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节

  白先生看了一眼皮子,也没有深入去看,对罗参说:“罗三爷看看,这是不是无启人的手笔?”
  销离麓又把皮子交给罗参。
  罗参捧着皮子看了看,万俟林木有些好奇,也凑过来看了看,其实他看不懂太多,什么建筑啊,对万俟林木来说就是天书。
  罗参眯了眯眼睛:“冰宫的图纸很巧妙,但是有很多地方都是空置的。”
  地图稀稀疏疏,时而画的很密集,时而又画的很松散。
  万俟林木说:“他不会留了一手吧?”
  高峯还趴在地上喘气,赶紧摇手:“我不敢啊,真的,就是这样的,这地图是真的,千真万确,可能年代太久远,誊抄的时候给抄错了吧?”
  罗参摇头:“应该不会是假的,这些空白的地方很可能是无启亲自设计,亲自动手修建。”
  万俟林木说:“也就是说,这地图最精髓的地方都没有?”
  罗参点头:“可以这么说。”
  苏莫遮笑起来:“哦,也就是说,要这个老小子没用,咱们还是把他重新夹回冰缝里吧。”
  “别!!别别别!”高峯立刻说:“我……我还有用,我可以给你们带路!”
  “真的,我去过冰宫,千真万确!”
  万俟离木眯眼看了看高峯,气息没有臭味儿,他说的是真话。
  万俟林木对罗参微微点头。
  高峯求饶说:“是真的,我去过冰宫,我真的见过冰宫的入口,就是……就是上次,上次我和发小一起探路的时候……找到的。”
  高峯的确杀了发小,因为登山服和食物的缘故,不过也不全都是,还有一个原因。
  因为他们发现了冰宫的入口。
  高峯第一次来登山的时候,没报什么希望,毕竟祖上那些东西很不切合实际,看起来特别玄乎。
  那天他们遇到了大风雪,高峰和发小来探路,被风雪困住了,被迫改走了小路,没想到竟然发现了冰宫的入口。
  在一处断崖的下面,冰宫的洞口朝着断崖,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我们是不小心的掉下去的,差点摔死,才发现了冰宫的入口。
  高峯说:“非常隐蔽,如果没有我给你们带路,你们是找不到冰宫入口的,就算有向导,他也不认识冰宫在哪来。”
  大胡子猎户说:“老板们,你们别听他瞎说,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什么冰宫,连个冰公公都没见过!他肯定是忽悠你们!”
  高峯怒吼:“你这个臭胡子懂什么?!”
  “我说的是真的!”
  “当时我们发现了入口,都是他,都是他的不对,他说这里面很可能有宝藏,如果找到就和我平分!”
  “平分?!”
  “凭什么和我平分?这都是我祖上修建的,全是我家的东西!”
  高峯怒吼着,像是疯了一样。
  万俟林木淡淡的说:“既然是你家的东西,你上次进去了没有?”
  高峯瞬间冷静下来,像是被兜头泼了一盆凉水:“没……没有。”
  万俟林木说:“为什么没有?”
  高峯脸色有些尴尬:“那……那里面很危险,还……还传出龙吼的声音,应该镇压着什么,当时我……我又没有拿图纸,所以我……”
  万俟林木了然:“你没敢进去。”
  高峰不说话了,但应该是这样。
  高峯又说:“这次不一样了,你们是土夫子吧?我听说过,也了解过一些土夫子,你们就是吧。”
  大胡子猎户一脸迷茫:“土……土夫子是什么?”
  高峯冷笑:“就是专干挖坟掘墓那档子行当的。”
  “什么?!”大胡子猎户差点蹦起来,胡子都吹飞了:“挖坟掘墓?!”
  他不可置信的打量着身边的人,一个个俊的俊,秀气的秀气,怎么可能像是做那种行当的?
  大胡子猎户说:“哎,白先生长得这么好看,肯定不是。”
  白先生没有理会大胡子,转头对高峯说:“好,我们姑且信你,带路吧。”
  高峯从地上爬起来,看了看众人,他也发现了,白先生和万俟林木他们应该不是一拨人,万俟林木和罗参都不好说话。
  苏莫遮和大金又全都听罗参的,吴虔是个没有“主见”的人,毕竟他第一次“出活儿”,而池长勋,只是想保护好吴虔,其余的也不愿意多管。
  于是这样下来,高峯就决定从白先生入手,和白先生打好关系。
  高峯凑过去,走在白先生边上,殷勤的说:“你姓白是吧?我听他们都叫你白先生。”
  白先生不姓白,白是他的氏族,他其实姓销。
  白先生看似温和,其实不愿意和高峯多说,便没有纠正他。
  高峯笑着说:“白先生,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以前来过一次,对这里很熟悉。”
  高峯看这白先生的眼神,也是贼眉鼠眼的,毕竟白先生长相漂亮,和万俟林木那种不近人情的清秀不一样,是一种阴柔的漂亮,也能激发男人的征服欲。
  高峯显然是个双性恋,对男人女人都可以,主要长相好看,生冷不忌。
  大胡子猎户拎着柴刀,被挤到了后面,絮絮叨叨的说:“他熟悉?他能有我熟悉?熟悉还要找向导,嗤——”
  大胡子重重的嗤了一声,想要挤上去,结果又被高峯给挤了回来。
  销离麓跟在后面,眼神一错不错的盯着白先生,蹙着眉盯着“争风吃醋”的大胡子和高峯。
  苏莫遮从旁边挤过来,笑着说:“看来你义父的桃花运还挺旺盛,向导和这个渣男,都看上你义父了。”
  销离麓瞪了他一眼:“别胡说。”
  苏莫遮被销离麓瞪了,却笑起来,好像特别高兴,笑的销离麓浑身发毛,说:“笑什么?”
  苏莫遮小声说:“小鹿鹿,你知不知道自己瞪人,特别带劲……啊!别踢,我错了!”
  销离麓追着苏莫遮,两个人围着大部队来回转圈的跑,虽然苏莫遮身手不如销离麓好,但是苏莫遮的资质一等,之前中了怀莫,被激发了一些潜力,所以身手也是异常敏捷,销离麓竟然抓他不住。
  万俟林木“冷漠无情”的看着两个人围着大部转圈,老鹰抓小鸡,淡淡的说:“你们在玩‘抓我啊’……么?”
  销离麓:“……”
  销离麓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这么幼稚!
  大家跟着高峯往前走,大胡子又挤上前去:“这条路不能走了,再往前走是个雪坡,非常容易发生雪崩,不能再走了。”
  高峯却不以为意:“咱们就是要沿着雪坡往上。”
  大胡子猎户蹙着眉,一脸严肃,虽然看不清楚他的面目,但是那种严肃又冷漠的感觉绝对不会错。
  前面似乎酝酿着巨大的危险。
  大胡子猎户说:“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不能再往前走了!前面真的很容易发生雪崩。如果雪崩了,不只你一个人,所有人都要跟着赔命,你赔得起吗?!”
  高峯不屑:“危言耸听什么,跟着我走就对了。”
  大胡子和高峯争执不下,白先生看了看天色:“先扎营休息一会儿。”
  打手们立刻依言扎下营帐,生起火来,做些热水。
  万俟林木找了块凸起的石头坐下来,刚一坐下来又站了起来;“嘶……真凉!”
  罗参坐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腿,温柔的对万俟林木招手:“来,木木,坐我腿上。”
  一个大男人,坐在别人腿上,一般人可能都会拒绝,不过轮到万俟林木就不会拒绝。
  他想来不怎么看别人的脸色,而且地上真的很冷,罗参想要充当真皮沙发,万俟林木自然高兴了。
  万俟林木没有犹豫,立刻坐过去,就坐在罗参的怀里。
  罗参搂着他,笑眯眯的说:“我现在突然想到了一个成语。”
  万俟林木奇怪的看他了一眼:“什么成语?你还想即兴赋诗一曲?”
  罗参笑着说:“赋诗就算了,不过这个成语很贴切——坐怀不乱。”
  万俟林木这才明白,原来罗参又想不正经的事情去了。
  万俟林木抱着热水暖手,就看到大金坐在一边,沉默寡言,也不喜欢说话,拿出一只小碗来,一看就是准备做黑暗料理给小金吃。
  万俟林木眼睛一亮,立刻抛弃了罗参,凑过去。
  万俟林木不喜欢自己做饭吃,但是竟然特别喜欢和大金一起做饭给小金吃。
  罗参已经看透了他的本质,其实万俟林木就是喜欢把小金缕喂胖,喂成大金缕,这样就从小金线,变成了大金条!
  万俟林木是单纯喜欢小金的颜色罢了……
  大金把巧克力橘子水果糖等等放在小碗里融化,万俟林木说:“不用你的血了么?”
  大金说:“把金缕引出宿主体外的时候,才需要用我的血,一般喂食的话,普通的食物就好,小金比较喜欢巧克力和橘子糖,如果没有的话,面包、米都可以,它都吃。”
  万俟林木眨巴着眼睛:“这么好养活?”
  大金提起小金,难得笑起来,挠了挠后脑勺:“确实挺好养活的,给什么都吃,就是太容易发胖,一胖的话,就无法通过银针钻进宿主体内了。”
  万俟林木说:“发胖好啊!”发胖就变大了!
  大金:“……”
  其实小金什么都吃,杂食动物,不管是蔬菜、水果、肉、主食等等,它都吃,值得一提的是,小金的最爱是零食。
  但他最最最最爱的,还是大金的血液。
  所以大金才会用自己的血液,把金缕从宿主体内引出来。
  万俟林木眼睛闪烁着“冷酷”的光芒:“大金,金缕他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或者儿子女儿什么的?”
  大金眼皮一跳,说:“这……我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的海虫,所以小金还没有交配,没有儿子女儿……”
  “兄弟姐妹呢?”万俟林木又问:“或者小金爹妈也行!”
  罗参揉了揉额角,一副很头疼的样子,木木竟然连小金的老父老母也不放过……
  大金尴尬的说:“小金是我捡的,应该……没什么兄弟姐妹,父母的话不太清楚……”
  “这样啊……”万俟林木特别的失望,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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