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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8章 1264章方脑壳哈戳戳,傻有傻福(2

  更重要的是,队友的能力对于路克是不设防的,也意味着他能随时刷新队友的能力列表。
  这一点上,成为队友比击败、击杀、获取感激这三种能力获得方式都优秀。
  因为这三种方式,能力仅止于得到的那一刻。
  被击杀的人当然不可能再提升能力,感激他的人分散四处不方便刷新,能力进步也未必比路克自己锻炼快。
  击败比获得感激这种方式更麻烦,必须重新击败一次,才能刷新对方能力。
  像托尼这种天才能力进步日新月异,想经常去刷根本不现实。
  托尼又不傻,蝙蝠侠已经拉着他搞过两三次小赌博,以后即便又换一种赌博方式,这家伙也必然产生怀疑。
  就冲着这两个好处,路克就得多露脸接触几次托尼。
  当然,绝对不能在对方的老窝里这样干。
  在那里的贾维斯有众多仪器辅助,说不定就发现千面系统的存在,路克才不想装神秘装成沙比。
  搞定了这一套千面系统,路克将其放进储物空间,分身那边立刻取出装备在身上。
  然后让阿福开始逐步检查,不光是肉眼,其它各种检测仪器都要用上,最后发现的问题都在可接受范围内。
  大部分仪器都能瞒过,瞒不过的也能屏蔽和干扰。
  分身又不会让别人来个彻底体检,托尼发现有屏蔽干扰,才会觉得正常。
  白痴才什么保护都不做地去见托尼。
  这家伙自从熊叔叔奥巴代作乱后,疑心病越来越严重。
  除了他自己预定的大老婆佩珀,和保镖头子哈皮,这家伙能完全信任的人真没几个。
  斯塔克集团里重要岗位上的人员,大多数都被托尼秘密排查了好几遍,有问题的人统统被贾维斯拿小本本记下来,再深入调查。
  路克不知道这个调查的详情,但多面体系统还是从斯塔克集团几个重要人物的手机和网络上,发现了蛛丝马迹。
  换成别人,最多怀疑有人做过手脚。
  但完全克隆大少能力的路克,只要稍微认真一点,就能分辨出其中的大少风格。
  他倒不觉得托尼过分,被最信任的人坑过的人大多有类似反应。
  人性本就多疑。
  严重的疑心病,更是权势阶层的共性。
  之所以不是穷人的共性,是因为疑心病的成本太高,穷人犯病生活就很艰难。
  当生存都成问题时,穷人出于自我保护,会选择性地忘掉危险。
  路克更是疑心病中的佼佼者。
  迄今为止,他没对任何一个人暴露过全部实力和底牌。
  罗伯特、凯瑟琳、赛琳娜这些人,他并不怀疑,但他忌惮这个世界的超能力者。
  秘密,只有自己知道才是安全的,至少暴露的机率最小。
  这一点上,他比托尼的问题还严重。
  只不过他心态比托尼好,本尊只是个小警探,现在更是把压力都留给了分身,彻底解脱了。
  一边想着,路克一边完成了千面系统调试。
  他这才打开了海边别墅的小黑屋二号,看着里面被转移来了一段时间的约翰-威克,笑着走进去:“准备好去享受新生活了么?”
  约翰放下手里的书,摸了摸在身旁趴着的方脑壳串串:“你确定?”
  他的眼睛注视着路克的大本脸,全是怀疑之色:既然要送他离开,为什么还要露脸?虽然这张脸对于自己很陌生,但完全没必要让自己看到吧?
  一时间,他竟有种少年时看电影的不妙感。
  大概就是那种反派说了放走某人,然后这人走出房门的一刻,背后就传来砰地一声枪响。
  这时候,如果导演偏爱这个角色,那还会给他说两句“你骗我”、“为什么”台词的机会。
  如果是纯酱油党角色,那就最多给后背枪眼或死不瞑目的双眼加一个特写了。
  现在约翰觉得自己还没有思想准备,等下扑街时,自己是否也该抬头说出两句经典台词。
  路克感受到了他的情绪波动,不禁莞尔:“好了,只是送你去没人认识的地方。以后别让任何人察觉与夜魔约翰相关的一切,你就可以快快乐乐地活到老死。”
  约翰叹了口气,心情依然沉重。
  他又不是小孩子,哪儿有那么容易相信人,但还是缓缓站起,才想说点什么,就感觉手臂一疼。
  看着那熟悉的针头,他不由得喃喃:“你……该直接来一下的。”
  让我听这么多废话,结果还是这样!某杀手之王心中怨念爆炸,身体却不由自主地软倒回椅子上。
  路克耸耸肩,收回了麻醉枪:“我也没叫你站起来啊。”
  说着他蹲下身,在一脸茫然的方脑壳串串头上摸了几下:“方脑壳,哈戳戳!不过你以后的日子肯定过的很开心。”
  当初就因为塔拉索夫家族的大公子杀了约翰的一条狗,这位杀手之王就把人家父子俩一起送去见了上帝。
  能在这种爱狗之人身边,约翰又被明令禁止参与以往的“事业”,以后一人一狗相依为命的日子不幸福都难。
  方脑壳温柔地咧开嘴,伸出大舌头来舔他的手。
  路克躲开,口水洗手这种事,原来的美刀经常干,但现在他要送走这一人一狗,可不想再去洗手。
  他随手也给方脑壳脖子来了一阵,注入常人三分之一剂量的麻醉剂。
  等到这条有傻福的傻狗昏迷,就将它和主人一起扔进二号空间,开车出门。
  ……
  半天后,约翰从昏迷中醒来。
  心中一激灵,他猛地坐起,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心中松了一口气。
  这里是一个环境普通的房间,窗户开着,外面的阳光从纱帘中射入,变成了晃动摇曳的光斑。
  隐隐四周都有人声,说明这是一个很平常的居民区。
  但他的脸色突然一变,一咕噜地翻下了床,警惕地看着床上,然后脸色立刻变成很微妙。
  一个浑身麦色肌肤,背对着他的女人正睡在那里,睡得很挺香。
  约翰皱着眉头,注视着这个女人的背影片刻,才被脚边传来熟悉的嘤嘤嘤惊醒。
  方脑壳那憨傻的脸出现在他脚边,正摇头摆尾地求摸狗头。
  约翰精神一松。
  狗都一起送来了,想杀他真没必要做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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