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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他不就是男人么?这间小屋,他来了二三十次,有没有人感觉到他的存在?
  张星野咬了下牙,看看手表,不早了,随手把烟盒揣进裤兜里,转身往衣架去取外套。
  他拿下燕尾服,倒挂金钟的老树衣架,她的两件外套后面、背面阴影处挂着一件浅灰色羊毛开衫。张星野看着这明显男式的式样,几秒钟,拿下来,尺寸是190的……
  ……
  阿婆已经去晨练了,季萱把床单被罩拿到楼下打开洗衣机,又上楼到浴室。经期用棉条本来不需要一天洗两个澡,可是,这一夜,还有……早晨,身上实在不清爽了。
  洗完澡吹好头发,季萱简单修了下眉,化了个淡妆。今天她要去儿童画坊,那个白血病的孩子是最后一堂课,在她的帮助下做了一套弟弟吃奶的小版画,他说这是弟弟最可爱的样子,挂在房间里,帮助他爱上弟弟。因为教他染不同的颜色,季萱要单独带着他最后完工。另外,还要去大若的工作室。
  上次大若来,把她和这小屋拍了几张照片,回去冲印放大后打电话跟她说有惊喜,让她一定要过去。其实拍的时候季萱就知道,他是又想让她做模特,季萱没什么兴趣,不过,他自从风格大变成为钱大师,已经久不碰人物,去听听他的构思应该会很有趣。
  收拾好从浴室出来,看到门口还有那双男人的皮鞋,季萱惊讶地挑了下眉,推开门,果然,他抱着肩站在窗边,燕尾服已经上了身,笔挺耀眼的黑色遮去了房间里本来就不多的光亮,乌云压顶的感觉。
  “你怎么还没走?”
  张星野转过身。
  好漂亮,昨天整个人病恹恹的,头发、衣服全都乱蓬蓬,今天,出浴后带了水光泽的小脸,化了妆,映着淡淡的晨曦,精致得像瓷雕的一样。这么久,他熟悉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可是,却从没见过她这个样子;从来都是夜里来,不管他提前多久给她打电话,她都是睡衣拖鞋,自然光下她现在的样子,如此陌生。本来努力想寻找的理智突然像被侮辱了,火苗一下蹿起来。
  “这烟,是你的?”
  他手里拿着半盒烟,季萱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我不抽烟。”
  “那是谁的?”
  “朋友的。”
  “为什么会在床头?”
  这间小屋,一边桌子,一边就是床,女孩儿私密的空间,如果只是普通客人,绝对不应该走到床边去,更不可能把东西遗落在床头柜里面的角落!
  “因为当时,她人就在床上。”
  看他脸色骤然黑了下来,季萱笑笑,走过去,“逻辑上,你不是应该先问男的女的吗?”
  “哼,”张星野冷笑了一声,从窗台上拿了什么扔到了床上,“你是想告诉我这是女人的衣服??”
  季萱低头一看,是那件男式毛衣开衫,挑了下眉,“不是。”抬头看着他,“也许你不信,我在凌海不只一个朋友。”
  “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很得意?”
  “什么?”
  “一个女孩儿的房间,出入各种不同的男人,很酷是不是?!”
  她的笑容淡下来,轻轻拢了眼帘。
  她不吭声,软软的,越看越漂亮,他心里更不能忍,走过来揽了她,“小萱,你看看,这小屋一共就这么大,随处都是你最私密的东西,根本不能用来待客。他们来做什么?还留下东西,这很容易让人误会,你知道吗?”
  “能有什么误会呢?”
  “什么误会?这是你的卧室,男人的烟、毛衣!这些东西根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女孩的卧室里!”
  “你是想说,好女孩的卧室吧?”她微微一歪头,“你是不是,很希望我是个好女孩?”
  “不是希望,我知道你是!”
  “你凭什么‘知道’?”她笑了,“因为你是王子,在路边随便捡个女孩也必须是白雪公主?”
  张星野眉头一拧,“为什么不行??你偏要把自己说成个随随便便的女孩才甘心?!”
  “我是什么,不需要跟你解释。但是有一点,我既然决定在路边跟一个男人走,就会承担这随之而来的后果。不会去追究他是乞丐、是王子,还是个流氓混蛋。”
  “我特么是张星野!!”
  “怎么?张星野这三个字比别的字难写么?张星野这三个字,面对陌生女孩脱衣服的速度会比别人慢么?张星野这三个字,会在脱之前了解女孩的来历,了解她的学历、文化和她的兴趣爱好么?”
  “小萱!我们……”
  “我们?其实,你也不在乎。现在,你只是想问,跟你随随便便做的事我是不是也在跟别的男人随随便便做?”
  “不是!小萱,你误会我了!我只是就事论事,在一个女孩卧室里抽烟的男人,能是什么好玩意儿!他根本就不配!”
  “不配我,还是不配你?”
  “什么??”
  “不配跟我睡,还是不配跟你,睡同一个女人?”
  “你闭嘴!!”
  突然一声怒,他额头的青筋都暴了出来。
  季萱轻轻抿了抿唇。
  一句赶着一句,她心平气和就把他们两个人之间最不能去深究的联系给揭开,不留一点遮羞的余地,张星野恨,“你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非要气我?!”
  她没吭声。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张星野看着这张漂亮的小脸感觉他还从来没亲过,心里被她差点堵死的地方稍稍松开些,“八点半在万豪跟一个重要客户有商务早餐,得走了,晚上等我。”
  闷声说完,他往门口去,季萱莫名其妙地瞥了他一眼。
  他后背似乎有感觉,走到门口突然返回来,看着她,“晚上等我!”
  终于走了。
  季萱看着窗外,依旧是阴天,可是时间晚了,天已大亮,外面已经是熙熙攘攘,遛早的老人、早餐摊和上班的年轻人,不知道那一身黑色的燕尾服,他是怎么走出这条弄堂的。
  低头,床上是彤彤的烟和大若的毛衣。其实彤彤根本没在房间里抽烟,那天是因为看到窗台上有一小块污渍,她说拿烟丝可以擦干净,其实一点用也没有。至于大若的毛衣,是来搬工作台的时候,楼梯窄,上上下下,热,他就脱了,走的时候只拿了外套,落下了毛衣在天台上。是她拿到房间里来的。
  这么想着,季萱自嘲地笑了,自己在干嘛?解释给谁听?他已经气死了。
  男人可笑的虚荣心,挺讨厌的。
  把毛衣叠好收在包里,准备今天给大若带去。季萱到楼下厨房吃了牛奶和面包,又把洗好的床单晾在天台的棚子下,这才回房。
  穿好外套,背了包,拿了钥匙,季萱正准备出门,忽然一眼瞥见桌上放着个手机。
  走过去,手机在闪,两个字:心妍。
  作者有话要说:
  老张是个好男人。(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
  小天使们的留言太好玩了,笑shi我了,给老张涨了好多积分,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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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握着手机, 看着,季萱不敢出门。他应该会返回来,或者打电话来找, 只是,如果他打自己的手机, 在不确定是他的情况下, 季萱不好接, 短信也不好点开看。只能是房里的电话,可是半天也没有响。
  这个家伙不会还没发现自己没拿手机吧?出门怎么叫的车?难道专车在等?
  现在的社会,手机已经成为人的另一半, 不, 一多半,很难想像一个人能一分钟没有手机还没发现。可是,他好像不是。每次在一起, 虽然主题都很纯粹,也并非没有空余时间, 可他很少看, 手机似乎真的大多是电话功能。
  电话,对于他这样的人, 应该比常人的联系功能重要得多,毕竟, 他“特么是张星野”,彤彤口中的大佬。昨晚的电话就曾响个不停。
  低头看着上面未接的几个电话:心伟, 心妍。这兄妹二人昨晚打了今早又打, 说不定是和今天一早的商务早餐有关系。
  又等了十分钟,房间里的电话还是没响。季萱吁了口气,把手机放到自己包里, 起身,出门。
  出到弄堂口,季萱叫了辆车。早高峰,也算运气好,十分钟车就到了。
  “师傅,麻烦您,尧古区万豪酒店。”
  凌海有十几家万豪,鉴于cne总部在尧古区,而且他之前要走的时候明显悠闲,好像还要回去换衣服去公司,应该就是这家。
  不管是不是也只有时间试这一个了。
  一早就阴天,车走到半路小雨就又飘了起来,路很快就变得更加拥堵。
  季萱看着车窗外,盘算着到了酒店她就把手机留到前台。像他这样的人物,他们一定认识,托专业的侍应生给他送过去应该更妥当。
  毕竟,这是一件尴尬的事,而她,又是一个让他尴尬的存在。
  手机太隐私了,除了丢和窃,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会离身。一大早给一个男人送手机,稍微有点逻辑的人都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季萱从没想过隐藏或否认这段关系,也不打算帮任何人做形象工程。做了,就是做了,哪怕他觉得龌龊无比、白天看见她像见了鬼,她也没有一点兴趣帮他做社会正面存在的心理建设。
  可他,偏偏是张星野。cne的大佬?无所谓。儿童白血病公益形象大使?太有所谓了。虽然他晚上跟哪个女人在一起根本不会影响他为公益事业出钱出力,但是,绝对会影响到他是否还能继续做大使,毕竟,事关孩子,形象,哪怕是纸片式的形象也太重要了。
  以前季萱很少注意这些,可自从在画坊认识那个叫小磊的小男孩,就会不自觉关注,尤其得知他的骨髓移植就是在cne投资的疾病中心做,因为那里价格便宜很多。如果被取消了形象大使的称号,鬼才知道他还会不会再出这么多钱来资助。
  还是不要给他省钱。
  雨不大,可是路很滑,快到万豪的时候前面有小车祸,不大的事却堵了两条道,司机问可不可以绕过去停在万豪对面。季萱看了下时间,八点一刻,似乎有点早。不进酒店也好,免得刚好碰到。
  下了车,站到路沿上,季萱打开伞。
  尧古区树木繁盛,是凌海老城区,曾经的租界,也自然是花园洋房最集中的地方,景色很好,可街道并非横平竖直,也相对要窄很多。万豪进入中国的第一家酒店就开在这里。
  站在梧桐树下,季萱正好能看到对面酒店大门。现在八点二十五分,等过了八点四十,她再进去。
  刚打算找个报亭买份光影周刊,就看到一辆黑色凌志从外面开上了酒店椭圆车道停在门前。迎宾侍应生礼貌地打开车门,走下一个男人。
  黑色简洁的羊毛风衣,敞着怀,里面是同色系略浅一号的西服。
  男人很经典的颜色,很经典的张扬。
  特么张星野。
  这样的距离,遮在几辆车后面,不需要回头,她依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和他的西服,这个组合,是0减分。
  西服本来就是欧美设计,可亚洲人很难穿出味道的原因并非不够强壮,而是头身比例,大约在6.5-7.5,包括明星,但是,他是8。再加上腿长,让他显得非常挺拔,即便站在一米九的大若面前也不会觉得矮而逊色。他不属于健美型,可肩平且宽,肩线绝佳,与劲瘦的腰组成一个堪称完美的倒三角。
  这样的身材,休闲和运动服不见得怎样,可西服、燕尾服、大衣、风衣,所有的正装,不管什么颜色,随便上身,哪怕走好莱坞的红毯都不会有拍摄死角。而且,虽然他对艺术的品位差到令人发指,却深谙穿衣之道,知道西服塑形、必须合身甚至略窄才好看,尺码如果不是手工剪裁订做,做不到如此精确合身,几乎把他身材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致。
  也许真的是工作需要,也许就是爱臭美,她从没见他穿过别的衣服,如果,他穿的话。
  他下了车却没有马上进酒店,原来后面还跟着一辆,车上下来两个男人,一个岁数略大,一个跟他差不多,彼此握手,很正式的见面,不过从脸上的笑容看,应该是很熟。
  一切平常又顺利,可是,这个世界总是这么神奇,齿轮转动,会咬合在最精妙的地方。就是这一回身,一握手,他看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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