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
他们把自己的一切都po在微博和抖音上面,期望能够得到赞美和认同。
可问题在于,各种‘点赞’、‘转发’,会让人陷入虚假繁荣里。
剧本里的沈二就是这样的人。
他坐大巴车回乡的时候,原本有个神经病在跟司机喋喋不休,而且试图在高速路上争抢汽车的方向盘,显然是打算让司机强制停车。
沈二其实没有想着保护其他人,单纯觉得再这么作妖下去自己就要死在这高速路上了,直接拿包里用来捆螃蟹的绳子把那人一拳打翻之后用手脚都绑了起来,等高速交警来了之后把这王八羔子送局子里去了。
他的这个举动被车里的其他人录下来发到了往上,配合他乡土的发型和浓厚的口音,他直接走红成为了‘一拳哥’。
他被经纪公司诱导着开始拍各种惺惺作态的视频,后来表演各种丑化农村人的形象,账户里的钱伴随着各种热门转发开始源源不断地流进来。
这个沈二算不上聪明,也算不上不聪明。
他被夹杂在城市和农村两个文明的洪流之间,既听着家里老人劝的‘女人要打服了才听话’,又在进城参加表演时认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割裂与碰撞不断的让他认知产生分歧,也是最后一切矛盾和痛苦爆发的根源。
这个电影如果真的拍出来,其实还挺有喜剧色彩的。
各种黑暗的社会现实被转化成了黑色幽默,而且方言又自带笑点。
身份在产生冲突的时候,各种梗也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如果叙事和表演效果好的话,真搞成个喜剧片也说不定。
毕竟一个电影到底好不好笑,还是要看演员的。
再好的本子,不加入演员对形象的展示和丰满,观众什么也感受不到。
“我有点想演这个。”戚麟把剧本递给江绝,拜托他也帮自己过目一下。
江绝之前在自己邮箱里看过这个,低头翻了几页又确认了下,才开口道:“是个好本子。”
他已经参加了父亲这边的写作班,就不去凑热闹了。
“我在想,这么乡土化的人物,我演得好吗。”戚麟想了半天道:“我活了二十多年,好像还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吐过痰。”
江绝放下手中的东西,如同打量一个模特一样,上上下下的把他看了一眼。
“现在的你,就算把衣服全都换成农村的那种风格,走到大街上,人们还是全都认得出来。”
他顿了一下,又开口道:“你的气质要完全改变,才能演这种角色。”
曾经有个脱口秀节目里,胖胖的英国主持人戈登把贾斯丁比伯带去卖衣服的店里,给他挑各种杀马特的村土风格衣服。
然而不管这些衣服在主持人身上看起来什么效果,给这位明星一穿就全都像潮牌。
不讨论有关这位明星的各种新闻,单纯从他穿衣服的效果来说,当真是披个麻袋都有型。
上个世纪的梦露也是如此——当真有杂志社搞了个用来装土豆的蛇皮袋子给她当裙子,破破烂烂丑的要命。
可是她穿着蛇皮袋子拍的海报,照样漂亮的光彩照人。
说白了,还是和气质、神态和身材有关系。
自信从容的眼神、良好的身形和颈背管理,以及各种走路和站姿的细节,可以影响很多东西。
戚麟听他解释着相关的信息,忽然亮了眼睛。
“你说,我如果去农村体验两个月,看自己能不能融合这个群体,怎么样?”
江绝愣了下:“你确定?”
“我多带几个保镖,怕私生饭或者臭流氓什么的,”戚麟想起来白凭教过他的很多东西,这个时候越说越有感觉:“比方说和当地的同龄人泡网吧,或者跟他们一起打台球?”
这听起来其实有些危险,可确实是个好办法。
江绝没有给太多建议,而是让他自己做决定。
戚麟先是和爸妈在一起开了个小会,很严肃的表示我要下乡进村了,你们最好挽留我一下。
然后爸妈表示太好了终于不用操心你吃喝了,赶紧去吧我们帮你买车票。
再去和光头导演沟通了一下。
“我早就有这个想法了!我跟你一起去,刚好剧本还有些地方要改!”
于是真的就这么成型了。
这个剧本几乎是全程都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里拍摄,只有极少几个场合是真的在时都这种大城市里。
戚麟收拾了行李箱写好了请假条,跟他可爱的绝绝长长的抱了一会儿,然后义无反顾的走了。
《长命百岁》已经拍完了六集,从下周开始全网联播,他的戏份已经全部杀青了。
等真的跟着导演去了准备取景的村里,他才意识到某些事情的严重性。
第一,是没有楼房可以住。
不是所有的农村都富裕到盖了小洋房。
这个地方破破烂烂的程度,是戚麟在脑补和微博里根本看不到的。
网络信号很差,全村只有几家人通了网,而且他要住的这个房子,是用木头搭的。
没有席梦思,是硬板木床。
墙和门都是木架钉的,下雨的时候楼顶还会漏水。
不仅如此,这儿的厕所简陋而且恶臭,出去买菜做饭都颇为不方便。
井口旁边长满了青苔,连带着打水的木桶都颇不干净。
戚麟第一反应是,自己真是来参加变形记了。
他拿着五百块钱,去附近村镇的集市里买了几身衣服,以及奇怪的洗发水和肥皂。
『鸼牌』肥皂?
『嗨飞丝』?
怎么感觉不太对劲……
衣服闻起来有股化纤的味道,恐怕洗了暴晒都不行。
在集市里晃悠的时候,戚麟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和这儿人群的脱离感。
几乎在他经过每一个摊贩的时候,都有人在观察他到底是谁。
人们并不频繁洗衣服洗澡,身上都灰扑扑的,头发也不一定干净。
他们有的赤着胳膊,有的甚至在当众抠鼻子。
网吧一看就是二十年前的感觉,里面不仅昏暗浊臭,连电脑都差的只能打英雄联盟。
戚麟有那么一瞬间想逃跑,但还是试探着开始融入这里。
他换上了奇怪品牌的衣服,发现山寨洗发露能把头发洗的比没洗还糟糕,以及半夜里刷微博都要缓存好久,屋外头还能听见青蛙叫。
各种飞虫和爬虫到处都是,然而这里的人们已经完全不当回事了。
要把羞耻心和教养一点点的放下来。
陆光简本来跟魏风打了招呼,说这小子搞不好当天就哭着要回去。
没想到戚麟真是一声不吭的坚持了下去。
他观察那些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是怎么在路边闲逛,怎么去粗鲁的摔鼠标的。
叼烟的时候要眼神市侩姿势不雅,看路边的女人时眼神要猥琐下流。
沈二本来就是个俗到极致的人物。
戚麟最后真是豁出去了,去乡镇里最流行的理发厅里,给自己重新做了个头发。
以前去接受采访,甭管怎么染怎么吹,价格都是万元起步。
这里连烫带染,只需要两百块,还给他剃了个平头。
戚麟在tony老师的手下坐了几个小时,再看镜子的时候沉默了很久。
“是不是比你以前原来那个好很多!”发型师叼着烟,胳膊上还纹着狗屁不通的英文:“老子的手艺就没有差过!”
好的跟狗啃过一样。
顶着一头黄毛的戚麟安静地给钱出门,给江绝打个电话。
“跟你说个事。”
“我变丑了tat!!!”
作者有话要说: 寸头黄毛戚麟(泪流满面):江绝你不要看我了!我变脏了!!!
江绝(管好想揉头的手):寸头意外的有点痞啊……
第104章
一头黄毛,还是寸头, 已经让戚麟对自己的认知产生了幻灭。
他毕竟是瘫睡成大字型都超级好看的偶像啊。
然后陆光简在看到他这幅德行的时候眼睛一亮, 给他打开了快手。
戚麟接过手机, 看了眼屏幕里的自己。
没有滤镜,背景又脏又乱,而且表情被刻意的调整为麻木又无神。
真是丑爆了。
“你应该有成就感,”陆光简安慰他:“说明真的演到位了。”
戚麟叹了口气,继续拎着五块钱去昏天黑地的小酒馆里打台球。
这里的人们生活的很简单,吃肉都是很奢侈的事情。
绝大多数人都在凑合着过日子, 其他的时间都浪费在各种无聊乏味的娱乐里。
戚麟开始学习怎么样像他们那样翘着二郎腿洗牌, 怎么把底层人民最真实的状态表现出来。
只要足够进入角色了,再拍摄面对城市繁华与各种新思想的时候, 才会有那种不安又惶恐的表情。
他甚至拜托女工作人员跟自己聊天, 请她扮演问路的外地游客,而自己只是个跟女性说话连眼睛都不知道往哪看的小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