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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贱种

  “噗嗤”一声,苏青鸾笑了出来,“胆小鬼。”说着抬起头正好又对上萧九的目光,她使的这点小坏有种被人当场抓包的感觉,她不禁暗自吐了吐舌头,继续勘尸。
  六具尸体全部查完时,萧九将最右那具尸首放下,然后问:“怎么样?”
  此时天色已经接近泛白,东方升起了启明星来,身后那盏油灯也即将见了底,照映着苏青鸾的身影,是沉重的,再没有刚才吓唬那两个衙役那般神色了。
  她沉重的望了一眼萧九,目光如水,平静无痕,但越是如此,萧九反倒越能猜出她心里所想,他问:“不出所料?”
  苏青鸾正当启齿的时候,忽然这时候义庄外头响起了好一阵响动,“大人,就是这里,真的尸变了。”
  “那尸体咧着一口白牙冲我笑,还说自己死得惨……”
  “诶,大人,您怎么不进去了?”
  “本,本官匆匆行来未曾定神,复又想起我家中炖了一锅老母汤还未熄火,我且先回去熄火等天亮再来……你,你别拉我呀,本官也是人……本官害怕。”
  韩赟的声音传来,这让苏青鸾忽生了一抹亲切感,她喊了一句,“韩赟,你这怂胆也忒小了些些吧,连我义庄都不敢踏进来,怎么破案呢?”
  “咦,这声音……”韩赟那边和衙役推搡的声音戛然而止,紧接着是一阵狂喜的声音狂奔而来,“哎哟,小苏呀,我就知道你古道热肠,惯来喜欢这种变态的,啊呸,是非常态的案件,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帮本官的……”
  韩赟还是那个软黏黏的性子,奔进来的时候肚子上的赘肉都还一颤一颤的,那两撇胡子这个时候配上他这一副苦瓜脸,滑稽的很。
  “小赟赟,我要是不回来你头顶上的乌纱就保不住了,虽然你未必会想知道真相是怎样,但咱们可得先说好,破案经费必须由你出。”苏青鸾拍了拍尸体边上的那块木板,给自己挪了个位置坐下,也不避讳旁边就是死人尸体。
  韩赟咽了咽口水,一想起这个女人连死人钱都要摸,忽然有些懊悔,可是眼下这桩案子他的确没有半点头绪,想了想,他说:“那也好,本官这月的俸禄匀你一半。”
  “不行,我要你今年的,全部。”
  “你去抢啊!”
  韩赟知道这个女人贪财,但没想到这么狮子大开口,“本官上任数年,所攒的银钱也不多……”
  “所以我只要你一年啊!”
  苏青鸾无辜的朝他眨眨眼,一副我已经对你格外开恩了的错觉,这让韩赟伸出手指了她半天说不出话来,憋了半天最后憋出一句,“本官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厚颜无耻之人。”
  “谬赞了。”
  “呸,本官哪里是赞。”韩赟嘟喃着,但瞥了一眼这六具无名尸体,想了想,肉疼归肉疼,破案要紧,于是咬咬牙,“案子破了之后,本官派人将钱送到你手上去,这样总行了吧!”
  “大人敞快。”苏青鸾站了起来,轻轻拍了拍手上羊肠手套沾染上的一些灰渍,她神色忽然变得认真了起来,“大人,接下来我要说什么你且随意听之,因为我也是随意说之,无论有什么违背常理之处都给我乖乖闭嘴,不要提问,也不要疑惑,因为我也是纯属瞎猜,胡说八道。”
  “这算哪门子破案?”韩赟开始心疼自己的俸禄了。
  “那你听不听?”
  苏青鸾双手负在身后,定定的看着韩赟,笃定了一副吃死他的模样。
  看着这样的苏青鸾,萧九总是忍不住轻笑了起来,但转眼一看这六具尸体,他的心便也沉重了起来,苏青鸾说……这六具尸体,出自国公府!
  韩赟想了想,干脆“罢了罢了”连说了几句,随便在石阶上蹲坐了下来,“本官病急乱投医,你瞎说也行,说出个子丑寅卯来都行,能破案就行。”
  于是,堂堂锦城县衙的韩大人就这么带着他身后的一干衙役,此刻坐在郊外的小义庄里, 听着苏青鸾胡说八道起来。
  苏青鸾满意的点了点头,她在这六具尸体跟前走了一遭,“有点复杂,先从哪具开始好?”她从最中间那一具尸体的位置停下,“你死得最久,就从你开始吧!”
  “从这六具尸体身长量,三具皆为四尺五六左右的身量,从骨骼重量及身长看,其中三具男尸,三具女尸不假。”
  “而为何先说这一具呢,此具尸体最为独特,其他五具尸体都是新鲜的,唯独这一具,她死去多年。”苏青鸾顿了顿,提醒韩赟,“还记得那具沾染了生土的尸体吗,便是深埋地下深层土壤多年才会有的,况且她的身上有愈久的香气,后来我才恍然,那是胭脂放久了的味道。”
  “而能愈久弥香的胭脂少之又少,这其中不得不提一种叫做胭脂泥的胭脂。”苏青鸾唇边喊着笑,但是目光挪到那具尸体上的时候,脸上的笑却掺着一丝可怜。
  她看着那尸体,仿佛看着一个认识了许久的朋友道:“我们来假设一下,据此二十年前,当年的牡丹楼里来了一位花魁,名唤颜秋水,惯爱用这胭脂泥……”
  “这怎么又扯到二十年前去了。”韩赟不满的嘟喃了一句。
  苏青鸾闭上嘴巴,目光定定的看向韩赟去,一副我不说了,你行你上的模样。
  韩赟也实在拿她没辙,“你说,你继续说,你爱说啥是个啥,说两百年前的也行。”
  本官不插嘴了还不行吗?
  你能破案,你能耐还不行吗?
  苏青鸾白了他一眼,“还算你上道。”转过身不顾韩赟脸上是什么表情,迳自说道:“却说这二十年前,锦城的牡丹楼里来了位新花魁,名唤颜秋水。而如今国公府的国公,在当时还未继承爵位时,城里人遇见了也该当称一声玺爵爷。”
  话题一引到国公府上,韩赟忽然就觉得不对劲了,原本脸上的不满忽然停住了,这下就连插话的心思都没了,一颗心提到了嗓门眼。
  如同在幻境之中,颜秋水立于高台上那一舞惊鸿,苏青鸾当时注意到,她一边舞着一边在哭,当时她还以为颜秋水新丧子却还来赴宴,心中愁苦,原来,这一切中的冥冥安排,全部都在那场催眠的幻境中。
  当年,国公玺青松还是玺爵爷的那会,名声未必有此时的玺扬阳好。
  那年或狩猎,或走马于一农家跟前过,却见一农户女子婀娜窈窕,长得犹如土里明珠,即便蒙尘满垢也难以遮其风华,爵爷一时兴起,便叫人将这女子掳去了山林间糟蹋了。
  末了,玺青松带人上马去,风风火火而来,又风风火火而去,身后有人问:“爵爷,那女的还在林子中哭呢,不须安置?”
  “安置个屁,本爵爷丢了锭银给她。”
  玺家祖上真是冒青烟了,出了个开国功臣,替高祖皇帝打下这一片江山,福荫玺家世世代代,于是乎玺家的爵爷骄奢淫逸,最惯这玩弄女人,青楼的千娇百媚吃腻了,便来这山野林间寻找野味。
  殊不知,玺家有丹书铁券护身,哪怕杀人放火也没人敢定他的罪。
  可对于一个清清白白的贫户女儿,半路被人掠去夺了清白,更要命的还是珠胎暗结,老实清白的人家哪里受得住这种侮辱,老爹一口气背过去再没醒来,屋里叔叔婶婶合计了一下,反正这女子失了清白,又长得这般姣好,干脆商量了个价钱卖进了青楼。
  是以,牡丹楼中忽来的一个花魁,名叫颜秋水。
  可是,没人知道的是,这颜秋水入青楼的时候,其实已经身怀六甲,恰好,那爱逛青楼的玺爵爷呀,玺爵爷!
  听说了那楼中新来的花魁子美得不可方物,于是当夜一掷千金买了下来,谁知一看竟是被自己那日林间玩过的农户女,甚至还说她怀了身孕,玺青松当即什么兴趣都没了。
  颜秋水那孩子生下来之后,藏着掖着,谁都不敢叫知道,就连楼里的鸨娘牡丹红一来二去似乎知晓了些什么,原本还打算着借着颜秋水和孩子攀上玺青松,可看久了,发现玺青松并无意相认,甚至……还想不认。
  所以,那孩子在青楼中的境遇,越发的尴尬了。
  “直到某一日,那孩子被淹死在水缸里了!”苏青鸾说着自己所推测出的这些事,“可到底是谁杀了这孩子?”
  “楼里的鸨娘,自然是最巴不得孩子死的,国公府不认,跟着花魁又碍眼,少了这根摇钱树,动又不敢动,于是乎……那孩子死,似乎是最好的结局,可是……孩子,真的是鸨娘杀的吗?”
  苏青鸾站在颜秋水那具尸体前,指尖的关节一下一下的敲打着她停放尸体的那块木板,声音沉稳而有力,似乎是想将这久入黄泉之人重新唤醒过来。
  苏青鸾看着颜秋水,即便此时这具尸体烧得焦黑,可苏青鸾依旧像是在幻境中面对那个宛如风中扶柳、出水芙蕖般的女子似的,她对尸体说:“你掩饰得再好,仍旧露出了破绽,没有哪家鸨娘杀死一个孩子,还喂饱了他,送上最后一程的。”
  萧九拧着眉,听着苏青鸾对尸体说的这番话,想起了当时苏青鸾让他重新回后面的阁楼里查看,当时有喂剩下的小半碗迷糊。
  当时,那碗迷糊放了有一会时间了,迷糊都化作了水。
  可仍旧难以抵挡住身为一个母亲,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儿之前,喂他一顿饱。
  凌晨的风吹来,带着一阵阵阴寒,摇晃着苏青鸾身边的灯光,也将颜秋水身上盖着的那幡白布给吹得翩落了地,落在那一地繁华之间。
  幻境之中!
  桑珠所催眠的场景,让沉睡多年的冤魂再度凝结,与其说是冤魂,倒不如说是心结,死去多年的人心中的结,在此处凝聚。
  颜秋水一舞完毕,捧着酒杯走下了高台,身后舞裙长长的拖曳在了地上,偶被夜风吹起的时候,舞裙在她的身后翩飞不已,此时此刻,她美得不似凡尘之人。
  此时此刻,身后衣袂翩飞,犹如义庄里面躺着的尸体上盖着的那幡白布绸。
  花魁捧着酒杯缓步走到玺青松的跟前,盈盈带笑,腮边却沾满了泪痕。
  “爵爷只幸生得命好,爵爷啊,那孩子倘若有你一半好,便不会那般命苦了。可惜啊,你堂堂的玺爵爷,偌大的国公府,贵门偏生了贱种。”
  颜秋水一边说着,一边低头饮笑,声音越发的沉了下去,再抬起头来,眸光之中是坚韧与狠戾。
  “倘若此生能重来,能重来啊……”
  “妾身一定还会亲手溺死了那孩子,再自尽!”
  她说着,仰头将那一杯酒饮了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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