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2节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琴师爷,还是个瞎子……
高曲一是个名人,虽然现在他神智好像个孩子,但也是个名人,不能在公众面前露面,因此吴胥给大家订的都是头等舱的机票。
大家进入vip候机室,就看到袁老板雇佣来的两个打手坐在候机室里,围着那眼盲的琴师爷。
琴师爷眼睛看不见,而且他长得实在太丑太丑了,那两个人难免就起了欺负人的心里,他们眼看着琴师爷面前放了一杯水,就去vip候机室的自助餐台前面,弄了一些食物,随便拿了几样,然后把那些食物碾碎了,全都加进琴师爷的水杯里。
琴师爷看不见,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正好端起水杯来喝,“咳——”一口全都呛了出来,那味道又甜又酸还咸,呛得琴师爷一张臭豆腐汁儿一样的脸瞬间憋红了起来。
万俟林木一看,他这个妖邪最不喜欢多管闲事,但欺负人这种事情,万俟林木是最喜欢做的了,在他面前欺负人,真是小巫见大巫。
万俟林木刚要去教训那两个打手,有人比他更快,任杀大步踏过去,一把抢下琴师爷手里的杯子,然后直接泼在了那两个人脸上。
花公鸡身材矮小瘦弱,眼看到高大的任杀不敢撒野,但是牛犊就不怕了,瞪大了眼睛,他比任杀和罗参竟还高了一些,不亏是一头牛,身高恐怕有两米,满身的肌肉非常吓人。
牛犊瞪大了眼睛,举起拳头说:“你特么找——啊——嘶……”
找死两个字没说出口,瞬间变了声,任杀一把捏住牛犊揍过来的拳头,使劲一拧,别看牛犊的胳膊那么粗,被任杀一拧,愣是软塌塌直接垂了下来。
罗参一看,了然的说:“脱臼了。”
可不是脱臼了么,脱臼也是很疼的,牛犊疼的捂着自己的胳膊嗷嗷大叫,这里可是候机室,袁老板都看傻了,还没搭伙儿呢,竟然一上来就打上了,赶紧跑过来做和事佬,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各位爷,误会,都是误会!”
牛犊和花公鸡很不服气,但是袁老板出的钱,雇佣了他们,也不好多说什么,冷哼一声坐到旁边去了。
琴师爷咳嗽着,就听到一个声音说:“你……没事吧?”
说话的声音有些磕磕巴巴,是任杀。
琴师爷看不到任杀,顺着声音含糊的确定了任杀的位置,笑了笑,说:“没事,多谢了。”
琴师爷一笑起来,简直是“倾国倾城”,没错,倾塌的倾,有一种天崩地裂的感觉。
任杀呆呆的看着琴师爷,正巧登机的通知响了,众人准备登机,任杀还呆呆的立在原地,一脸丢了魂儿的模样。
万俟林木还以为他被琴师爷笑的吓懵了,走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嘿!醒醒了!”
哪知道任杀呆呆的回过头来,目光追随着琴师爷登机的脚步,然后用感叹的声音说:“他……好漂亮。”
“噗——”
万俟林木刚喝了一口水,全都喷了出来,虽然美丑这种事情,不能用外貌取人,但是美和丑万俟林木真的能分出来,说高曲一长得漂亮,万俟林木是可以承认的,精致的少年感十分强烈,走到哪里都非常引人瞩目,强行说琴师爷长得漂亮,这也不太可能吧?
任杀一脸呆滞,仿佛是入定的二哈,那脸色也不像是开玩笑,痴迷的盯着琴师爷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仿佛被狐狸精勾走了魂儿一样。
众人上了飞机,罗参和万俟林木的座位正好不是挨着,而是隔了一条通道,万俟林木另外一手坐的是花公鸡。
罗参还想跟花公鸡换一下位置,哪知道花公鸡一屁股坐下来,贼眉鼠眼的打量着万俟林木,笑着说:“小哥,我看你面熟啊!啊对了对了!你是万俟家的小公爷,对不对?大名鼎鼎的景爷是你叔叔!”
万俟林木淡淡的看了一眼准备“认亲”的花公鸡,都没有搭理他,花公鸡也不嫌冷场,还往万俟林木这边靠了两下,似乎想要摸万俟林木的手,说:“我们以前见过面的,你有没有印象?”
万俟林木冷淡的说:“没印象。”
花公鸡一笑,又说:“没关系没关系,没印象也么关系,咱们这趟搭伙儿,也算是缘分,我……”
万俟林木听他呱噪,瞥斜了一眼,很不客气的说:“麻烦你闭嘴。”
花公鸡:“……”
罗参一看这个花公鸡,见他眼神就知道对万俟林木不坏好心。
万俟林木的长相其实很温柔,带着一点点冷艳,眼睛不睁开时候有点慵懒,看起来没什么威胁力,不像罗参和任杀长得那么“威严”。
花公鸡明显是看上了万俟林木的身份,他可是景爷侄子,如果搭上了关系,那就是鲤鱼跃龙门,而且万俟林木长相不但不差,还很好看,花公鸡又是个男女不忌的主。
罗参盯着那殷勤的花公鸡,冷着脸走过去,花公鸡看到一片阴影投下来,连忙抬头去看,原来是罗三爷。
在这个道上不知道罗三爷的人,可以不用混了,而且袁老板在出发之前已经说明了,一起搭伙的人里面有两个狠主,虽然都已经金盆洗手,但都不能招惹,一个是罗三爷,一个是吴六爷。
花公鸡看到罗三爷,干笑一声,说:“罗三爷,您这是……?”
罗参一脸“友好绅士”的微笑,看向花公鸡,说:“景爷的确是他是叔叔,那你知道不知道,我和万俟林木也有关系?”
花公鸡都给问懵了,道上传闻罗三爷和景爷不和,能有什么关系?
罗参微微一笑,很自然的说:“我是他老公。”
花公鸡登时愣住了,随即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罗参说:“麻烦换个座位。”
花公鸡一脸讪讪的表情,有点不甘心的去做了单座,把双排位置让给罗参和万俟林木。
万俟林木瞥斜了一眼罗参,说:“谁是谁老公?”
罗参一改刚才威严的模样,立刻露出二十四孝的表情,温柔的说:“木木是我老公,刚才不过权宜之计。”
万俟林木这才“哼”了一声,那意思是差强人意吧。
相对比万俟林木的傲娇,吴胥就很让人羡慕了,高曲一十分乖巧,只要有好吃的吃,基本不闹,一直窝在吴胥怀里,一刻也不离开。
众人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很快就到了地方,到了地方之后,袁老板租了车,下了飞机直接上车,往小山村开,如果顺路的话,今天晚上就可以到山村。
山村非常偏僻,路上也不堵车,虽然这些天一直下雨,但是巧得很,赶路的时候就没有下雨,他们一路顺利的开进小山村里,根本没有耽误。
袁老板之前在小山村里住过几天,因此山村里的人认识他,当时袁老板带了一些漂出来的瓷器离开,还给了村民一笔钱,村民们自然愿意接待袁老板。
大家在村子里下了车,村民赶紧过来接他们,已经给安顿了好房间,两三个人一个房间,条件稍微简陋了一些,不过他们也不在这里多逗留,休息一晚上,明日天一亮,就往水洞去。
水洞就在周围,村民知道这个水洞,说:“那不是水洞啊,是乐仙洞!”
万俟林木说:“乐仙洞?”
村民说:“是了,水洞里住着一个神仙呢!”
原来这个水洞每逢下雨就会奏乐,村民们能听到音乐的声音从水洞的方向飘出来,有的时候是丝竹之音,有的时候又像是敲钟,反正各种奇怪。
久而久之,就有传说这个树洞里住着神仙,是掌管音乐的神仙。
也有人慕名而来,想要探一探这个乐仙洞的究竟,但是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村民说:“因着这个乐仙洞邪乎的很,咱们的渔民都不敢靠近,洞窟太多了,又密又杂,只要进去就要迷路的!走不出来!会被乐仙留在洞里!”
进入乐仙洞的人不少,还有很多探险的人,但没有一个走出来过,那次下雨发大水,倒是飘出来不少尸体,有的是骨头,有的还没腐烂完,村民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可不就是之前进去探险的人么?
自那之后,更没人赶进乐仙洞。
村民劝阻他们说:“千万别进去,真的,要死人的!”
众人就是冲着这个水洞来的,自然不可能就这么放弃,袁老板笑着说:“嗨,就算是有神仙,见到了咱们罗三爷和六爷,那也要乖乖的服软!大家伙儿也都累了,今日咱们先休息,明日一早启程,出发!”
大家安排了房间,袁老板自己要住一间,这样一来花公鸡牛犊和琴师爷三个人就要住一间,但是花公鸡和牛犊就不愿意了,说是怕晚上看到琴师爷做噩梦,于是这倒是便宜了琴师爷,自己也住了单间,万俟林木、罗参和任杀三个人一间,吴胥和他家少爷一间,大家分配好了就准备睡觉。
任杀精神头大得很,路上没吃饱,肚子就饿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翻身起来。
他一动,罗参立刻醒了,说:“去哪?”
任杀挠着后脑勺,一脸傻二哈的模样,说:“找吃的。”
罗参说:“快回来,不要开小差。”
任杀“哦”了一声,还挺高兴,就拉开房门出去了,万俟林木被吵醒了,翻了个身,缩在罗参怀里,罗参搂住他,轻轻的拍了两下,温柔的哄着:“乖,睡吧。”
任杀从房间出来,站在门口又挠了挠脑袋,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吃的,他走了几步,就看到楼道里有人,二楼的破木板楼道尽头,对着窗户的地方,站着一个身材纤细高挑的黑影。
那黑影站在夜光倾泻的窗户下,不回头,就那么静静的站着,倒像是个绝色的美人儿,只看背影引人遐想,不知到底什么样的容貌,才能衬得起如此风流的身段儿。
琴师爷!
琴师爷站在窗口,一个人,就那么静静的站着,似乎在看月亮,可他是个盲人……
任杀看到琴师爷的背影,登时忘了肚子饿,又看呆了,紧紧的盯着,眼睛一眨不眨,满脸都是贪婪。
琴师爷似乎发现了任杀炙热的目光,慢慢转过头来,那张诡异不对称的脸面,在月光下好像一个巨大的窟窿,诡异的怕人。
任杀却越看越着迷,感叹的说:“你真好看。”
琴师爷微微一笑,不知为什么,他给人的感觉突然变了,分明在机场的时候,琴师爷是一个软弱又好欺负的瞎子,被花公鸡和牛犊欺负的直咳嗽,也不敢执拗一声。
而现在……
一股冷艳的感觉油然而生,仿佛是最不可侵犯的神圣,他眯了眯眼睛,冷笑一声,说:“你是不是对谁都说这句话?”
任杀连忙摇手,说:“不不,我只对你说这句话,因为……因为你真好看。”
琴师爷一愣,脸上又挂起哂笑。
任杀不在意他的哂笑,走过去几步,逼近琴师爷,目光贪婪的盯着他,分明是一双狼的眼睛,想要活生生吞噬自己的猎物。
任杀的嗓音很低沉,他的影子和琴师爷的影子已经在月光下重叠在一起,紧紧的重叠在一起,沙哑的说:“我……想亲你。”
“好啊,”哪知道琴师爷笑了一声,很自然的说:“我想要一条狗,如果你愿意做我的狗,那就可以亲我,怎么样?”
任杀想也没想,还笑起来,说:“我愿意。”
琴师爷再一次愣住了,没想到任杀回答的这么干脆,喃喃自语的说:“看来你真的傻了……真有意思。”
他说着,抬起手来,“唰——”随着抬手的动作,袖口瞬间顺着琴师爷的手臂滑了下去,不同于裸露出来黝黑肤色,琴师爷藏在袖子里的小臂,竟然白皙润滑的犹如羊脂玉一般。
琴师爷微笑说:“真是一条乖巧的狗。”
第二日一大早,众人就准备发出去乐仙洞,大家起来收拾行了,万俟林木懒在床上,罗参也没有叫他,让他再睡一会儿。
吱呀——
房门被推开,有人探头探脑的走进来,罗参瞥眼看了一下,是任杀。
昨天一晚上,任杀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踪影,罗参说:“现在才回来?”
他说着,敏锐的发现任杀的脖颈上有几块红痕,任杀的唇角也破了,两条袖子卷起到小臂,肌肉发达的小臂上好几条红色的抓痕,处处透露着旖旎。
任杀“嘿嘿”一笑,笑的好像一只傻二哈。
罗参有些头疼,谁也想不到,任杀可是他们无启族的上一任族长啊……
大家准备的差不多了,罗参才把万俟林木叫起来,万俟林木揉着眼睛洗漱,大家全都在小楼一层聚集,准备出发。
哪知道这个时候,吴胥脸色很难看的出现,说:“少爷发病了,今天可能走不了了。”
发病了?
高曲一有遗传病,按照手账上写的,高曲一这种疾病就是遗传病造成的,如今突然发病了。
目前为止,万俟林木和高曲一的症状一模一样,所以罗参很在意高曲一的病症,立刻带着万俟林木往二楼去,吴胥推开房门,就见高曲一蜷缩在床上,几乎缩成一个团,瑟瑟发抖,抱着脑袋,嗓子里发出“嗬……嗬……”的痛呼声。
高曲一精致的脸孔因为疼痛狰狞扭曲,浑身都是汗,连床单都汗湿了,吴胥赶紧冲过去,箍住高曲一的双手,以免他抓花自己的脸。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