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
晋重华只道:“你自以为筑基就是有所成,可对于多数修士只是蝼蚁。笙笙也不用你痴情,你们本就云泥之别。他根骨尚在我之上,他日……”
无非一个青云路,一个尘埃中。
当真是从人骨子里剥出的残忍,撕开那份侥幸,将事实摆在跟前,又一字一句皆在理,无可非议。
于掌已经傻了,他当然读的懂后面未尽的话。
他张着嘴,最后吐出一句质问:“……你又是他什么人?!”
晋重华瞥一眼阮重笙,淡然道:“你比不得的人。”
他看着罗趋背后端着盘子愣是没动的小二,淡淡道:“上菜。”
阮重笙对于掌道:“于公子,保重。”
于公子神色恍惚,不知听见没有。
只是也与他无关了。
接着阮重笙嬉皮笑脸问:“师兄怎么了,生气了?”
晋重华:“闭嘴。”
“他人不坏,就是死心眼。我以为他跟去修仙几年就能忘了我这么个他修习路上的垫脚石来着。罪过罪过。”
转头自己又觉得不对,他好像是纯修道,怎么念叨佛家语了。
晋重华极轻地叹口气。
“阿笙。”他这样叫他:“当断不断,易生情劫。”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上不见情绪,唯独一双眼睛里尽是认真:“情深不寿。”
阮重笙心想,那你的姻缘劫又是什么?
半坛子酒喝得寡然无味,阮重笙默默回忆一下身边的“有情人”,想了半天也只揪得出一个浅朱和何书生,他师父和姑姑不知能不能算。
但他们都好端端的,哪里真来的什么情深则不寿。
晋重华道:“不是情深则不寿,只是两个人若相隔太远,彼此间喜爱磨尽了,就只剩怨怼了。”
“所以要门当户对?”
“想太多了。”晋重华也懒得继续说这些乌七八糟的话了:“我只是想说,他配不上,别拉他回来给蓬莱丢人。”
“那师兄眼里人配得上我?”
晋重华轻轻笑了笑。还是一派雍容风度,阮重笙却从里听出了冷笑。
阮重笙早就发现,他这位厉害的师兄大人表里不一,看着光风霁月,内里实在是个毒舌傲慢的人。不过……看在他护短把他护进去的份上,这些根本不值一提嘛。
“师兄是觉得没人配得上我?”想起贺摇花说的师兄弟道侣不少,忍不住嘴贱一句:“哈哈,那师兄配得上我吗?”
酒坛底撑开阮重笙靠近的额头。
晋重华看了他一眼,吐出一句话:“你配不上我。”
不错,这世上克的住阮重笙这张的嘴的仅两位,一个儿时玩伴贺摇花,一个引阳上君晋重华。
再度站在罗府前时,阮重笙有点感慨。
当年他落魄时,只觉得罗府何等气派,琼楼玉宇不足形容。如今看来,飞檐四角不改,却再无当年望而生畏了。
年岁是个可怕的东西。
门口小童听他来意,就一路引他们在外堂等候。
引阳上君看不上奉的茶,皱着眉头推开,阮重笙拿茶盖拨弄漂浮的茶叶玩,对清汤亦无甚兴趣,权当解闷。
所幸罗趋和于掌二人似不在府中,若撞上那可就尴尬了。
“这位便是阮公子?”一道迟疑的女声将阮重笙从沉思里惊回神。
穿着一身流彩罗裙的夫人立在几尺外,她生得确实美丽,身姿曼妙,云鬓高挽,很有动人的颜色。若不说,怕谁也看不出她已经是有了五个孩子的母亲。
在嫁入罗家后,这位夫人还给现在的丈夫生育了一双儿女。
此时她看着坐着的两人,带着不安的神情。
“笙……笙公子。”
繁复的衣裙和珍贵的珠翠配上惶恐的神情,看起来有些滑稽。
阮重笙起身,“夫人。”礼数周到。
想这位罗夫人既然是阮家旁系女,阮重笙自报家门时索性说了全名。看来这位夫人跟本家还是有联系的,只一个名字就知道他是阮家新认回来的“公子”。
罗夫人颤巍巍过来扶他,都没留意旁边晋重华的气定神闲,“不敢不敢!笙公子来有何贵干?”
她显然是个久居高墙里的妇人,说话干瘪磕绊,不善与人沟通。
阮重笙安抚道:“夫人客气。我们是来贵府寻人。”
进来时小厮就告知了管事的三个老爷都不在,阮重笙方直接请了这位夫人。
罗夫人开口:“是为了……那几位大人?”
罗夫人确实出身修仙大家,但她充其量是个有劣质灵脉的旁系庶女,天赋并不好,对这些正经名门的天骄带着骨子里的畏惧。
提起天九荒,都一副遇到禁忌的模样。
阮重笙有点不明白这样的妇人当年哪里来的胆子和魄力抛夫弃子,再嫁人妇的。
“高公子和慕容公子今早便出门了,天云公子和六个护卫昨日已经走了。”
晋重华抬头,“六个护卫?”
罗夫人这才惊觉旁边还有个主,揣摩不透他身份,便谨慎道:“是的。都带着剑,称呼那位为‘二公子’。”
晋重华传音过来:“是苍茫的‘六剑’。”
苍茫是个有诸多死士的门派,其中就包括“六剑”。
这六个人是死士出身,彼此间也是亲兄弟。六兄弟同修剑道,单独看不足为惧,可合力摆出的剑阵,据说连仙门大能都可顷刻斩杀。
可谁都知道,这六个人,隶属于苍茫少主,天云岚。
雁丘位于东北,苍茫紧连地处北荒,常年飞雪漫天,雪山顶上设了个神坛,按惯例,主事人除却一些例行事宜,是不得离开神坛的。
天云岚是将这惯例贯彻成了规矩的人。除了每年四月的时天府求学,他从未离开过神坛半步。日夜与祭文与风雪相伴,年纪轻轻就一头华发,天九荒时常传这位天云少主已进入臻境,只差坐地飞升。
晋重华道:“他不会离开祭坛,也不会做这些无聊事。”
他说的极为笃定。
慕容醒和高枕风不在阮重笙当然知道——他本来就只是来测天云歌底细。可惜这一趟跑空了。
阮重笙遗憾道:“那就叨扰了。”
“哎!”罗夫人叫住他,“天云公子把这个留给了小女玩耍。”
她摊开手掌,躺着一枚小小的铜钱。
就是一文钱。
阮重笙拿起来端详,只不过背后刻着一个小小的“天云”,像一个标记。
罗夫人道:“这些仙家东西,小囡恐怕承不住。天云公子曾提过在金陵有个阮姓朋友,应该就是公子吧?那就由公子代为保管才好。”
相当于把一个烫手山芋甩出去?
阮重笙轻轻嗤了一声,看着罗夫人这张脸,觉得有点不舒服。
大概是替浅朱不值。
她提起女儿的时候,神情是做不了假的关切与爱护。就像无数普通母亲一样,把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当做珍宝,放在心尖尖上疼爱。
可是这份疼爱没摊匀,不曾施舍给她第一个女儿。大概对于一个有如意郎君,有三个儿女,还有微弱灵息驻颜的贵夫人来说,一个抛夫弃子的证据,一个象征她不光彩过去的,已经沦落风尘多年的女儿,也是不值得认的了吧。
糟蹋了那用来浇愁的酒。
“夫人。”阮重笙也将一物交给她,“有人托我转交。”
阮重笙有阮家人的身份,其实比这个信物不知好用多少。浅朱不是不知道,可能只是觉得,这东西留着是真的没有意义了,随手赠出,再被随手扔在哪个犄角旮沓就是最好不过的结局。
只是阮重笙觉得,还是要物归原主。
为何把一个小荷包当做信物?
因为这是当时京都富贵梦里,美丽温婉的母亲一针一线绣给小女儿的东西。
“这是给囡囡的。”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垂髫,“我们囡囡已经七岁啦。”
哪怕九岁开始的流离坎坷,哪怕后来得知母亲离开真相,浅朱从来没有抛下过这个小小的,绣工拙劣简陋的荷包。
罗夫人颤抖着嘴唇。终成痛哭:“我……对不起她。”
阮重笙点头,“夫人知道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