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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国·归程(出书版) 第56节

  众人微微一惊,这等直接上来就买信,还抛出如此高价,是势在必得么?
  其实璧瓷杯虽很传奇,却不是什么稀罕之物,毕竟属于当代工艺,如果喜欢,大可按着样子另请工匠再做,基本上二三十金也就够了。可周笑莲执念如此,想来在乎的是“曦禾的杯子”这一特质了。
  难道这名誉程国的后起之秀也爱慕那位四国第一美人不成?不传说他是个修行之人么?
  艾小小环视众人道:“唔,还有没估价的客人么?鹤公?”
  风小雅目光流转,微微一笑:“我猜不出来。”停一停,又道,“但我可以出一百零一金买信。”
  四下顿时起了一片骚动——风小雅惹恼了马覆不够,又要挑衅周笑莲么?
  连马覆也大感意外,眼睛微微眯起,望着周笑莲,看他作何反应。结果,周笑莲的神色却很平静,只是加价道:“二百金。”
  风小雅呷了口茶,“二百零一金。”
  周笑莲怔了一下,如梦初醒般地回头,看向风小雅,“我对这杯子势在必得。”
  风小雅点点头,“真巧,我也是。”
  周笑莲皱眉:“我只带了三百金……”
  马覆见机开口:“我借你。”
  众人本就爱看热闹,见此情形全都好生激动。马覆此举无疑是要跟周笑莲结盟,公然跟风小雅对着干了!且看风小雅如何反击!
  风小雅一本正经地问马覆:“你有多少钱?”
  马覆回答:“多到可以买到这只酒杯。”
  气氛僵至顶点,几乎可见箭在弦上顷刻即发。
  云闪闪无比兴奋,不停念叨:“打起来,打起来,快打起来啊……”
  结果,在众人殷切期盼的目光中,风小雅转头对艾小小道:“那我不要了。”
  艾小小一呆:“也就是说?”
  “三百金,卖给他。”风小雅随手一指周笑莲,然后捧起面前的茶杯津津有味地喝了起来,边喝边低声道,“三百钱的杯子卖出三百金,也算可以了。”
  一客人惊道:“什么?三百钱?!!”
  众人齐齐把目光转向艾小小,艾小小迟疑了一下,将那信封送到周笑莲面前,周笑莲刚打开,他身侧的客人已伸颈过去看,并念出了里面的内容:“璧瓷杯,购自老宫女贾氏之手,计三百钱!”
  众人哗然。
  也就是说,风小雅其实知道这杯子的价格?他是怎么知道的?!他既然知道,为什么之前不估价,反而要跟周笑莲抬价呢?
  一时间,人人脑海中浮现起了四个字——操奇计赢。
  操奇计赢!
  用一点点小花招就让买主花费百倍的价格购物,这才是真正的操奇计赢!
  葛先生叹道:“我参加快活宴四次,唯独这次,才真正领悟了这个名字的真谛啊……”
  一客人不满道:“但卖的钱又不给鹤公!难道鹤公跟胡老爷是一伙儿的……”
  胡九仙哈哈一笑:“先说好了,这钱可不是给我。本就是要白送给大家的宝贝,竞个价卖个钱,只为添兴。偶有所得,拿去赈灾便是。”
  葛先生附和道:“我可以作证,以往几次拍到的钱,确实是直接给了我,胡老爷分文未留。”
  一客人目光炯炯的打量着他:“传闻燕国有个姓葛的大善人,每年四国间游走,为失去孩子无依无靠的老人们发放米粮衣物……就是阁下么?”
  葛先生拱手行了一礼:“贱名不足挂齿,叫我老葛即可。”说完又对风小雅摇头苦笑道,“鹤公此举害死我也。如今人人都知这三百金是要落我腰包了,免不得怀疑你跟我串通好了来讹钱。”
  风小雅淡淡道:“周郎要修仙,散点钱财做善事正是助他一臂之力,他感激你都来不及。是吧?周郎。”
  周笑莲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看起来很是心不在焉,就在众人猜测他什么时会生气爆发时,他却直直走到艾小小面前,道:“我买到了,杯子给我。”
  艾小小连忙把杯子递上。
  周笑莲像捧着至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接过杯子,回到座位上坐下,眼睛里就再没容下别物。
  云闪闪本还盼着他能跟马覆联手对付风小雅的,没想到此人压根不以为意,只要杯子到手就心满意足万事不理了。一时间,失望不已。
  艾小小见厅内气氛有些异样,连忙转移话题道:“咱们继续看下一个宝贝吧!”说罢打了个手势。
  男仆敲响花盆鼓,帷幕缓缓来开,一个蒙着面纱的红衣女童,轻盈如花地走了出来。
  众人都盯着她的手,却发现伊两手空空,刚在纳闷,红衣女童伸手摘下了面纱。
  好几人同时咦了一声。
  她蒙着面纱时,大家以为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但摘下面纱才发现,此人分明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只不过身形太过娇小,让人误会罢了。
  身子虽矮,脸却生得真真是好。巴掌大的脸庞上,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带着种与生俱来的天真好奇,一笑起来就有两颗小虎牙,真是可爱的不得了。
  艾小小介绍道:“小玉儿,十八岁,身高四尺,体重四十。”
  被唤作小玉儿的少女冲客人们嫣然一笑。
  客人们则面面相觑——难道,这第二件宝物,竟是活人?
  颐非则瞳孔一缩,目光闪烁起来。
  艾小小问小玉儿:“小玉儿,你是宝贝吗?”
  “回艾爷,小玉儿是。”
  “为什么?”
  “小玉儿会跳舞。”
  “会跳舞的姑娘多着呢。”
  “但我会跳这种舞。”小玉儿大眼睛一眨,整个人忽然凌空跃起,宛如蝴蝶一般飞到了艾小小的手掌上。
  幕后的乐师们连忙再次弹奏,丝竹声悠悠响起。小玉儿便应着乐声开始翩翩起舞。
  她身形娇小本已得天独厚,再加上腰肢轻软舞艺出众,在人掌上起舞,便真如蝴蝶般轻盈飘逸。
  葛先生不禁叹服道:“好一个掌中舞蝶肆欢笑,嬛嬛一袅楚宫腰。竟是失传已久的飞燕舞。”
  “不是。”风小雅随口应了一声。
  “不是?”葛先生诧异。而就在这时,小玉儿足尖轻点,突从艾小小的掌心掠上了他的肩头。乐声也随之变了,鼓点带着某种独特的神韵,跟小玉儿的脚一起,蜻蜓点水般从艾小小的翳风、天牗、浮突、天鼎、肩井……一路滑下。
  厅内众人齐齐一振——至此,终于看出了名堂。
  小玉儿的舞步,竟一一对应着人身上的一百零八处穴位。而与平日里趴着针灸不同,艾小小此刻是站着的,可以腹背同时受力。一种又痒又麻、又痛苦又愉悦的表情在他脸上纠结,若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只怕早就叫了出来。
  鼓点密集,小玉儿身形更快,真如一只绕着花枝忙碌不休的彩蝶。伴随着最后一记鼓响,小玉儿重新飞回到他手掌上,俯身一拜。
  艾小小手一软,身体因极度放松而踉跄后退了几步,啪地坐到了地上,羞涩道:“失态了,见谅,见谅。”
  “人小姑娘都没啥呢,你这个享受的倒先脚软了。小艾啊,你那个,不行啊。”满堂哄笑。
  笑声里,风小雅握着茶杯,思绪突然飞扬,仿佛回到了五年之前——
  六月初一。缘木寺内。秋姜拉出的那条白练。同样的蝴蝶,小玉儿跳得花团锦簇,秋姜却跳出了生离死别。
  他的眼底泛起层层涟漪。
  身后的焦不弃有些激动:“公子,这丫头不错,可以买来给公子按按!”
  再看厅内其他贵客们也都眼神发亮,跃跃欲试。
  艾小小跟放小猫似地将小玉儿轻轻放到地上,然后拍拍衣袍起身拱手:“刚才跳的舞名‘鹏游蝶梦’,起源于远古时代一种白骨生肌祛病辟邪的巫舞,然而传承至今已无那分神奇。只能用于松缓筋骨、消减疲累,跟针灸一术很像,又有不同之妙。至于究竟怎么个奇妙滋味,呵呵,还待贵客亲自体验了。”
  “妙极妙极!此舞既赏心悦目,又养身健体,真正是一举两得。还等什么?快估价吧!”一位豪客已经迫不及待。
  艾小小不再废话:“好,请诸位估价。若无人猜对,再进行比价。”
  葛先生对风小雅道:“鹤公喜欢?我若猜中,转送于你。”继而提高声音喊道,“我猜五百金。”
  他既开了头,其他宾客也都不再犹豫,纷纷报出了自己的猜价。云闪闪更是猜出一千金的高价,秋姜瞥他一眼,他连忙陪笑道:“只是猜猜,我不买,不买。”他可还欠着赌场钱呢!
  倒是周笑莲,依旧全神贯注地盯着手里的瓷杯,对小玉儿毫无兴趣。如此一来,就只剩下风小雅还没猜。
  艾小小笑望着风小雅道:“风公子不猜上一猜么?”
  风小雅抬头,注视着自跳完舞后就跪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的小玉儿,似乎感应到他的目光,小玉儿抬起头,小脸红红地朝他笑了笑。
  “一钱。”风小雅道。
  群客哗然。这个报价,当真是比之前那个瓷杯的三百钱还离谱。
  然而,小玉儿听了这个价格,眼睛一弯,却是笑得更开心了几分。
  艾小小将写着实价的信笺递给葛先生:“劳烦先生公布吧。”居然没有进入比价环节,说明有人猜对了。会是谁?
  葛先生拆掉信上的火漆,打开来念道:“上月初九于宜国会晤永信禅师,得赠舞姬一人,名小玉儿。推辞无方,不得已,取一钱酬之。”
  还真是一钱!!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小玉儿居然是个和尚送给胡九仙的!
  主位上的胡九仙哈哈一笑道:“此缘法太盛,胡某不敢受,故而让出,盼有缘者接。如今看来,鹤公就是有缘人了。”
  小玉儿十分识趣,当即走到风小雅面前,拿起茶壶将他空了的茶杯斟满,然后举过头顶捧到他面前:“小玉儿拜见公子,以后就是公子的人了。望公子不要嫌奴粗鄙。”
  颐非见秋姜直勾勾地盯着这一幕看,便揶揄地低声笑道:“吃醋了?”
  秋姜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连忙抬手:“当我什么都没说。”
  那边,风小雅也什么也没说,接过了她捧的茶,垂下眼睑呷了一口,长长的睫毛覆下来,遮住眸色万千。
  葛先生感慨道:“你这一猜一个准的,看来第三样宝物也要花落你手了。”话音刚落,第三样宝物被人捧进了大厅。
  同样是一方红巾盖着托盘,第三样宝物的体积看上去比瓷杯更小,毫无隆起之处。
  艾小小道:“刚才见过了璧国的骨瓷,宜国的蝶伶,下面这样东西,产自燕国,造于程国,可谓是集两国之精华于大成。”将众人的胃口吊起后,他掀开了红巾。
  托盘上是一块布。
  说是布也不尽然,颜色剔透,颇像传说中“穿五层还可见痣的素纱禅衣”。然而,灯光映于其上,流光溢彩,又说明其材质绝不是纱。
  马覆的眼神一下子热了起来:“谢家的至宝天衣甲!”
  “长琴公子好眼力!”艾小小赞了一声,拈起那块似纱非纱的织物,抖落开来,真是一件比甲。
  “谢家?程国的谢家?也就是说这件衣服是用五色足缤做的?可五色足缤不是由五色稀铁提炼而成的吗?五色稀铁是璧国的产物,怎会说出自燕国?”宾客们纷纷质疑。
  艾小小笑了笑,解释道:“因为它不是铁,而是骨。燕国平妥县产一种金顶蚕,平日里与家蚕并无两样,但到了要吐丝时头会变成金色,这时取冰冻住,摘其金顶,融为骨胶,再以谢家的冶缤术淬为丝线,编织成甲。此小小一甲,需耗费十万只蚕。因此,这么多年,也不过得了两件。”
  有客问:“这天衣甲有何特别之处?”
  艾小小直接将一盏油灯的灯罩摘掉,将比甲放在上面,半天也点不燃;再用一把匕首在上面划来划去,未留丝毫痕迹。如此一来大家立刻明白了——水火不侵,刀枪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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