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66. 古筝传人弹钢琴
只是开头几个音,已经显露了一个不俗的水准。
三个评委惊愕的对视了一眼,看向台上的夏煜。
夏煜的腰挺得笔直,上臂没有晃动,只有前臂,在琴键上来回着。
冯马的弹奏,像是一个舞女,而夏煜的演奏,像是一个军人。
他弹的,也是一首军人气质的钢琴曲。
其中一个评委激动的低声说了句:“法兰老狼!”
法兰老狼,一首经典的古典曲目,创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
法兰,本是一个人口不足千万的小国,一战时,因为出众的农业,被参战国阿比斯入侵。法兰举全国之力,百万人踏上战场,与阿比斯的入侵者斗争。
比起阿比斯的坦克大炮,法兰士兵甚至只有一把燧发猎枪,在地利的帮助下,他们纠缠了阿比斯军队数个月,最终还是没有逃过亡国的命运。
那一场战斗,也成了许多阿比斯的士兵心中的阴影,悍不畏死的法兰人,自称流淌着老狼之血的法兰人,子弹打完后,抽出长剑战斗的法兰人,让阿比斯的士兵厌倦战争,间接导致了世界大战的提前结束。
法兰老狼的创作者,在法兰被入侵时合上琴盖,毅然加入了反侵略的斗争中,最终死在了最后的战斗里。
他的一生,只留下了这一首曲子,曲子的手稿没有曲名,只画了一只长啸的老狼。
这首曲子,没有舞娘优雅,也没有舞娘的反传统。
曲子的三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占了绝大半的篇幅,表现与入侵者顽强的斗争。
第一部分节奏较快,第二部分放缓,缓慢后,音乐反而显得低沉与坚毅。整个第一第二部分,笼罩着悲壮。
到了第三部分,曲子一顿,在沉闷中,带上了一点儿轻快,但这轻快只响了几个音,乐曲就戛然而止。
有人说,这是代表着新生,但更多人感觉,这是对死者的慰安。
在夏煜的手指停顿片刻,轻快的调子响起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悲壮,以一种奇特的感觉,在这里升华。
按下最后一个键,夏煜将手放下。
现场沉默了近十秒,才在一个评委的带头下,响起掌声。
三个评委的脸上,都带着一丝激动。
现在社会,能够安安静静学乐器的人,已经十分少见,更何况是学的这么好的。
“很好,法兰老狼的气势,弹奏的十分到位。”
“在技法上还有着一点瑕疵,但是这个气势,是真的难得,就是我来弹,也弹不出这样的气势。”
“只有在周华仁先生身上,我见到过这种气势,因为周华仁先生是军人出身,可以问问你是怎么做到的?”最后一个评委问向夏煜。
夏煜自然不会告诉评委,是因为自己恐吓使用多了,弹法兰老狼的时候有了一种特殊的感觉。
当在孔晗月那里练这首曲子的时候,夏煜也很惊讶。
看来,人身上的特性,的确可以融入在音乐中。
“大概是缘分吧。”夏煜回答。
“和一首钢琴曲有着缘分,真是浪漫。”提问的评委叹息了一声。
“你的老师是谁?”又有评委发问。
“是和我母亲学的。”夏煜早就和孔晗月串好了口供。
“你母亲是?”
“孔晗月。”
三个评委皱起眉头,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是谁,不然,既然他们觉得耳熟,就一定也是圈内的一个人士。
“希望能在下一场比赛里,见到你更加精彩的表现。”
这已经定下了夏煜晋级的事情。
“谢谢。”鞠了一躬,夏煜进入了后台。
在拐角处,他见到了冯马,冯马也在夏煜原来待的地方,听了夏煜的弹奏。
不过,夏煜的心情是从低到高,他的情绪是从高到低。
冯马的面色通红,为自己之前的傲慢而感到羞愧。
他所看不起的夏煜,原来是一个比他还厉害的钢琴师!
向着夏煜鞠了一躬,他快步离开。
夏煜笑着摇了摇头,进入更衣室换衣服,换到一半,门被砰的一声打开。
校长面色激动的走进来,握住了他的手。
“好,好啊!”校长的手颤抖着,“没有想到你最擅长的不是教宗的舞娘,而是法兰老狼,这场演奏真的是太棒了,太棒了啊!”
夏煜点了点头表示回应,然后指了指身上半解的衣服:“能先让我穿好衣服吗?”
“快换快换,中午我请客,凤凰大酒店!”
立在一旁,校长看着夏煜将衣服换完,然后拉着他,带上语文老师,就向着酒店走去。
在午饭的时候,校长良心发现,感觉自己之前拿华大推荐的事情引诱夏煜,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虽然夏煜的水平比他知道的要高一点,但前十还是十分悬,基本没有可能。
所以,饭桌上,校长不断对夏煜进行着暗示,告诉他强敌很多,就是华大没有希望,他也可以推荐夏煜到东宫大学去。
夏煜装作没有听懂的样子,并不应答。
校长感觉他不行,可实际上,他很行。
他可还期待着到了高考的时候,别人都在紧张备战,他整天拿着一张华大通知书到处晃悠呢!
此时,三个评委也正一起撸着串,他们一边吃,一边聊着比赛的事情。
“论技巧,夏煜和马晓的儿子差不多,不过马晓儿子的教宗的舞娘,还是中规中矩,夏煜的法兰老狼,已经有了自己的特质在里面。”
“他肯定是第一了,马晓儿子第二,剩下的随便排一排,反正都是凑数的。”
“话说孔晗月到底是谁,怎么我光是耳熟,但就是想不出来?”
三个评委根据孔这个姓氏,又根据紫琅的周边的地区讨论了一下,还是没有讨论出来孔晗月到底是谁。
三人没有办法,只能拿出手机,输入了孔晗月的名字。
“花派古筝的那个小丫头!我说怎么耳熟!”
“等等,夏煜不是学的钢琴吗?”
“除了她没有别人了,可能她没让儿子走古筝这条路吧。”
“那个丫头说和一个素人结婚,夏煜就是她和那个素人的儿子?”
“什么素人不素人,我们不兴娱乐圈那种说法。”
“这个夏煜我们可得看紧一点,不能让他走他妈妈的老路。放弃音乐去和普通人结婚,简直胡闹!”
“周华仁先生已经老了,法兰老狼这首曲子,就得他来继承啊!”
吃完午饭,三个评委将名次排了一下,就发了出去。
关注这场比赛的媒体,立即开始准备新闻稿。
“这个夏煜是谁?怎么突然冒出来一匹黑马?”
“完了完了,我们之前准备的是冯马的稿子,关于这个夏煜一点儿信息也没有收集!”
“快派人去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