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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文殊坊寻宝

  他借这次交流会打向自己的名声,但却不想太响亮,一切来得太快的东西,失去也会太快。
  正所谓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陈三顺深知,所以懂得适可而止。
  依然是叶婉晴送陈三顺下楼。
  “你肚子好点了吗?要不,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叶婉晴关心道。
  “搞得跟我小媳妇似的,肚子不舒服,有必要去医院嘛,更何况,我压根就没事儿。”
  陈三顺笑了笑,道:“里面空气太闷,想出来逛逛,怎么样,有兴趣跟我去一趟文殊坊吗?貌似距离这边不远。”
  “我可以认为,你这是在约我吗?”
  叶婉晴邪魅一笑。
  “你猜!”
  陈三顺说罢,朝着自己的电动车走去。
  叶婉晴急忙跟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嗔怪道:“你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心疼女生,每次说走就走,都不考虑一下别人感受的。”
  “嗯,所以,我只配单身。”
  陈三顺咧嘴道。
  “哦。”
  叶婉晴竟无言以对,陈三顺是他见过的最奇葩的男人,根本看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
  有时候,觉得他好像挺深情的,但有时候,又觉得他很放浪,没心没肺的。
  “上来吧,新买的敞篷车。”
  陈三顺拍了拍小电驴的黑色皮鞍,叫道。
  “噗~敞篷车,亏你想得出来。”
  叶婉晴说罢,直接横着坐了上去,起初是微微扶住陈三顺的肩膀,后来颠簸了几下,叶婉晴急忙单手搂住了陈三顺的腰。
  看着叶婉晴那白嫩的小手,放在他的小腹上,陈三顺苦笑了一下,加快了速度。
  他之所以要去一趟文殊坊,可是有目的的。
  文殊坊摊主老李说,那个翡翠手镯是一个黄毛昨天下午卖给他的,据他所指,这个手镯对应的是一个三件套。
  包括一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一只传统的翡翠圆镯,以及一只马鞍戒指。
  这一套婉容皇后的翡翠套装,是在2014年被人拍走的,拍走的人,很可能就是黄毛偷的那一户人家。
  而这三件套基本上是放一起的,一个包装盒子里的东西,黄毛不可能只偷了一个,应该是一整套。
  如果黄毛真的是小偷,那他肯定不会全部卖给同一个人,这样很容易被怀疑,所以,他猜测,应该是分散卖给了不同的摊主。
  而且还是同一天卖的。
  陈三顺猜测,其他两样,很可能还在其他摊位上。
  这套装分开之后,很难让人想到是婉容皇后的三件套,更多的是会被看成单独的翡翠首饰。
  这种满绿色的糯种翡翠的价格,最高只能卖出两百万。
  只要他及时找到,花四百万买下剩余的两样,然后把手镯让给冯老修复,到时候整套凑齐,拍卖价应该能达到五千万以上。
  “准备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你去文殊坊干什么?”
  叶婉晴显然很享受这种感觉,毕竟搂着喜欢的男人,这样吹着风,很浪漫的感觉。
  “你不是说约会吗?”
  陈三顺回道。
  “哦,鬼才信你会跟我去约会。”
  叶婉晴努了努嘴,这家伙老逗她,让她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不信我,那你还跟来?”
  陈三顺有些哭笑不得。
  叶婉晴没有回应,而是将头靠在了陈三顺的背上,吹着风,而陈三顺见后面没声音了,也没有多问,继续加速。
  半小时后,两人终于抵达了文殊坊。
  这里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他曾经在这里度过了三年,陌生的是,看待这里的心境,已经不同。
  可以说是物是人非。
  将车停好之后,两人走进了文殊坊的街道,这里依然很热闹,主街道上,几乎都是地摊。
  陈三顺开始布置任务了:“你帮我一个忙,等会中午我请你吃一顿大餐,怎么样?”
  “哦?先说什么忙吧,我看是否划算先。”
  叶婉晴见陈三顺有求于她,倒是得意道。
  “还记得之前,我从孙毅那买下的满绿色玉镯吗?”
  陈三顺道。
  “当然记得,我还不至于健忘到这种程度。”
  叶婉晴努了努嘴。
  “帮我找同样满绿色的项链和戒指,确切地说是,一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和一只马鞍戒指。发现可疑的,给我拍个照片,发到我威信上,我也在威信群里,你直接找到我私发就行。”
  陈三顺提醒道。
  “哦,好吧,你是怀疑,婉容皇后的翡翠套装,其他两样还在文殊坊的地摊上?”
  叶婉晴不笨,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
  “嗯,不过只是猜测,是不是还不知道,文殊坊的地摊有将近两百个,我一个人看不过来,所以等会一人负责一边,男左女右,怎么样?”
  陈三顺道。
  “好是好,但一顿饭就想打发我,可没那么容易呢,至少要给我送个礼物。”
  叶婉晴趁机要挟道。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
  陈三顺倒是无所谓,反问道。
  “用心的礼物,不在乎价格多少。”
  叶婉晴笑道。
  “哦。”
  陈三顺竟无言以对,毕竟女孩子说这话,是很让人头疼的。
  “好。”
  陈三顺觉得,用心的礼物不一定代表着某种意思,也可以是自己弄的,送给朋友的礼物,所以直接答应了下来。
  “行,那开始吧。”
  叶婉晴显然很满意这个答案,直接走到了街道的左边,开始看了起来。
  这么一个玉器,应该会非常显眼,除非已经被人买走。
  但满绿色的翡翠,稍微识相一点的老板,应该知道是个不错的东西,小摊上能有上百万的物件,那肯定是当宝贝一样供着。
  再说了,买得起那么贵重的客户,一般都是有钱人,而有钱人一般都会逛门店,所以会出现一个死循环,好东西在地摊上很难卖出。
  这也是陈三顺,为何这么自信的原因之一。
  陈三顺也不耽搁,开始逛地摊。
  不过,他的速度很快,基本上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但别以为他没看清楚,那是能一目十行看书的人,那眼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
  所以,尽管停下来不到五秒,但已经将全部东西都看了一遍。
  不到五分钟,两人就拉开了将近五十米的距离,这让叶婉晴很惊讶。
  不过,她答应了人家的事情自然不能敷衍,看不了那么快,那就老老实实地看过去,反正她的任务就是帮找东西,又没说非要找多快。
  转眼半个小时过去了,陈三顺终于找到了那条以金花丝珠子相间的翡翠珠链,不过他并没有火燎火急地走过去,那样目的性太强,很容易被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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