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我们总会走到一起的
这段时间,孟正堂变成傻子之后,更加喜欢那些看起来很值钱的东西,辛云的一些首饰,甚至孟正堂自己的各种值钱的金光闪闪的名表都是被随手放置的。
这个送餐员从小没什么文化,家境也不是很好,参加工作不久之后,又喜欢上了赌钱,前两天刚刚将自己所有的家底都输出去了,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今天看到这个房子里只有辛云一个人,恶念就滋生了。
辛云有些反应不过来这人是做什么的,但是这人去伸手拿属于孟正堂的东西,这就是辛云无法接受的,上前跟这个人撕扯起来。
孟正堂则在外面的车上,看到辛云出来的时候,还有些不敢置信这就是自己前两天见过的光鲜亮丽的辛云,直到送餐员将辛云推到,他的手放在了门把手上,正准备推门出去的时候,送餐员已经将门关上了。
孟正堂一着急就想要去敲门,但是又怕打草惊蛇,才想起来从前自己是有辛云这里的钥匙的,但是收钥匙的时候,孟正堂并不重视这东西,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随手放在哪里了!
走到门前,正听到里面传来摔打东西的声音,孟正堂一着急,直接就敲门了。
里面的动静停顿了一下,接着又传来了更加大声的摔打东西的声音,孟正堂更着急,但是这门又打不来,突然就看到了门边放着的一小盆花。
辛云以前最喜欢这花了,因为两个人最初相识的时候,孟正堂第一次送给辛云的就是这种花,辛云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走不到我的心中了,这花就是我的钥匙,你只要带上它,无论如何的艰难,我们总会走到一起的。”
孟正堂像是魔怔了一样,伸手将那盆花搬起来。
花盆底下压着一个钥匙,孤零零的看起来可怜极了,但是孟正堂知道,这就是辛云留给自己的门。
辛云死死的护着自己手中的表,送餐员又是拳打又是脚踢,怎么都不能让她松开,送餐员怕这样下去出了人命,毕竟这个女人在自己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些恍惚了,好在旁边还有其他的东西,送餐员再去捡的时候,辛云终于不再期待着夺回来那些东西了。
辛云自己的东西实在有限,再者人都是有贪欲的,送餐员本来想着能够抢到自己一两餐的花费就够了,但是这里的东西来的那么容易,自然就有些收不住手了,还想要抢夺辛云手中的东西。
再者,刚才门铃声响过一遍之后,就再也咩有动静了,门外的人既然也不管这里的事情,那他害怕什么呢?
手又开始想着辛云怀中那些东西伸去,辛云自然在奋力挣扎,两人拉扯之间,谁也没有听到门外的动静。
孟正堂一开门正好看到那送餐员在用手扯着辛云的头发,一边还用脚踢着辛云,但是辛云毫不反抗,只是紧紧的抱着自己怀中的东西。
孟正堂有些生气,怀中那些东西能有自己的一条命值钱吗?
孟正堂还有些心疼,伸手从旁边拿了一个凳子,直直的冲着送餐员的后脑砸去,送餐员感觉自己后脑一阵发疼,伸手一抹,一手的血,瞬间就直直的躺下去了。
辛云察觉到好半天都没有动静,一回头,正好撞进了孟正堂的眼中。
“正堂......”
辛云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一个什么样子,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脸,想要哭出来,但是眉眼间却溢出来了笑意:“正堂,你终于来看我了。”
孟正堂有些心酸,但是还是强忍着训斥道:“你怀里是什么东西,能比你的命更值钱吗?”
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拽辛云,刚才辛云拼死护着怀中东西的架势,让他以为怀中是多么重要的东西,怕是辛云不愿意给自己看,但是没想到,一拽,辛云就主动将怀抱打开,邀功道:“你的东西,我一件都没有被他抢走!”
孟正堂有些无言的看着辛云,辛云又从孟正堂的眼中看到了乱糟糟的邋遢的自己,有些赫然的低下头,一低头,正好又看到了倒在地上满头是血的送餐员。
她短促的惊叫一声:“这,这是怎么了?”
看到送餐员身边沾着血迹的凳子,辛云忽然像是浑身充满了力气一样,站起身来直直的冲到了凳子旁边,伸手在凳子上到处摸,一边摸一边问孟正堂:“你刚才摸到的地方是哪里?”
孟正堂不明白辛云在想什么,随手一指。
辛云立刻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一样,紧紧的握住了那个位置,对着孟正堂说:“你快走,如果有人问起来的话,就说是我打人的。”
孟正堂的眼眶一下子就有些泛红了,伸手紧紧的抱住辛云,辛云还是紧张的让孟正堂快走,孟正堂一把拽下了辛云手中的椅子:“不走,要是坐牢就一起做!”
好在警察来了之后,判定送餐员只是受伤了,而且并不很严重,之所以晕倒是因为晕血,而且他们只能算是正当防卫,不然的话,孟正堂想着,自己当时是真的很认真的想要跟辛云一起坐牢。
辛云在警察说他们无罪之后,直接就晕了过去,孟正堂一把将辛云接住了,警察看了看两人 ,提醒了一声:“你爱人的状况,似乎不是很好。”
孟正堂点点头,异常的没有反对你爱人这个称呼,辛云的状况不是很好,孟正堂早就看出来了,之后的一连串反应,似乎都一再验证了孟修斯的猜测。
从前的辛云冷静睿智,就算是自己结婚,都不会有多余的反应,甚至这个人要真的是最初自己喜欢的那一个的话,经历过丧子自己车祸的事情,都坚强的走过来了,现在是真的到了极致了吗?
想到自己从前如何对着辛云横眉冷对,想着从前自己算计着将辛云连孩子带大人一起撞死。
孟正堂忽然觉得大梦一场,真是神奇。
小时候,他的母亲一直盼望着他能够成为人上人,所有的教育全部都是围绕着这个方向来的,对他的温情倒是很少,在长大一些,回到了孟家,孟家所有的人几乎都在围绕着孟修斯转,就算是号称不喜欢孟修斯的父亲,也是对孟修斯极好的。
再后来,孟修斯要结婚的时候,娶得是从小就两情相悦的安暖暖,那个时候,孟正堂非常嫉妒孟修斯。
一声顺遂,大概可以用来形容孟修斯的生活了吧!
再到后来,孟正堂一直都觉得自己嫉妒孟修斯,是因为孟修斯一生顺遂,一直能够拥有自己想要的所有东西,到现在才知道,自己当时之所以嫉妒孟修斯,是因为他有人爱。
孟正堂其实一直都只是一个缺爱的孩子啊!
怕是谁都不会注意这个孩子吧?除了辛云,孟正堂其实有记不清楚自己跟辛云的初遇了,那个时候,他是不喜欢这个女人的,只是觉得有意思可以用来解闷。
喜欢上辛云,是最近的事情,是变成傻子期间,辛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产生了依赖感,从依赖都信任,喜欢与爱,顺理成章的事情。
“最近,是不是白劭风不怎么听话了?”
从最初的白先生到现在的直呼其名,甚至谈论属下的口吻,云雅的变化也是极为大的。
云泽抬头看了看云雅,云巢正在看书的身影忽然僵硬了一些,但是谁也咩有看出来。
“确实是,不过这也正常吧!他那样的天之骄子,也就你敢指使他做这做那!”云泽的口吻带着调笑,他并不能算是一个清醒的人,或者说,从前还算是比较清醒,但是在云雅一直不遗余力的帮助之下,慢慢的滋生了一些云雅无所不能的想法。
从前的时候,云泽是第一个反对云雅将赫连冷奕带回家的人,但是现在,就算是云雅想要翻天,只要她能够将自己的事情善后,甚至不能善后,让云泽去处理,云泽对于云雅的信任也不会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的。
带着笑意的声音慢慢的在云巢的耳边响起:“小心一些,书都要掉在地上了。”
云巢低着头没有去看就在自己身边的云泽,云泽也不以为意,最近云雅对于云巢的培养已经算是很成功了,但是云巢总是不愿意抬头看人,不愿意将自己的情绪表露出来,甚至不愿意让自己看到别人的情绪,但是在大道理上,云巢总是能够跟随者云雅的思维方向的。
“算起来,是不是也快要到了白芊芊的毒药发作的时间了?”
云泽是知道云雅做这件事情的过程的,看了一眼依然低着头似乎认真看书的云巢,笑了笑:“你这记性倒是不错。”
云雅的眸光也转向了云巢,忽然就笑了起来:“似乎,一个月的时间也隔得有些长了呢!”
这话是什么意思?
云巢早就已经不是曾经的小美了,她能够听出来这一句话中,云雅蕴含着的恶意。
忽然就抬起头看了一眼云雅,云雅的笑意缓缓的在云巢的眼中绽放,就像是春日里带着罂粟花粉的蝴蝶一样,美得让人想要沉沦期间,但是有明确的知道,如果沉沦的话,等待自己的,就只能是腐朽的灭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