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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但在这天到来之前,我得让你活着,你的命现在是我的,以后是柳公子的,除了我们,谁都不能动你。
  “所以你不知所谓的云游,我虽然不喜欢,但一定会陪你到底,不然你纵有十条命也不够妖怪们吃掉。你再敢说跟我分道扬镳之类的话,我就把滚滚的毛剃光卖给肉铺老板!”
  滚滚打了个寒颤,差点从磨牙肩头滑下去,眼神里只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他大爷的关我什么事?!”
  空气中传来柳公子的声音:“就是这么个意思。小和尚,你且专心云游,做你想做的事,不然被吃掉的时候可是会有遗憾的,呵呵呵。”
  磨牙抓着自己的佛珠,瘪着嘴道:“此生我最想做的,便是度化你们两位,好歹这么多年交情,这么熟的人,居然也下得去嘴!阿弥陀佛,若能清除你们身上的戾气,纵是让我入地狱,我也愿意。”
  磨牙的脑袋又挨了一下,桃夭斥道:“现在没人让你下地狱,现在是让你闭上嘴去好吃馆!”
  “你……你真要去那什么好吃馆?”磨牙龇牙咧嘴地摸着后脑勺,“还有,你会去洗碗?刚我还担心你会偷偷把那位坑你的姑娘杀掉呢……”
  “我要治的妖,就在好吃馆。”
  “啊?!”
  第29章 蜉蝣2
  未晴湖的景色不算好也不算坏,湖面不大,偶有渔舟划过,湖边绿树成林,青石绕岸,洗衣裳的大小姑娘们边捶衣服边唱着当地的小曲儿。
  好吃馆紧靠湖边,不大不小的一间食肆,招牌菜是荷叶饭,糯米裹了秘制的香料,蒸了出来,拆开荷叶,满室飘香,里头没有肉,却比有肉还好吃。
  磨牙跟滚滚一口气吃了三份,人肚狐肚都撑得滚圆,多一步路都走不了,瘫在椅子上满意地打饱嗝。
  滚滚始终是只狐狸,居然挣扎起来跑到外头,回来时叼了一个布袋子,然后哈着气蹲在磨牙面前,指指桌上没吃完的糯米饭,又指指布袋子,连吃带拿不要脸的画风。
  好吃馆的主人郎老板被滚滚逗得哈哈大笑,说不用装,你们想吃多少吃多少,离开时想拿多少拿多少,一点都不心疼的样子,还热情得很。
  这个鸡皮鹤发,年过九十的老头子,除了左腿是跛的,其他零部件尚算健康,连老脸都还透着一股红气。
  但,烧纸给桃夭的也是他。
  吃饱喝足,暮色已临,最后一丝霞光落在微澜的湖水上,几只倦鸟自水面掠过,留下啾啾的鸣叫。
  桃夭凭栏而坐,跷着腿剔着牙,面前小桌上摆着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可惜桃夭不擅品茶,举杯牛饮,一口便去了一半。
  “饭后饮些茶,听说不易发胖。”桃夭抹抹嘴,笑,“你这小日子不错呀,山水相依,鸟语花香。”说着她又将郎老板上下打量一番,“你看起来也不似病入膏肓。”
  郎老板笑道:“我命不久矣。”
  桃夭皱眉,笃定道:“你没病。”
  “我一度以为桃都鬼医是个风霜满面的老头子,却不曾想是这般有趣的女娃娃。”郎老板像个长辈,慈爱地看着淘气的晚辈,“江湖上把你描述得太凶恶了。”
  “你焉知我不凶恶?”桃夭干脆地站起身,“你既没病,就莫要浪费我的时间。磨牙,走。”
  “站住!”郎老板脸色一变,突然起身挡到她面前,仰头一声长啸,好好的脑袋瞬间异化成一个尖耳长嘴、红眼利齿的狼头,覆于其上的每根黑毛都跟针一样硬,随便拔一根就能扎死人似的。
  狼首人身的家伙,比桃夭高出一个头,鲜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她:“没有问诊就想走?”
  “哎呀好大只狼!”磨牙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滚滚被他不小心压在屁股下,吱哇乱叫。
  不等桃夭回话,一把扫帚从天而降,狠狠打在狼头之上,背后,八十来岁的老太太,气哼哼地骂:“老不死的正事不干,小七那死丫头现在还没回!厨房里一堆碗没洗,你不去找,还在这儿胡闹!”
  狼首重化人头,郎老板抱着头,委委屈屈对老太太道:“我吓吓他们……”
  “吓个鬼啊!人家都说你没病,你还想怎样!”
  老太太扔了扫帚,上来拧住郎老板的耳朵,换了张抱歉脸对桃夭道:“姑娘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是脑子有病。”
  凶险的气氛突然像肥皂泡一样破掉了。
  “这位女中豪杰是……”桃夭打量着这个腰比水桶,矮胖敦实的老太太。
  “我夫人,春花。”郎老板捂着耳朵道。
  老太太松了手,忍不住又揪了他一把,斥道:“被旁人看到的话,我看你咋办!”
  桃夭看看她,又看看郎老板,好奇道:“郎夫人,你知他……”
  “我知他是妖,还是半人半狼的妖。”郎夫人爽快道。
  桃夭微愕,旋即笑道:“刚听郎夫人抱怨小七不见了,没人洗碗?”
  “可不是嘛,这丫头成天没个正经,简直跟我家老头一个死样子。”郎夫人叹气,“儿孙们各有各的前程,大都不在身边,就留下小七这皮猴子给我们两老添乱,让她好好洗个碗都不行,唉唉。”
  桃夭赶紧道:“您老别急,也是巧了,白天在镇上遇到小七,她帮了我的忙,我答应替她来好吃馆洗三天的碗。”
  “啊?”郎夫人一听连忙摆手,“使不得使不得,您是什么来头别人不知,我们两个老东西还不知么,怎能让您屈尊干这些事!”
  “不不,碗还是要洗的。”桃夭把目光挪到磨牙身上,笑,“对吧,磨牙小师傅?”
  各种表情在磨牙脸上轮番交替之后,小和尚颓然地点点头:“对,我洗。”
  反正,在桃夭那里,他拒绝的唯一结果就是不能拒绝。
  “咦,这位小师傅是?”郎夫人的表情顿时缓和下来,“那我替你找个围裙,这样洗碗时就不会被水溅湿衣裳啦,走走,我带你去厨房哈。”
  真是一点都不拿他当外人呢……磨牙垂头丧气地跟了上去,天知道自己脑门上是不是刻着“请尽情欺负我”之类的话。
  郎夫人走了几步又回来,把桃夭拉到一旁,小声道:“桃夭姑娘,我知你有本事,我家老头能把你找来也不容易,他是有病,不过是心病吧,您看在吃了我家这么多荷叶饭的分上,帮帮他。”说完又拍拍她的手,“夫妻一场,谁不盼着对方好。”
  看着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妇人风风火火的背影,桃夭重新坐下来,对郎老板道:“你运气不错,她不怕你,更不害你。”
  郎老板不好意思地笑笑:“你咋不说她运气更好,我年轻时可是非常英俊的呢。”
  桃夭嗤嗤一笑:“行,方才你责问我为何不问诊,看在荷叶饭的分上,我且替你瞧瞧。”
  郎老板也坐下来,有些后怕道:“刚刚我只是同你开个玩笑,但我确实怕你就此离开,我知世上除了桃都的桃夭姑娘,再无一人可帮我。”
  桃夭想了想,问:“我治病的规矩你可知道?”
  “知道知道,以后我就是姑娘你的‘药’。”郎老板拼命点头,旋即又为难道,“只是我这把老骨头,只怕对姑娘来说也没什么用了。”
  “规矩是规矩,有没有用我说了算。”桃夭白他一眼,“说吧,你的病情。”
  郎老板沉默起来,夜色下的银发白得耀眼。
  许久之后,他问:“桃夭姑娘,你有过特别艰难的一段日子么?”
  第30章 蜉蝣3
  这天清晨在下雨,河水多得漫了出来,淹死的小兽的尸体时不时被推出来。
  他蹲在山洞口,手里举着一片芭蕉叶遮雨,眼前只有灰黑的乱石,身后只有空无一人的死寂。
  他被抛弃了。
  昨天山洞里还有他的族人,父母,兄弟姐妹,今早一觉醒来,就只有他一个了。
  他们走得干脆而且干净,连平日里用的锅都带走了……
  大概,他还不如一口锅重要。
  雨越来越大,他却不想再回到山洞里,宁可让雨水在芭蕉叶上淌成一条小河,再落到自己脚上。
  身为一只狼人,速度与力量是与生俱来的标志,也是赖以生存的方式,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左腿,用力地捶打下去——不痛,一点都不痛,完全没知觉。
  他一生下来左腿就是跛的,没有知觉,没有力气,族人们奔跑跳跃时,他只能羡慕地看着,大概双手也受了牵连,连比他年纪小许多的家伙都能一拳击碎一块石头,他却连搬运一桶水都吃力。
  狼人是半妖半人的存在,凶猛的天性让他们一生都在战斗,占山为王的老虎与巨蛇、试图活捉或者以杀死他们为荣的收妖人、恶劣的天气与疾病,都是他们的敌人。
  狼人是人,却得不到作为人应得的对待,狼人是妖,却又没有妖物应有的寿命,在妖的眼里,他们是人,在人的眼里,他们是妖。不过百年的寿命,活得比谁都尴尬,都艰难。
  所以他对于被抛弃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怨恨。他这样的家伙,注定是整个族群的累赘。
  老实说他的听觉也不及同族们灵敏,被收妖人跟踪也不自知,那次若不是兄长出来巡视时发现他被尾随,天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
  没用的东西,本来就该扔掉。
  可是,他还是想再等等,万一呢,万一母亲或者兄长会回来呢。
  雨小了,停了,山洞外还是只有石头,没有亲人。
  雨又大了,天黑了,他看见的还是石头。
  他等了七天,除了一头野猪两只兔子来过,没有别的活物了。
  嗯,他们不会回来了。
  第31章 蜉蝣4
  他不是第一次往人类聚居的地方来了,狼人不是野人,常住山林不代表与世隔绝,相反地,他们偶尔也以人的面目往红尘俗世里走,用人类的方式换回各种物品,甚至不乏有同族选择离开深山,从此辗转人世,隐姓埋名。
  但,大多数狼人依然留在原处,因为他们说,在山里生活,只需跟天斗,出了深山,就要跟人斗,他们不怕天灾,怕人祸。
  以前,他都是随着兄长往人世来,拿野味或兽皮换米面,狼人也不是只吃肉,人类种出来的粮食也很香,可惜他们学不会。
  他们的食谱里只有生肉与烤肉,市集上随便一家小店里的菜谱对他而言都是个宏大而奇妙的世界,同样的食材,人类怎么就有那么多的花样。
  兄长回答不了他的问题,而他也没有机会再向兄长提问。红尘滚滚,江河万里,从此只得他一人。
  那天,他在人来人往的街市一角从日出坐到日落,直到饿得头昏眼花才做出了决定——不回山里了,他连还未成年的野猪都打不过,或许,混迹人群,做个普通人会有活路。
  首先,要填饱肚子,要在人类的地方填饱肚子,就得有钱。
  他鼓足勇气选了一间有个看起来很面善的老板的饭馆,说自己什么都能干。老板说,正好缺个杂役,你来。
  他觉得这真是个太好的开始,哪怕每天有洗不完的碗,擦不完的地,劈不完的柴,哪怕每天只有早晚两餐饭,饭里的馒头太小,咸菜太咸,粥跟清水没两样,他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在这里,他不是任何人的包袱,他只是那个叫小郎的杂役,他觉得安稳。
  一个月后,放工钱的日子,他被老板撵了出去,理由是老板的女儿说她丢了一只珍珠耳环,而那天只有他进过她的房间。
  他笨拙但坚决地辩解,说那天只是把她交给他洗好的衣裳送过去,放下衣裳就走了,莫说偷,他连见都没见过什么珍珠耳环。
  老板跟他的女儿都愤怒了,连推带搡把这个跛脚的少年推出了大门,连啐带骂让他滚,再不滚就报官抓他。
  他怕被抓,听说被抓进官府的人会被打得皮开肉绽,有罪未必受罚,无罪未必被赦,反正人世的规则,他还不是很懂。
  他被打出来时,有人围观,各张面孔都抱着看戏的姿态。他灰溜溜地爬起来,离开时,有人在背后窃笑:“老刘那铁公鸡,雇杂工从来都不花钱的……这都是第几个被撵走的倒霉蛋啦哈哈?”
  并没有人关注他的去向与未来,他跟来到这里时一样,独自顶着夜色一瘸一跛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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