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

  次日阮重笙去见了落灵心。落灵心没有立刻回话,从箱子里捡出两身衣裙,一红一蓝,铺开在桌上,“好看吗?”
  阮重笙:“姑姑穿什么都好看。”
  那红色的亮得刺眼,像极了女子出嫁穿的霞帔。
  落灵心抚摸着那身蓝裙,道:“这就是我当年逃出来时穿的。”
  那时候,为了践诺的姑娘在大婚上一把掀开红盖头,挣脱开手中红绫,一把撕下外头套上的,据说是二十个绣娘做了半月才赶出来的嫁衣,露出里面一抹蓝。
  横川尚蓝,她也一直喜欢蓝色。衣裙里大半都是月牙白和宝蓝。
  留下一句“恩义两绝”和那结结实实的一个响头,从此横川再无一个二小姐。
  回忆起从前旧事,落灵心倒没有多伤感的神色,“那时候凤凤还是个拖着一把比他都高的木剑的小屁孩,成天想引起兄长注意,但是次次都闯祸挨训。”她比划了一个到大腿的位置,“现在都出息到逛青楼了。”
  阮重笙:“这个……可能不算什么出息。”
  落灵心:“嗯?”
  “出息,当然出息!对了,姑姑家的人都好看!高少主相当俊秀。”
  “真的?”落灵心眼睛一亮,“快跟我说说,长什么样子?像我吗?”
  阮重笙心道:“我的姑姑啊,你是他亲姑姑,又不是亲娘,能像到哪儿去。”
  嘴上乖巧道:“像!嗯……眼睛很像。”这挑拣出的也算实话。
  “不像他爹就行。兄长生得太板正了,凤凤可不能那样。”
  “……凤凤?”阮重笙终于注意到这个称呼,面色有点变化。稍稍回忆一下那位的模样,嗯……
  “我给他起的乳名。兄长就是太板正了——跟你那师伯一个样。他不信贱命名养命,我就给起个乳名了。多好,人中龙凤,还跟他名谐音。”
  ……就是可能他本人并不是很需要这个谐音。
  阮重笙想想自己的“阮软”,没说话了。
  他这名儿不是落灵心取的,但跟凤凤比吧,显然也好不到哪去。可能还要差那么一点点。
  他呼口气,“姑姑,走吧。”
  落灵心被半拖出去,“走?做什么去?”
  “我估摸你的凤凤这会应该在门口了。”
  阮重笙打开门,跟慕容醒的笑脸对个正着。
  慕容醒毫不意外地笑着打招呼:“阮公子。”
  高枕风:“你你你怎么突然开门了?!”
  那双眼睛,确实是很像落灵心了。
  留下这一对姑侄叙旧,阮重笙邀自家师兄去福安楼一品风味,后者欣然应约。
  路上阮重笙还在想:“不仅眼睛像,脾气也像。”都是事憋心里,交流靠悟的脾性。
  可能在后世有个说法,叫傲娇。
  “我想去趟罗家。”阮重笙开口。
  晋重华:“何时?”
  “……午时过后吧。”这嘴一瓢差点说了句午时三刻,阮三公子反省了一下自个儿。
  晋重华淡然道声“好。”
  看他这样不问不说,阮重笙忍不住就想问,最后犹豫了一下,在路过人少的街角时,还是出口:“师兄,那火种跟莲真仙子有关么?”
  “这世上不是只有母亲修业火道。”晋重华面不改色。
  “可有人希望是。”
  “靠传承,也是在损道心。”晋重华脚步慢下来,平静道:“你既然继承了,就留着。切记勿忘初心,还有怀璧其罪的道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他知道,他果然知道。
  阮重笙:“……师兄,你太聪明了。”
  “我本来也是为你。”晋重华道:“这东西若命里该是你的,是不是母亲的遗迹又如何?”
  引阳上君不必靠传承。
  他本就是这天九荒最最顶级的鬼才,天骄。
  阮家确实要走一趟。
  兴许是时辰尚早,到的时候,福安楼里也不算太拥挤。
  加银子得了雅间,阮重笙听小二喋喋不休背菜谱,托腮道:“又不是第一次来了。”
  小二哥一拍脑门,“哎哟,这不是看公子身边还有位公子嘛。那公子要什么?”
  阮重笙问晋重华口味,师兄大人道:“荤腥。”
  阮重笙努力回忆昨天青楼里晋重华捡过的菜,油腻的没碰,辛辣的只沾了一口,甜的酸的好像都不喜欢,配料全部拨开,于是指着一道据说结合了西蜀与金陵风味的招牌“狮子头”沉吟:“掌柜的,你们这道能不放辣吗?白果也不要,葱花八角也不要,最好油也不要。”
  他自己先说不下去了。再这样接着说,这道混血狮子头已经失去了它作为荤菜的尊严。
  小二哥端上来的可能也只剩一个空盘子了。
  晋重华也沉吟片刻,道:“那就上鸳鸯糕和糊涂仙吧。”
  阮重笙一愣,没跟着跳跃过去。
  晋重华坦然道:“我不喜欢有荤腥味的荤腥。”
  阮重笙:“……”所以你说的荤腥它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接着小二哥问还用不用什么下酒小菜,阮重笙摆手,诚恳道:“我觉得你们应该也做不出没有荤腥味的荤腥。”
  小二哥摸不着头脑的下去了。
  边走边嘟囔:“这不是那个红衣公子哥最爱吃的吗……”
  本想午后再去,不曾想这就撞到一块了。
  罗公子指着他,“你……你不是昨天那个小……”
  阮重笙迅速打断:“好巧,呵呵。”并不想再听那个称呼。
  那罗公子正领着几个家仆在跟掌柜争执,言语间不至于多蛮横,但隐约听出来他这傲慢模样是为了夺一个包间。
  阮重笙打量了一番,这罗趋跟浅朱生得实在不像,没小芳菲和浅朱姑侄的容色,泯然于众人的皮相。换句话说,就是这张脸生在厨房打下手的仆役,门口的护卫或者卖新鲜东西的小贩身上都毫无违和感。大抵这美貌在他们家传女不传男。
  罗趋道:“啊,真是巧了。公子贵姓?”
  阮重笙答:“阮。”
  阮重笙其实也是随口给个脸,罗趋好色,对皮囊的执着不跟他脸一样泯然于众人,是那种男女不忌,好看就行的人。
  按他平日里脾性,昨日就该去打听过了。
  罗趋夸赞:“好姓,真是好姓!可怎么就让那小子先看上了……”最后那句是微弱的自言自语,却被阮重笙一字不差传进了耳朵。
  他不动声色道:“谬赞。两位也看到了,里头还有位公子,正是我师兄。我师兄弟二人分别多年,此时叙旧正忙,怕不能同饮了。”
  罗趋哑然,见他神情疏离,拒绝坚定,念着母亲的吩咐,也就摇摇头,“那算了,失礼失礼。”
  可他们即将转身的时候,于掌忽然惨声唤道:“小仙女……”
  尾音怎一个凄惨了的。
  阮重笙:“……”
  “你还是不想见我。”他控诉:“我……我是真心喜欢你,想对你好。可你连一眼都不肯看我。你、你怎么忍心!”那话说的,刷刷一片人侧目,看阮重笙的眼神就像看那负心陈驸马在世,真真一言难尽。
  晋重华:“真心?”
  僵住的几人被起身的白衣公子摄住了形魂。
  晋重华在阮重笙身侧站立,不紧不慢道:“微薄的修为,极差的根骨和口头上的痴情,凭什么来跟他说是真心?”
  晋重华说话就是这样,语气轻飘,话语凉薄,又因为身形颀长,就连看人都多数时候都是“抬不起头”,即俯视或睥睨,威仪天成。
  真情流露的于掌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裹着一眼眶晶莹看过来,看着真有些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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