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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无法控制,她学不会放弃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爱上别人。
  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对坐。
  两位男士打完球,时间已近十二点,四人一同去球场外的西餐厅吃饭。
  席间他们谈起地产的话题,以他的人脉和能力,对地产有兴趣,完全可以在岱城发展,何必舍近求远。林初戈边想边切牛排,猩红的肉块上渗着几缕血丝,手起刀落,殷红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溅满白瓷描金餐盘,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时替章总倒酒,碧莹莹的翡翠在空中飞舞,腕白镯绿,自成美景。
  见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尧低声问:“喜欢?”
  她垂眸,小声说:“不喜欢,出来匆忙,项链手镯都没戴,给莫总丢脸。”
  “林总监国色天香,怎么会给我丢脸。”他同她耳语,薄唇险险吻到她耳垂,声音低沉挟着一丝不悦。
  “小两口感情真好,吃饭还要说悄悄话。”章总豪爽大笑,两腮的肥肉挤成一团,像一尊弥勒佛,只是弥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红。
  莫行尧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还那么恩爱。”
  一句话令在座人都笑起来,章总笑,宋姨笑,林初戈也笑,笑他谎话连篇,无视章总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
  男人博得深情专一的美名,辱骂指责全让女人背负。在餐厅多待一秒,她对这位章总的厌恶就多一分。
  无奈主角不肯退场,她这只陪衬的花瓶也不能脚底抹油开溜。
  饭吃不下,也不敢四处乱看,林初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椅上,蔫头耷脑的模样落在宋姨眼中,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心灰意冷,实在有些自责。
  暗暗思量一番,宋姨纤腰一扭,右手柔柔搭在章总的肩上,伸长脖子凑到男人耳边细声说了几句话。
  章总笑哈哈,道:“上周不是买了颗三克拉的裸钻吗,又要买项链?”
  宋姨蹙起柳眉,嗔怪道:“颈上这根项链的款式过时了,戴出去别人会笑话的。”顿了一顿,“莫总和林小姐也一起去吧。”
  林初戈心里五味杂陈,她听“裸钻”二字便隐隐猜到宋姨的算盘,同情她,可怜她,还是觉得同为女人能帮衬一点是一点?无论是哪一种,她都不需要。
  她正想拒绝,莫行尧就笑着答应了。
  酒足饭饱,两对男女驱车去阙城最大的珠宝店。
  章总和宋姨早就不见踪影,莫行尧却没有松开她,结实匀称的右臂紧紧箍着她腰身,她低头就可看见他戴在腕间的手表,镀银花纹表盘在日光灯下璨然生辉。
  “送林总监一颗鸽子蛋做报酬?”温热的气流喷撒在耳垂,兴许是无意为之,他的薄唇如蜻蜓点水般在她耳廓掠过。
  一颗“鸽子蛋”钻石少说也得五克拉,林初戈看看的标志,粗略估算了个价格,只笑笑,没当真。
  哪知他并不是说笑,而是真想买钻戒,还同那年轻的女职员攀谈起来。
  女生的皮肤光滑白皙没有一丝细纹,明晃晃的笑容比手上的钻戒还耀眼。
  女人总希望自己是被绿叶衬托的玫瑰,林初戈觑着莫行尧面上的浅笑,不禁荒唐地想,她若能年轻十岁该多好。再一想,宋姨在球场外见到章总冲她笑时,心情也是这般复杂么。
  右手忽然被一股力道托起,随即她感觉有环状物套住了无名指,她怔忡地垂下眼睫,光芒四射的钻戒几乎盖住关节,钻石明澈无色,横切为橄榄形。
  莎翁说,谁送最大的钻石,谁就最爱你。
  莫行尧问:“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要。”她不由分说摘戒指,摘到一半,瞟见他微愠的眼神与女生尴尬的笑容,动作渐渐缓下。
  莫行尧却替她摘下那枚鸽子蛋,捏在指尖仔细地观察。
  “说好送你,”他不动声色地看她一眼,“嫌小了?”
  她识趣地下台阶,随口扯谎道:“吴太太手上的戒指足足有七克拉——不过看在你的诚意上,我勉为其难地收下好了。”
  那员工脸上再度扬起和煦的笑容,一边说“稍等”,一边接过莫行尧递来的信用卡。
  等待最难捱,尤其是与阴沉不语的他一起等待。珠宝行门庭若市,她奇怪阙城的消费水平何时变得这么高。
  两人回到车上,已是十五分钟之后的事。
  与来时相比,她手中多了个玫红色的小盒子,半开的盒子好似张开的贝壳,黑色丝绒缝中嵌着一枚色泽接近透明的戒指,汽车晃动时,它闪烁出的光芒更刺眼。
  啪地合上盒子,林初戈侧身望着莫行尧,笑道:“莫总破费了,您对每一任女伴都这么大方?”未等他回答,她又问,“您要我戴在哪根手指上?”
  句句试探,他扬唇一笑:“以林总监的姿色,应该有不少的男人送你钻戒,难道你从未收下?”
  她停了一停,答道:“没有。”
  “为什么?”他猜测她心高气傲不会接受任何人的馈赠,高兴之余,也想知道她的真实想法。
  她垂头端视光溜溜的无名指,下巴的弧线尖锐却温柔:“一旦收下就等于我同意了他们没有明说的条件,我不能为一件可有可无的首饰而将自己视为货物出售。”
  宁可没了有,不可有了没,*会吞噬人的羞耻心和道德心,一旦习惯骄奢淫逸不劳而获的生活,就无法再回头。
  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命令自己远离所有诱惑她的物和人,比如他。
  林初戈将戒指盒递给他,轻浅地笑道:“还给您。我不是阔太二奶,没机会在牌桌上向牌友炫耀钻戒。”
  ☆、第13章 窈窕淑女(1)
  暮秋时节,气温却骤升,烈日久久高挂不肯撤离天空,像无法忘掉前任苦苦不愿散场的人一样,热烈难缠。
  唯有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阴凉舒爽,林初戈以手为扇,聊胜于无地在耳边扇了扇,余光睃向身旁的谢慕苏,未施粉黛,双颊白里透粉,清纯动人。
  林初戈打趣道:“日子过得真滋润。”
  她话里有话,谢慕苏涨红脸辩解道:“没你想得那么肉-欲横流,他很好,很少动手动脚,不像一般男人那样急色重欲。”
  林初戈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男人,除非他不行。”
  未等谢慕苏说出替自家男友辩解的话,林初戈便三脚两步走到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先生,能否请你换个地方停车?”
  前有墙,后有车,右边停有一辆宝马,再来一辆四面夹击,她的车该怎么取出来。
  那男人没有急着回话,琥珀色的眼珠在她脸上停留许久,忽地翘起嘴角:“林初戈。”
  男人打量自己时,林初戈也在打量他,板寸头,双眼狭长,气质阴柔,两片嘴唇略厚——勉强算帅,但不认识的脸。
  听他用确凿无误的口气叫出自己的名字,她愣了愣,难不成是谢慕苏的男朋友?她转头看向身后的好友,后者云里雾里,摇头表示不认识。
  “我是陈之兆。”男人自我介绍,“不记得了?”
  林初戈哦了一声,脑海中并无任何印象,没兴趣多和他交谈,也无意来个校友相认举杯回首往事。
  “陈先生,”她言简意赅,“我要取车。”
  陈之兆略一点头,利索地打开车门,猫腰钻进车内倒车。
  这一边,两个女人把一上午的战利品放进后备箱后也上了车,谢慕苏系好安全带,挤挤眼道:“长得挺帅的,说你名字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你的初恋男友。”
  林初戈不屑一顾:“我初恋男友比他帅。”
  车窗突然被人敲了两下,林初戈一面降下车窗,一面问:“陈先生还有什么事?”
  “定中百年校庆,你会去吗?”陈之兆唇边泛着一抹极淡的笑意。
  “也许。”
  “初戈,你的手机号多少?”陈之兆不紧不慢地掏出口袋中的手机,“很久没见了,有空一起吃顿饭?”
  想起柳怡然的那番肺腑之言,林初戈不懂陈之兆有自己的号码,为何还要作秀,嘴中翻腾的刻薄言辞终是没能说出口。
  她不说话,也没有升上车窗,思索着如何打发男人。
  陈之兆面带淡笑,恍若没有看见她冷着脸蹙着眉,单手扶着车窗,另一只手拿着黑色手机,颇有不要到号码就不走人的架势。
  一旁的谢慕苏看不过去,甘愿无偿担当媒婆,快速地报出她的号码。
  陈之兆冲谢慕苏笑笑,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跃动,保存好号码后,他笑着对林初戈点点头,转身离去。
  “看他的车和打扮不像是八旗子弟纨绔少爷,长相也比那些追求你的老男人帅,似乎还是你的同学,你干嘛对他那么冷淡?”谢慕苏十分不解,“你真打算吊死在一棵树上了?”
  谢慕苏大学时认识了林初戈,追求她的男人多如牛毛,无论多么英俊帅气的男人她也未接受过,鲜花钻石跑车摆在眼前她也不曾动摇过,仿佛全身的器官都是铜打的铁铸的。
  林初戈莞尔:“没办法,我妈遗传给我唯一的优良品格就是长情。”
  她发动引擎,银色汽车一溜烟跑远,只余下一股刺鼻的白色尾气。
  长假还未结束,从阙城回来,方苓就被临时召回岗位,谢慕苏事业爱情兼收,忙得不亦乐乎。
  林初戈整日的消遣只剩下“会周公”,偶尔夜间醒来,摸出手机翻看是否有未接来电,她笑自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朝秦暮楚反复无常,决定远离他又时刻期待他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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