像被他拋之脑后的过往。
「我们要往西校区去了。」苏瑞说,指了指奥伦坦基河。桥下的河床上聚集了几隻黑色的鹅,「呱呱」叫着好像电影里的反派。
他突然有些想念这里的冬天。那令人窒息的漫天大雪好像也不算差。
「当初我还来过这里的警局,你记不记得?我在那里做笔录来着。」那人突然指着这条巴士线路劲头的拐角处,那栋孤零零的二层建筑。
啊……他想起来了。那时他大一,热血沸腾地和一个叫珍·阿尔伯特的女人跑去跟校警告状。教室里的椅子都被挪到一旁去了,只剩下一张大折叠桌放在中央,两名校警看着苏瑞,在那里问话,「那个教授对你做过什么?」,仿佛犯错的是苏瑞。如今这栋建筑连一点点他们存在过的跡象都没有了。那就好像苏瑞一样,像一隻鸟,来去匆匆,雁过无痕。
「不知道Jacob怎么样了。」苏瑞又说道。
「你还记得他啊。」林鹤洋说,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不喜欢听到那人嘴里说出那个「教授」的名字。他仿佛又回到了快十年前,那个对什么事都能愤愤不平的年少的自己。他一边念念不忘地记恨那个「教授」曾对苏瑞做过的变态事,另一方面……
即便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很清楚那隐晦的感情是什么。嫉妒——是以他的理性为燃料的嫉妒。无论是以一种怎样的手段,他都嫉妒那个教授能在苏瑞十八九岁的人生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西校区坐上巴士回到主校区的时候,苏瑞突然提议回到他曾经的教学楼看一看。他们到达设计学院的教学楼的时候是上午十一点,走上三层之后他们发现大部分办公室都是空着的,只有个别教室里还上着暑校的课。他们穿过一间间教室之后就到了接连的教师办公室。苏瑞在其中一间门前停下。那些办公室的门边都贴着一块牌子,里面卡着这间办公室内的教授、讲师或助教的名字。苏瑞就站在那牌子前喃喃道,「名字变了……」
「你认识这个教授吗?」林鹤洋问。苏瑞摇了摇头,说道,「这间,以前是Jacob的办公室。」
林鹤洋二话不说,拽着苏瑞的手腕就往前走,手上用了些力道,让他暗自担心会不会把苏瑞脆弱的关节抓碎了。「喂、很痛。」苏瑞被他拽着趔趄了一下,胳膊在他手掌里挣着。他猛地停了下来,那人就撞在他身上。「你为什么想回到这里来?」他回过身来,抬起双手抓住苏瑞的肩膀,问道,「我可是一点都不想再看到『那个人』的办公室。」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他。」他们两人的脸离得那么近,他的下巴上都能隐隐感觉到苏瑞的鼻息。
「我当然不喜欢他!」林鹤洋压低了声音喊,「我唯一一次见到他,就是在酒吧里,看到他差点强迫你——」
他没有再说下去。
苏瑞低着头,「……我那时候很恼我自己,明明是成年人了,却还被教授牵着鼻子走。」
「你那时只有十八九岁而已……」他回答。虽说人十八岁成年,但没有人会把十八岁的人当成真正的大人。
「你也只有十八九岁呀。」苏瑞却说,抬起眼来目光翩翩望着他,「你救了我。」
林鹤洋觉得自己耳朵后面有点发烧。他故意满不在乎地说,「没什么,我那时候是比较莽撞啦。」
苏瑞笑了,又开始迈开步子,他们沿着走廊走向楼梯,偶尔一两间教室内回荡着讲师授课的声音。在那些隐约的声音中,苏瑞随即收起了笑容,厉声道,「我是说真的。」
「啊?」
「你救了我。」
「我知道。」林鹤洋回答,「这没什么,我是说——」
「Jacob从来都不希望我和别人太熟,他不希望别人能『得到』我。」苏瑞打断了他,「但他那天见到你之后——正是因为见到了你,那天他才迫不及待在酒吧骚扰我,因为你给了他危机感。」
那时,他们走出了教学楼。临近晌午的阳光很晒,透过参天的树荫投射到石板路上,散着热气,炙烤着他们的脚。草坪上倒是凉快些,他们走上去了,在中央草坪的一处长椅上坐下歇息。在那里,他们刚巧能看到整片草坪的景色,还有不远处低矮的建筑,和坐落在校园中央的鐘楼,没过一阵子,那里就将敲响十二下鐘声。
林鹤洋笑道,假装攥起拳头来稍微挥了几下,「早知道我那天再狠一些,揍他一顿,让他更有危机。」
苏瑞突然扭过头来看着他,张了张口,欲言又止。最终苏瑞还是没说话,只是看着他,阳光把他黑色的眸子都照浅了。然后趁着林鹤洋怔怔凝视他的那一刻,他抬起左手来,用手掌遮住了苏瑞的双眼。「干嘛——!」林鹤洋还以为他要整蛊自己,眼疾手快地抓住他的手腕,想把他的手拉下来,但苏瑞加重了力道,指尖扒住林鹤洋的眼眶,牢牢地捂着他的眼睛。他另一只手伸进旁边的书包里拿出一隻记号笔来。
然后他放下手,反过来又拉住林鹤洋拽着他小臂的手指,开始在那隻左手的无名指上画起来。那是一隻很细的记号笔,能画出很多细节,于是就在他的精雕细琢之下,一颗栩栩如生的黑白色戒指逐渐浮现在林鹤洋的无名指根部。他畅想过很多次能用戒指套住彼此的场景,比如在无数人的祝福之下,就像好莱坞最俗套的爱情电影那样,比起他所畅想的那些情景,此时此刻显得有些淡薄了。他们只是坐在树荫之间,稀松平常,路人也都行色匆匆;但他又觉得那时的气氛刚刚好,在他们初遇的校园,没有人註意,他们悄悄的,就像是分享着彼此的秘密。
阳光浓烈,照得戒指好像是真的一样,仿佛有一圈套在他手指上的光环闪耀得刺眼。
「你也给我画一个。」苏瑞说,把笔递给他。
林鹤洋的技术就差远了。他笨拙地抓着苏瑞细长的手指,在上面颤巍巍地留下完全不输三岁小孩的绘画技术的一枚戒指,「没有你的好看。」然后他难得地谦卑起来,盖上记号笔的盖子。
苏瑞郑重地摇摇头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戒指啦。」
回到温哥华后,他们领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那只德牧是一家不合规的犬舍育出来的种,犬舍被举报后,动物保护组织将这只三个月大的小狗救了下来。在一次住处附近的社区领养活动中,他们遇到了它。那天被带来的每一只都那么招人喜欢,这只胆子很小,总缩在后面,不太引人瞩目,差一点就被他们错过了。亦或者是它太过矮小而安静,反而引起了林鹤洋的註意。苏瑞原本还嫌这只狗太瘦小会不会长不大,却根本想不到半年多之后,它直立起来的身高就快赶上自己了。
他们给这只德牧取名叫「Birdie」。
大型犬总是精力旺盛,拆家频繁又不好管教。小时候被骂了还会歪着头一脸懵懂跟人卖萌,长大些聪明了,就明白为什么骂它,又会可怜巴巴耷拉着飞机耳讨饶他们的原谅。苏瑞总能在那狗狗眼里败下阵来,骂几句打几下就于心不忍了,最后还得林鹤洋上场,但大部分时候,管教它的都是苏瑞,而德牧又是极通人性的犬种,很知道该找谁当庇护,每次往林鹤洋怀里一鉆,蜷缩着,尾巴连带着屁股一起摇来摇去。「可怜兮兮的,别骂啦,老是骂我们Birdie。」林鹤洋就摸着Birdie的脑袋说。
「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该站哪边啊?!」苏瑞上前拎着Birdie的后脖颈想把它拽出来,瞪着眼又冲他喊道。
林鹤洋抱着Birdie,「看啊,妈咪好兇的。」
最后Birdie逃过一劫,倒是他被劈头盖脸骂了一顿。
不仅如此,每次他们带着Birdie去朋友家做客时,只要Birdie在别人家闯了祸,苏瑞都能第一时间把错误堆到他头上——
「Birdie把狗粮打翻了啊?跟他老爸学的。」
「把你衣服咬坏了啊?跟他老爸学的。」
「粑粑拉在屋子里了?跟他老爸学——」
林鹤洋气得大喊,「我可从来没有!」
苏瑞理都不理他一下,扭头跟朋友说道,「林鹤洋平时好惯着Birdie的,都不让我打它。」
林鹤洋觉得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被气死。
他是怎么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变成现在这般境地的?
这怪不得别人,林鹤洋,一切都是你自己自作自受。
那一年又入冬时,电影《无足之鸟》的拍摄过半,苏瑞作为艺术顾问,虽然不用每日跟组但也得随时stand-by。某些苏瑞需要赶工拍摄到晚上的日子,林鹤洋会借着遛狗的工夫开车跑去剧组「探班」,等着拍摄结束接他回家。苏瑞在片场则从不避讳他的同性恋身份,恨不能拽着他向整个剧组宣扬林鹤洋是他男友。
当然,让林鹤洋惊讶的是,尽管他只是偶尔去片场,但剧组洋洋洒洒一百来人,还真有那么几个对他感兴趣的,他可是从没思考过自己在LGBT群体里受欢迎的程度,毕竟这个圈子里的人除了苏瑞他几乎没接触过别人。苏瑞看上去好像对这种事信手拈来,每次片场哪个好看的小男生跑来和林鹤洋搭话,无论那人刚才在哪里,下一秒准能出现在他旁边,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俩对话,时不常还插一嘴。
「我都不能和别人讲话了嘛?」林鹤洋抱怨道。
「女人可以,直男可以,gay嘛?不行。」苏瑞伸着一根手指头在他眼前晃。
他们也不是没为这类事吵过架。林鹤洋被问烦了,会觉得这是苏瑞对他的不信任;那人多疑起来,有时还会勒令看他的手机。只是林鹤洋觉得他才是那个更应该担心的人才对,比起林鹤洋的工作环境,那人平日阅人无数,又是在文艺圈,gay总会更多的吧?他们在一起时间久了,这些琐碎的烦恼就随之而来。林鹤洋曾暗自在心里算计着,他们认识了这么久,吵吵闹闹又恶言相向,就算是真正的「夫妻」也该经歷七年之痒了,那些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的繁杂的烦恼,带给他的苦痛好像总是比快乐更多。
如果是在大学时期,林鹤洋才不会管那么多。他能甩下一切向前飞奔而去,把所有的苦闷拋之脑后因为他足有这样做的资格,但年近不惑的他总能想明白一个道理。那个「道理」总是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出现,比如——比如他早上睡醒,看到苏瑞在厨房里做早餐,迷迷糊糊,还错穿了他的拖鞋,让林鹤洋只得光着脚;他们下班后一起在街上溜Birdie,一起和邻居打招呼;天气寒冷时他们缩在沙发里,苏瑞将冰冷的双脚踹进他的睡衣暖脚;或是在他们睡前的每一句晚安之中。
每当他回到家,看到客厅角落电脑桌旁散发出刺眼的光,苏瑞在电脑前戴着眼镜伏案工作时,他就会想起十年前,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在午后被晒得通透的蓝天之下,在盛夏的芳香之中,那个还留恋着深圳林立的高楼和母亲温柔话语的十八岁的自己,敲响了那栋三层小楼的破旧的门。二层房间里飘出一句喊声,「苏瑞——去开门!」,门应声开了,那个穿着白色T恤,眉目清秀的娃娃脸男生出现在他面前。对于他来说,那就像一场梦照进了现实,在他身后,还未开学时,一群十八九岁的孩子吵闹着呼啸而过,他们引吭高歌,对未来抱有最巔峰的期望。
他想,即便是现在已经年长的他们两人,生活中无论是因为工作、琐事,亦或是意见不合而擦枪走火出来的苦恼多么让人难以招架,那依旧是他最热爱的生活。他们像两隻没有爪子的鸟,漂泊于逆风之中,不留下一点痕跡。他们把过往小心地藏在双翼之中,再飞入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