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18全书>书库>都市言情>强婚霸爱,老婆休想逃> 第101章 大结局(17)

第101章 大结局(17)

  可欣一动不动,也没有声音,好像完全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我会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好!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只要你!我天天在家里陪着你,好不好?”雷杰商量地问她。
  锁住她不是长久之计,以可欣的性格只会更生出逃离之心,而且他再也得不到她的温情和温柔。唯一的办法就是他要一刻不停地陪在她的身边,不让她有机会单独接触别的男人。
  可欣闭上眼睛,这一刻,她决定要离开他。
  她果然没有看错他,这个男人的骨子里是暴戾凶残的本质,就算短时间内对她温柔专情那也是表面,他永远都改不了本性!
  离开他!她要带着孩子离开他!
  “亲爱的颜,你的心肝现在已经变了雷杰的禁脔,每天在他的监控下生活,没有半分的自由!唉,我看要想让她逃离开雷杰好像有些困难呢!”
  刚下飞机,颜邵轩就接到了任飘云打来的电话。他蹙起俊眉,冷冷地说:“我已经离开了,以后有关云可欣和雷杰的事情你不必再来跟我说!”
  “哟,干嘛呢!想跟过去一刀两断?”任飘云娇声笑起来,嘲弄道:“别白费力气了!我告诉你,忘不掉的!我曾经用十年的时间来想忘掉雷杰,可是最后我还是无法开始新的生活,我忘不掉他,更不可能爱上别的男人!我告诉你,你也一样!”
  “……”颜邵轩俊目一阵黯然,他知道任飘云说的是实话。真爱一个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都无法忘记!他这一生,只爱云可欣,他的心也只能为她而跳!离开了她,他等于一具行尸走肉!
  “抢十块钱是强盗,抢一个亿也是强盗!颜大少,我们不要半途而废,索性抢到底吧!现在云可欣已经失去了雷杰的宠爱,以她的个性肯定受不了!她现在只想着如何逃离开雷杰,我们可以帮她一把嘛!你颜大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肯定舍不得曾经的心上人被雷杰整天欺侮对吗?”任飘云很会把握人的心理,知道什么样的话题最能打动对方。
  果然,颜邵轩沉不住气了尤其是那句可欣每天都被雷杰欺侮,简直像刀子般扎进了他的心里,让他恨不得想杀人。
  “你跑到国外去躲着干什么?是个男人就回来,想办法把她抢回来!云可欣已经不再爱雷杰了,现在她只想离开他!这时候你再出现,她肯定会对你感激涕零!我再帮你们一把,等云可欣回到你的身边,我帮你们离开!”任飘云的声音充满了自信和自负:“要知道我可是任启荣的独生爱女,我的实力你应该很清楚!”
  颜邵轩有些动心了,不过他很清楚以可欣的性格就算离开了雷杰也不会跟他在一起的!他从来都不愿勉强她,更不像雷杰那种占有欲极强的男人,所以他并没有答应。
  “真是没用!”任飘云见颜邵轩并不热衷她的“伟大”计划,不由怒了,骂道:“窝囊废,怪不得云可欣不跟你!你呀,只配捡人家嚼剩的渣子吃!”
  颜邵轩挂断了电话,将手里手机抛进了机场的垃圾筒。
  再见了云可欣,再见了过去的爱情!
  他是个聪明的男人,知道再沉沦纠结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他选择放逐。
  放逐自己,放逐爱情……
  雷杰没有送她去医院,而是叫来了几位妇科大夫来家里给她诊治。
  撕裂,涂抹了伤药,被嘱咐最近一个星期都不能再行房。至于她胸前的烫疤,也处理了,搽了烫伤药,不过疤痕短期内是不可能消失的,至少要等愈合了再做祛疤手术。
  可欣只觉身心俱碎,她不知道自己活在世上还有什么乐趣。
  她选择了冷战,没有再看雷杰一眼,权当他是个隐形的透明人,也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无论他吼她还是占有她或者诱哄她,她都充耳不闻。
  从此,她跟这个男人再无任何关系,她要离开他!
  夫妻关系僵到了极点,雷杰无计可施。这些天他天天陪着她,陪她说话,给她道歉,还保证再也不强迫她不伤害她,可是看到可欣的眼神,他明白,她再也不会相信他了!
  过了几天,可欣的伤势好了些,他就带她去外面的花园里散步。
  可欣苍白的小脸终于有了一丝红润,关在屋里几天的时间,她都快闷死了。
  出来走走,看看明媚的蓝天和灿烂的阳光,阴暗到快要生霉的心也变得重新鲜活。
  为什么她要被他禁固起来?为什么她的自由要受到限制?她并不是他的犯人!
  可是对着这个霸道又蛮横的男人,她一腔悲忿委屈无处诉说。因为还没有找到申诉的地儿,她就被他关起来了。
  雷杰让保姆把小宁宁抱出来了,放在婴儿车里推着。
  小宝贝四个月大了,对外面的情景充满了好奇。看到花花草草,看到外面的阳光,高兴的挥舞着小小的手臂,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可爱极了。
  可欣干涸的心顿时像注入了一股清泉,她俯身抱起了心爱的女儿,在她可爱的小脸蛋上吻了吻,不知怎么的,眼眶就湿了。
  “宝贝,快快长大,陪你妈妈说说话,劝劝她别再跟爸爸别扭下去了!”雷杰这些天受尽煎熬,因为可欣的冷漠让他感到挫败!无论他怎么对她,她都把他当隐形人,彻底无视他。
  晚上,他试着温柔地对她,可是每当他覆上她的时候,她都会反胃到想呕吐。
  他不敢再对她用强,只好忍着,重新做到刚结婚那阵子怀抱娇妻不能碰的可怜苦行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