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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男朋友?

  林霄熟练的煎了几个荷包蛋,特地把荷包蛋煎成了爱心形状,倒了两杯热牛奶配上面包蓝莓酱,又取出几块小熊饼干。
  一顿看似简单却带着浓浓父爱的早餐做好了,这个时候的巧儿也已经洗漱好了,看到自己爸爸为她准备的早餐,大大眼睛立马放出光彩。
  “好香哇!爸爸太厉害了!”巧儿赶忙乖乖的坐好,都快流哈喇子了。
  “巧儿也该饿了,快点吃吧”林霄摸了摸巧儿的小脑袋笑道。
  “我从来没吃过那么丰盛的早餐,我在收容所都是喝粥吃馒头的”巧儿拿起小熊饼干,狠狠的咬了一大口。
  听到这话,林霄鼻头微微一酸,这才亲了一口巧儿的额头。
  陪着巧儿吃过早餐,林霄惬意的躺在沙发上,而巧儿抱着小黑趴在他的怀里,父女俩加上小黑足足好几个小时的动画片。
  然后又陪着巧儿玩了几个小时的游戏,这一天的时间恍然之间已经过去大半。
  直到徐昊进门。
  林霄这才抽出身来...
  “林帅,三天后,龙二要举办葬礼,一周后陆婉彤大婚,”徐昊走到林霄跟前,缓缓说道。
  “有点意思,三天后我们去看看”。
  “至于陆婉彤的婚礼,到时候看”。
  林霄抬了抬手,简单的说道。
  “是,”徐昊点了点头。
  “你在家陪会巧儿,我去给她买点礼物”林霄突然心血来潮,说道。
  “这种事吩咐我一声就行了,哪里劳烦林帅亲自去”徐昊赶忙说道。
  “你买的和我买的能一样吗”。
  林霄说完,便拿起外套离开了别墅。
  烟花古城。
  烟花古城是位于燕京市的一处古城,建造于明末清初年间,历史悠久。
  这里也是燕京为数不多的旅游圣地,每年都有不少人慕名而来。
  故而这里也形成了一条繁华的金融古城,各种店铺商场比比皆是。
  林霄双手抄兜,悠哉悠哉的走在古道之上,心情也好了不少。
  这里因为是古城的缘故,不少美女穿着汉服在这里拍写真,也算得上是美女遍地。
  “看看美女,的确养眼”。
  林霄走在古道上,嘴角扬起,似乎觉得自己还挺有意境。
  毕竟人生不过短短百载,如果一生都在征战,那多没意思。
  或许解决完所有的事情后,找到微儿带上巧儿和母亲,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过着世外桃源的生活,这才是林霄的追求。
  “呀,好巧哦,我在后面跟你半天了,还真的是你!”
  林霄听到有人在身后和自己说话,下意识的转头看去,顿时微微一怔。
  居然是自己的邻居,大明星于思曼?
  “我们还真是挺有缘分的,难不成这就是百世轮回换的一朝相见?”于思曼把口罩摘下,打趣的说了一句,说完又重新戴好。
  此刻的于思曼手里抱着一卷宣纸,穿着古装琉璃裙,面若桃花,略带羞涩,一缕青丝散在眉间,西施貂蝉也不过如此。
  “百世轮回我不知道,我怎么感觉你是在跟踪我呢”林霄忽然咧嘴笑道。
  “我跟踪你?”于思曼楞了一下,顿时掩嘴笑了起来:“咯咯~你这人还真有意思哇”。
  “你这是?”林霄恢复正色,这才好奇的问道。
  “我刚从剧组出来,没来得及换服装,反正大街上也有不少人穿,我也懒得换了”于思曼缓缓说道。
  “哦,原来如此”林霄点了点头。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于思曼抬头看向比自己高出小半头的林霄,问道。
  或许是因为大家都是邻居,又或者是于思曼身为明显,平日里没什么同龄聊得来的朋友,所以和林霄在一起,显得话痨了起来。
  “林霄”林霄微微一笑,对于自己的名字,倒是没什么好隐瞒的。
  “林霄”于思曼念叨了一句,把名字记住后,这才伸手:“林霄,很高兴认识你”。
  两人相互握手,点到为止,而后并排朝着前方走去。
  还别说,两人走在一起,倒还真有点郎才女貌,小情侣的既视感。
  尤其在烟花古城这种恋爱圣地,更加增强了这种视觉感。
  “能和大明星同行,的确很难得嘛”林霄打趣道。
  于思曼浅浅笑了几声,抱紧怀里的宣纸,道:“我通常闲下来的时候就喜欢来古城的书法协会练练书法,因为练习书法能使我静下心来”。
  “现在社会,人心浮躁,没事练习一下书法,的确能够修身养性”林霄附和了一句。
  微风带着丝丝凉意吹拂而来,于思曼将一缕青丝拂于耳后,撇了撇嘴:“年纪不大,怎么说话有种老气横秋的感觉,好像充满沧桑。”
  林霄淡淡一笑。
  于思曼又问道:“不如就陪我去书法协会吧,就在前面”。
  林霄思索片刻,时间还早,陪美女一同,自然义不容辞,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于思曼觉得林霄很有趣,似乎身上带着一股让人着迷的魔力,让她不自觉的想要多了解一下这个年轻男人。
  两人走在一起,虽然说话也是有上句没下句,但是出奇的是都不觉得尴尬,甚至于思曼还会时不时的偷偷打量林霄。
  作为明星,所见所观,人生阅历自然要比普通人多一些,以于思曼的眼光来看,林霄身上有种琢磨不透的神秘感。
  而且伴随着一股让她能够感觉到的心惊胆跳的气息。
  “能够般进君临别苑的人,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你能住在哪里,身份应该也不简单吧”于思曼实在忍不住了,这才好奇的问道。
  “哪有那么夸张,我就是一个小商人,赶上好时代,赚了点小钱,这才有幸搬到君临别苑”林霄笑了笑,言谈举止让他始终保持低调。
  于思曼混迹娱乐圈那么多年,眼力劲还是有的,知道林霄不愿多谈,也没多问。
  书香阁,三个字印在一座宏伟的二层小楼上,这三个字在阳光的折射下熠熠生辉。
  按照于思曼的介绍,这三个字是明末时期著名书法大家所写的,古代就是那些文人墨客最喜欢来的地方。
  林霄倒是看到这书香阁三个字不同寻常,下意识的说道:“笔锋看似儒雅,但勾勒出的却是刚劲勇猛,笔锋锐利,写这三个字的人,应该也是一位文武全才的书法大家”。
  于思曼站在一旁颇为诧异,没想到林霄竟然还懂书法?
  “这位小兄弟慧眼,能够看得懂这三个字的人,整个燕京可找不出几个”。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唐装的老头背着手,笑吟吟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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