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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章 得意的墨鹤年(2/4)

  墨菲现在满脑子担心的是她不在家,杨轶能应付得过来自己的父亲吗?
  不过,她似乎是多虑了,此刻的杨轶,正和墨鹤年在书房里高谈阔论着。
  杨轶的书房,白天很敞亮,春风轻轻地拂动纱帘,荡起一圈圈波浪,而山泉水煮沸后飘起的白雾,也是为房间增色不少。
  跟第一天时候,墨鹤年对杨轶百般不爽不一样,今天,墨鹤年虽然依然板着脸,但他的语气没有很冲,而且也算是比较温和地指导杨轶,用另一种盖碗式泡茶法来给他沏茶。
  “这个讲究手法,你看我,倒的时候的手势,杯盖的位置,怎么样的力度和角度,才能不让茶叶倒出来,还有茶水能倒得流畅,不烫手!”
  墨鹤年教得认真,杨轶也是学得入神,他没有藏拙,对于老爷子说的这种泡茶方法,他是真不会,以前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
  但杨轶懂茶,身体灵活,学得也快,没多久,他便能用三根指头完成完成倒茶的操作——拇指和中指捏着碗沿,食指轻轻扣着杯盖。
  看到杨轶学得有模有样,墨鹤年也放下心来,不过他不假辞色,没有给出什么赞誉,而是不咸不淡地说道:“你这个茶碗得换,盖碗的碗身口和盖子边要宽,盖钮也是要高,否则,容易烫手。”
  “嗯,回头,我再去挑一个好的。”杨轶从善如流地点点头,尽管以他的水平,基本上烫不到。
  墨鹤年喝了两口茶,烟瘾上来了,便从怀里摸出一个打磨光滑的烟斗,这是杨轶昨天拿出来给他的。原本墨鹤年还不想要,但墨菲在一边劝着,加上这个烟斗确实不错,据说是六十多年树龄的石楠根制作而成。
  全手工制作,花纹完整,没有瑕疵,外表打磨得就跟玛瑙一样精致,别说老爷子,曦曦看见了都觉得是一个很漂亮的玩具,想要!
  墨鹤年一边抽着烟,一边喝着茶,然后翻看着《白夜行》。
  这本书,就是前几天令他对杨轶有着更深的成见的报道里说的那本,正好,看到杨轶书架里有样书,他便拿下来看。
  墨鹤年现在通过自己的亲眼所见、所闻,觉得杨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至少,找不到报道里说的那种“魔鬼”的存在。
  所以,老爷子很想看看,报纸里说的这本书里讲的“魔鬼”在哪?
  但看着看着,墨鹤年开始深陷进了这本书描述的剧情,还有压抑的社会状况里,他皱着眉头,时不时地流露出思索的神情。
  “你以前在宝岛生活过?”墨鹤年终于按捺不住,开口问道。
  “没有,我都没有出过海。”杨轶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对宝岛那个年代的情况如此了解?”墨鹤年狐疑地说道,“书里介绍的,烂尾楼,单亲家庭,像奚文黛这样的单身母亲遇到的生活窘境,还有,这个!”
  墨鹤年翻开的书页,是文中肖义城和江莉恋爱确定之初的情节,而他指的“中长发、额前披着刘海、两侧头发向后拢的发型”正是宝岛那个年代比较风靡的女性发型之一。
  “这些,没有一点经历的人恐怕都很难描写出来!”墨鹤年说道,但不知道为啥,他看向杨轶的眼神亲切了许多。
  或许是感同身受吧?
  他读这部作品,感触尤为深刻,因为文中描述的年代,正好是他还在宝岛读书,年纪轻轻的他经历过宝岛的经济泡沫破灭,经历过无数企业倒闭,经历过宝岛的迷惘、混乱,也见识过文中所描述的人们为了追逐利益而忘记了亲情、人性的黑暗例子。
  “伯父,您说的那个年代,我还很小,而且还在安庆的农村里生活,怎么可能经历过?”杨轶笑道,“我只是看了一些书,仔细研究过宝岛当时的社会状况。”
  杨轶还从书房的书架上,拿下来接近十本关于宝岛社会研究的社会学书籍给墨鹤年看。
  墨鹤年看着这么多书,倒是信了八分,但他还是想鸡蛋里挑骨头,考校考校杨轶,便问道:“以前,八十年代初期,宝岛发生了一起很严重的群体性自杀事件,轰动全球,你知道吗?”
  杨轶点了点头:“我知道,是因为股票大跌,负债累累,一时难以接受,所以宝南一家六口集体用煤气自杀……”
  仿佛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墨鹤年跟杨轶就这当初宝岛的社会状况,展开了讨论,而墨鹤年对杨轶的满意度,也似乎逐渐地上升着。
  至于原来娱乐报纸上说的杨轶“魔鬼”的一面,墨鹤年好歹也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看小说,还能看不出这只是小说戏剧性的描写而已吗?他是不会因为一部作品的内容而否定一个作者的人品的。
  ……
  下午,春田幼儿园要举办趣味运动会,杨轶邀请墨鹤年一起去看曦曦比赛,老爷子一开始还矜持一会儿,可是想到是自己外孙女的比赛,墨鹤年便假装不耐烦地说道:“去就去吧!省得你在我耳边唠叨!”
  虽然是一副勉强去的态度,但老爷子出门之前却有精心打扮过,上身是夏威夷风情的衬衫,上面有椰树的印花,不穿风衣,只是围了一条印第安花纹的宽围巾,下身依然是牛仔裤、马靴,再在头上扣上一顶白色的牛仔帽,在中华的街头出没,总能吸引许多人的眼球——这个老爷爷可不要太潮!
  墨鹤年在春田幼儿园出现,顿时取代了杨轶,成为孩子们的新宠,不过孩子们没有像粘杨轶一样扑上去,只是好奇地围着,一个个纯真的眼睛里透露着崇拜的神采。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过这样打扮的人,特别是那帽子、那围巾、那靴子,都很新奇。“好酷”的嘀咕声此起彼伏。
  “这是我的grandpa,我的外公!”曦曦从小伙伴们中间挤了出来,欢呼着扑到了外公的怀里,然后有些骄傲地跟其他孩子们介绍了起来。
  曦曦今天没有穿裙子,穿的是套头衫和运动长裤,酒红的色调,光亮质地的棉绒,显得很有活力。当然,最主要是小姑娘胳膊和小腿都细细长长的,穿什么样的衣服看起来都很修身、很漂亮,一点也不显得臃肿。
  陈诗云在人群中嚷嚷道:“曦曦,你的外公不是凶凶的吗?我觉得他一点也不凶,还很帅!”
  墨鹤年绷了几天的老脸,这会儿憋不住了,被小朋友夸得忍不住绽放出了一点笑容,他拉了拉帽檐,对陈诗云敬了敬牛仔礼,说道:“这个小朋友有见识,不错,不错!”
  “外公哪里凶?外公一直很nice!”墨鹤年还不忘轻轻地拍了拍怀里曦曦的小屁股,有点责怪地说道。
  “嘻嘻!”小姑娘趴在墨鹤年的肩膀上,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超酷的!老爷爷,我能戴一下你的帽子吗?”陈诗云胆子壮了起来,她蹦蹦着问道。
  “我也要戴,我也喜欢这个帽子!”兰馨挤在人群里,连忙也叫了起来。
  “不可以一起戴,你们要排队,一个一个来。”曦曦从外公怀里下来,她挤到外公的身前,帮外公维持起了秩序。
  “那好吧……”
  这么受欢迎,墨鹤年自然也是心中很是得意,之前在家里被杨轶比下去的憋屈感一扫而空。他大方地摘下自己的帽子给小朋友们递过去,还不忘往杨轶那边瞥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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