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节

  女孩儿被他气得红了脸,下手更重了。
  他愈发的气定神闲,“有没有血口喷人你心里清楚。其实啊,我更怀疑的是,嫂嫂恋慕俊俏的小叔子,为了能同情郎继续在一起,在新婚前夜杀了丈夫,营造他车祸的假象。一方面,她可以继承哥哥留下来的庞大遗产,另一方面,又可以诱惑十八岁的小叔子……”
  听见这么不要脸的话,琳琅抓起他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
  手腕淌出显眼的鲜红来。
  室内充斥着铁锈般令人不适的味道。
  “好疼,你轻点咬。”
  曲初溪浓密如墨的眉头懒散挑着,直到有一滴温热的泪滴到手腕上,几乎要灼伤那层薄薄的皮肤。
  又哭了。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她是不是吃准了自己见不得她掉泪的弱点?
  大概是死过一回的关系,曲初溪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加明确,一旦瞄准,不管用什么手段,他始终是要得到的。
  外界将他视为乖戾嚣张的富家子弟,他更倾向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无恶不作的强盗,骨子里沾染着强取豪夺的匪气。
  至于讲道义什么,对不起,他向来是没有这种好习惯的。
  女人也是这样,既然想要,最粗暴的方法就是扛起来直接掳走。要不绑起来恐吓个两三回,要不就压她个两三天,调教手段有的是,就不信她不从。
  但对于琳琅,他的小初恋,曲初溪发觉自己很多招数都失灵了。
  “你哭什么哭,我怎么了你?”
  他撇了撇嘴,倒是乖乖收敛了爪牙。
  今天太亏了,他本来做好了一切埋伏,气势汹汹来寻人问罪,再趁着这股东风将人推倒,理所当然囚禁起来。
  最讨厌的是这小混蛋直接祭出了杀伤力最惊人的绝招,搞得他都心软死了。
  “喏,擦擦。”
  曲初溪从裤兜里拿出一块折叠整齐的素白帕子,平常他是不耐烦带这个东西的,可是琳琅最近情绪低落,在私底下哭得很厉害,他嫌那些劣质纸巾擦皱她白嫩的脸皮,只得自己备起了帕子,不知不觉就成了习惯。
  “我不要,你滚!”
  她粉泪簌簌而下,微微淹着胭脂般红润诱人的嘴唇,令曲初溪看得一阵心痒,哪里还顾得她的恶言恶语。
  “好,我滚,你把眼泪擦一下。”他依旧吊儿郎当得欠扁,“我这身西装都毁在你的眼泪上了,很贵的,你记得赔偿啊,看在熟人的份儿上,我算你九点九折,怎么样,够义气了吧?”
  “曲初溪,你怎么不去死?”琳琅气红了眼,伸手打他,曲初溪一手扶着她的腰,免得她用力过度,自己摔下去。
  他就由她发泄,不过很狡猾护住了脸。
  他身上才华不多,万一这张俊俏的美少年脸蛋给毁了,以后还怎么吃饭呐?
  “我死了,你怎么办?”他嬉皮笑脸回了一句,“年纪轻轻的,真的要守活寡啊?我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红花压海棠,经验丰富,又会疼人,你就不考虑一下?”
  琳琅忍无可忍,“滚!”
  他眨了眨眼,仿佛坠落星辰。
  “你说了那么多个滚字,是不是想要暗示什么呀?”
  就在琳琅又要发飙的时候,曲初溪抓住她的手,熟练搂入怀中,她力气太小,完全挣脱不得。
  “嫂嫂,我真的没有杀哥哥。”
  曲初溪认真地说,“我承认,我的确是对你起了一些不轨的心思,可是我还不至于丧心病狂,让哥哥为我的私心陪葬。”他无奈叹息,“我们毕竟是兄弟啊,骨肉至亲,我怎么可能下得了手?”
  这话一出,怀里的人倒是不闹了,半晌才犹豫地问,“你真的,没有吗?”
  “我没有。”
  对方沉默,“那……我能相信你的话吗?”
  曲初溪望入那双黑浸浸的眼眸里。
  “请你再相信我一回。”
  她说好,神态也轻松下来。
  曲初溪摸了摸她柔软的发丝。
  相信就好。
  省得他再设一场局。
  毕竟说谎,呵呵,他不是很擅长呢。
  第221章 失忆总裁前女友(15)
  华灯初上的夜晚, 凉爽的夏风迎面扑来。
  酒楼的旋转门外,一个身姿修长的青年单手抵着裤袋, 姿态散漫又慵懒,浅蓝色格子衬衫有半截嵌进牛仔裤里, 宽肩窄臀, 那模样比漫画还要精致几分。
  “恭喜你毕业了。”
  电话那头是温软似水的女声。
  青年嘴角挂着痞痞的笑,“这么说来,你毕业礼物准备好了?”
  对方“哎哟”了一声, 状似埋怨。
  “曲初溪, 你够了, 天天问我要礼物, 你大少爷还缺送礼的人啊?”
  “少爷就是缺送礼的人。”
  曲初溪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 声线在夜色中愈发迷离, “要不, 你把你自己打包送给我好了,虽然你这一年来小肚子长了点膘, 但少爷也不嫌弃,勉强收了你算了。”
  琳琅:“……”
  这小子越来越讨厌了, 还能不能愉快聊天了?
  “你今晚几点回来?”
  她干脆转移了话题。
  曲初溪浓眉一挑,故意捉弄人,“还回什么回呀, 这里有几个美妞看上本少爷了, 要跟我一起看雪看星星看月亮, 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
  琳琅翻了个白眼。
  小孩子的手段真幼稚。
  “那行, 我这个老人家就不打扰您大少爷的雅兴了。”
  曲初溪忍着笑,“你的确是挺老的。”
  只听见那边的女声陡然拔高,“曲初溪,你讨打是不?”
  曲初溪想象她炸毛的样子,笑意更浓,“我讨不讨打不知道,讨喜倒是真的,很多小姑娘排着队要跟我约会呢。不过呢,我本人一贯尊老爱幼的,要是放你这个孤寡老人在家的话,万一发生了意外怎么办?”
  “呵呵,不劳您费心。”
  “本少爷喜欢费心。”
  “你这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没想到你居然是耗子呀!”
  他秒变严肃脸,“说,从实招来,你是哪个山哪个洞的?没听说建国以后动物不许成精么?”
  “妾身乃盘丝岭盘丝洞七仙姑座下,道长有何指教?”
  柔媚的嗓音仿佛能滴出水来。
  曲初溪听得耳根都软了。
  “道长要替天行道,收了你这个妖孽。”
  那头的人很傲娇“哼”了一声,“有本事你就来呀,看谁比得过谁。”
  “好吧,道长他修为尚浅,没捉住妖,反而被妖架起大锅给煮了。看在咱俩是一家人的份上,你能不能温柔点?”
  琳琅被他逗得笑了,这小子皮起来真是没多少小姐姐招架得住。
  她没有接着他的话,令曲初溪稍稍有些失望。
  “不管你多晚回来,路上注意安全。”琳琅挽了挽耳边的碎发,“还有,要是喝酒了,记得找人代驾,别傻乎乎逞能,我可不想大半夜去警局捞人。”
  “知道了,老婆子。”曲初溪撇了撇嘴。
  她总是把他当成小孩子看待。
  “行行行,我不打扰你了,好好玩。”琳琅利落挂掉了电话。
  曲初溪看着屏幕黑了。
  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慢吞吞收回手机,转过身。
  小弟喝得醉醺醺的,双颊通红,“老大,我总算找到你了,你再不回去,我可能要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打了个酒嗝。
  “那就回去吧。”他可有可无应道。
  曲初溪架着人回到了包厢,一把将身上缠着的八爪鱼抖到沙发上。
  他才刚坐下,有人掐着时间点来敬酒。
  一股淡淡的香味掠过他的鼻尖,很独特。
  青年的脑袋陷进松软沙发里,他懒懒看向这个敬酒的女孩儿,长发披肩,樱花纹样的碎花吊带裙添了几分春天的明媚气息。
  “初溪,这一年以来多谢你的照顾。”
  女孩儿软软地说,嘴唇沾染了蜜粉,在灯光下无比诱人。
  旁边的人开始起哄。
  周语蝶是他们这一届当之无愧的校花,长了一张无比精致的美人脸蛋,尤其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你时,恨不得为她掏心挖肺死而后已。
  在曲初溪刚才出去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男生借着醉酒的机会向女神表白了,不过得到的答案无一例外是“你是个好人”。
  曲初溪“嗯”了一声,抓了几粒骰子在掌心里把玩,垂下眼。
  周语蝶贝齿轻咬红唇,“我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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