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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红石城

  那是我临行前的最后一天,我清楚地记得那日的天空被浓稠的乌云所笼罩,暴雨倾盆就好像要为这个黑暗的世界做一次彻底的清洗.
  我六神无主地行走在大街上,任凭雨水浸透自己的身体,我在寒冷中颤抖,却非常享受,因为颤抖可以使我清醒,忘记牢狱中的耻辱.
  我就那样走啊,走啊,也不知道走过了几天街,直到前方出现一座富丽堂皇的宅院方才拾起些精神准备往回走.
  便在我转身的时候,一辆车从我身边开过,那时的我昏昏噩噩,车子经过身边时也未加躲让,被车轮掀起的污泥溅了一身.
  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只是往身上斜瞄了一眼,便有往前走,只是,每走出两步,那辆黑色的轿车又倒了回来,停下,自里面走出了一个女子,女子的手中拿着一把近乎透明的伞,伞很大,撑开后,即便是有五个人也不会淋到.
  女子站在我的面前,为我撑伞,头顶上的雨变少了,我抬起头来,看到那张清新无垢的脸,在那一瞬间,我身上的颓废一下子消散不少,我挺起胸,微笑,我笑得弧度很大,因为我怕她看出我脸红的发紫.
  之后,我去了她家,和她攀谈,我俩爱好出奇的相似,相谈甚欢,不管聊多久似乎都不觉得累,我俩呼唤了姓名,我撑她为枫,她唤我为钧,很相配不是吗!
  我的生命从新燃起了希望,我在车子的护送下回到家,通知仆人将准备搬走的东西放回原位.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俩每日粘在一起,她的学识,她的见地,她对未来的憧憬无不让我惊艳,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她,沉迷她,若有一时一刻见不到她,心里便会空落落地好像没了魂,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一个月,我俩的亲密程度与日剧增,从牵手、接吻,到更加亲密的身体接触,一切都好像顺利成章,只是,每当我勇气欲望想要将她永远占有的时候,她却总是借故推脱,起初,我以为那是属于少女的娇羞,便也没往心里去,可渐渐的,我发现并非如此,她的心里似乎隐藏了什么东西,让她不能放开手脚将自己的一切交托于我。
  又是一个雨天,我俩如约见面,她目光犹疑,心事重重,我问她出了什么事情,她不肯答,我再问,她依旧锁眉摇头,我继续问,一直问了几次,她才艰难的开口,告诉我她从小有一门娃娃亲,如今,那么婚事的新郎已经来向她提亲。
  听她如此说,我真是怕极了,生怕会就此失去她,便迫切的问她可不可以退婚,她告诉我说婚事是从小定下的,自己无力反抗。
  我哭着求她,她也哭了,柔弱地趴在我的怀里。
  但事实如此,她说自己无力改变,我六神无主,魂不守舍地草草吃饭,送她回家,临别时,我问,想要娶他的人姓什么,住在哪,她说姓韩,名自远,住在艳丽街,那条街很好找,因为整条街只有韩家的一座庄园。
  姓韩!
  我几乎一瞬间便想到了那个恶心发臭,欺辱幼女的胖子,我让司机载我去那里,果然看到门庭高耸,中间一个大大的韩字!
  当时我脑子懵了,也不知是对她爱太深,还是之前的恨意没有消除,我竟然花重金雇佣了黑道的杀手,去干掉那个身边只有美女,而没有保镖的胖子。
  那天夜里,我等的焦躁极了,我故意找人出来喝酒,让他们成为我的不在场证明,一边喝,一边等,直到夜深人静,朋友们都走了,我心里的寒意却一分分的增加,因为按照约定,事成之后,我能在门前看到一条红色的绸缎。
  我在焦躁中等啊,等啊,一直等到午夜三天,那时,正是天色最暗的时候,也是人最困的时候,可我自己却全无睡意,我只是盯着那个既定的方向,希望能在那里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我居然等到了,就在眨眼的功夫里,殿堂最靠背的柱子上真的出现了一条红色的绸带,我以为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睛,绸带仍然子在那里,我开怀大笑,心里高兴到不行,又不敢声张,就如年轻了十几岁,疯狂地奔向那里。
  离近后,我看清了,柱子上果然帮着一条红绸带,但,除了绸带之外,还立着一个人,一具比行尸还要不如的破烂身体,即便我这种靠脑子吃饭的商人都看的出来,他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骨头,没有一根顺畅的经络。
  我骇然后退,不止因为眼前的景象太过恐怖,更是因为我认出那个人的脸竟然和我雇佣的杀手完全一样。
  胖子从柱子的后面闪出身来,他的身边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他半裸着身体,左手伸埋入那个杀手的身体里,从里面抓住他的骨头。
  让人惊讶的是,杀手的身上都是血,可那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却一滴血也未粘到,更加让人惊讶的是,那个在他手里的人竟然还是活的,他的耳朵、鼻子、舌头都被刮花,眼珠被刓下半个,全身的骨头都被打碎,即便是这样,他仍然是活着的,他那深沉痛苦的喘息声让我战栗,让我颤抖,我终于意识到对方根本和自己不在一个层级上,他是怪物,彻彻底底的怪物。
  我吼叫,我抓狂,我疯狂地逃离,可那个胖子就像鬼魅一般贴在我的背后,然后轻描淡写地将我抓住。
  抓住我的时候,他看到他咧开的嘴里并列着一排散发着恶臭的金牙。
  之后,我被关入了韩府的私人牢房,我在那里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更不能理解的酷刑,我的骨头被一次次地打断,又被一次次地接合,我的皮肤被一次次地裁开,又被一次次地缝合,没有经历过的人绝对无法想象那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痛苦,他们保留着我的五官,让我亲眼看到为自己下刑的小刀,亲耳听到自己的凄厉的惨叫,亲口品尝自己的失禁的排泄物,以及被割下的血肉,即便是这样,我对自己和她的事情仍是只字不提,我不能让自己深爱的人卷入进来。
  呵呵,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真是傻地够呛,又过了不知道多少天,胖子再次走入了牢房,他的身边跟着一个美艳动人的妇人,那个妇人打扮的就像是曾经的王妃,衣服首饰无不是最顶尖的,她比胖子高出半头,挽着他的手站立时,就好像是美女与野兽,她就是我为之疯狂,为之发疯,甚至不惜雇凶杀人的女人,她的美确实值得我那样做。
  见到她时,我只想躲,只想找个地方钻进去,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身体早已经惨不忍睹。
  可是,她对眼前的一切,却显得出奇的镇定,丝毫没有之前娇娇女的模样,眼神中更是透露着看不起的神采。
  我迷茫了,错愕了,眼神也变得浑噩,上下左右,从新打量着这个我自以为最熟悉的人。
  胖子告诉她,我是穆钧,告诉她自己曾经想要谋害她老公的性命,美妇装出很惊讶的模样,仿佛从来不认识我,从来没见过我这个人,她命人,割下我胸口的肉,亲口吞下,以此来抚慰自己的老公。
  然而,即便是她如此对我,我还是在心里不停地对自己说,她是逼不得已的,她是逼不得已的,直到,他们离开时,铁门将要闭合的那一刻,一道发自心灵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那是她的声音,我从不知道她可以做到这种事情。
  她是这样说的:废物,枉费我费尽心思哄你开心,居然连个死胖子都杀不掉,废物!你受的这些折磨就当是姑奶奶的抚恤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原来一切都只是个骗局!
  了解到这个残酷的事实后,我心灰意冷,只盼能够早点死去,可那些浸泡住身体的液体管路根本不让我死,长久的折磨下,我已经冷却的心被复仇所充斥,我发誓,必要让那对奸夫**血债血偿!
  也就是在这一刻,隐藏在我体内的异能觉醒了,亡灵系能力者,诅咒的力量!在这股力量开启的同时,许多头戴兜帽的怪人凭空出现在了暗无天日的地牢里,他们赐我姓氏,带我出去,并借我之手,引发了建国三十年来,第一次的大旱之季!”
  以上,就是历史文献中收录的,有关韩氏一族的唯一一篇记载,收录它的原因不是为了介绍韩式本身,而是要明确的保留下建国之后,对帝国造成了最大损失者的名字!
  韩氏,作为隐藏在帝国最深处的强大家族,他的现任少主和未来的魔主萧皓辰有着千丝万缕的恩怨纠葛,只不过,因为家族势力过于强大,所以,他的出现,将在许久许久之后。
  目光回到主人公这里,
  萧皓辰一行四人,乘坐机甲,飞过天山雪原,直达山背处的城邦——帝国第一原料重镇,红石城!城如其名,整个城邦以富饶的红石矿源得名。
  所谓红石即是最最稀有的金属物质——钛,因为钛在刚出土的时候,表面都覆盖着一层红色的膜,所以有了红石之称。
  和帝都以及与其紧邻的淮城有所不同,深处山脉这一侧的红石城其民风明显要开放的多,街上摊贩甚众,贸易自由,穷富居民混居一地,让人眼前一亮。
  和前一次相同,几人在城前的山林里降落,留下机架,徒步进城,守城的门卫只有三个,除了目光在两位美女的身上流连忘返一番之外,并没有索要任何好处,也没有横加为难,直接把他们放入城里。
  进来后,萧皓辰向后望了许久,喃喃道:“这地方的感觉不错,我喜欢!”
  将军微笑道:“以天山雪原为界,南北两地民风差异甚大,我们越往南走,越会如此!”
  听他一说,萧皓辰忽然想起了什么,抿抿嘴道:“守边的界限应该在西面吧?咱们这么走,不是横向移动吗!”
  将军道:“是横向移动,为了让你多见见世面啊!”
  萧皓辰道:“可是,北方除了帝都之外,我只进过一座城,有什么世面可谈?”
  将军道:“窥一斑而知全貌,北方城镇大多以军需供给和军队驻扎为主,大同小异,出入时,又需要繁琐的凭证的检查,很容易被人发现行踪,所以,我带着你们直接到这里来!”
  “好吧,反正已经见惯了那些臃肿肮脏的欺压者了,换换环境也不错!”萧皓辰奔向路边的银号,在里面兑换了许多适用的金币,银币,分发给几人,“留着吧,看得出来,这里是个用金钱说话的地方。”
  将军垫着银子落在手中的分量,调侃道:“看不出来啊,你还是个小财主。”
  萧皓辰大步在前面走着,为他们引路,“抄了一只色老虎的家而已,没什么!”
  住在他体内的梦魇虎魔恰在此时,连续打了n个喷嚏……
  帅哥美女的绝佳组合,再加上五只威风凛凛的血狼助威,几人走在路上,可谓极度拉风,一众生意人眼睛最贼,见他们自店门前走过,纷纷出门相迎,只望他们能进店中一坐!
  萧皓辰目不斜视地向前走着,枉枉对店家不理不睬,直到路过一家门面很大的服装店时,方驻足,进去,在艾玛挑剔的目光下连续买了几套衣服,穿上了甲克,筒裤和黑色拉风的皮鞋,嘴里嚼起了口香糖,鼻梁上挂上了墨镜,从外面看,一副公子派头,牛气十足!
  两女也挑了几身衣服,分别放入空间戒中,艾玛直接扔掉了穿在身上的紧身短衫,换了一件相同款式,但颜色为淡粉色的,衣服材质甚好,虽薄但弹性十足,她穿在身上,两点嫣红隐约可见,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沈熙姚一如以往的古典装扮,白衣飘飘,长发若雪,她似乎没有穿鞋的习惯,始终赤着足,可是不管地面多么脏,一双玉脚都没有丝毫的污垢,让人唏嘘。
  见几人换过衣裳,将军先是拍拍两女的肩膀,对其挑选的衣裳款式大加赞赏,随后,走到萧皓辰近前,提问道:“你穿着这身衣服,长枪要放在哪里?”
  “长枪!你不说我还忘了,刚才扔哪去了!”放肆的话语,迎来的是将军雨点般的密拳,萧皓辰被揍得不轻,寻了半天,最终在衣架下,找到了自己的“命根子”。将军道:“从今天开始……不,从现在开始,你必须每时每刻把它放在身上,听见没有,即便吃饭的时候,也要这样,如果被我看到它离开了你身体的接触,我的指剑就会出鞘!”
  所谓指剑,即是以指代剑,迸发剑意的招数,威力可能没有灭剑本身来的强,但打在人身上也是绝对没办法承受的,萧皓辰不敢马虎,点头称是。
  于是,街上的人便看到了一副无比怪异的场景——一个长相英俊,穿着帅气,洒脱的公子哥,其背后别着一把土的掉渣的合金长枪,枪上还系着一根红绳,简直不搭调到了极点。
  艾玛和沈熙姚走在萧皓辰的身后,掩嘴细笑,强自憋住的笑声让萧皓辰怒意更甚,有种想要冲过去,揍她们一顿的思想!
  前方就是酒楼,看着不远,但穿过层层人海,行到那里还真废了不少功夫,萧皓辰选定了楼上的一个临着窗户的座位,坐下后,向窗外看看了,问负责迎客的伙计道:“我看人群都奔着西方而去,是不是有什么活动在那里举办啊!”
  伙计乐呵呵地擦过桌子,道:“可不是吗,城主家的小姐要成亲了,而且是比武招亲,你说能没有人过去吗!”
  艾玛抿了口清茶,咂嘴道:“比武招亲?这不是武侠小说吧。”
  伙计笑道:“这您就有所不知了吧!红石城,在出土了无数的稀有矿藏的同时,也发掘出了很多很多古人类遗留下的武术典籍,引得古武术的修炼大家们蜂拥而至。这里武馆甚多,实力不均,城主家的小姐精通的就是古武术中的练气术,据说可以吞云吐雾呢!”
  “有这么厉害!”萧皓辰一下来了兴趣,双目放光道,“赶紧吃,等下过去瞧瞧。伙计,把好酒好菜统统端上来,快!”
  把送到手的一枚金币捧在手心,伙计吆喝着向掌柜的禀报着菜单。
  目送他一蹦一跳地窜入厨房,萧皓辰转而望向将军道:“古武术?枪术,棍术,鞭术似乎也都包括在内吧?看来你是有意带我来这里了。”
  将军兀自饮茶,微笑不语。
  片刻功夫,菜已经端了上来,六菜一汤,一壶热酒,别说,这里还真是规规矩矩地做生意,并没有出现坑人的情况,几人吃了几口,味道也算不错,就不再客气,大口咀嚼起来,五小安静的趴伏在桌下,萧皓辰知道它们对饭菜不屑,就又让伙计从外面寻了头烤全羊过来,才算解了它们的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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