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134节
连枝低着脸,不肯多言,被闵雪飞盯久了才气急败坏地说:“就当是我的药!”
闵雪飞更是困惑了,药?什么药?
两人没能就这个问题深入探讨下去,一是连枝别过头去谁也不理了,二是茶棚的土炉那边传来了阵阵奶香。众人都忍不住被这阵香味吸引了视线,段明几个亲近的更是凑到近处去看。
土炉子上吊着一只茶壶,那奶香味正是从茶炉里散出来的,等生乳沸开,余锦年揭开壶盖,从兜子里抓了一把茶叶丢进去,用筷子慢慢地搅动。没多大会儿,奶香之外,又有了几许茶香。众人刚吃过饭菜,正是口中渴的时候,此时闻到这股奶茶香味,都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煮了半柱香,余锦年又拈了两块糖放进去融化。
季鸿瞧他此举,顿时脑袋一疼,后退半步——当年在信安县一碗甜蛋羹的事还历历在目,至今不敢忘,如今他又突发奇想,弄出个甜奶茶来?
究竟是什么人传授的他这些莫名其妙的食谱?
传统奶茶本就是北方来的吃食,因为北方奶多是新鲜羊奶,难免会有些膻味,为了掩盖这股味道,北地人多会往里丢大把的调味料和各类果仁,煮来的奶茶很是浓稠,且滋味丰厚。余锦年并不是不知道这事,只是给忘了,毕竟在他前世时,喝得最多的是珍珠奶茶。
想到这个,余锦年又开始琢磨回去了能不能试着做些“珍珠”出来。
见他放糖,方才还跃跃欲试的好几人又都缩了回去。
“都来一碗?”糖化后,余锦年自己倒了一碗出来,喝得津津有味,连嘴唇上一圈都沾了奶渍,他伸出舌头来舔过一遍,大呼痛快,又去饮第二碗。众人踟躇半晌,到底还是没有忍住诱惑,接二连三地过去试饮,虽说口味有些奇特,但越喝越有滋味。
余锦年举着碗,哄季鸿也品了几口。
连枝见状,也过去盛了一碗回来,推给闵雪飞:“尝尝吗?”
闵雪飞觉得,这个人太莫名其妙了,他为何要对自己这么好?
他还没想出个所以然,车队很快便又整装上路。
因为载了闵家二公子这么个伤号,车子并不能行得太快,因此足足花了一整日的时间,至夜半时分才入了城门。因为车上几人要么是郦国公世子、要么是国相之子,还有个宫中当红的小权宦,守门将士不敢为难他们,立刻敞开半扇城门将他们放行。
越近京城时,路途越是坦荡平整,闵雪飞元气尚未恢复,本就精神不济,且中途还胡思乱想好一阵,所以天色刚黑时就已经支撑不住,倒在车内睡着了。连枝侧头看着他,悄悄将他身子扳过来,让他依在自己腿上舒舒服服地睡,就这样低着头看了他一路。
马车慢悠悠地在京内街道上穿行,行至东十字街,季鸿的车便与他们分道扬镳,去了金幽汀的方向,由于余锦年和闵霁二人都睡得很熟,连枝便隔着马车轿帘远远地朝季鸿打了招呼,并未出声,接着就带人护送闵霁回相府。
连枝食指轻轻地环着男人的耳廓,视线从温柔渐渐变得眷恋,想让车夫慢些、再慢些……他指骨贴在车壁上,到底是没有敲下去,任由车马平稳飞快地驶向相府,停在闵家大门前。
这些闵雪飞都浑然不知,他正陷在梦里,不知怎的,就梦到了极小时候的事——
有多小呢,大概十岁左右。闵府家教严格,他虽然才十岁,就被嬷嬷们教导,说他已经是个小大人了,以后是不可以胡闹的。日嘱夜嘱了好些日子,他终于被父亲带着,到宫里去参加宫宴,彼时早春,天公不作美,他们前脚踏进了宫门,后脚就大雨滂沱。
这是他第一次进宫,心中不免激动忐忑,可越是如此就越是紧张,竟在大雨中与领路的内侍走散了。
宫城极大,他自己撑着伞,漫无目的地乱走。
闵雪飞皱了皱眉,突然想不起来自己最后究竟是怎么回去的了,更不记得当时那把伞去了哪里,因他回去后便发了一场高烧,病了一月才彻底好全,很多事情就那样糊里糊涂的记不清了。
怎么就冷不丁的,梦见那么久远的事……
帘外,闵家的门房早就在这儿候着了,见车帘迟迟没有被撩开,他也不敢上去造次,只得垂着手等在下头,小声地唤两声:“二公子,到家了。”
到家了,多美好的字眼。
连枝眉眼低垂,仿佛没有听到外头的声音一般,只呆滞地看着怀里的男人,似要将他的骨骼、肌肤、血肉,将他身上的每一寸,每一根发丝,都一笔一划地刻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是沼泽里的一滩烂泥,便是用再精美华丽的衣衫装点,骨子里也只是肮脏罢了。
世人说的其实并没有什么错,他们这些阉人,进了宫里这摊污泥池子,还有几个是清白的。
而闵霁不同,他是天上的明珠,是众星捧起的那颗皎洁明月。
云泥之别,莫过于此。
连枝无声地弯了弯嘴角,热谷行宫半月,已是自己能做到的极致了,再不收心,便是贪图了。他正要抬手去摇闵霁,要将他唤醒,却在手指落下的刹那间,心中没来由的生出一股偏执,一种不甘愿和不死心——既然以后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为何不趁他熟睡,偷点什么,也好让自己以后漫漫几十年的昏暗生命中,能够照进一星半点的月光。
只偷一点点,一点点就好。
他昏了头,被一腔不清不楚的热血冲击着头脑,心中犹如雷鼓,慢慢地俯身下去。
眼见那一双淡绯色的薄唇近在眼前,连枝心生胆怯,终究是没有笔直地落下去,而是偏了半分,只沾了一点点的嘴角。他颤抖着,连呼吸也缭乱,心想着这就行了,这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秘密,是足够自己回味一辈子的珍藏。这一辈子,闵雪飞也不会知道,自己曾偷走了他一个——
连枝转过视线,眼前猝然冒出一对漆黑的瞳仁,他心下大惊,一瞬间脑子里的热血如它汹涌而来时一般,又裹挟着全身的温度浩荡而去,从发丝到脚趾的每一寸,都冷得如寒冬腊月般僵硬。理智回笼,他才体会到凄凉,整个人似垮了一般,心中反复质问自己,为什么就忍不住,为什么非要僭越?
连枝啊连枝,现在该怎么办!
闵雪飞乍一醒来,只感觉嘴边一热,一时半会也没反应过来到底是什么,等清醒后明白了,还没来得及说话,只是简简单单地看了他一眼,这小权宦竟然双眼一红,将自己下唇咬得死死,几乎要破皮出血。
“你——”
刚张了嘴,一个字儿都还没吐全,连枝就猛地起身,甚至顾不及闵雪飞还躺在他的腿上,似犯了大禁的贼偷一般,捂着耳朵从他的马车上落荒而逃。
闵雪飞磕了下巴,咬了舌头,被某人掀翻在马车的车板上,浑身疼得要命,仰头倒看着帘外景致,视野里那人头下脚上,又似当年寰福宫一样,踉踉跄跄地消失在街道深处,再也瞧不见了。
“我还没说什么,跑什么啊……”闵雪飞头晕脑胀地嘀咕道。
第132章 茉莉生脉茶
余锦年蜷缩在小被里,单露个头和脚丫出来,门外有窸窣的脚步声,和碎碎敲门的动静,他懒得睁开眼,只管转个身,连着头都一块儿埋进被子里去了,只留了一握黑发铺在枕上。
清欢久敲不应,想起季世子早上走前吩咐下来的事,便推推门进去了,将黄铜盆子摆在门后的架子上,摆净了手巾,这才到房间深处去,叫了两声“年哥儿”,然后掀开帘子。
床褥被他拧得乱七八糟,人和被子裹成一团,哪是头哪是脚都分不清。清欢揪开了一点被角,在一团云软的锦被里揪出个白米团子来,又不敢大声,因她听老一辈的说,睡熟的时候猛叫是会把人的魂儿给吓没的,于是一叠声轻轻地叫他起床。
好话歹话说尽,清欢只能抬出那个人来,道:“季世子道,待会他下朝回来若你还没起,就要罚你抄经。”
被子里唔唔地问:“……什么经?”
清欢叉着腰:“法华经。”
安静了片刻,被子里似小苗发芽一般,钻出来个不情不愿的少年郎。余锦年从软和的被窝里爬出来,蹬上鞋子,迷迷糊糊的两只脚还穿反了,就要下床。清欢忙将他按回床上,替他将靴子脱了,对调,重新穿。他垂着头,反应也慢半拍,直到清欢拿了擦脸的手巾过来,他接过湿手巾抹了把脸,迷瞪着问道:“……我怎么回来的?”
清欢拿回手巾,道:“昨儿个晚上您睡得熟,是季公子抱回来的。”
擦过脸,余锦年才清醒,“唔”了一声表示知道了,眨眨眼到处看了看,清欢已经知道他要问什么,立刻重新又说一遍:“季公子说去朝上点个卯,不多会儿就回来了,叫你醒了就先用早膳,他回来要检查的。前头这会儿刚备上了豆浆和小笼包。”
“他检查?拿什么检查?”刚问完,余锦年就似有感应似的闭上了嘴,自个儿披上小衫,讪讪地跑去前头吃饭去了。
金幽汀是依景而建,园中处处是景,此时前头莲池里的卷荷已探出了水面,花儿还未开,整个池子里绿油油一片,时不时还会有一只锦鲤蹦出来。园子里专门雇了小僮来照顾这些红花锦鲤,也顺带脚地照顾那只四处乱溜并企图下水捉鱼的猫儿。
余锦年经过时,见小叮当又在池边虎视眈眈地往下看,甚至已伸出一只毛茸茸脚丫去拨划水面,一群锦鲤以为是有人拉投食,立刻一窝蜂地冲上来,大尾巴噼里啪啦地甩打着,搅得一池碧水似沸腾一般咕噜咕噜响。小叮当被鱼儿亲了一脸的水,吓的嗷嗤一声向后打了一个滚。
他忙跑下去,笑嘻嘻把正要和锦鲤打架的小叮当抱走,一块儿抱到前头花厅去吃早膳,路上便见院子里一群小厮们忙着洒扫除尘,大多小厮会在腰间挂一条红络子,他还没明白这是个什么风俗,后头清欢就追上来,将手里一件朱袍披在他身上,余锦年困惑片刻:“这是做什么呀,又不娶亲。”
“是立夏,昨儿个是赶不上了,红衣裳还是要披一披的,披红才吉利。”清欢学识不多,记着的总是些家长里短的细节,经她这么一提醒,余锦年也勉强记起这事来。
大夏是火德,尚红,但此种说法随着大夏王朝的繁荣其实已经日渐衰弱了,也只有逢年过节时一两件朱红衣裳才显出这古老习俗来,立夏正是夏人最热衷于穿朱戴红的日子。立夏迎南方赤帝,祭拜神王先祖,百姓们一时扯不起红的,便上街买几条红络子来戴,算是个热闹意思。
如今金菊尚远,夏荷未绽,却是小麦扬花的好时候。之前余锦年都一直忙着,中间又夹着各种杂事,未曾安定下来过夏,今日短暂地闲下来了,他也终于能够长长地伸个懒腰,换一口新鲜空气,准备好好拾掇拾掇,万事不问,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立夏……可煮了蛋?”余锦年问。
清欢笑起来:“煮了煮了,彩丝络子也打好了。”
两人一块往花厅走,才跨过了门槛,照水花厅里已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手里握着把扇,目光渺远地望着一池荷塘,眼下挂着一对重重的乌青,他身体还没养透彻,多走几步都要歇好大一会,脸上润肉更是瘦下去了很多,显着好好一个翩翩公子,偏搞得跟虚耗过度似的。
余锦年顿了下脚步,歪着脑袋走了进去,奇怪道:“闵二公子?这一大早的,你们怎么来了!”
窗边闵懋正抓着一把鱼食来喂,听见余锦年的声音,立刻跳下来,瘪了下嘴先告状道:“我在家里闲着无趣,说来找你玩,谁知我二哥也要跟着来。”他趴到余锦年耳边,小声道,“昨儿夜里听说一晚没睡。怎么回事,他不是向来很烦你的么?”
说完他又自作惊骇道:“我惯常听说话本里的女娘小姐们被人救下,最后都会以身相许。二哥……该不是被你救了一命,就瞧上你了罢!”
“滚滚滚!你二哥也是什么娇滴滴的女娘么!”余锦年呿了他几声,将他打得抱头鼠窜,又回头去打量闵雪飞。可别说,瞧他这幅孤芳自怜、忧愁万状的模样,还真挺“娇滴滴”的。
下人很快将煮好的鸡蛋用冷水浸起,装在一个木盆里端了来,余锦年便坐到桌前,从水里挑出完整的、一丁点破壳都没有的好蛋,将这熟蛋塞到清欢打好的彩丝网络子里头,然后上边一提将口子束起,整颗蛋就被缚在了网子里,下边垂着长长的彩色穗子——这就是立夏蛋。
小孩子们之间会互相斗蛋,即用蛋头蛋尾相互敲碰,未碎的一方即是赢家,且蛋头不碎的叫大赢,蛋尾不碎的是小赢,谁能获得大赢就是最厉害的,是会被其他孩子嫉妒的。
时人对这些习俗小物总有些美好的愿景,譬如吃立夏蛋就会平平安安,挂上立夏蛋会受夏神保佑,就不会苦夏。还有诸如吃立夏饭、饮立夏茶之类的说法,总之都是大家对好日子的向往,虽然有些说法很没有根据,但对当下的人们来说却是一种寄托,也就没必要纠结是不是迷信了。
余锦年将蛋塞好,问及穗穗还没睡醒,便拿了几个交给清欢,叫她一个挂在穗穗的帐子上,一个挂在穗穗脖子上,剩下的便让她拿去赠人。园子里是有些小僮的,虽然年岁都比穗穗大一些,但在余锦年眼里也都是孩子,既是要过立夏,自然不能让那群孩子们失望。
送了园子里的小僮,竟还剩下了好几个,余锦年又给闵懋和他那两个侍卫都一人分一个,之后想了想,拿起一个挂在了闵雪飞胸前。
闵霁一回神:“何物?”
“立夏蛋,没玩过么?”余锦年笑眯眯地看着他,手里转着一颗白蛋,“来,敲一下,若是你把我的蛋敲碎了,就会心想事成,万事如意哦!”
闵霁抬手要摘:“我为何要与你玩这种低劣的游戏。”他将蛋自脖子上摘了,愣在手里把玩一阵,不知在想什么,过后竟没有将蛋放回桌上,就那样握着不了了之了。
倒是一旁的闵懋傻里傻气地,与诗情画意斗蛋顽,最后大获全胜,还拿到余锦年面前炫耀。
坐了会儿,池上起风了,余锦年让人将花厅四周的竹帘放下,并抬了红泥小炉上来,给众人煮茶喝。既是他来煮,自然不可能煮寻常茶水,且就茶道而言,他也不敢在闵霁面前卖弄,便说了几味药材 ,叫小厮跑腿去拿。炉上水沸开,他稍减了些火,才向茶壶中投入十几颗五味子、几来片党参、六七粒麦冬,微煮一会儿,再用茶匙舀一匙新制的茉莉香片,滚一个沸开。
白瓷小茶盏里各丢几朵今季新摘的鲜茉莉,金黄茶汤注入,白色小茉莉在热水中徐徐展开,沉浮几许,慢慢漂浮在茶面上。香气四溢,汤色清澄,且又有补益元气、养阴健体的功效,闵霁这般大病初愈者可饮,其他身体康健的人也并无禁忌。
正斟着茶,季鸿回来了,听闻一众人都聚在照水花厅,连“奉旨养病”的闵霁都在,他朝服还未褪便直奔莲池而来,远远地便闻到了随着清风飘来的茶汤幽香,便知定是自家的小神医在施展拳脚了。候在厅外的小厮正要出声,他抬手止住了,接过递上来的湿手巾擦净双手,悄无声息地迈进花厅去。
低头见到少年肩头歪斜着披着件儿朱衫,衣角逶地,被那只胖猫儿压在身下做睡垫,他自己则单手撑着腮帮,眼底含笑地听闵懋吹嘘,讲他二哥在说书先生嘴里是如何一个忠君爱国的形象,继而就讲到余锦年是如何医术超绝——这事早在他们几个从行宫回来前,就已传得满城风雨,只是世人不识真想,又杜撰了许多,以至于连宅在府上的闵懋都听说了这事。
当日在热谷行宫,多得是各家的子弟,这消息究竟是从谁那儿漏出去的,已经是不得而知了,只是天子遇刺终究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事,所以大家也只敢讲一讲闵雪飞的英勇,别的不敢编排。但若是一桩奇事里没有什么讲头,那就是说书先生的无能,所以讲来讲去,这故事就往那唯一一个颇为神秘的“江湖郎中”身上引了。
余锦年听那群无良先生们都快把他说成是个点石成金的神仙,还又不知是哪位好汉,竟把他在信安县那点治病救人的事儿都给扒扯了出来,再好一番添油加醋,故事奇得连余锦年自个儿都听不下去了。
季鸿过去抚了抚少年的肩,余锦年猛一抬头,没想到他突然回来,还怔了片刻,忙叫闵懋不要讲了,丢死人了。正要站起来,衣摆还被胖猫压着,他一个踉跄栽进季鸿怀里,却被季鸿顺势捏着下巴,拿宽大的朝服袖子一遮,轻轻地亲了他一下。
花厅里都是自己人,都知道他俩之间的这点“勾当”,便是闵懋也都对此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反倒是平素最淡定的闵雪飞,怔怔地直了眼,极不自然地抿着唇。
季鸿转头看见他,见他脸色仍旧苍白,提起道:“出宫时巧了,遇上连少监办事,他还问起你如何了,说起昨夜——”
没说完,闵雪飞一惊一乍地扬起头,又慌里慌张地挪开视线:“什么昨夜!昨夜什么事也没有,我回去便歇下了!”
“……”季鸿停滞片刻,又继续说完,“他说昨夜匆忙,忘了提醒下人要盯着你吃药。你以为是什么?”
余锦年也纳闷地回头看他。
今天的闵二公子好像确实不太一样,不知道在紧张什么。
“没什么。”闵雪飞郁郁地面向莲池坐着,半晌听季鸿没话再讲,竟去与那少年打情骂俏去了,又忍不住转头试探一声,“没别的了?”
“嗯?”一只小白茶盏,被他们两个暧昧地包在手里,季鸿正伏下鼻子去仔细嗅闻茶中的香味,听到闵雪飞这么问,不由疑惑,“嗯,他只说了这些,还当有些什么?”
闵雪飞转过去,盯着面前的池塘看了好大一会,眉头渐渐锁紧,竟自个儿生起闷气来。回头看到季鸿与那人你来我往甚是亲密,有说有笑贴着同一个杯子饮茶,他便觉得嘴疼,尤其是那晚被人啄过的嘴角,更疼,连着刚愈合的胸伤都一阵抽抽。
余锦年抱着猫,耐心地捋着它的毛,闲懒地倚着季鸿,一只眼睛半眯着观望在那儿自我纠结的闵二公子,觉得他甚有意思,甚至想剖析一下他那颗七巧玲珑功利心,是不是真如京中传闻的那般,只爱权势不爱美人,且“为国为民、大公无私”。
茶快饮尽,闵懋等人一块去溜园子了,清欢则去照看穗穗,连季鸿也回房去更衣。
花厅里只有他与闵雪飞两个人,一个撸胖猫,一个品锦鲤。
良久,久得余锦年快睡过去,闵雪飞才动了动他那坐到僵硬的身子,他那一贯坚持的风度绷出了一丝丝的裂缝,那张伶牙俐齿狡辩满朝文武的嘴竟难得的吞吞吐吐起来:“你们、你们这样的,是不是……”
余锦年睁开眼,反问道:“咦?什么叫我们这样的,我们哪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