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似桐花 第94节
我当时真是气愤得很,她是我的女人,和我一张床上睡过的女人,怎么会和苏幕跑了?她跑,我便去追,天涯海角,我都要追她回来。我不知道我的气愤是不是因为爱,或许只是因为嫉妒,嫉妒苏幕这个时候与她是站在一边的,而我,是她的敌人。
几经周折,我终于寻到了崔蓬蓬和苏幕,崔蓬蓬怀孕了,看见她宽大的澜衣,我简直可以想象我们的孩子将来是如何的出类拔萃。
可高兴不过三天,我在西海皇城里捉到她时,她告诉我说,“叶少兰,孩子没了。”
我不相信,孩子怎么会没有了,孩子明明就在她的肚子里啊。我让她过来,她不肯,她说:“我喝了落胎药,孩子没了。”
我看着这个女人的脸,恨不能掐死她,我知道她恨我,可为甚么要拿我的孩子出气?我的手卡在崔蓬蓬的脖子上,她一动不动,不哭不笑,我这才发现,她的脖子已经这样纤细,而曾经那个丰满有度的崔蓬蓬,不知在何时已经枯瘦如干骨了。
我松了手,我安慰自己,没关系,孩子没了,以后可以再生,只要她回来,回来我身边。
崔蓬蓬还是那个不安分的崔蓬蓬,我带她回了龙门,她却从城楼上跳了下去。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她要以死与我诀别。
她瞎了,在寿王府里养病,我时时去看她,她也不理我,我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我在那里看她。就这么过了小半年,纪明泽传来消息,说他给我看了一门亲事,宋家的姑娘,宋韵昀。
纪明泽替我编排的路其实还不错,此刻搭上宋家,的确百利无一害,可我的蓬蓬怎么办?我去问她,要不要随我回京,崔蓬蓬说,“你是你,我是我,这里没有我们。”
她在说气话,我知道我的蓬蓬在说气话,如果她不爱我,就连气话也不会说了。
可那时候的我不明白,爱情并不是长久的,再深的爱,也会在一次次摩擦碰撞中摔个精光。
我见了宋韵昀几回,我并不喜欢她,也不讨厌她,她很白皙,神采飞扬,我有时看着她,会想起我初见时的崔蓬蓬,一个能上天入地、元气满满的崔蓬蓬。
那是过去的蓬蓬,我曾经以为我不爱那样的崔蓬蓬,因为她太骄傲,高如明月不可摘;我也以为我更怜惜如今的崔蓬蓬,因为她是为我而憔悴的。
呵,多么可笑又自私的想法,我希望她为我憔悴,我又念想她过去的样子,一个盘腿坐在房顶上与她的丫头嘀嘀咕咕盘算坏主意的鬼机灵样子。
月圆月缺,就算变换,月亮只得一个样子,人也一样,消瘦以后,就不会回到过去了。
再入龙门,我是不会空手而回的,苏幕既然敢来,那就不要再打算活着回去。
我们用崔蓬蓬做引子,但我知道蓬蓬不会有事的,苏幕不会伤害她,而我,也不会让苏幕伤害她。
这一把围捕苏幕无比顺利,但结局并不如我所想,我输了个彻底。
崔蓬蓬这个疯女人,用自己命交换苏幕的命,她瞎了,为了她王府里的一个侍卫。她曾经也为我瞎过,因为我们共同有过一个孩子。
看见崔蓬蓬的疯劲儿,我忽然觉得很疲惫,我这样奋力往前,原来都是事与愿违。
我去叶家寨找她,说我想带她回我的家乡,那是我长大的地方,我家门口有一条淙淙又匆匆流淌的小溪,我家里还有一位母亲。我说:“蓬蓬,我娘给我来信了,问我甚么时候成亲,甚么时候带一个妻子回去给她看看。”
我的话语再明白不过,我准备娶她,与她共度一生。
那一天下着大雪,没有人打扰我们,没有苏幕,没有许语冰,没有陆青羽,一切一切的障碍都没有,这些曾经深深压在我上头的挥之不去的人影子都没有,有的只是,窗外飘飘渺渺的鹅毛大雪。
我的蓬蓬睁着一双大眼睛,又露出半面酒窝,她笑了。
她这么一笑,我就说:“咱们隔几天就起身,我给你准备一些东西,到时候上路也舒服一些。”
我真心实意,我去拉她的手,她没有动,我将她搂进怀里,“蓬蓬,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女孩子说:“先生,学生要成亲了,请你把学生的休书还给我。”
我的手都僵在那处,我不知道自己是个甚么表情,应该是难看极了,可我的蓬蓬看不见。她说:“那天苏幕丢下去的匣子里装的就是休书,请先生还给蓬蓬。”
我以为那休书是我的蓬蓬给我的礼物,此刻她问我讨要,我撇开头,“烧了。”
我的姑娘笑,她点头,“烧了也好,反正苏幕还没走,到时候让他再写一封就是了......”
她的语气浅浅的,就似在谈论这条或者那条裙子好不好看一样。我呼吸都窒了,心口闷闷的疼,“你是为了苏幕,是在报复我?蓬蓬,没有必要,他们都是外人,你我之间,他们从来都是外人!”
崔蓬蓬低了低头,“先生,他们不是外人,他们和先生一样,都是蓬蓬的亲人。”
我捧起她的脸,我以为我对这张脸再熟悉不过,我嗅到一种陌生气味,我慌了,我吻了她,我们唇齿抵在一处,我吻到自己都喘不过气来,她却木木的。她不害羞,也不悸动,只是平静地拿一张手帕擦擦嘴角。
我的蓬蓬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捏她的肩膀,“崔蓬蓬,你还爱我吗?”
我的蓬蓬问我,“先生,你爱过蓬蓬吗?”
外头的雪下得真大啊,丛丛簇簇地砸在枯枝上,蓬蓬将她手里的帕子塞进袖子里,“先生,谢谢你让蓬蓬曾经那样爱过你。”
......
母亲已经弯了腰,她去厨房里烧红薯,那是我儿时最喜欢吃的东西,因为那东西能够管饱。
我在这张陈旧又洁净到发亮的旧书案上画蝴蝶,我二十三岁之时,蓬蓬曾经送我一盏六角走马灯,上头有几枝蔷薇山茶。
我终于知道当日在大殿之上我为何要多走一步,因为在我二十三岁那一年,我要遇上崔蓬蓬。一个我越爱她,便越恨自己的女人。
我要把这灯的每一面都填满,画上满满的蝴蝶。
这六角的走马灯摔了一角,因它曾经跌过一回,崔蓬蓬从龙门的城楼上跳下去,这灯便也从我手中跌了下来。蝶儿在那蔷薇山茶花上蹁跹,我抚过那摔坏的角落,竟想问她一声:“蝶恋花,花恋蝶,崔蓬蓬,你恋我否?”
(郎似桐花.骈四俪六)
2017年1月23日早晨
第81章 你是天使
龙门的冬天,地冻三尺,我选了一身霜色云锦绣兰草的袍子去观礼。
蓬蓬成婚的那天,穿了一件水红银红配大红的长裙子,我就在她身后看着她,我知道她知道我来了,因为在拜堂之前,她一双黝黑的瞳眸盯着我起码看了十个瞬息。
她是看不见的,但是她知道我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