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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

  “然后呢?”
  “既然来了,那就入乡随俗,”嬴风举了下手里盛着墨汁的小碟子,“老狼王说这里的人新婚第二天,要亲手在配偶身上留下标记,这是他们的仪式。”
  凌霄想到那些刺青和穿孔,顿时明白了,自己当初没有享受过的新婚,今天竟会通过这种方式补回来。
  “你是要在我脸上刺青吗?”
  “只是画了拍照用,这种墨汁很好洗,”嬴风拿狼毫均匀地蘸了墨,往凌霄身边靠了靠,“别动。”
  凌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了,嬴风一笔一笔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着。凌霄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视线始终落在自己脸侧,那种认真和专注,仿佛彼时在注视着的是这世上的唯一。
  当一个人对全世界冷漠,唯独愿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么哪怕只是一个视线,都足以令人满足得凌驾于这世界的顶端。凌霄现在就在云端中,独占了世间所有的阳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风雪与严寒,比任何人都坚持着,才最终攀上这高度。
  室外的时间在流逝,室内的时间已静止,笔尖接触的是皮肤,痒的却是心底,如果时间有知,也会希望这一刻永远都不会结束。
  可现实往往不如意,在画完最后一个花纹后,嬴风放下笔。
  “好了。”
  凌霄还陶醉在云层,一下惊醒,“这么快?”
  “快吗?”嬴风不解,“已经画了很久了。”
  凌霄不好意思说是自己觉得快,讪讪地用手去摸,“画了什么啊?”
  嬴风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没干呢,别碰。”
  凌霄更加不知眼神该往哪里落,“有镜子吗?”
  嬴风把手往他面前一伸,掌心上浮起一面小巧的圆镜。
  这是一种最初级的侦查魂晶,在不方便转身的时候,可以用来观察身后,凌霄没料到嬴风会用在这里。
  他对着镜面仔细端详,带有浓郁狼宿风格的花纹从右眼角向外往上下延伸着,画得工整又不失野性,凌霄从来不知道嬴风在绘画上都有造诣。
  “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
  “在狼宿文化中,它代表永恒,虽然也属于新娘的面妆之一,但本质是一个中性的图案,不少雄性也会纹。”
  听到双方都会纹,凌霄也起了兴致,“那我也给你画一个。”
  嬴风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你会吗?”
  “不就是画嘛,”凌霄夺过笔,模仿自己脸上的图案,在嬴风脸上照猫画虎。
  用了软笔,才发现它有多不听使唤,嬴风到底是怎么把它稳稳握在手里而不抖,还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它,为什么自己画就是一笔三折,还时不时涂到外面去。
  直到画好,凌霄已经累得一头汗,再看看成果,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唔……效果不太好,洗了吧。”
  嬴风已经举起了镜子,凌霄没拦住,到底被他看到。
  凌霄的画歪歪扭扭,简直像飞船跃迁时的光线扭曲,同样的花纹,在凌霄脸上显得兽性狂野,在嬴风脸上就像泥鳅和蝌蚪,如果不是事先说明,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一对对称图案。
  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嬴风看到后却没说什么,连凌霄表示要洗掉的要求都装作没听到。
  “就这样吧,去照相。”
  “啊?你认真的?”
  老狼王看到他之后也吓了一跳,“狼王,你确定要这个样子照相吗?你的照片是要悬挂在陈列馆内供部落子民瞻仰的,这样会不会有损威严……”
  嬴风表示无妨,“威严不靠表象来树立,就这样吧。”
  老狼王无法,只好关照摄像师尽量避开这一角度,留下了这个部落中,天宿狼王和狼后的第一张合影。
  反复比量着自己与历任狼王的照片,凌霄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
  “我知道黑狼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我了。”
  旁边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来。
  “你不是说他们从小就认识荆雨,跟他学格斗技巧,甚至崇拜他吗?”
  老狼王点头,“没错。”
  “狼宿人身高普遍比我们高,就算狼宿人中的小个子,身材骨架也比我们魁梧。”
  “荆雨是天宿人中的雏态,无论个头还是身材,对于狼宿人来说都算得上是娇小。再加上他是男人,难怪黑狼说他喜欢身材娇小的雄性,我是全场最接近荆雨的人,他只是把我当做自小崇拜的偶像了。”
  原来如此,老狼王恍然大悟。
  “如果他当初没有选中你,我们也不会发现孤星的秘密,而他之所以选中你,也是出于孤星的原因,”嬴风沉吟道,“所以万事有因有果,每一个看上去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
  凌霄遗憾地叹口气,“我还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帅。”
  见嬴风不客气地盯着自己,他忙改口,“开玩笑么,不是也有那么多母狼看上了你吗?”
  嬴风把手慢慢附上凌霄后颈,打算给口无遮拦的家伙一点教训,这时一阵骚动从外面传来。
  “怎么回事?”
  来人汇报,“外面抓到一个小偷。”
  凌霄早就趁这个机会从嬴风手上溜了出去,可当他来到外面,却发现小偷是他们认识的人。
  洛洛的样子比起昨天更加狼狈,不知道在哪里搞得一身草杆与叶子,身上还有很多土。因为是在偷窃现场被抓了现形,一路被大人拎着扭打过来,嘴角都有些红肿。
  大家见凌霄来了,都纷纷让开,天宿人护小,在这里是人人周知的事实,谁也没胆子在天宿狼后面前跟小孩子过不去。
  “怎么又是你啊?”凌霄低头去寻找他的手,“你又偷食物了?”
  洛洛的手使劲往身后藏,不过硬是被凌霄抓了过来,在他小小的手里,紧紧攥着几株草。那其貌不扬的草对他来说,应该是比食物更加重要,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园丁站出来解释道,“他是在寝宫的花园里被抓到的,我们刚刚在隐蔽的角落里发现一个小洞,体型较小的狼可以从洞里钻进来,他就是利用那个洞出入花园的。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进来偷东西了,这种草之前就被人拔过好几次,我一直在找是谁干的,今天终于被我抓到了。”
  “可是,你偷这种草有什么用呢?”
  洛洛对凌霄仍然有敌意,半天才不情愿地说,“给妈妈治病。”
  原来只是这样,“以后你需要草药,直接过来采就是了,不用偷。”
  洛洛瞪大眼睛眼睛,不确信自己听到的是不是真的。
  “这是我们部落的狼后,”立刻有人向他解释道。
  洛洛盯着凌霄脸上的图案看,这确实让他看起来更像当地人了。
  凌霄凑到他耳边,“我小时候也偷过东西。”
  距离仿佛一下子被拉近了,洛洛不再觉得他很可怕,“真的?”
  “真的。”
  “你也给你妈妈治病?”
  “我没有妈妈。”
  “那你不是比我还可怜?”
  “我们那里的人都没有爸爸妈妈……”
  凌霄牵着洛洛的手走远了,园丁无奈地请示嬴风的意见。
  “就按照他说的办。”
  沙叱勃费了好大力气把损坏的雷狼从隔壁部落运了过来,又请了当地有名的机甲世家的人来帮他出主意。
  大老远看到凌霄带着一个孩子,沙叱勃立刻挥手招呼他。
  “昨天洞房今天孩子就这么大了?天宿人的速度简直像飞啊。”
  凌霄踹了他一脚,“你做什么呢?”
  他再往沙叱勃旁边一瞅,今天见到的怎么都是熟人。
  “你不是说你看他不顺眼吗?”此人正是那天借给凌霄机甲的人。
  沙叱勃连忙做了个打住的手势,“我可是花了很多钱把人请过来,旧事就不要重提了。”
  那人把雷狼从里到外检查了一遍,最后得出结论,“你的机甲智能中枢已经完全损坏,如果要修理的话,花费的钱足够买一个新的了。”
  这个结果沙叱勃早就预料到了,不过亲耳听到后还是闷闷不乐。
  “我愿意新买一个机甲,只是我舍不得雷狼。”
  “你有两个选择,它的中枢虽然损坏,但其他部件还有完好的,可以拆下来给你的新机甲使用,这样会大幅度提升新机甲的性能。”
  “那第二种呢?”
  “把它跟新机甲远程绑定,让它们共用一套中枢系统,老机甲的记忆保存在芯片中,可以完整地保留下来,新机甲作为主机,可以远程直接操纵老机甲,也相当于获得了性能的提升,这个方案的花销会比上一个高。”
  沙叱勃抚摸着狼头,“雷狼跟了我这么多年,我早就把它当做我的家人,就算它不能继续战斗,哪怕以宠物的形式跟在我身边,我也满足。就按照你的说的第二种方法办。”
  “还有一件事我要提前说明,同时负担两架机甲,中枢的使用寿命势必会减少,假设它原本可以工作一百年,改造后就只能维持七十年,你可考虑清楚了。”
  “为了雷狼,我愿意。”
  沙叱勃与机甲世家的人达成了协议,转眼看到凌霄在一边发愣。
  “你怎么了?”他好奇地问。
  凌霄猛地惊醒,“哦,没什么。”
  他低下头,洛洛也一脸疑惑地望着他。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凌霄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刚才说到哪里了,要带你去参观狼王寝宫是吗?”
  洛洛激动地点点头,“嗯!”
  那种地方对他来说,简直充满了神秘感。
  “走吧,”凌霄领着他离开,走出去几步还忍不住回头张望。
  用这种方式保留下来的雷狼,还是雷狼吗?
  切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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