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穿丝拓疆
第二点是恒定税赋,田赋十税一,军政府承诺永不加赋,并且永远不在田赋里摊派任何苛捐杂税。
在陈逊看来,直接增加田赋是一种非常简单粗暴的增加财政收入的办法。
增加财政收入的办法有很多,方式也有很多。
就像后世的公路养路费,是一种针对汽车的税收。刚开始是直接向汽车征收,新车首次养路费从登记日期到月底收缴,次月以后按月计征。
这就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收税方式。
有人买车跑的少,有人跑得多,同样重量的车子却要交同样数额的税费。很明显,跑的少的车子对公路的损伤比跑的多的少,很不公平。
之后国家将公路养路费取消,并入燃油中,换了个名字“燃油附加税”,直接向成品油征税。
这样对汽车司机来说,就好像少了一个税种,其实每次加油都在交“公路养路费”。
这种例子非常多。
后世一个公民,明面上,日常只会在领工资的时候交一种个人所得税,有些人工资低,连个人所得税都不用交。其实实际上,公民每时每刻都在缴税。
吃饭、喝水、走路、穿衣、睡觉、游玩等等,就连坐在大街上发呆,都在无时无刻的产生税收。
因为你呼吸的空气中,都有治理雾霾产业所产生的税收。
放到现在,陈逊完全可以将税收添加到百姓日常生活的各种必须品中。
比如食盐、酒醋、布匹、刀叉、农具、房屋等等,完全没必要紧盯着土地里产出的那一点粮食。
而且除了征税,还可以通过军政府直接垄断一些产业,产生巨额利润充实财政,比如冶铁业、金银铜铁铸币、银行业、造船业等等。
凭借领先世界一千年的见识,想要赚钱太容易了。
这次《土地法》中除了恒定田赋之外,还恒定了地租上限,那就是地主对佃农的地租不得超过全年收获的三成。
按照计算,种地一年的收获中,种子、人力等耕作成本一般只占收获的两成左右,无地农民再交最高三成地租,加上土地法规定田赋只能由地主交,不得加派给佃户。
这样以来,佃户还能剩五成收获。
富不了,也饿不死。
陈逊在《土地法》中并不禁止土地兼并,因为在机械化种植后,集中的土地反而更有效率,生产耕种成本更低。
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好事。
至于说,地主不按照《土地法》规定执行,那既然叫法,不执行自然就违法了,违法就得被惩罚,到时候就好办多了。
第三点是规定地主必须将自己所拥有土地的最少一半用来种粮食。
这是为了保证粮食的安全红线。
关于这点是因为陈逊听过两个典故,一个发生在后世,一个发生在春秋时期。
发生在后世的典故叫做“羊吃人”,十五世纪,英国除了一些公有地之外,每一块土地早都有了自己的主人,但是却出现了重新圈占土地的情况。
在那个时代,英国的生产主要以农业为主,纺织业在人们的生活中,是个不起眼的行业。
但随着新航路的发现,国际间贸易急剧扩大,欧洲大陆的西北角地区,毛纺织业突然繁盛起来,而位于它附近的英国也被带动起来。
毛纺织业的迅猛发展,使得羊毛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市场上的羊毛价格开始猛涨。英国本来是一个传统的养羊大国,这时除了满足国内的需要外,还要满足国外的羊毛需要。
因此,养羊业与农业相比,就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
理所当然的,一些有钱的贵族开始投资养羊业。
养羊需要大片的土地。
贵族们纷纷把原来租种他们土地的农民赶走,甚至把他们的房屋拆除,把可以养羊的土地圈占起来。
一时间,在英国到处可以看到被木栅栏、篱笆、沟渠和围墙分成一块块的草地。被赶出家园的农民,则变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发生在春秋时期的典故叫做“种桑误国”,也叫作“穿丝拓疆”。区别在于典故中各国的立场不同。
战国时代,齐国本来只是一个海边的小国,姜太公初封时地不过方圆百里之地,而且很多土地都是不适合粮食生长的盐碱地,粮食生产和人口都不多。
齐国之所以在较短的时间里发展成为东方的超强大国,与管仲的粮食战略有很大关系。
齐国的邻国,鲁国和梁国的老百姓平常织绨,绨是一种丝线做“经“,棉线做“纬“织成的纺织品,管仲劝齐桓公穿绨料衣服,并下令大臣们都服绨。
上行下效,齐国的老百姓一时间全都穿绨料衣服。齐国绨的价格大涨,管仲还特意对鲁、梁二国的商人说:你们给我贩来绨一千匹,我给你们三百斤金;贩来万匹,给金三千斤。
吸引得鲁、梁二国的老百姓都把绨运到齐国卖高价,而获取利润。
鲁、梁二国财政收入大涨,这两个国家的国君就要求他们的百姓织绨。
一年后,鲁、梁的老百姓几乎全部出动,忙着织绨运绨,从而放弃了农业生产。时机成熟以后,管仲又劝齐桓公改穿帛料衣服,也不让百姓再穿绨,并且闭关,禁止齐国与鲁、梁两国通商、通使。
十个月后,鲁、梁两国到处都是饿死的人,百姓都没有粮食吃,即使两国国君急令百姓返农,也为时已晚,粮食不可能在短期内产出。
于是,鲁、梁谷价飞升,齐国开放通商之后,鲁、梁的百姓从齐国买粮每石都要花费巨额金钱,而齐国的粮价每石才只有外售价格的百分之一。
三年后,鲁、梁的国君就不得不归顺齐国了。
这两个典故说明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有多高。
现在宋国江南之地已经有了重种桑,轻种粮的思想。
因为宋国海贸发达,丝绸运到海外可以赚取成倍、几十倍的利润,农民种桑养蚕的收益远高于种粮食,怎么选择不言而喻。
因此,必须立法规定耕地用于种粮的最低比例。
否则别说利用江南的粮食支援河北,最后可能江南自己都会缺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