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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之友(重生) 第149节

  仆从未察觉异样,一行人马朝官道而去。
  崔季明到建康旧宅门口时,正门有奴仆开门,下人们牵着马要去从角门进入,崔季明刚要跨过门时,忽然听见墙头上一声吹哨,她抬起头来,一个穿着草鞋头戴斗笠好似乞丐的男子蹲在墙头,他微微抬起了斗笠,露出面容朝崔季明眨了眨眼睛:“哟,好久不见,有没有想过我啊!”
  崔季明惊喜道:“陆双!你怎么会在这里!”
  陆双显得十分高兴,从墙头上跳到她面前来,身后老奴看着这与崔家格格不入的乞丐居然是大郎的朋友,也不好说什么。
  陆双想拍拍她肩膀,却又收回手来,掩饰似的将两手放在脑后,笑道:“我这儿不是来给主子送信的么。三天两头使唤着到处跑,真是——你、你哭过了?”
  崔季明自以为收好了一切端倪,连身边下人都没能看得出,却不料陆双一眼看了出来。
  她笑道:“怎么可能,你看错了吧。”
  陆双却紧紧皱着眉头,抓住了她的手臂:“发生了什么事?”
  第139章
  崔季明垂眼,她纵然不想让任何一人知道她掉眼泪,但有个人能敏锐的发现,于她而言也是心里一暖的好事。
  她笑了:“你瞎紧张什么,进来说话。从万花山那次后,我都没怎么见过年,快有半年多了吧。”
  陆双握住她手腕,她并没有拨开,引着他往院内走去。
  崔季明没有带耳环,陆双在她身后竟有些踉踉跄跄,不住的望向她打了洞的耳垂。
  崔家的此处老宅不算在建康城内,庭院有山形水势,又挖湖开塘。崔季明并不知这座庄园从哪一代谁人手中继承下来的,但园内清溪萦回,拱桥四通,院落内建有楼榭亭阁,高下错落,清晨傍晚甚至有薄雾在园中飘荡,连园内楼塔也不能看清。
  大邺的宫殿院落本就比崔季明印象中庞大华丽的多,这处院落对外称作山晴园,一侧的西苑甚至会在花季对建康士子、百姓开放,做私人游园,常有建康人士策马乘轿来游览,其庞大也可想而知。
  陆双跟在崔季明身后,对那院落里漫步的白鹭与珍兽,高耸的楼台与人工的瀑布几乎瞠目结舌。他长这么大也未曾见过如此奢华复杂的院落,一边感慨着崔季明这投胎实在是技术活,一边忍不住摸摸这里看看那里。
  崔季明笑着引他进了内院,因她和舒窈都不喜欢点香的味道,廊下都只是挂着一半的细绢帘,还没走几步,便听到了舒窈有些气急的声音:“我阿兄怎会带你这样的人归家!成何体统!你不是个男子么?!”
  崔季明掀帘入内,便见到了屋内考兰穿着轻薄的衣衫,光脚瘫在榻上,贪甜的吃着果子,偏生他以前的臭毛病都留着,吃果子都吃的又舔又弄颇为恶心还不自知,崔季明气笑了,进屋轻轻踢了他一脚。
  考兰一看金主回来了,立马起身,他扮作骄横宠妾小婊砸向来不需要演技,跟个花蝴蝶似的转悠了一圈,显摆着不知道哪个下人给他找出来的新衣裳,道:“好看吧~三郎我穿是不是很好看!”
  舒窈在一旁气道:“一个男子,穿女人的衣服,不要脸!”
  考兰掐着兰花指儿,挽着崔季明的胳膊一脸得宠小妾的模样:“谁说我是男人啦!我是美人!美人懂不懂——”
  跟着进门来的陆双,光着脚看着华丽的地毯有些不敢踩。他一抬头见考兰,如遭雷劈:“他怎么会在这儿!你连他也……也能收进家去?”
  崔季明回头看他,难得见一回陆双颇受惊吓的样子,笑着一把揽住考兰的腰,挑着他下巴道:“怎么着,没想到我神通广大,连着当年那个把我追杀得差点跑断腿的美人都给收到房里去?”
  她调戏起旁人来,简直驾轻就熟,有意拍了拍考兰的屁股,陆双与考兰俱是一哆嗦。
  考兰呆滞了一下,仿佛觉得自己看到崔季明的女儿身是他梦中的幻觉,靠着她肩膀艰难的笑道:“三郎……”
  要是崔季明真养了个漂亮娘子对外称作宠妾,陆双倒觉得做做场面。亦或是直接在屋内藏了个面首……他也只能感慨崔季明作风豪放,但养了个带鸟的娘炮,这就口味太独特了些。
  崔舒窈看着她阿兄身后跟了外男进来,自己也不认识,便行礼从侧门退下了。
  崔季明活像是养猫养狗一样,给考兰剥了个芦柑,让他滚榻上玩去了,走到另一边书桌哪里,叫下人给陆双倒了茶,道:“是阿九的信么?”
  陆双忽地想起当日在万花山抱她送回给崔家的时候,她睡梦中喃喃的话,勉力笑道:“你倒是猜的准,我这办着正事,权当信使了,你也不给我包两个金叶子做跑腿费。”
  实际上这信本不是由他来送,他在建康附近,听说送信一事才知崔季明就在南地,连忙夺了信亲自赶来。他从怀中拿出来,崔季明刚刚面上隐含压抑的表情一下消失了,她拆开信来,足足有三张纸,就坐在陆双面前开始翻看。
  陆双静静坐着,便看着她面上浮现出她自己未能察觉的笑意,眼睛认真的往下滑去。殷胥那种人怕是也写不出什么有趣的事情,字里行间却让她咬着指甲笑起来,道:“跟我说什么神农院因之前从西域得来的稻种,培育出了新早稻。难道要跟我汇报政府工作么!我哪里想听这些。”
  崔季明仿佛觉得这是唯一慰藉,一个字也不想漏过去。他这回既不是涂上一团墨迹附上小子,也不是偷偷留在堂下的宣纸上,每一个字端正的都像是在写折子,崔季明头一回觉得他的字有他胳膊肩膀般的瘦骨。
  他讲了许多不着边际的事情,就像是写作文凑字的小学生,仿佛找不到该说的事,崔季明耐心的看完他说罢了如今朝堂上紧张的局势,他这才提到自己。
  说的事情比前头的汇报还干巴巴,说道太子的婚礼还要几天才能举办,他从不知道原来大婚需要这么麻烦;又说起东宫里的厨子上了几种新点心,油炸与蒸制的都有,甜的过头她一定喜欢。这都是些什么话,有必要写在这么昂贵的信纸上,费着人力送过来么!
  崔季明吃吃的笑着而不自知,终于到第三页纸上,殷胥总算说了几句人话。
  “虽只有不到一月未见,但还是很想你的。主要是吃东西的时候,感觉你在旁边,吃的那么欢快,也会让别人食欲大增。”他有意将她最想听的话轻描淡写的夹在废话里,崔季明当他这是不肯言明的害羞。
  “我未曾去过建康,建康现在已经冷了么?你大抵什么时候归长安,过年前能回来么?腿上的伤可好全了?还是不要经常跑跳的好。”他写了一大堆平淡无奇的话。崔季明忍不住将目光不断在“想你”二字上巡看,仿佛只有这二字非往她眼中窜。
  陆双注视着她面容,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端王可否知道她是女儿身?二人早早就关系匪浅,日后又想怎么往下走?
  他几乎可确定崔季明是女子,他之前来建康这半年,才知晓崔季明七岁前在建康长大,不断去查探她幼时的事情,想为自己的猜测找到真正的证据。
  但他什么也没找到。崔府这么大的府邸,这些年出府的下人应该不少有,他找到的要不然就是粗使外院的下人,什么也不知晓,要不然就是找到一半,发现那内院的下人不知何时出意外或病死了。
  陆双又想对崔季明说,他已知晓她女子身份,或许有些事情不必一个人硬扛着,也可以与他说。但料想来,以崔季明的性格与家世,她怕是反而会与他隔开距离,开始忌惮起他来。别说朋友做不得,或许崔家也会派人追杀他。
  对面的陆双手端茶盏陷入深思。
  这边的崔季明满脑子想的却是,她要在回信中洋洋洒洒写个千字小黄文,给他做个通信的示范,非要他面红耳赤却还想看不可。
  崔季明笑道:“我今日写了信,你可否明日再来,叫人把信递出去。”
  陆双:“可以,那我明日再来一趟。”
  崔季明:“今日留下用晚饭吧,崔家厨子的手艺怕是建康城内别家也寻不着——”
  陆双打断她的话:“不必了。今日在建康城内还有事情要做,我明日再来。你随时可以找我,城内没有宵禁,建康如今的夜市已然是一绝,可以去玩玩。”
  崔季明没想到他这么早就要离开,只得送他到走廊上,陆双走了几步,指了指屋檐,道:“你这回廊歪七扭八的路太多,我走房顶还能方便点!”
  崔季明笑:“那便给你这贵客开条心路,你且去窜房顶吧,我跟下人说一声,否则你别被当成刺客乱箭射下来。”
  陆双本来要走了,忽然又回过了头来,伸出手猛地抱了崔季明一下。他毕竟已经二十出头,身量高大,崔季明几乎是鼻梁撞在他肩上。
  崔季明惊了一下,她本来想条件反射的去捂胸口,又觉得容易暴露,只得放下手。
  陆双声音轻轻道:“之前你眼睛坏掉一事也是,如今也是。你有事不爱与旁人说,打个哈哈便过去,从不深谈。但我觉得你不必憋着,我是个局外人,姓氏是后来随的,也没什么家人,我跟那些长安人氏不一样。你与我说,也不打紧的。”
  考兰从窗户看到二人相拥,惊了一下,歪过身子去偷看。
  崔季明笑了笑,心头有些感动,拍了拍陆双的脊背:“我知晓的。只是此事我还能挺过去,不足为外人道。如果真有什么事情需要你帮助,我必定会主动找你的。谢谢你了。”
  陆双知道这事让她哭过,必定已经使她觉得无路可退了,但他得到的仍然是有些客气地回答。他心下有些失望,松开手朝崔季明笑了笑,伸手使劲揉了揉她头发,这才一步踏在廊柱上,翻身上了屋檐,一阵脚步声踏过。
  考兰在屋内,这才懒懒的吞下了手里的果子。
  那个陆双,绝对知晓崔季明的性别,这种男子对待男人和对待女人的态度,几乎是天壤之别的。他一面又想强装兄弟,一面又尽量不直接碰到崔季明,眼睛却在她读信期间一直流连在她身上,盯着她头发、指甲都看了许久。
  陆双一直在看崔季明,而考兰因觉得这男子武功不低,而一直在看他。
  崔季明那个傻子却以为自己的身份没有被暴露。考兰舔了舔沾着果汁的手指尖,想着自己是该提醒崔季明,还是该去先解决陆双本人。
  思考期间,却发现崔季明已然站在了他面前,俯视着他痛心疾首道:“考兰!你丫能不能以后别这么恶心的吃东西啊!我感觉我就像养了个变态狂!”
  考兰放下手指,讨好似的在新衣服上蹭了蹭,眼见着崔季明叫人备下纸笔,坐到明亮的大窗边,他这才扭着腰过去了,手在宣纸下的羊毛毡上蹭来蹭去:“三郎,教我写字儿呗。”
  崔季明头也不抬:“没空,我要专心创作小黄文!”
  千里之外,殷胥归到了长安后,才知道为何这场太子大婚般的如此仓促。
  在之前文书一事中,殷胥有意让文书被各方追逐,好让殷邛了解到如今朝廷上,有多少人是拦着他、与他为敌的。却不料殷邛大怒,将此事摆在朝堂上说道起来,点名要几位豪族门阀在朝堂上的高官彻查此事。
  却不料连同崔夜用在内的不少世家官员称病罢朝,来表示对于公文一事的不满,要求三州一线连同朔方大营前去绞杀伺犴,不要再为边疆树敌。
  话是说得有理有据,一副不愿看国家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样子。
  朝堂上毕竟大小官员间与世族的裙带关系都十分密切,半个月下去,朝堂空了将近一半。按照以前的殷邛,这时候该怀柔退缩了。但他似乎是胶着了一辈子,终于忍不下去竟硬气起来,不但要让长期罢朝官员自请职务,一面又让薛菱几次在大朝会上垂帘听政,摆明了坚决自己的决定。
  众官员怕也是不太想在如今不合适的时候闹大,渐渐回朝。
  薛菱当面听政,端王一手在边关分裂了突厥,平定了战役。这时候,朝堂上终是开始如煮水般冒泡了。永王开始奉圣人之名去蜀地行事,太子拼命想拉动党羽,这三人几乎在朝堂上站定三足鼎立的局面,只是太子毕竟有正统身份,大邺不轻易废储君,太子行为端正又无把柄可抓,他仍然是处于强势的地位。
  多家门阀豪强眼见着抓圣人的事儿,容易掀起太大的风浪来,而太子在朝堂上已经成为了殷邛的代理人,不能直接针对殷邛的事情就针对太子来表达不满。泽一面很难从殷邛手中得到什么有效的资源,一面又不断的被针对,行事往往寸步难行,他怕是也十分难做。而这次门阀世家就想趁早拿捏继位可能性最高的太子。
  比如说太子的大婚人选。
  刁琢早就在宫内定下来,事先早已问过了吉,这时候再插手,显然有些不合适。但各个世族一反常态,要求太子同世家女再议婚事。
  按照惯例,诸位皇子可娶世家女,太子与圣人只可娶寒门或新贵家女子,诸世家提出这条,显然是不想耍野心,直接向殷邛昭示世家的能力和决心。
  世家与皇权争端已久,殷邛竟为此事显露出登基后头一回的硬气与不退让。皇后为了成全这桩婚事,早早在长安城内散播刁琢的诗句文章,有意要国子监与几位长安的名士为其造势。
  圣人知刁宿白家中贫寒,院落又破旧又狭窄,便命宫中御造工匠前去扩建,并以家中无法再住人之由,以太妃惦记才女之名,将刁琢暂接入宫中小住。
  太子虽不可在宫中与刁琢相见,但显然他初得情意,纵然不可相见,也显得十分兴奋。
  而殷邛也很了解世家示威的手段,若是内定的太子妃在婚前得了“恶疾”,或出了意外丧生,此事便不好看了。
  就在如此状况下,这场婚礼如同示威般浩浩荡荡的开始举行了。
  第140章
  大邺的婚礼甚少有在院落内举行的,除了皇帝,其余大多是在郊外的草地树林上,支起无数帐篷青庐,又设下锦缎屏障供新人拜堂。
  为了如今紧张的局势考虑,太子或许该在大兴宫内的空地上,且当作郊外举行婚礼。但毕竟地方有限,大兴宫内又禁火堆,怕是场面要大大打折扣,难免显露出害怕畏缩的样子来。
  殷邛不愿显出退缩的样子,他仍然决定将婚礼搬至皇家猎苑的空地上举行,以锦绣紫丝为屏障,在猎苑铺设几十里,又设立百顶巨大的青庐,点起无数火堆,摆国库府内的各色珊瑚为装饰,将场面做足到极点。
  大邺的新郎并不请迎,就像是皇家人相互称呼与百姓无异一般,婚礼的习俗与普通人家也几乎差不多,大的只是场面。
  修这样的胞弟需要带一群宗亲和其他在长安的王爷一同,前去刁府请迎太子妃。一众宫人与宗亲的马队几乎塞满了坊外的街道,坊内为了这场婚礼甚至重修了道路,纵然如此,无数奴仆手中的火把仍然在白墙上烧出一排黑斑。
  婚礼的这些环节都相当热闹,殷胥前世总是被忽视着,第一次参与这样的婚礼,当他听着众人在府外的呼唤下,刁琢一身红裙,以扇遮面挽着妇人发髻,被众女搀扶着从屋内走出来,上了马车,他也陡然有些恍惚。
  若是崔季明被逼婚,那他也会这样迎娶一位美娇娘么?
  而若是他想登上皇位……毕竟天底下只有活不到结婚的皇帝,却没有终身不婚的,难道他也要有朝一日被逼着成婚,迎进宫内一位或许见过或许未见过的女子,以夫妻相称?
  他竟无法想象与他日夜相伴的,会是别的人。
  往猎苑去往的路并不远,沿路围观的百姓不在少数,有人竟点起了元宵才会玩的小烟花,无数彩衣幼童随着刁琢的红妆马车,高声笑着叫她美新妇、叫太子妃。
  修有些感怀的跟一旁的殷胥凑头道:“从今日开始便不一样了,阿兄成了家,便不会整日跟我们一起玩闹了。毕竟他不论什么时候回去都有个人等他,到时候还能一起吃饭,一起说话,白日里大小的事儿都有人再商量。大小不论出了什么事儿,都有个人怎么不会跑了。小时候阿兄总觉得阿耶与阿娘不曾与他相伴,怪孤单的长大,到了如今也算幸运。他本就喜欢刁家女了,从此能跟欢喜的人后半辈子都生活在一起了。”
  他笑的有些勉强:“我就没这种运气。”
  殷胥垂下眼去,因今日同来请迎,他也穿的有些鲜艳,衣裳的的彩与火把的光映在他面上,难得见几分颜色。
  马匹向前,四周鼓乐箫声好似不能影响他的心神,他一直在想,自己和崔季明究竟能走到哪里。他一直不太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若说是单纯想得到她的心意,多相处一段时间,自然能够情浓;多央求一番,她或许也说出他想听的话。
  但二人同为男子的话,或许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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