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尖叫声,花瓶破碎的声音,还有那个女人慌乱穿着衣服的样子。
郭仁义再醒过来,是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
他张了张口,发现自己发不出一点声音。
那对贱人!居然敢这样对他!
他一定要折磨死他们!
“浩浩,你干嘛呢?”
是保姆的声音。
郭仁义眼睛一亮,挣扎着想要发出动静,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别说动一动,就连嗓子都没了声音。
“我在看柜子上面的蚂蚁。”
儿子的声音,近在咫尺。
他是在对着这个自己在说话,也就是说,他被那对狗男女给困在了柜子里。
他们没胆子杀人,现在一定是正偷了他的钱,逃命着呢。
“阿姨,油放在哪里了?”
郭仁义眼中因为要得救的欣喜渐渐没了,心中突然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爸爸上次跟我说,用开水浇蚂蚁没意思,要玩就用火烧,更好玩。”
小男孩的声音还很稚嫩,但听在此刻的郭仁义耳中,却不亚于是恶魔的嘶鸣。
他的儿子如果烧了这个柜子,那在柜子里面的自己怎么办!
一直被郭仁义瞧不起的保姆阿姨的声音有些迟疑,“浩浩,蚂蚁活的好好地,我们不打扰他们好不好?”
听到她的话,郭仁义松了口气,从没有像是这一刻这样如此感激一个人。
可紧接着,儿子的声音又重新将郭仁义打入了地狱。
“我就是喜欢玩他们!我爸爸也说烧死蚂蚁好玩,他还给我示范了,你要是不去拿,我就告诉我爸爸,让他开除你!”
外面的声音始终窸窸窣窣,郭仁义睁大了眼,绝望的张嘴,试图发出求救声。
“——”
“——”救命,救救他!
金黄色的油,开始顺着柜子门滴落下来,有一些甚至滴在了郭仁义脸上。
他听着亲生儿子在外面嘟囔着,“爸爸呢,跑到哪里去了,我还想让他陪着我一起看烧蚂蚁呢。”
“这还是他教我的。”
——不!
——不要!
打火机被点燃,火势,一瞬间蔓延起来。
小男孩拍着手,高高兴兴的看着面前的一幕。
肉烧焦的味道散发在了空气中,郭仁义瞪大眼,眼中满是血丝,僵硬的张着口,感受火焰舔舐着他干瘦的身体。
好疼——
好疼啊——
——“你用水有什么意思,下次直接倒上油用火烧,蚂蚁一下子就被烧焦了,可比这个好玩多了,下次爸爸带你玩。”
原来,被蚂蚁烧着是这么疼——
郭仁义脸上渐渐也染上了火焰,他痛苦的睁大眼,清醒的,接受着火焰。
***
“听说郭总出院了,休养了这么长时间,虽然命救回来了,人也差不多废了,正在闹腾着和他老婆打官司呢。”
卫金看着昔日同事发过来的八卦,讶异了一秒,也没怎么当回事。
他现在比较在乎的,是拎着一条空的拴狗绳离开,据说要云游,却一走这么长时间都没回来的父亲。
钟华从背后拍了拍他的肩,“阿金,今天下午去你家蹭饭,我自带蔬菜。”
卫金有些无奈的笑,“你哪天没在我家蹭饭了。”
喜柳现在会写字了,每天写完作业都要用沙盘和他们交流,昨天还说了,别让华华哥哥再买新衣服,她的衣服已经够多了。
爸爸买的,妈妈买的,华华哥哥买的,喜柳的小衣柜都要撑不下了。
“嗨,这不是理性询问嘛。”钟华笑嘻嘻的应了声,“你现在可是大红人,我这赶着巴结呢。”
“你也调侃我。”
虽然距离升职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卫金还是有些腼腆的不好意思。
“这怎么能叫调侃呢,这是夸耀。”
两人正说笑着,卫金手机响了。
他接起来,钱妙笑着道,“你记得让钟华一起来家里吃饭,回来的时候再叫上李总,顾婆婆和她老姐妹一起逛街去了,打李总电话没接,你跟他说一声,别再回去了摸个空。”
“顾婆婆逛街去了?轩轩呢?”
“轩轩和七七玩呢,这俩也不会说话,咿咿呀呀玩的还挺高兴。”
钱妙说完挂了电话,转头看了一眼。
铺了给小孩子玩的垫子的地上,两个小家伙你一句我一句的,开心得不得了。
钱妙上前去摸摸这个小家伙的头,又去摸摸那个小家伙的手,脸上的笑容就没下来过。
正高兴着,手机突然响起短信提示音。
她低头随意点开。
【我赚了套房子,明天有人去家里交接
你爸】
钱妙睁大眼,连忙去打电话。
“阿金,刚才……”
身后,两个小家伙不知道怎么弄的手拉在了一起,个子比较大一点的男孩子轩轩叫了一声。
“咿呀!”
皮肤白白的,眼睛大大的小七七也痛快回了句。
“呀!”
第133章 神棍(完)
xx年后
放学的钟声响起时, 充满着年轻活力的学生们都三三两两笑着往学校外走去。
人们基本上都是两个或者三个,就算有单独走在一起的,也是眼中满是活力。
在这群学生中,混迹着一个低着头满脸阴沉的少年,他背着松松垮垮的书包,身上衣服发黄,甚至因为长时间没有洗而有了臭味。
挨着他近的年轻学生闻到那股味道就皱着眉避开了,于是在放学的大流量人潮中,十分不协调的出现了一个空位。
少年一直都沉着脸,低着头不去看周围人,直到听到一声清脆的少女声音,她在叫。
“七七!”
“七七你等我一下!”
他抬起了眼,看向那个穿着校服的女学生风风火火跑到了一个女孩旁边。
女孩站住脚步,白皙的好看脸上露出了几分疑惑来, “怎么了?”
她的声音很甜,软软的,一听就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与周围大部分人都不同的精致长相也足够引起他人目光。
“七七, 我下个星期三生日, 我爸爸说要请同学来家里玩,你能不能来参加啊。”
女同学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 其实她刚刚转学来不久, 和卫七七只是说过几次话,但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是想和卫七七做朋友。
不过,这样好的人,她想和她做朋友,也是很正常的吧。
在其他人看来,刚刚升了高中的卫七七就像是泡在糖水里面长大的一样。
她的爸爸在大公司上班,据说地位很高,也很疼爱卫七七,只要一有空就会来接送她上学放学,年年她过生日,都会为她专门包一个酒店举办生日宴会。
当然了,这个倒不是说卫七七父亲奢侈,只是因为他们女儿真的是太受欢迎,从上了幼儿园开始,可爱的小姑娘就受尽宠爱,被一堆小朋友追在后面吵着闹着要做好朋友。
当时他们的家已经很大了,是卫明言让人送来的房产证,但因为小朋友,小朋友家长,幼儿园老师太多,就算地方撑得下,吃的东西也不够啊。
卫金没办法,只好在酒店订了酒席。
随着卫七七长大,她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从前的朋友一直记挂着她,来到了新的环境又会有新的朋友。
她好像天生就有一种亲和力,让人会打心底里喜欢上她,当然,是要做好朋友的那种喜欢。
当然了,卫七七本人也是值得这样的喜欢的。
她善良,温柔,不吝啬于帮助别人,简直如同一个小天使一样的可爱。
这样的漂亮招人喜欢的女孩,一向都是众人焦点,虽然老师明令不准早恋,但还是有一些男孩子偷偷地喜欢上了她,就是不敢说出来罢了。
不敢说的原因很简单,卫七七有一个青梅竹马,李轩。
长相俊朗,笑容阳光的高大男孩子从后面绕了过来,看见正在对卫七七发出邀请的女同学,虽然从她转学一句话都没跟她说过,但还是自来熟的去了卫七七身边。
“我也想参加,我可以去吗?”
女同学愣了愣,她这个年纪潜意识的会对男生保持距离,此刻看见了班里一呼百应的李轩,忍不住就紧张起来。
“可以,那个,七七,我先走了,你们记得来参加啊。”
“好,我一定会去的。”卫七七点头答应了,看着同学走了,偏头看向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