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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粮食的珍贵

  “大大,这是我今天和杨梅姐一起去山上找回来的,找了十六个,我们一人八个。”
  宋勇仁这才放心,挨饿的时候,那些山都被村民走遍了,里面没有什么大的危险的。
  心里踏实下来,就只剩下高兴了,宋勇仁大方的拿出来一个野鸡蛋,做了一锅蛋花汤,就着纯野菜的饼子,也算吃的不错。
  可宋丽丽还是难以下咽,要不是为了活着,这些吃的,她一嘴都不碰。
  可是她也说不出来了把那些鸡蛋全都煮了的话出来,现在吃的太珍贵了,她不能自私。
  也许刚来这里的时候,她或许说得出来,毕竟这三个人都不是她的亲人,她可以不考虑他们的感受。
  可……这快两个月了,他们对她的好,她都记得,心不允许她那么自私。
  她只能咬着牙吃了,再一次告诉自己,要忍耐,才能活下去。
  很快,就到了秋收,在这一段时间里,宋丽丽去了两次悬崖那里,都是张庆华跟着去的。
  宋丽丽把从家里发现的一些看起来像是老物件的东西都搬到了洞里,还把杨梅家的不用的也给拿走了,说以后还回来。
  不仅这样,他还让张庆华把自家的也能拿来,并怂恿去将李庆华家的也弄来。
  张庆华不明所以,以为宋丽丽喜欢,还真的去李庆华家搜刮了一下,只不过并没有几个而已。
  倒是他家里的那些书,除了以前的教科书,挑一些张庆国能用到的,其他的都在这里了。
  而这一段时间,张庆华也教了宋丽丽一些初中的字,看到她的学习速度,简直惊讶的不行。
  宋丽丽却有些心虚,她全都认识,只是没有办法明目张胆的示人而已。
  现在不仅要忍受这幼稚的行为,还要装着不让张庆华看出来,她也很累的。
  虽然过程并不美好,不过结果挺让人欢喜,宋丽丽现在可以自己看初中的知识了。
  她本来有基础,再加上张庆华的“强化”,她可以明目张胆的去看书了。
  而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在看张庆华带过来的书,那些小学初中的课本她实在没兴趣。
  日子也过得很无聊,只能靠看书来打发时间了。
  娱乐完全是没有,也只有靠八卦活着,可宋丽丽并不喜欢说东家长西家短,最后,读书反而成了最好的方式。
  很快,秋收到了。
  秋收就没有割青稞时候那么悠闲了,所有人都是全力以赴,是在和老天抢时间。
  这段时间,最怕的就是下雨,而且还是连续几天不断的下雨,那样没有收的庄稼就会因为太熟而掉落,收了的因为天气也会发霉长芽。
  所以,这几天,只要能收小麦的,不管是孩子大人都要去行动,拾穗子这样的事情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做的。
  这可是辛苦宋丽丽了,好久不做,动作都生疏了很多,不过幸好她的力气大,还能弥补一些。
  而秋收就不是大家堆在一起了,是每个大队都先收自己的小麦,就怕有些先熟透了掉地下,那只能看着干看着,捡都捡不起来了。
  这也叫做抢收,是庄稼人最忙的时候。
  因为这一次是以大队为单位的,所以宋丽丽和杨梅之间的相处时间突然就变多了很多。
  五大队的小队长是杨梅的父亲杨伟民,就安排他们几个孩子一起,也互相帮助。
  因为宋丽丽和杨梅的关系,两家之间也亲近了很多。
  宋丽丽这一段时间身体虽然累,不过心情却很好。每天都阳光明媚的。
  她问杨梅“杨梅姐,你有喜欢的人吗?你也十五岁了,也快要许人家了吧?”
  这里就像是宋丽丽想的一样,女孩子十六七就都嫁人了,十八岁已经算是很大了。
  还有就是,几千年的老思想,重男轻女,觉得女孩子在家就是浪费粮食,是给别人家养着,因此,很多人很早就把女孩子嫁了。
  “没有”杨梅的声音低低的,仔细听还能感受到一点点的甜蜜,不过宋丽丽在这一方面神经都是比较粗的,并没有听出来。
  “没有?你不喜欢李庆华吗?”宋丽丽一激动,就把心里的疑惑给问出来了。
  “你……你怎么会……怎么会知道?”杨梅的整张脸都红了,就是耳朵和脖子都有要爆红的节奏。
  宋丽丽很敏锐的抓住了杨梅话里的精髓“你的意思是你喜欢李庆华?”她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杨梅。
  仔细看的话,那眼睛里似乎还有一些期盼,一些跃跃欲试的好奇。
  杨梅却以为宋丽丽已经知道什么,立马就羞得不知道说什么了,这个时候的人,还是很含蓄的,不敢明目张胆的说喜欢。
  而在这偏远的西北地区,就更加的保守了,基本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有了喜欢的人,都会偷偷的放在心里,男生还可以让家里找媒人上门,女孩子只能依靠男孩子了。
  所以,宋丽丽这样口无遮掩的说出喜欢,本来就让杨梅惊讶,后面的话更是让她乱了分寸。
  现在宋丽丽问,她也不知道怎么说,只能呐呐的,却给了宋丽丽肯定的答案。
  宋丽丽可高兴坏了,拉着杨梅扔掉镰刀,抱住她,激动的大喊“太好了,哈哈,太好了。”
  还想着给两个人撮合,没想到这一方已经成功了,可是想到“李庆华”那天说的,还不喜欢杨梅的话,宋丽丽表示,以后一定多给两个人制造相处的机会。
  杨梅被宋丽丽弄得更加的不好意思,推开宋丽丽,拿着镰刀,弯下腰一言不发的割小麦。
  宋丽丽还是特别高兴,总觉得像是惦记了很久的事情终于有了结果一样。
  她还忍不住对杨梅说“我觉得李庆华挺不错的啊,虽然有自己的缺点,可其他的还是很不错的。”
  这么些日子相处下来,宋丽丽也就发现了“李庆华”一个缺点,就是不怎么说话,表情很少,其他的都没问题。
  杨梅现在都很不想和宋丽丽一起,刚才因为宋丽丽又是跳又是叫的,让许多人都看了过来,她现在想走都不好行动。
  只能装作什么也没听到,继续自己手底下的动作,还加快了速度,就是想远远的离开宋丽丽。
  宋丽丽才不管这些呢,她的心情就是很好,忍不住哼起了歌,下工以后立马就去找“李庆华”了。
  张庆华很意外宋丽丽竟然会来找他,不过他觉得可能是宋丽丽要去悬崖那里。
  不过看宋丽丽亮亮的眼睛还有鼓鼓的脸颊,觉得又不太像,这姑娘今天似乎很高兴。
  “我告诉你哦,杨梅姐今天说喜欢你,怎么样?是不是很高兴啊?你有没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杨梅姐啊?”宋丽丽就像是一只傲娇的猫咪一样,等待着主人的抚摸。
  张庆华眼神深了深“杨梅亲口告诉你她喜欢李庆华了?”
  “是啊是啊,我问她是不是喜欢李庆华,她承认了啊,所以她当然喜欢你了。”
  张庆华的眉毛皱了皱,很想让她不要说杨梅喜欢他的话,不过想到宋丽丽认错了人,也就不管了。
  “那你一定要加油啊!尽快喜欢上杨梅姐,那样你们就能够在一起了。”
  在宋丽丽的心里,始终认为杨梅和李庆华会在一起,只是时间问题而已,竟然从来没有想过万一李庆华不喜欢杨梅怎么办。
  所以,现在说出这种强迫人的话,她自己也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儿,让张庆华头疼,这姑娘,是傻呢?还是傻呢?
  张庆华面无表情的说“我不喜欢她。”而且,她是别人的,我没有抢别人人的爱好。
  宋丽丽急了“哎呀,你怎么就那么倔呢?杨梅姐那么好。”她都有些生气了,杨梅姐那么好的姑娘,这人怎么就不知道珍惜,抓紧机会呢?
  张庆华动了动手指,用脚踢了一下面前的墙,看宋丽丽气呼呼的,闷声闷气说“你不是说多相处就会喜欢吗?”
  宋丽丽还是气,不过也听进去张庆华说的话,好吧,既然这样,那就多让他们见面吧,然后她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我走了”打定主意,宋丽丽转身就走。哼,不理这个人了,榆木疙瘩。
  这一个耽搁就是二十多天,红旗村的人才勉强把小麦全部都收好,也没有遇上持续的雨天,算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小麦全收回来,都堆在戏台子那里,也全部都晒干了,只需要脱粒就可以完成任务,交公粮,然后分粮食了。
  家家户户都在期待着分粮食的这一天,有很多人家已经从半个月,一个月之前断粮,全靠野菜支撑着了。
  宋丽丽家也差不多,两个人养活着四口人,本来就紧巴巴的,只能每天喝一些面糊糊。
  脱粒也是一件很麻烦的时候,没有机器,全靠人力,用纯力量让麦粒分家。
  这都是男人和女人一起来,把小麦全部摊开铺在平坦的地上,用工具打下来,然后翻开再去打另一边。
  也有用牲口拉着石滚子压的,这样比人打快一些,人也轻松一些。
  红旗村也算是一个大村,整个村子里有一头老黄牛,还有一匹公马,这样就有两种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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