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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张爱凤是晚了一天,才知道这件事的,特意过来找谢秀文。
  李晓华元宵前已经回部队,她现在一个人生活在县城,虽然跟以前一样自由自在,只是肚子里有了孩子,总有些担惊受怕。
  又不好意思搬来跟谢秀文一起住,好友现在跟秦冠麟生活在一起,正是结婚前蜜里调油的时候,如果有一个电灯泡,多少会影响她们的生活。
  别看谢秀文已经有了儿子,这些年还没有跟男人恋爱过,那一次只能算是意外。
  所以她也赞同两人在结婚前,多一点时间相处,把感情培养得更牢固一些。
  “等我生下宝宝,也去考驾驶证。”张爱凤手里拿着一包食品厂新出的饼干,边啃边对谢秀文说道。“到时你的车也借我开开,我们一家三口,到余杭好好玩几天。”
  一家三口只是借口,夫妻俩长期分居两地,他每次回来,都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今年他总算可以退伍了,有大把时间陪自己。
  她没别的要求,只希望两人能像谢秀文跟秦冠麟那样恩爱,同时把新婚密月补回来。
  “没问题。”谢秀文见她开始变得圆润的脸,有些无语。“车子是小事,只要你开心就好。不过你平时吃东西的时候,是不是该节制一下了,别到时生个小胖墩出来,一辈子都要跟减肥做斗争,那你可害苦他了。”
  这时候大家有个一致的观点,那就是在怀孕期间,孕妇应该多吃一点,小孩子有了足够的营养,将来才能长得壮实。
  问题是现在张爱凤不缺钱,每天的营养已经足够了,再吃下去,只怕会影响身体健康。
  谢秀文一直相信一个观点,一个人肥胖还是纤瘦,在娘肚子里就已经定了下来。
  一方面是母亲的遗传,很多健康方面的问题,已经写在基因上了。
  另一方面,刚出生就是小胖墩的人,长大后成为胖子的概率,是普通人的几倍。
  张爱凤本身骨架就显得大,现在这样无节制地吃,整个人比以前白胖了许多。
  她的孩子未来成为胖子的机率,也增加了几倍。
  “我就是喜欢吃甜的东西,一拿起就放不下。”被好友揶揄,张爱凤一点也不在意。“对了,你们现在有没有打算再要一个小孩子,如果现在怀上的话,倒是可以跟我的儿子订个娃娃亲——”
  她一直坚信自己肚子里一定是儿子,而谢秀文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只怕更想要一个女儿。
  这样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将来的关系肯定不会差。
  以两人的交情,如果真的能成为亲家,那就可以把两人的友谊传给下一代了。
  “别做白日梦了。”谢秀文白了她一眼。“就算真的有了孩子,也会交给爷爷奶奶抚养,两人错过了程程的成长,不知道多失落。”
  这样说倒不是嫌弃张爱凤,而是她早就明白一个道理。
  自己既然选择嫁给秦冠麟,很多事就会身不由已,就算秦冠麟站在自己这边,自己也不好坚持亲自抚养孩子。
  所以她才会苦心在夹岙打造一个世外桃源,让二老到这边养老,这样一家人才有机会天天在一起生活。
  “哦。”张爱凤听后愣了一下,又苦笑一声。“看来嫁进豪门,有些事真的由不得自己,这样一想,还不如我活得自在——”
  当然说归说,如果自己有机会跟谢秀文调换人生,她肯定也愿意嫁给秦冠麟这样的优秀男人。
  想到好友天天晚上躺在这样英俊的男人怀里,她就羡慕不已。
  其实李晓华长得也不差,据说在部队也是帅哥一枚,但是跟秦冠麟一比,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没你想的复杂,只是人活在世上,不能光想着要好处,有时候要学会妥协。”谢秀文知道她误会了,笑着解释了一句。
  可能是前世的生活经历,影响了她的性格。
  那时候她高中还没毕业,只能算是一个未黯世事的小姑娘,为了把家里的食品厂办下去,她不得不接过父母的担子,长姐如母,把弟弟妹妹照顾好。
  那几年她早早就懂得了一个道理。
  每个人活在世上都不容易,世界不会以你为中心,围着你转。
  所以你想获得什么,就要学会舍弃什么。
  在管理方面,为了留住几个核心的技术人员,她主动给他们加了薪水,几乎是同行的两倍,这才换来他们的支持,给了自己成长的时间。
  那几年外界都认为她赚了不少钱,并赞扬她年纪轻轻,就是经商奇材。
  只有她自己清楚,在管理方面,她还是个新人,哪里有什么能力?
  为了给自己时间适应这个身份,她不得不付出这样的代价,才得到了喘息的机会。
  慢慢地管理经验丰富了,懂得了用人和识人,才开始调整管理层。
  那时候很多人在背后骂她,说她可以共患难,不能共富贵。
  企业一旦步入正轨,就开始铲除有功之臣,说她把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那一套,使得特别熟练。
  活脱脱把她骂成一个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
  只有她自己清楚,如果不抓紧整顿公司,处理掉这批人,早晚有一天,公司分毁在他们手里。
  现在自己嫁给了秦冠麟,虽然因为生下程程的原因,二老并不会嫌弃自己。
  可是人与人相处,向来是人心换人心,想真正得到两位老人的心,同时代替秦冠麟行孝心,其它花招都没用,毕竟两老不缺身外之物。
  只有陪伴在他们身边,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东西。
  “我明白你的心思。”听了谢秀文的解释,张爱凤认真地点了点头。
  其实她自己何尝不是这样?
  当年她到了适婚年龄,有个身体有些残疾的男孩子,请人过来说亲。
  据说那个男孩子有一个当县领导的叔叔,如果她同意嫁过去,对方愿意给一万彩礼。
  父母听了非常心动,说有了这笔钱,家里可以造新房子,还能给弟弟娶媳妇。
  她死活不同意,可是又无力逃离这个家庭,正好李晓华也托人上门说亲,听说对方是军人,还是独生子,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在她看来,与其嫁给一个残疾人,不如嫁给一个军人,就算以后见面机会少,至少退伍后,还可以夫唱妇随。
  如果嫁给那个残疾人,那以后就成了他的保姆,受苦受累不说,还被人家看不起。
  于是先斩后奏,和李晓华领了结婚证,父母没办法,只能同意了。
  毕竟涉及军人的婚姻,谁敢动歪脑筋,就得坐牢。
  因为这个原因,她跟家里的关系,也算是彻底撕破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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