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的庄园 第328节
商人挣了钱,父母也可以安心去工作,孩子还能跟同龄人待在一起玩,有些会做木工的父母还会给孩子准备一些小玩具,让孩子带去托儿所玩。
这对夫妻现在都在修路,修路是个苦活,挣得也不如工厂里的多,但好在很稳定,而且干得多挣得多。
像他们夫妻,一直是合作着修路,每天挣得比分开干的人多,他们加起来,少的时候一天能挣五枚铜币,多的时候能有七八枚。
妻子和丈夫到了托儿所,他们把钱交给了管这里的女人,然后才和孩子们打招呼,让他们跟这里的其他孩子好好相处,就急匆匆地走了。
妻子在路上对丈夫说:“我们要是能进厂就好了。”
丈夫叹了口气:“那不是报名的人太多了。”
妻子看了眼自己的手,她很羡慕自己的邻居,邻居是个独住的寡妇,因为跑得快——她跑起来就像一阵风,所以报名早,就被安排去了面包厂,每天只需要揉面做面包,一天一个人就能挣五枚铜币,而且还不像自己这么辛苦,就在昨天,她看到邻居去买了一盒羊油擦手。
妻子自己的手已经皲裂了,但舍不得买羊油。
丈夫是注意不到的,妻子揉了揉自己的手,沉默着跟着丈夫一起去干活。
或许等他们再干一段时间,再辛苦一段时间,她也能去买一瓶羊油吧。
跟他们一起干活的很多都是曾经的奴隶,矮人和地精很多,这些矮人和地精不会偷懒,他们在铆足了劲还买房子的钱,每天无论干再多的活都只有两顿饭,但他们干了多少活都会被记下来,用来抵房子的钱,能钱还完了,他们就能拿到工钱了。
丈夫不愿意让妻子跟地精和矮人打交道——他们虽然是穷人,但是是人族,人族总是比其他种族高贵的。
他们有时候都不会用“他”来称呼其他种族,而是用“它”。
妻子埋着头干活,太阳越升越高,妻子全身上下都是汗,但她没有停。
“我们去喝口水吧?”妻子抹了把额头的汗,对丈夫说。
丈夫停下来:“走,去喝点水。”
喝水有时候需要排队,有时候不需要,那要看喝水的人多不多。
他们去的时候正好是喝水的高峰期,矮人和地精排在他们前面。
丈夫拉着妻子的手,准备去插队。
当然不插人族的队,他们要插到地精和矮人的前面去。
矮小的地精正在掰手指算自己今天应该能还多少债,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一对夫妻要往自己前面挤。
如果是平时的话,地精会当做没看见,老老实实的退后一步,他不想和人族起冲突。
但是今天,地精已经被十几个人族插过队了,他很不满地说:“你们要排队!我都排了好久的队了!我还有很多活没干!”
妻子扯了扯丈夫的衣摆,她有些不好意思。
丈夫却理直气壮地说:“地精排在后面是应该的!”
地精跳起来:“怎么就是应该的!我又不欠你什么!”
丈夫低头看着地精,蔑视道:“地精能干什么?奴隶就是奴隶。”
地精不是一个人,他身后还有七八个地精,地精们愤愤不平:“我们不是奴隶!我们现在是自由民,和你们一样的自由民!我们要是奴隶,你们跟奴隶喝的还是一个缸里的水呢!”
妻子更不好意思了,她在丈夫旁边说:“我们去后面吧。”
丈夫硬撑着,不愿意示弱,他继续说:“你们怎么不是奴隶了?陛下可没说让你们当自由民。”
后面的矮人也在喊:“我们有房子,有工作,就是自由民了!”
丈夫前面的人族也有人看地精和矮人不顺眼:“奴隶就要有奴隶的样子!你们怎么敢这么说话?!”
等其他人发现这边闹起来的时候,人族和地精矮人已经打了起来,发展成了二十多个人的大混战。
管事的连忙带人过去拉架。
这件人族和其他种族发生冲突,打架斗殴的小事,当晚被莱恩当故事一样说给了池晏听。
池晏:“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这是件很严肃的事。”
莱恩闭上嘴。
池晏知道,怎么处理这件“小事”,会对他之后给奴隶自由民身份造成巨大的影响。
圣城跟庄园和萨克德不同,它是有“规矩”的,“规矩”存在的时间长了,就会成为默认规则。
他要打破这种“默认”,得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而他不想失败。
第243章
原来在庄园的时候, 为了让各种族变和谐, 举办了一大堆集体活动。
但这个方法在圣城是行不通的。
池晏觉得自己总不能让一城的人都别工作了, 大家都来拔河游泳玩竞赛吧?
他得想一个新办法,能把对人们参加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但贾斯特他们在这方面显然不是可以给池晏出谋划策的人,他们毕竟是在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人,对非人族的其他种族抱有戒心和歧视。
让他们出主意,池晏还要花时间去扭转他们的思想。
而池晏没那么多时间, 他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矛盾。
池晏找来莱恩:“给斯德丁送封信,让他们把大河送来。”
“越快越好。”
莱恩点点头:“是。”
大河是地精,毕竟是一直跟着他的旧人, 池晏决定给他一个官职, 让大河去管理圣城的非人种族。
一个地精官员,想想都知道会掀起多少风浪。
池晏挠挠自己的后脑勺,觉得自己要是天天这么用脑, 总有一天会秃。
光靠大河一个人显然是不行的。
除了大河以外,还要想其他办法。
——
“大河!”年轻的地精手里拿着信,奔跑着来到正在跟商人说话的大河面前。
现在大河更加老成了, 他虽然年轻,但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可信, 蓄起了络腮胡,胡子都快把整张脸都遮住了。
大河朝跑来的地精笑:“怎么了?谁给的信?”
年轻的地精说:“是戈尔大哥送来的,说是陛下让你去圣城。”
大河一愣, 他连忙接过信, 迫不及待的拆开来看, 大河打早就脱离文盲队伍了,现在斯德丁的人,哪怕是老人,都认识一些比较常见的单词,连蒙带猜,也能读一封信,大河之前经常去圣院改办的学校,和那些孩子们一起念书,在平民中间,大河算是很有文化的人了。
大河认真仔细地把信看完,他笑着说:“确实是让我去圣城。”
旁边的商人羡慕道:“大河大人都要去圣城了,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去呢。”
大河:“你好好做事,挣得钱多了,去哪儿都行。”
旁边的人都聚过来,大河清了清嗓子:“我去跟他们说一声,之后我不在,你们也别想能偷斤少两,到时候被抓住了还是会罚款。”
商人们憨笑:“大人,我们可不是外面的黑心商,我们都是老老实实的,加入了商会的好商人。”
大河的同族很高兴,也很激动:“大河!你带我们一起去吧?”
大河摇摇头。
同族们:“为什么?我们也想去圣城,听说圣城很大,有四个斯德丁那么大!”
大河叹了口气:“圣城确实很大,也确实有四个斯德丁这么大,不过地精和矮人还有牛头人,在圣城是奴隶,这样你们也要去吗?”
这些年轻的地精已经当了好几年的自由民,他们从一开始的不知所措,慢慢习惯了自由民的生活。
当久了自由民之后,他们才发现当奴隶原来那么痛苦,当奴隶原来那么黑暗,现在让他们再回去当奴隶,他们宁愿做为自由民去死。
地精们互相看看。
大河笑了笑:“敢去的就跟我一起去吧,陛下没有说不让我带人去。”
或许其它地方不知道国王已经换人了,但斯德丁这几个城市是绝对知道的。
正因为池晏是现在是国王,他们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类似于“国王是我老乡”的感觉。
更有安全感。
这次大河准备跟老管家一起过去,他们这次没有带人族走,带的都是地精。
牛头人不愿意走——他们工作稳定,不愿意出去冒险,矮人也不愿意走,他们的打铁房那么火热,工资又高,去了圣城还要从头奋斗,没必要。
反而是地精们更有进取精神。
至于精灵族,他们倒是很想去,但是不敢。
毕竟他们在哪儿都是香馍馍,贵族越多的地方对他们来说越可怕。
精灵族单兵作战能力强,但也没法一个精灵强过一堆人族,那精灵就不是精灵了,而是神。
人族也没有想去的,他们都从往来斯德丁和圣城的商人口中知道了不少关于圣城的事,比如圣城的路还是泥巴路,街边依旧全是排泄物,穷人找不到工作,为了一口吃的卖儿卖女,而且圣城的贵族特别多,路上一辆马车失控都能撞死好几个贵族,贵族要是弄死了平民,都不必负什么责任,除非死得太多。
“圣城还不如斯德丁。”
这个说法迅速地流传开了。
他们以前是羡慕住在圣城的平民的,毕竟那是圣城,总能找到工作,比他们这些人过得好。
但不知不觉间,他们对圣城平民的艳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幸灾乐祸,洋洋自得的同情。
大河挑人的时候,只有他自己带着的地精愿意去——有一小半还是为了支持他,不让他走的时候太难看。
大河知道的时候哭笑不得。
除了地精以外,戈尔也愿意跟大河一起走,他们俩自从以前合作过一次之后,两人就开始焦不离孟,秤不离砣。
戈尔帮大河整理行李,大河看戈尔连地毯都想收走,连忙说:“不用了!我带几套换洗的衣服就行。”
戈尔“哦”了一声,把大河叠好的衣服放进了箱子里。
大河收拾的很快,前一天接到信,第二天早上就能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