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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

  而流民军无组织无纪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要将这样的军队组建成能匡扶九州的正规军,谈何容易?不能过于严苛,又不能过于松懈,要恩威并济。
  “一次粮草告急,一名流民军将领带着一众将士刨了百姓的地瓜,被告到大司马座前,按军令毁百姓良田者,罚军棍二十,将领翻倍。皇兄可还记得大司马是如何处置此事的?”
  开元帝沉吟片刻,面色肃然,道:“军正欲查将士鞋底淤泥,以此判断谁去刨过地。大司马则叫正规军和流民军一起去田地里跑了半个时辰,最后发布罪己书,自己领了四十军棍,以儆效尤!此举不但收服了流民军军心,也获得百信的爱戴,方圆百里百姓集体凑集了军粮才解了那次军粮短缺的燃眉之急!”
  刘煜点点头,“当年军粮短缺是因为朝中有人故意要破坏大司马收编流民军的计划,所以此事也算是因大司马而起。而今,皇兄面临的情况亦是如此,正是因为有人想篡夺皇兄的皇位,才会千方百计去挖世家大族权贵功勋的把柄,想加以利用。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能手握权柄者,谁身上没几个污点,只要不是大奸大恶,于社稷有利,这样的人便可以重用,若因为过于执着于那些污点被有心人利用而坏了社稷安定,实在冤枉。”
  听得刘煜一席话,开元帝彻底冷静下来了。
  他重重地拍着弟弟的肩膀,若非刘煜无心皇位,这个皇位他倒真觉得应该他来坐。
  刘煜在宫中跟开元帝将各大大族的情况做了一翻分析,一直到大天亮也未停歇。
  当日,开元帝便颁布了一份罪己昭书,公示在皇城和京城城门,让所有人,无论士族还是寒门百姓都能够看到。
  世家大族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同时他们也接到一个信号,该料理的就必须料理,该斩断的必须斩断,某些东西过去了,就让它彻底烂在角落里,再也不要出来见天日。
  刘煜去看长留王,虚心求教:“长留王觉得这罪己书如何?”
  “嗯,笔韵风流,文采斐然!”
  对这个评价,刘煜赞同地点点头,“我想,如果此刻要让众朝臣附议杀了你,想来他们是很愿意这么做的。”
  长留王眯眼,“所以,你即便没拿到证据,也打定主意要杀我?”
  刘煜诚恳地点头,“事关社稷,有时宁可错杀,也不能放过!还请长留王见谅!”
  “那我岂不是死得冤枉!”
  “若真要说冤枉,最冤枉的该是古月坊那些柔弱女子,即便是前朝余孽,她们本来可以像其他朝代的余孽一样,安分守己,多活些年岁,这回却因为某些人的痴心妄想念,而不得不为你陪葬。”
  长留王非常委婉地表示:“其实,我一直是个安分守己的前朝余孽。”
  “呵呵。”
  “……”
  “冬至日,大朝会,会颁布你的罪状,请好好享受最后的日子。”
  在京兆尹往司隶台的必经之路上,宋轶坐在临街茶楼,远远看见孙朝红过来,一个小乞丐递给她一封信,孙朝红扫了一眼,便朝她这边看过来,宋轶晾着小门牙冲她挥了挥手。
  俄而孙朝红上楼,她给她亲手沏茶,道:“我可是花了大价钱包了这个雅间。”
  “真是难得你这般舍得?莫非这是鸿门宴?”
  宋轶笑眯眯地看着她。她本以为孙朝红会知趣地就此隐遁,没曾想,这家伙依然稳稳当当地当她的孙神捕。这着实有点刷宋轶的下限。
  可是,回头一想,司隶台没有抓到长留王的证据,同样没有人抓到凌波仙的证据。既然没有证据,人家为何要逃?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
  “你的确很聪明。”
  “可压不住在关键时刻还是会犯蠢。”
  “哦?此话怎讲?”
  “吴尚清死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奇怪他为何会突然诈死,其实回过头来想,很简单,因为有人拿着一个可能让吴氏一族陪葬的隐秘威胁他。愿意是想让他承担起自己身上的人命罪,可惜他不但不知悔改,在死遁时还想殃及无辜的乞丐,于是,凌波仙出现了,让他的假死变成了真死。孙神捕觉得,我的推测可对?”
  孙朝红点点头:“你向来聪明。”
  宋轶又道:“那日,因为画骨先生将吴尚清踢出了《惊华录》,他闭门谢客,唯一见过的似乎只有以抓捕他为名,带着衙役冲到吴府的孙神捕你。”
  “那又如何?”
  “孙神捕跟他说过些什么?为何谈话之后他便遁去了望月湖?”
  “你在怀疑我?你似乎忘记了,杀死吴尚清的并非真正的凌波仙,而是李心岚假扮的。”
  “当然不会是李心岚,第一,她没有这样的身手能撂倒吴尚清带的两个护院家丁;第二,即便是吴尚清,大概她也没这个能力与之一搏;第三,她更没有能力让吴尚清的尸身一宿之间化为白骨,相反,倒是真正的凌波仙有这个伎俩,章柳清就是这样死的。
  所以当日,杀死吴尚清的不是李心岚假扮的凌波仙,而是真正的凌波仙。章柳清死时,李心岚还在司隶台的诏狱里关押着,自然也排除了她是真正凌波仙的可能。哦,差点忘记了,那日望月湖这么热闹,孙神捕却将脚扭了,没去成,着实可惜了。”
  “就这样?”
  “其实,还有第四。那日,我与你一起去废庙找到被拉来当替死鬼的乞丐薛山,他直接跪到你面前,感谢救命之恩,这个举动着实突兀了一些。
  薛山的鼻子很灵敏,孙神捕可还记得当时他说过什么?他说,他虽然没见过凌波仙的脸,但却嗅得出她的气味。他之所以扑到从未见过一面的你面前,一则是因为正是你将他安置在那个破庙,二则,你再出现,他嗅出了你的气味,便理所当然地跪到你面前。
  至于后来她指认李心岚,想来是你授意的吧?能让他心甘情愿做假供的,大概是明里暗里救过他两次的孙神捕你了。而今日一早,我去城西找薛山,你猜怎么着?”
  孙朝红心里冒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死了,在凌波仙降下天咒,让无数人染上尸毒时,悬梁自尽。”
  孙朝红端茶的手狠狠抖了一下,平静的脸色压得万分艰难。
  宋轶只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那几日在司隶台病得无聊,我便去查了查前朝获罪的官员家眷情况。我想知道,她们有多少人被牵涉其中,又有多少人还能拯救。
  看完所有在录名单,我才想起,似乎还有不少像你这样的,根本无人知晓身世的前朝后裔。很不幸,我知道你的身世,所以又去查了关于凌波仙的一些事情。
  凌波仙第一次出现,差不多快一年了。那时京兆尹正办一个案子。就是一士族公子游湖,看中了一寒门女子,夺了人清白,女子跳湖自尽,家人只当她是不小心坠湖,一张破席子裹尸草草掩埋了。
  其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觉得事有蹊跷,便告到京兆尹,当时是你接的这个案子,几下便查到那士族子弟身上。想开棺验尸,结果那士族子弟提前将尸体挖出来烧了,连个痕迹都不留下。
  京兆尹死无对证,死的又只是一个低贱的庶民,难以撼动凶手士族身份。
  偏偏那人有个嗜好,那便是炼丹成仙。凌波仙就在这时出现了,偶遇了两个百姓,一个家徒四壁,赠与他钱财,而另一个身患恶疾,其实大概并非什么恶疾,只是没钱治病,被庸医误诊了,凌波仙为他治好了病,从此声名大噪。第三个便是那个士族公子,凌波仙让他得到成仙,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他应该早已存尸望月湖了吧。”
  “所以呢?”
  宋轶瞪眼,“你非得跟我比无耻吗?”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死不认账!
  “这只是你的推论,可算不得切实的证据!”
  “那你肩膀上的伤可算证据?”
  “自然不能算。我是习武之人,抓凌波仙时还跟人交过手,身上有点伤,着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宋轶简直对这个混蛋肃然起敬,这样了还不认账?
  “凌波仙身上的命案都是该死之人,惩恶扬善,这是她的初衷,可若被人利用,像天咒那般,总会染上无辜人之血。你,放手吧!”
  孙朝红笑看她一眼,“我还有要事,若宋先生没其他话,我便先走了。”起身便往外走。
  宋轶火了,“实话告诉你,那日凌波仙劫持我时,我在她身上做了点小动作。”
  孙朝红终于停下,“什么小动作?”
  宋轶复又恢复笑眯眯的模样,“呃,就是那个,我的印章,因为怕掉色,特地研制了一种采漆,一旦印上,便擦不掉。”
  指了指孙朝红的后脖根,“就是那个位置,你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出来,洗也是洗不掉的。你若真不是凌波仙,让我看看又何妨?”
  孙朝红危险地眯了眯眼,“你在诈我?”她太了解宋轶了,这个混蛋什么花招都耍得出来,偏偏你还真假难辨!
  “你若不信,可以多拿一面镜子照背后,一定能看见。”
  “我若信你,我孙朝红的名字倒着写,说罢就往外走。”
  宋轶立刻大叫,“小涛涛!”
  薛涛破门而入,一柄长剑耍得特别顺溜。但孙朝红是谁,能从他与小徒隶的围攻中逃走一次,就能逃走第二次。
  所以,孙朝红逃走也不过片刻的事,宋轶还追在后面喊:“你别妄想劫狱,长留王那个妖孽死定了!”
  薛涛看着恨不能扑出窗外的小身板,十分幽怨,“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
  “明知道她是凌波仙却只叫我一个人跟来?”
  宋轶翻白眼,尼玛,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先打个招呼行不?下次我耍伎俩好耍得隐蔽点。
  但这种话肯定不可能跟薛涛说,宋轶拍拍少年肩膀,道:“不必沮丧,下回说不定你就能抓住她了,毕竟她可是孙神捕啊!”
  薛涛:“……”
  翌日,碧滟的丧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宋轶准备搬出司隶台,还未出门,赵诚找过来,一幅方寸大乱模样,“孙朝红不见了,你见过她吗?”
  当时刘煜正好过来,说道:“她不会回来了。”
  “什么?”
  “她看上一个美男子,跟人私奔去了!”
  没想到刘煜一语成谶。
  冬至日大朝会,藩王、属臣、地方官,有点资历的都进京参加大朝会,这一日也是难得的大晴天。司隶台诏狱就在这时失火了,最后清点犯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但是,宋轶和刘煜知道,长留王的牢房里那具焦尸定然不是长留王的。
  等将细细查看,刘煜差点气笑了,因为拿来替换长留王的尸体,直接换了个女的,这分明就是挑衅!
  偏偏为了社稷安宁,还不得不发布诏书说长留王死在大火中。
  “所以嘛,我就说他是个妖孽吧!”宋轶在写《惊华录》新篇,愤愤评价道。这个妖孽奇葩的二王三恪,她总得给他盖棺定论一下的。既然诈死,从今晚后你就当个死人好了,也别再想着纠集什么前朝余孽,死灰复燃。死就死得彻底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看明白没?
  ☆、第八十五章 (捉虫)
  刚经历完长留王的谋逆,深陷尸毒, 难得捡回一条小命, 又急吼吼地整顿《惊华录》, 该出传记的出传记,该出画本的出画本, 该换榜单的换榜单,宋轶忙活了足有大半月, 正打算好好休整休整,谁知道大朝会的人却相继递上拜帖。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各地入京的大族子弟, 想来是想在《惊华录》弄得位置, 以前是画骨先生掌权,他们无从下手,如今听闻出了个女徒弟,还是很喜欢出来凑热闹的女徒弟, 于是人人都想从她这里找到登上风云榜的捷径。
  宋轶看着满案几的拜帖, 直接问李宓:“这里面可有谁长得顶好看的?”
  李宓摸摸下巴, 很是肯定地说:“都挺难看的。”
  宋轶撇撇嘴, 将拜帖随手一刨,“那你便替我打发了吧。”
  李宓从善如流,转头拿出另一份拜帖, “这是凤羽夫人的。”
  宋轶瞪眼:“我说了,再也不接媒人画像!”
  李宓只将手往袖笼里一搁,掏出一叠银票来, “五百两银子。”其实接媒人画像可比她干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安全可靠多了。
  宋轶顿时吸了口凉气,小心肝嘭咚跳了两下,“哪家姑娘?”
  “定远候,罗家。”
  “什么?可是益州越嶲那个罗家?”宋轶嘭地弹起来,一头撞在旁边的书架上,李宓伸手揉了揉她的额头,淡定答道:“对,就是曾经跟前朝王司马交好的那个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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