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管子》上说的。”胡亥故作一脸茫然样,《管子》乃是管仲所写,而管仲则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失足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
当然,《管子》上到底有没有说,胡亥也不记得了。但是现代人,了解风月场所还需要看书,你在侮辱他吗?
“说白了,没有什么难得,只在乎肯不肯做而已。不说儿臣在楚国杀得人头滚滚,说到底儿臣也不过是跟商君学而已。昔日商君变法之时,为改秦人私斗之风,商君就是杀得血流成河,一点都不比儿臣心慈手软。最后商君变法,结果如何?父皇应该再清楚不过了。”胡亥摇头晃脑的说着,高高的小马尾随着他的动作,在脑后一甩一甩的,看上去可爱又乖巧,跟杀人犯什么毫无一星半点的联系。
但就是这么萌萌哒的小孩,正用他软嫩嫩的声音,慢条斯理的开口说道:“只是这么做的话,不但会树敌无世,而且搞不好还会留个万世骂名。只是这世上从来都难有双全之双,又想要好名声,又想要功绩,哪有那么多好事啊?所以人生在世,无非是从一种选择到另一种而已。就如同当年商君、武安君一般,他们为了大秦的千古基业,都选择背负一世骂名,儿臣虽不如先贤,但从来也不惧骂名。”
嬴政静默片刻,忽然展颜一笑,伸出手将胡亥抱了起来,放在怀里一阵揉搓,开口说道:“你……真是个乖孩子。”
“父皇……儿臣都是大孩子了。”胡亥委屈的摸着被嬴政揉红的双颊,他最近刚刚长了两寸,身高向八尺七寸又近了一步。
“你不是说再过八十岁,也是父皇的儿子吗?”嬴政松开胡亥,看着坐在自己腿上,别别扭扭跟个小姑娘样的胡亥。
胡亥的声音顿时为之一塞,接着气乎乎的一扭头,红着眼睛说道:“哼!父皇坏!不理你了!”
“行行行!父皇坏!你不理父皇,那父皇理你总行了吧?”嬴政拿起被胡亥画得不成样子的纸,和被胡亥拿在手里把玩的羽毛,开口说道:“你要献得第二样东西,就是这个吧?能写出极细字迹的羽毛笔?来,父皇试试,看好用不好用。”
“哼!”胡亥将羽毛笔甩到嬴政手上,从他大腿上滑下去,坐在他身旁,嗡声嗡气的说道:“用笔尖沾点墨水就可以用了。”
嬴政笨拙着学着胡亥刚才拿笔的样子,去握羽毛笔,却听见旁边宝贝儿子一阵“咯咯”的笑声,内里透露出的幸灾乐祸之意,他都不想认真不想,否则……这是百分之百的亲儿子,百分之九十的秦二世,不能随便打,等会通知章邯扣熊孩子点零花钱,熊孩子就知道世上只有爸爸好了。
“父皇,是这么使得。”胡亥伸出手,抓住嬴政的手,调整他的姿势,然后推着他的手,在纸上写写画画着。
想当年自己在幼儿园时,幼儿园老师就是这么教自己握笔的……淡淡的,胡亥有了一种提前带儿子的感觉。当然这绝对不足和外人道之,在心里暗爽一下就好了,否则就算是百分之百的亲儿子,百分之九十的秦二世,也会被打得人如其名——变成猪头的。
千古一帝就是千古一帝,学什么都快,不过才十来分钟,嬴政就已经能够熟练自如的,用羽毛笔在纸上写字、画画了。
“这东西到是挺好用的,比用毛笔写字快多了。”嬴政随手在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赵政。
看着嬴政兴致勃勃外加无师自通的模样,刚找到一点做爸爸感觉的胡亥,那叫一个忧伤啊,他总算明白,嬴政教什么,自己就学什么,还学得特别好特别快时,嬴政为啥那么失落了。
希望未来的亲儿子,不要那么聪明伶俐,好歹让我找点做爸爸的感觉。
“不好用的东西,儿臣怎么敢拿来给父皇用。”胡亥脑子里虽然在跑火车,脸上的表情还属于正常范围之内,没有显露出来,“父皇您看,这东西您要是拿来批奏折,比毛笔一个字一个字的书写可快多了。”
胡亥说着,拿过嬴政手里的羽毛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和毛笔字水准普普通通不同,胡亥的硬笔书法还是极为不错的,忽而大字忽而小字、忽而草书忽而正楷,如行云流水的书写方式,灵活多变的字体闪瞎了嬴政的眼睛。
“果然很好用啊。”嬴政接过胡亥手里的羽毛笔,点点头很开心的说道:“好!以后朕就用这个来批改奏折了。好孩子,果然只有你最知道父皇的心意。”嬴政一脸满意的,拍拍胡亥的肩膀,“说起来,你脑子里成天到底在琢磨什么呢?竟然有这么多奇思妙想。”
“这只是孩儿以小木棍画图时,无意间发现硬笔比软笔写字更方便,然后用来偷懒的一种小方法而已。”胡亥一脸谦虚,笑着的回答道。
嬴政真得心情大悦啊,所以他决定撤回原来想好的,让章邯扣掉胡亥九成零花钱的决定……嗯,只扣八成就好了,反正朕管吃管喝管衣服管马车管下人发俸禄,熊孩子身上只要留点钱买棒棒糖就好了。
第113章 闪瞎
“卧槽!怎么能这样?章邯坏蛋!少府坏蛋!”葡萄宫中,得知自己的零花钱,被少府扣了八成的胡亥,气乎乎的揉着脸,然后转头看着旁边正在淡定喝茶的小小少年,“喂!说好的兄弟爱呢?”
“父皇说,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不用太放在心上。”小小少年一边说着,一边以手摸了摸额上被风吹动的乱发——五个手指头上戴着六个亮闪闪戒指,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戴上去的。
“吴王殿下,你信不信我去跟父皇说,你忧心我大秦虽然统一天下,但却处处外忧内患未定,北有匈奴南有百越,中间还有六国遗族蹦跶,所以请为百越王,永镇海南?”胡亥斜着眼,杀气腾腾的看着兄弟之中最有钱的吴王小十七,冷笑着说道。
“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说吧,你是想把少府烧了呢?还是想把章邯拉墙角里捧一顿?兄弟我都绝对支持你!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兄弟我别的没有,掏几个钱请刺客还是请得起得。”小十七拍着胸口,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状,开口说道。
“那个……”胡亥认真回忆了一下历史上少府大将章邯,直接从少府下属里拉了一群囚犯,就把陈胜吴广给弄死……要不是猪队友秦二世赵高太不给力,没准项羽也被他弄死的战绩,立马觉得自己还是做个安静守法的美王爷比较好,“那到也不需要,只要你那笔钱到了,我就不愁没流动资金了。说起来,怎么就你来,荣禄、十五、你哥他们三呢?怎么还不来?”
“他们说自己是大人了,和我们俩个小屁孩子玩不到一块去,再加上你这里又没有漂亮的软妹子萌萝莉,所以不来了。”只比胡亥大一岁的小十七,皱着两条好看的眉头,认真回忆着兄长们说话时的样子,一脸不解的说道。
为什么哥哥们,说到“玩”字的时候,表情都那么奇怪呢?和女孩子玩有什么好玩的,捏一下就哭了,打不得骂不得,娇滴滴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他们说了,你上次说的那个事,他们已经想好,答应了。这不,钱都让我带来了。”小十七眨眨眼睛,一脸巴巴的看着胡亥说道:“正事说完了,我们先用膳吧?用完膳,我还想去找韩信他们踢球呢。男人嘛,就该在阳光下挥洒青春和汗水,成天和一群女孩子玩,有什么好玩的?”
“呵呵……”小屁孩,那是你不懂而已。
胡亥干笑了两声,拍拍手示意手下传膳。
葡萄宫的内侍和宫女,都是赵高柔姬一起亲自挑的,不但每一个都相貌出众,而且个个都训练有素。不过一小会功夫,就将早已准备好的饭菜端上了桌,但是……等等……
小十七看着熊视眈眈的向自己爬过来的小比熊……不,现在是大比熊了,站起来比自己还高还大,胳膊就有自己大腿粗的小比熊,带着三只同样的黑白团子,爬呀爬的爬到自己身旁。
小比熊静静的在自己身边坐着,而三只小团子则像小狗一样,前爪搭在他在的大腿,小小的脑袋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小十七,嘴里还不时发生“嘤嘤”的叫声。
“这是何意?”小十七那叫一个紧张啊,有谁用个膳还被四只熊围观的?确实它们是在围观自己的用膳,而不是等自己用完,就把自己当膳用了?
“没什么……只是知道宫里的人,已经不吃它们几个那一套,从宫人那里骗不到吃的,所以找你这个客人下手而已。”胡亥喝了一口酒,自家酿得葡萄酒,味道果然不错,“你要是不喜欢,直接把它们的头推开就是了。”
把它们推开?这么萌萌哒的小动物,本王做不到啊!
于是,小十七那份饭最后到在一大半喂了小比熊家的三个小团子,并且还和胡亥约好,等三个小团子再大一点,就抱一只去他的吴王府养着。
“十八,话又说回来,你觉得你那生意真得能赚?”没吃饱饭的小十七,一边拼命往嘴里塞点心,一边关切的问道。
其实无论是小十七也好,还是几个哥哥也好,都不太在意那生意最后到底是赚还是赔,身为大秦公子,还能缺那点钱花吗?只是担心万一生意赔了,胡亥会哭闹不休而已。
“其实我们也不是担心胡亥哭闹会伤了身子,只是担心他又哭又闹的,会打扰了父皇休息,所以才……小十七,你千万不要误会啊。”
误会什么呀误会?荣禄哥哥说话真是奇奇怪怪的,让人一点都想不明白。
小十七将最后一块点心塞进肚子里,才眨巴着眼睛看着胡亥。
“你放心,就冲这个,也一定会赚得。”胡亥拿起一旁的酒杯晃了晃,透明的酒杯里装满琥珀色的液体,看上去……嗯?为什么那酒杯是透明的?是那个战国水晶杯吗?可是父皇不是说,那个杯子天下只有一个,他准备带到棺材里去吗?
后知后觉之下,迟钝的小十七终于发现,葡萄宫里透明的器皿似乎不止一个,有好多的样子。
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父皇这回应该不会再想把,那个战国水晶杯带棺材里去了,降逼格。
就在胡亥和小十七俩人把酒言欢之时,咸阳城的老百姓、章台宫的群臣,还有平常高高在上的始皇帝陛下,都被闪瞎了一双狗眼。
首先,是以少公子为首的几位公子,投资修建的单身公寓在今天正式对外营业。
少公子,又是少公子,话说少公子最近真是存在感十足啊。
先是搞了个高考,搞得人心四动,接着又说要建什么“咸漂之家”,于是修了一个名为“万科”的园子,并且在园子里修了大量的高楼。
是的,高楼,楼高三层,据有幸提前去过最上层的人说,站在上面颇有些手可摘星辰,高处不胜寒之意。
好吧,没见识的土鳖想法就先别提了。
最难得的是,这楼竟然不是用木头建起,而是用一种叫“红砖”的东西,外加一些水泥制成,看着有棱有角四四方方的。而据进去过的人说,这楼里房间的分布更加奇怪,因为每幢楼里的每一层有长长的走廊,形如竹筒子,走廊两侧是一个个单间,象竹筒子里的各个节,所以被少公子称之为“筒子楼”。
这筒子楼修好之后,咸阳的老百姓本以为马上就会开业,但没想到少公子竟然命人找来了一些布,将筒子楼对街的部分全部用布挡了起来,说是“有秘密”,然后每天就看见匠人往里一车一车的拉东西。
虽然老秦人务实,但没人说过老秦人不好八卦。本来只是普普通通几幢楼,被少公子这么三炒两炒之下,竟然炒得满城皆知,人人都想知道少公子所说的“秘密”到底是啥。
于是,在万科开园的那一天,性好八卦的咸阳百姓,只要能走得动路的,纷纷扶老携幼,都跑来万科门口看热闹。
三声鼓过后,罩在筒子楼上的黑布被人拉了下来,露出了筒子楼的真面目,引来了围观群众一阵阵的惊呼声。
不不不!早在筒子楼还没建好之时,很多人就已经看过筒子楼长啥样了,所以让他们惊呼不是楼本身,而是……
“哎唷我的娘亲啊!这楼怎么这么闪呢?眼睛都被闪瞎了!”
以上这句,也是最近春风得意的李斯李大丞相的心情。
自从王绾退休之后,李斯就接任王绾成了大秦的丞相,成了众臣上朝时走在最前头的那一个。
但是,今天……当李斯远远看着整个大殿都在闪闪发亮的章台宫时,恨不得把已经回到老家抱孙子的王绾再拉回来,挡在自己面前,免得被这么亮的章台宫闪瞎了狗眼。
“蒙……蒙毅啊。斯,现在告假还得及吗?”李斯回过头,揉了揉被刺痛的眼睛,回过头表情木然的看着站在身后蒙毅。
“李丞相可是身体有所不适?”蒙毅关切的看着李斯,这是怎样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表情呆滞、双目赤红,还含着眼泪,泪水在眼眶里转啊转的,几欲夺眶而出。
李丞相今天的画风,那不是一般的清奇啊。
也没什么病,就是觉得自己昨天晚上没休息好,再加上年龄有点大,所以大一早来上班,老眼昏花神智不清,出现幻觉了而已。
这种话,李斯当然说不出口,只是冲着身后做了一个“你自己看”的手势。
在这里,必须要说明一下,章台宫正殿在数百级石阶之上,站在石阶下面的时候,是看不见正殿模样的,想要看见正殿的模样,必须再走上去一些。
于是,蒙毅上去了,然后……他也捂着一双被闪瞎的眼睛下来了。
“李丞相,放心吧,不是癔症,而是……”特么还不如是癔症呢!
说好的,大气雄伟又有朴素无华,且极符合老秦人审美情趣的章台宫呢?这特么……这特……
“早知道会这样,还不如劝说陛下答应少公子,在咸阳宫上刷油漆呢。”蒙毅长吐一口气,也不知道等会陛下看了,会不会心塞又或者是情绪一激动,心就不塞了。
现在问题来了,赵高给陛下准备药了吗?
第114章 玻璃(地雷加更)
坐在辇车上的嬴政,在听说自己手下们不淡定的反应后,冷哼一声,理了理衣服,小声嘀咕了一句“一群不淡定的没用家伙”后,转过头深情款款的看着赵高……手上的镜子。
真是一件宝贝啊!虽然昨天晚上已经对着镜子照了一晚上,但是此刻嬴政还是忍不住凑过去,看着镜中的自己,纤尘不染的镜面,清清楚楚的映出了他的五官、外貌、服饰,甚至连左边有一根胡子略翘这种小事,也能看清楚。
活了四十年,朕头一回看清楚自己的长相,还素酱紫又帅又有气质。
“这东西真好!”嬴政忍不住赞叹道:“胡亥很聪明,墨家和少府也干得不错。嗯,有赏都有赏。”
“陛下,少公子说了,这个镜子还太小了,不配陛下的身份。等过两天会再送一面大的给陛下御览,据少公子说是真人等身大小,保证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赵高跪在地上,举起镜子开口说道。
“胡亥真是有孝心。”嬴政轻抚着镜面,决定给宝贝儿砸一点奖赏,“通知章邯,今后就只扣他七成零花钱了吧。”
“喏。”赵高含笑应下,决定不告诉嬴政,少公子开得一家名为“淘宝”的店里,始皇帝同款羽毛笔已经卖至脱销、始皇帝同款化妆镜装备上市中,所以少公子已经“不缺不缺父皇我不缺钱”了。
嬴政满意的摸着胡子,笑咪咪的下了辇车,慢条斯理的走上章台宫正殿前的石阶,看着眼前焕燃一新的正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到底是一国之门面,胡亥也没有干什么丧病的事,大体上并没有改动什么,只是将原来是窗户的地方全拆了,换上透明的大玻璃推拉窗,再将屋顶上的瓦片,每隔数尺就掀掉一些,换成瓦片制成的透明玻璃片,方便阳光直接从屋顶上射下来。
用胡亥的说法,这样换了之后,有太阳的时候,阳光可以更方便的照进屋子里;而没有太阳的时候,又可以待在屋里赏风赏雪……慢着,谁坐在正殿里赏风赏雪啊?
当时嬴政很想插嘴提出这个问题,但是看着宝贝儿砸拿着一张所谓的概念图,讲解时那兴致勃勃的小样,嬴政觉得儿子开心就好了,他说赏风赏雪就赏风赏雪嘛,不要太在意细节,大不了冬天的时候,朕去正殿开个赏雪宴就行了。
实际上,重新装修后的正殿也就是这样了,摆在胡亥眼里那是保守了又保守,只能说勉强达到了他心里通风通光大气明亮的设想,只是他忘了自己现在面对的都是一群老古董,而且是一群以“黑”为尊的老古董,一辈子没看过过什么亮闪闪的东西,更不用说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房子了。
嬴政走进正殿,首先见到的是数缕阳光透过玻璃瓦从屋顶上落下来,有那么几缕甚至还正好落在自己的龙椅附近——用熊孩子的话说,这样大臣坐在下面看着沐浴在阳光中的自己时,会有一种高洋上的圣洁之感。走进大殿,在上首的龙椅上坐下,看着跪在下面“山呼万岁”的群臣,嬴政又趁机瞄了一眼两边墙壁上应该是窗户的东西。
好家伙!嬴政头一回发现,章台宫的窗户竟然有这么大,一扇窗户都快小半拉墙那么大了,问题是换新窗户之前,也没有殿里的光线多好啊,稍暗一点就要点蜡烛,哪像现在,什么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诸位今天有何事要奏。”嬴政有点心不正焉了,盼望着快结束这场朝会,好让自己去瞅瞅那玻璃到底是什么回事。
反正嘛,大朝会上一般都没有什么大事要办,真正要办的大事,都是在嬴政召集相关工作人员举行的一个个小会上处理的。
“陛下,新的隶书已经整理出常用字三千,是否要刻石以记,令诸郡县晓之。”李斯冲着嬴政一拱手,第一个开口说道。
“准了。”嬴政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同时命大秦中央以及诸郡各级官吏,务在年前学会新的隶书。明年正旦之后,大秦所有的公文一律以隶书书写,如有不会……这个官他也不必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