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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谢棠这几日都在虎头房里住着,目的就是为了照顾生病的小孩子。王夫人也在房中,楚昭进去的时候,她赶忙擦拭了一下眼睛。
  楚昭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将手里精美的檀香木盒子放在王夫人面前:“舅妈,新年礼物。”
  “给我的?”
  “嗯,表哥也有,小虎头也有。”
  王夫人掀开了盒子,用鼻子一闻,疑惑道:“这……这莫非是澡豆?”
  “舅妈果然好见识。”楚昭从那朵玫瑰形状的香皂花上取下一片花瓣:“不过比澡豆好用。”说着,楚昭示范着使用了一遍。
  女人对化妆品有种天生的直觉,王夫人一用,果然觉得与众不同,简直爱不释手。
  楚昭又拿出一块亚麻黄色的肥皂:“这个可以用来洗衣服,洗完衣物柔顺贴身,穿上比新衣服还要暖和。”
  “哟,寄奴又在孝敬什么好东西?”长公主带着女儿过来看虎头,一走进门就看到躺在王夫人手心的那朵香皂花。
  这两位平妻,因为谢铭的离去,关系反而有所缓和。
  取一片试用过,长公主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女人天生喜欢这些,加上长公主也是个识货之人,她接过侍女的帕子仔细擦手,问道:“这些东西都是哪里来的?只怕价值不菲吧?”
  楚昭坦言道:“都是小侄自己做的,比澡豆好用,成本却只澡豆的十之一二都不到。”说着,楚昭又打开另外两个盒子。里面各是一块肥皂,一朵精美的香皂花。
  “你做的?”长公主诧异地上下打量楚昭。
  楚昭点点头,随口解释道:“炼丹时忽然得到的。”
  虽然现代人都知道炼丹术纯属无稽之谈。但是这个时代,炼丹术依旧是一门神秘而受尊敬的学问,只有沟通天地的人才能够掌握它。热爱炼丹术的也并非都是骗子方士,反而是才智和渊博都让人惊叹的一群人。楚昭这么解释,对在场诸人而言,反比显得十分合理。
  谢苒苒用手绢托起一朵洁白的玉兰,叹息道:“想不到寄奴连炼丹术也如此精通。丹砂烧炼越久,变化就越多、越奇妙,一时烧之成水银,再烧又成丹砂,而黄金放到火中,则百炼不消,埋到土中,则万古不朽,加入玄明龙膏、太乙旬首等物,却又可以变成液体。如今还能凝结成花朵的形状,摘取一片便能让人洁净。这一切实在太过奇妙,只能说是造化的玄机吧。”没错,身份高贵的谢家小娘子就是炼丹术的狂热爱好者。
  楚昭摸摸鼻子,心道:丹砂、水银、黄金、玄明龙膏、太乙旬首都不过是化学品,放在火里烧水里融的,肯定会起变化,写个化学公式就能解释这个过程。再者说,我可没本事直接从灰烬里炼出一朵花来。香皂花并不是完全的化学变化,还经过了物理加工。
  不过,在大楚人的眼睛里,临淄王殿下的确就像会法术的仙人降临人世,渡劫而来——他可以让灰烬开出花朵,这种花身带奇香,且能够使人身心洁净。这就导致后世流传着许多关于穆帝的神话故事,给这个神秘的朝代更增添了几分扑朔迷离。
  因为谢苒苒在,楚昭不便久留,自去院子里寻谢棠说话。
  等楚昭一走,王夫人立马笑道:“得了,感情我这是沾了苒苒的光。”托举起手中那朵精美的玫瑰花,对着日光细细打量:“我们这等人家里,什么贵重的东西没见过,什么好物寻不来?别的不说,这份用心也是难得。”
  谢苒苒脸忽然变得通红,垂下头去,一副娇羞不胜的模样。
  院子里,谢棠忽然笑道:“我和你棣哥先前还担心你不开窍,却原来这样会体贴女孩儿,不过,这些事情可不好被外头人知道。捣腾胭脂花粉的,虽然是个雅事,到底不是男人该做的。咱们谢家男儿,自来不会涂脂抹粉。”
  楚昭苦笑:“棠哥,您误会了。我不是闲得无聊捣腾胭脂。我是想要做这个生意。”
  谢棠转过头,疑惑道:“做生意?”
  “对。我现在养了不少士兵,都是光进不出的,军费是个大问题,我自然要想着开源节流。”
  “做生意什么的,我也没有偏见,能解决问题才是关键。”谢棠的眉头皱了起来:“可你想过没有,你现掌着国库,这生意做起来了,是算国家的还是你的?”
  谢棠的担心绝对不是杞人忧天。上回燕归来的药品生意,不也是说充公就充公了吗?若李家又得了红眼病去内宫哭诉,再由皇帝发话,楚昭还真是没办法。
  楚昭点点头:“我知道,所以想要以舅母的名义开皂厂,也不用舅母投资,盈利三七开。”与其送给李家那些豺狼,楚昭倒宁愿示好于琅琊王氏,有钱大家赚。
  时人虽然瞧不起做生意的,但是世家的主母打发下面人做点营生赚些脂粉钱,倒也无可指摘。这样一来,也可堵住李家的嘴。楚旭再糊涂,也不至于要臣子家中女眷贴补国库。
  这么一想,谢棠很爽快地答应帮楚昭的忙,却拒绝了三分利润。
  楚昭叹息道:“表哥,我在谢家住了这样久,如今家中什么情形,难道我不清楚吗?外头开着煊赫,其实内里早被蛀空了,你有了这一门进项,做起事情来才方便。你我虽然是表兄弟,却也和亲兄弟一般无二,何必客气,互相帮忙而已。”
  谢棠沉默下来。谢家虽然家大业大,可是近年天灾人祸,各处庄子收益都不好,加上他没有差使俸禄,虽然王夫人银钱上不可能短缺儿子,谢棠却不傻,到底看出家中今非昔比了。
  加之他闲在家中,虽然说是山野逸士,可心里到底不好受,尤其是对比着韩起,王若谷,崔景深等少年新贵的时候。
  楚昭继续说道:“我如今不是监国么?也不耐烦去朝中和那些人扯皮,只在山中设立一个直接办事机构,不尚清谈,专致实物,不知道棠少你愿不愿屈尊来做个小吏呢?”
  谢棠沉吟片刻,方点头道:“我本来也不愿意做那种望白署空的工作,若是能够切实做点事,不至于每日闲在家里,就算在阿昭帐下做个小吏,又有何妨呢?不过若是别人叫我,我却是不去的。”
  当时的士族凭借着祖荫就能做高官,这些人做官也不成样子,往往都是文书看都不看就拿来签署,把那些细务都交给底下的人。而朝堂,有很大一部分势力都是掌握在这样的世家子手里。世家有了权力,当然也不是不知道用,人家自去利用特权投机倒把、圈占土地。谢棠对此隐隐觉得忧虑,但是却又没有任何可以解决的办法,如今只想着能够有点事情做,不至于成日闲在家里。
  楚昭仔细打量自家表哥,不由笑了,这位表哥倒是世家里难得的实诚人。
  “表哥知道我为什么不在宫中坐镇吗?“
  谢棠愣了愣,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低声问:“公车家的势力这些年也渐渐渗透了朝堂,却不过都是明面上的,天师道隐于暗处,只怕在朝中的势力不小,只是不知道究竟谁是他们的幕后靠山,户部历来为卢家所把持,这些年表面是没什么,大约也和私人恩怨有关,我却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是寄奴看出什么了?”
  楚昭道:“是的。我建立这个办事机构目的就在此。谢家退出朝堂之后,有几股盘踞在朝堂的力量,非常奇怪,而且势力很大,如今不宜与他们正面交战,不如直接架空。”
  谢棠似乎明白了什么,有些震撼地看着这位小表弟。但凡有点想法的皇帝,都会严厉地防范来自世家的挑战,可谢棠没有想到,楚昭会用这种方式……在那一个瞬间,他似乎隐隐约约捕捉到了什么。
  世家爱高官显禄不爱工作,那么楚昭就给他们高官厚禄,就当养着一群待宰的猪。而背地里,就可以借直接办事机构夺权。谢棠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知道这是表弟在逼自己站队了。
  果然,楚昭继续道:“表哥,你可要想清楚了,我是不会娶谢苒苒的,谢家迟早会到你的手上。而一旦上了我的船,可就下不去了。”
  上方山上的办事机构明堂,就是后来名留青史的内阁雏形。当然,这个时候,它看上去并不具有任何吸引力。但是谢棠已经在电光石火间,抓住了命运递过来的橄榄枝。他点了点头。
  这时候,恰好虎头醒了过来,在院子里的软榻上爬来爬去,咿咿呀呀地哭。
  两位政治精英一秒钟变身职业奶爸。偏偏虎头对两位奶爸半点兴趣都没有,自顾自的哭,还试图伸手去抓纯棉制的被角咬。
  这孩子的确没有以往机灵了,好在长得不错,尚能称得上蠢萌。
  “小家伙,这可不是吃的东西。”楚昭变戏法似地拿出一袋巧克力,这是楚昭在整理系统给的食物种子时发现的,正好用来哄小孩子。
  巧克力的味道,对于孩子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就算虎头有点傻,也知道分辨味道的好坏,于是他吃了一粒糖,终于停止了哭闹。
  谢棠满面感激地看着楚昭:“幸亏有表弟,我真是拿他没办法了。”表弟简直无所不能,跟着他走,绝对没错,谢大少忽然觉得安心了很多。
  楚昭笑了笑,没吱声。
  陈长老如今已经担任化工厂总工程师。第一批成品很快出来了,除开送给自家女眷之外,如今干劲十足的谢棠,又以王夫人的名义,给四大家族以及一些小家族的亲戚们,都送上了一盒特质的手工皂和一束包装精美的香皂花。
  这是走的精品路线。为了打开中下层市场,楚昭在明月楼里投放了一批香皂和肥皂。当时清洗衣服就是用灰水浸泡,木棒敲打,有了肥皂之后,衣服的柔顺度和耐穿度大大提高,加上价格也不贵,就算是平民百姓家里,也愿意备上一两盒。
  至于香皂,因为比澡豆便宜,许多有女孩儿的寒门,也愿意买入。至于更加高级的香皂花,手工皂,精油皂等产品,专门投放给那些“不买对只买贵”的士族和豪右。
  不只是都城,连外地的商户都慕名前来都城,商谈合作事宜。其中,就有燕归来一直钉得很紧的风行商会。这个商会本来想用一百匹骟马换一百盒香皂花外加两百块肥皂。被楚昭拒绝之后,就改用一百两黄金作为交换。
  当然,楚昭看不上骟马,有的是人想要。那一百匹骟马很快就被财大气粗的卢家某位公子买了回去。
  总之,薄利多销和吃大户结合起来,一个月后,楚昭的系统面板上,终于恢复了收支平衡。
  一块小小的香皂,养活了整个大楚的军队,想起来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第85章
  在古代,马是战争的利器,更是北边的游牧民族发动闪电战的重要倚仗。对于犬戎来说,马更是他们一生的好伙伴,由此,犬戎人自然不肯将好马卖给大楚。
  虽然不和风行商会做骟马生意,但是楚昭也没有忽略马匹这一重要的战略资源。
  大楚并不是一个强悍的中原王朝,民族政策也并不强硬,周围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大楚强大时就称藩国,大楚孱弱就找机会独立。比如蜀中的氐族联合流亡到蜀中的汉人,建立了一个独立的藩国,国号为成。从成国再往西南去,就是百越之地,也就是云南。
  对比北边的少数民族,西南边的夷人侵略性较弱,一般固守领土,却愿意和中原地区进行通商。成国的君主是氐族的首领和楚人贵族的混血,叫做姜班,为人倒是不坏,一向遵守礼法,自来与大楚相安无事。
  因为这次行动非常关键,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三个方面都有重要意义,得到详细的情报之后,楚昭便着手,派韩起带着天权等人打着燕归来的旗号往西南去,想要和成国的国君取得联系,打通滇蜀之地的通商道路,用香皂,钟表,棉布等物换取了滇马以及云南白药等物。
  韩起等人晓行夜宿,这一日到了成国的宫廷,正好赶上成国的国君在校场驯马。
  那是一匹非常美丽的马。在阳光下看去,浑身的皮毛像月华的颜色,却在太阳下闪闪发亮。马有六尺多高,鬃毛卷曲,尾巴高耸,肩膀向上,蹄下生有爪子,一寸多长。头部是楔子型,前额阔,吻小,有明显的凹下形状,看上去很像画像中的龙头。双眼明净像水晶,气概高昂像鹤立鸡群。
  不知道为什么,韩起第一眼看到这匹骄傲的龙马,就想起了楚昭。他摇了摇头,分别不到半月,他已经是看什么都能想起自家助攻了。
  一向身边的人打听,韩起才知道这匹马原来是国主的弟弟手下之人经身毒商人之手,从波斯高价买来的天马。
  这天马虽然看上去不错,但是脾气十分凶恶。马伕将其牵出来,放上障泥时,必须要把它绑紧,还得叫几个有力气的人把马四面拉住,才能供国主骑坐。
  这样的马,按说在没有驯服之前是不应该给国主骑乘的,但是国主的弟弟姜勒却说:“大哥擅骑,你看我这匹马怎么样?我可告诉你,这匹马跳山跃涧,行走如飞,只是最难驾驭,大哥敢试试吗?”
  韩起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这是明显的激将法,大楚玩剩下的,看来氐族人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淳朴善良,起码这个姜勒便所图不小。
  比起野心勃勃的姜勒,明显还是姜班更加适合做国君。韩起心中暗暗戒备,打算在关键时刻施以援手。
  虽然激将法很明显,但是姜班还是中了计,当下就坐上去。这马果然神骏,跑起来宛如腾云驾雾一般,眨眼就跑到了校场的门口,然后这匹马忽然人立起来,将姜班摔下马去,自己发狂般朝外跑。马伕奔过去想要制住这匹马,却被一蹄子踢碎了肩胛骨。若不是闪得快,只怕脑袋也要开花。
  幸好韩起一直全身戒备,此时飞掠而出,顺手救了落马的国君。
  搂着身形单薄的国君缓缓落地,然后韩起便施展身形,如一缕青烟般追上了顺利逃出宫门的骏马,翻身骑上去。那马一开始还愤怒地想要甩开身上的人,韩起用手掌拍打马的左右两肋,这匹马终于发出哀鸣之声。韩起移开手掌,天马便俯首帖耳,不再乱动。
  韩起骑着马,宛如神明般回到宫殿前,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在成国国君面前。在他身旁,原本桀骜不驯的天马已经浑身大汗,乖巧得如同一只羔羊般依偎着他。
  在那惊心动魄、兔起鹘落的瞬间,成国年轻的国君觉得自己也和那匹马一样,被这个英俊高大,不苟言笑的外邦人征服了。
  姜班的眼神格外明亮,他高兴地说:“天马本来就会选择主人。如今他能够遇到天枢,想来也是十分可喜的事。但它的性情未定,恐怕会伤害人。不如天枢在成国多留几日,等天马性情大定,再离开不迟。”说着,就让侍卫将马和马伕带了下去,因为他们都犯了错,将要受到刑罚处罚。而韩起因为成了国主的救命恩人,自然被奉为座上宾。
  国宴之上温柔的君主姜班感激韩起,甚至以大将军之位挽留,被化名为天枢的韩起拒绝了,只说自己一介商人,自在惯了,做不来官。如果国主真的要道谢,就把那匹马和马伕一起赠与自己。与此同时,韩起还代表商队,献上了一块精美的腕表和镶嵌着宝石的匕首给那个国主。
  韩起之所以不仅要马,还要马伕,是因为他打听到,那个马伕其实是百越族人,很擅长养滇马和川马,并且将二者杂交,形成新的马种。这些马匹到了大楚,必定需要专人饲养,其他百越族人不愿意离开故土,而这个马伕犯了错,在成国肯定待不下去了,正是合适的人选。
  成国的君主虽然黯然却也没有强求,韩起的请求在他看来微不足道,很爽快就同意了,并且为燕归来的商队大开方便之门,允许燕归来从他的国土上经过,和西南的百越进行马匹交易。因为喜爱大楚送来的香皂,姜班还派遣了使臣前去建业,打算大量购买,长期合作。
  辞别热情好客的成国君主之后,韩起一行人继续南行,晓行夜宿,终于到了大理。燕归来在大理也有分店,三千匹上等的滇马早就准备好了。
  事情办完之后,韩起就急着要返回都城,将商队、马匹和马伕都留在当地,自己只带着四个黑骑军侍卫就上路了。
  这四人都是韩起初入校场就跟在他身边的,相处数年,彼此十分知心,对韩将军和临淄王之间的事情,也有所耳闻。这时候体谅将军的心意,一路上便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地赶路。
  韩起的坐骑是那匹新得到的宝马,而其他四人骑得都是成国国君送与他们的滇马。
  韩起的坐骑原本是阿拉伯半岛的一匹野马王,被人捕获后献给波斯宫廷,因为太过桀骜不驯,半点没有传统阿拉伯马的温顺可亲,就被筛选下来。这匹马落选之后自己咬破缰绳溜走,想要回到沙漠中去,却被一个印度商人捕获,辗转卖给了成国的亲王,用来搞宫廷暗杀。说来也怪,这匹马被韩起驯服之后,就变得忠心服从,跑起来好像一阵风一样,而且非常的聪明。
  韩起的随从骑的是滇马,这种马虽然腿短,但是后劲很足,身体也非常的结实,上高山,履危径,都像是走在平地上一样。
  每次韩起的马都是最先冲出去,如愿以偿的发现自己短腿的同伴已经不见了踪影?(^?^*),结果跑到二三十里之后,骄傲的野马王便愤怒的发现:妈蛋!那群矮子又晃晃悠悠地出现在了大路的尽头!依旧是那副叫人绝望的不慌不忙qaq其实这并不是因为血统高贵而纯净的阿拉伯马跑不过滇马,实在是因为这四匹马本来就是滇马中的佼佼者,被称为越赕骏的品种,十里路内虽然及不上阿拉伯马,却越奔越有精神,可谓后劲十足。而且这段路又都是山路。阿拉伯马习惯了在一望无际的平原奔驰,走山路不太擅长。
  不说野马王一路是如何的默默纠结,直到这一日正午时分,眼看着人困马乏,饶是这些军士体力好,也有些支撑不住。
  韩起策马往前跑了一段路,见山道前方有座山神庙,正好可供休息,便骑马飞奔回来,言简意赅道:“前方休息。”
  一行人来到庙中,将马系好,一开始野马王不许这群矮子马靠近它,不过经过这一路风雨同行,野马王已经认可矮子马还算有点实力。四匹滇马和她待在一起,也不会遭遇飞马连环踢了。
  四个军士开始喂马造饭。
  韩起知道自己在庙中,属下难以放松,就自行走到屋外去,一个军士起身想要护卫在旁,却被韩起摆手阻止了。
  如今大楚地界上的确不太平,太师道的教徒暗中煽动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此外还有不知哪里来的匪徒流窜。可是以韩起的武艺值,如果他打不过的人,有没有侍卫跟着送死都是一样的。所以那军士也没有敢坚持,默默坐了回去。
  韩起顺着山间的小路拾级而上,不一时来到一条小溪边。
  溪水清澈见底,水中青荇游鱼历历在目。韩起想到最近楚昭忽然对各种石头泥土感兴趣,便蹲下身,想要在水中给楚昭找几块小石头带回去玩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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