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交换?
江小明听秦英华慢慢讲述鲁军妻子俞静被杀案,心中一个又一个的念头不断浮现,
鲁军的妻子被人杀死在自己家中,那鲁军雇佣人杀死李小倩,难道是在报复?
江小明一直弄不清楚鲁军的杀人动机,而他妻子被杀好像给江小明指了一条明路,报复杀人!!!
但如果说是报复杀人,那他是如何知道是李小倩导致他妻子死亡的?他为什么没有向警方提供这些信息,不通过法律手段惩治凶手,而是自己花这么大一笔钱,冒着自己被法律制裁的风险去报复?
说不通!
听秦英华渐渐陈述对鲁军的调查,江小明得知鲁军和俞静感情并不是很好,而且还闹过离婚,如果说他要为自己的妻子报仇,好像不大可能,更别说还花费一大笔钱,他们的感情有那么深吗???
那他为什么会对李小倩下手,李小倩到底与俞静的死有没有什么关系?还是整个案件另有隐情?
江小明将两起案件的情况在脑中对比,提取两起案件的相同点,
李小倩被杀一案,她丈夫曹向阳获利最大,但他却没有作案时间,
俞静被杀一案,鲁军也没有作案时间,
李小倩是经人介绍与曹向阳相识,然后结婚,
俞静也是经人介绍与鲁军相识,然后结婚,
而且巧合的是她们婚后与丈夫都感情不合,李小倩已经和丈夫分居,而俞静与鲁军曾经还闹过离婚。
一个以前被江小明否定的可能重新浮现在脑海中……
交换!!!
不错,是交换,鲁军与俞静感情不合,而且妻子性格火爆,捕风捉影,经常闹得他很没有面子,想离婚又被家人阻止无法离婚,他很有可能想摆脱俞静,
曹向阳也与李小倩感情也不合,并且已经分居,而且又出现了一个与李小倩关系暧昧的男人,他无法忍受,
所以用了一种警方还没有了解的方式与鲁军取得了联系,商量好一切细节,选一个在对方有正当理由,充分不在场证明的时候,由他杀死鲁军的妻子,鲁军杀死他的妻子,
由于两人在自己妻子被杀时都有非常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并且不用担心警方的怀疑,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杀死自己的妻子,
只要不被警方怀疑杀死对方的妻子,他们就能高枕无忧,而他们又与对方妻子没有任何交集来往,警方根本就不可能怀疑他们。
江小明甚至怀疑,鲁军家所在的3号楼坏掉的监控也是鲁军所为,他的意图就是给曹向阳制造便利,让他不在现场留下任何影像资料。
房间的钥匙也很有可能是他提供的,甚至连房间的保险丝都有可能是他换掉的。
而俞静遇害的时候穿的是睡袍,很有可能就是曹向阳趁她睡着过后,悄悄潜入房间,用电击枪先是击晕了她,然后再将她挪到洗手间,用胶布将铁丝固定在她右手,用另一截铁丝套在她右脚上,然后接通电源,将俞静杀害,然后伪装现场,假装是入室盗窃,将财物洗劫一空,
不过财物损失情况是鲁军提供的,也有可能他损失的财物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他只是想误导警方而已。
曹向阳杀害俞静后,当鲁军从警方的调查中脱身之后,他就开始计划杀害李小倩,但他担心自己还在警方的暗中紧监视之下,自己动手风险太高,所以他雇佣王建林行凶,也担心大笔资金流动引起警方的注意,干脆就找高进财借了三十五万,也让自己曾经遭受巨额财产损失变得更为可信,然后他秘密地将钱交给王建林,很有可能就是将王建林约到自己的洗脚城,而自己假装是这里的一名客人,将钱交给王建林,这样既能秘密地将钱交给王建林,又根本不会引起警方的注意,而王建林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就是这里老板,只当这里是一个接头地点。
然后王建林制订了详细的作案计划,在鲁军要求的时间内杀害了李小倩,而警方由于侦破的惯性思维,只是从死者的社会关系,因果联系寻找嫌疑人,只会将目光紧紧盯在与死者有较深矛盾,或感情不合的人身上,根本就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外地的,完全不相干的人来作案,所以……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曹向阳身上的那些异常反应,解释那些说不通的地方。
想通了所有关节,江小明扭打在一起的眉毛也分散开来,抬起头见秦英华一脸期冀地看着自己,
“二位领导,我想有没有可能是……“
江小明将自己的猜想说了一遍,目前来看,交换杀人的可能性非常大,他想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不过想要从秀州刑警手中将案子接过来,他自己想肯定不行,必须得到上级的首肯,而自己在打秦队长手中案子的主意,这个时候就是展现诚意的时候了,先前他还想说不方便透露详细情况,但现在秦英华已经将这边的案子细节告诉了他,如果这个时候还遮遮掩掩,即使是他们迫于上级命令,将案子交到自己手中,肯定对自己也有意见,难免在工作中使小手段,只有让他们相信这个案子在自己手中能真相大白,他们才会心甘情愿地将案件交给自己,
不过他还是没有详细透露案件细节,而是结合他的推测,大致讲述了李小倩案件的进展。
秦英华听完江小明的推测,连连点头,不错,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通,鲁军提供了钥匙,并且破坏了小区的监控,所以凶手才能顺利得手,并逃脱警方的视线,不过现在的情况让他犯了难,江小明他们已经掌握了鲁军雇凶杀人的一些证据,而且他们又在接受上级的考核,自己想接手他们的案子肯定非常难,但是要让自己交出一起有可能破获的案件,他又有些不甘心,案子好不容易有了曙光,却又要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