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街的潘小姐
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们所处的环境变了样,脚下那些堆积成山的鸠鸟尸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方巨大的书案,周围飘浮着一列列由水墨书写的行书字体。
他们正惊疑不定,女孩咯咯的笑声又出现了,这回他们听得真切,是从身后发出来的。
几人忙转身,就看见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女孩定定地站在那里,咧着樱桃小嘴笑得十分欢乐。
小女孩身穿粉红襦裙,头上扎着两个花苞头,小圆脸红扑扑的十分可人。而最让人感兴趣的,还属她怀里抱着的一卷书册。
“你们可是在找我?”女孩笑吟吟地问道。
四人面面相觑地看了一眼,齐声问:“小孩你谁?”
那女孩噘起小嘴,嘟囔道:“你们刚刚不是叫了书的名字么?”
“你不会就是那本无名书吧?”柳兰溪问道。
“嗯哼,你说对了一般。”小女孩眨巴眨巴水灵灵的大眼睛,露出很神气的表情,“我是《无名书》的索引小梳子,不是书,书在我怀里呢。”
陆修静眉头堆挤在一块,上下打量了眼面前的小不点,蓦地伸手去揉捏她的脸蛋,笑嘻嘻地跟她套近乎:“小梳子,把你手里的《无名书》给叔叔怎么样,叔叔用糖跟你换。”
小梳子肉乎乎的脸蛋被捏得变形,不高兴地瞪了怪叔叔一眼,指着他的鼻子叫道:“你是陆崇,掉茅坑里的那个无赖,我不喜欢你,你离我远一点!”
陆修静立刻愣在原地,被一个孩童如此奚落,顿觉颜面扫地,气恼道:“你个小孩,未免太过不识趣了些,跟你主人一个德行!”
“你讨厌!”小梳子被他一骂,蹲下呜哇哇地哭了起来。
“道君,别跟小孩一般见识。”
柳兰溪过去在小梳子跟前蹲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温声细语地哄慰:“小梳子,我们不要你的书,不过你可以告诉我《无名书》的主人公现在在哪吗?”
“他不在这里。”小梳子满眼泪痕地抬头看他,下意识地搂紧了怀里的书卷。
柳兰溪眼角余光一瞥那卷书,含笑道:“他现在,是不是在书里?”
小梳子目光闪躲,慌慌张张地往后退了几步,既不回答是,也不回答不是,只弱弱地问了一声:
“你们找主角做什么?”
柳兰溪看她这反应就知推测的没有错,蔼然可亲地说:“你别害怕,我们几个都是《无名书》里的配角,想去找他演一出精彩绝伦的故事。”
小梳子迷茫地看了看面前的少年,摇头否认:“不,你不是书中配角,书里面没有你的名字。”
她又指着柳兰溪身后站的三人道:“书里有他们的名字,他们几个可以进去。”
柳兰溪听完眉头深深皱起,整个人变得莫名沮丧,他再跟小梳子确认了一遍:“真的没有我吗?”
小梳子拍拍胸脯,十分自信:“真的没有你,小梳子不说谎的,书里面的内容没人比我更清楚了,就连作者本人也经常忘记内容找我索引呢。”
陆修静挖苦他:“看来公孙若对你这个知己还算仁慈,没把你给编排进故事里。”
“我倒是希望他将我写进书里!”柳兰溪丧气道。
朽月不悦地冷下脸,轻轻呵斥他:“你什么毛病,找虐啊?我们几个那都是迫不得已,没看见我们的下场惨成什么样了吗?”
柳兰溪心忧地望向朽月,苦笑道:“可是,你一离开我的视线,我就不安心呢。”
看着他不安的脸色,朽月心脏被人猛地捏紧一下又放开似的,忽然感觉有一丝难过。
自那颗心脏重回胸膛后,她就总觉得不太对劲,好像多了点儿什么,好像又少了点儿什么。
这感觉难道就是被人牵肠挂肚的滋味么?还是其他?
朽月脸颊有些烫意,佯装咳嗽几声,嗔怪道:“有什么好不安心的,我都这么大的人了。”
柳兰溪恻然一叹:“是啊,都这么大的人了,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陆修静没能意会个中深意,以为这小子不舍得大家,于是上前拍拍柳兰溪的肩膀:“火折子说的没错,我们几个联手你还不放心么,好生等我们凯旋归来便是。”
颜知讳:“他又不是担心你。”
“陆修静说的没错,你进去也帮不了什么忙,我们的命运得靠我们自己改变。”
朽月说完,走到小梳子面前,问那小姑娘:“我们怎么才能进到这本书里?”
小梳子将书卷往空中一抛,那卷长篇累牍的书便在空中徐徐展开。
她对几人道:“朝这本《无名书》念自己的名字,里面有对应名字的人,才能进去。”
“我先来吧!”陆修静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取下公孙若的狗头了,他对着书卷大喊道:“陆崇是也!”
霎时间,书中照出一道刺眼白光照在他身上,白光一收,人也跟着消失了。
接下来是颜知讳,他站在巨幅书卷面前也念了声自己的名字,旋即也进入了书中。
朽月走到书卷前正准备报名字,忽地被人拉住了手。
柳兰溪看着她,喉头滚动,声音带着一丝沉哑:“那你得保证一定回来。”
“有你在外面等,本尊一定回来。”
朽月终究还是挣脱了他的手,离开了少年执着的视线。
西昭汝州。
汝州,是西昭有名的水陆交通要冲,自古商贾贸易往来繁盛,经济欣欣向荣,民康物阜,诞生不少殷实富庶人家。其中,西昭首富莫百川便是出自汝州。
时已黄昏,有不夜城之称的汝州灯火初上,这条西门街的尘嚣甚于白日,人来人往于碌碌川流,吆喝声贯穿着大街小巷。
人间的辉煌,莫过于生生不息的奔忙。
太史公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金钱俗不可耐,却也是实在的东西,可果腹,可衣足,可解万种忧愁。故此,无人免俗。
西门街是个远近闻名的大商圈,走南闯北的生意人大都聚集此处贸易交流。
街道两旁开着鳞次栉比的店铺,楼上若非居民卧房,便是酒楼茶馆。
在潘家布庄的二楼,一位待字闺中的妙龄少女正趴在虚掩的木窗前发呆,确切地说,她在低头窥视窗缝外边的热闹街景。
为什么不开窗呢,原因很简单,她娘不让。
那个好管闲事的婆娘常常对她三申五令,说什么未出阁的姑娘家不能轻易抛头露面,有悖女德,所以她不得不谨遵母旨,一年到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常躲在闺房中睡懒觉。
这会儿她睡了一天才起,发髻散乱,惺忪睡眼半抬不抬,绿鬓朱颜无粉黛,妥妥的慵懒型小家碧玉一枚。
少女手旁边还放置着一个女红小篮,可惜针线活不怎么样,一只绣囊绣了半年还没绣好,一块方帕上绣了几条歪歪扭扭的,不知是龙还是虫的生物。
“阿月,起了没?起了下来吃晚饭。”
门外有个中年女人在叫,不过房门在里头栓上了,她从外面进不来。
“没起。”阿月的瞎话张口就来。
那婆娘也不是吃素的,一眼识破她的花招:“你少骗娘了,你个小丫头片子别的本事没有,鬼话倒是有一箩筐。行了,别磨叽,赶紧洗漱下来,晚上你父亲有话跟你说!”
“哦。”阿月含混地答应了一声,她的视线始终没有离开窗缝。
门外闲操心的婆娘终于走了,她的世界又恢复了清静。
夕阳的余晖从窗棂透进屋子,打在阿月白皙清冷的脸上,橙黄微光融尽那对眸珠的凉薄,这才使她熏染了些许人间暖色。
阿月在刚刚做了一场梦,一场心有余悸,不堪回首的噩梦。
常常有人在做噩梦之后醒来,发现虚惊一场,因为知道梦是假的。
而她不一样,她做了那个噩梦醒来后筋疲力尽,有种劫后余生恍若隔世之感,因为那个梦是真真切切发生过的。
有一点值得在意,不知是不是创伤后的应激反应,梦醒时分,心脏那一块尤其难受。
阿月呢,在十六年前是不叫阿月的,而叫朽月,是那个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曾经搅得六界天翻地覆的恶神。
此恶神恶贯满盈,后来因谋逆之罪,被擎天大帝剥夺灵帝头衔,永除神籍,并当众处以极刑,后被贬下凡间。
危害六界的刺头一拔,大快人心,普天同庆,神界连空气都清晰许多。
朽月不知该不该庆幸自己没喝那碗孟婆汤,对前尘旧事记得如此深刻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事,那一场云庭血战太过惨不忍睹,三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奔赴前线,结果被虐得那叫一个体无完肤。
其实,从一开始,他们试图改变书中的结局就是个错误的决定。
为此,朽月反省了整整十六年。
现实总是太过残酷,没挨过鞭子的人还是太天真,只有挨了抽打之后才会变得更加清醒。
作为一个《无名书》的配角,朽月实在太低估了有主角光环罩身的公孙若。这个奸诈小人,野心勃勃的阴谋家,他把自己写成了拥有逆天之能,战无不胜的天才,步步为营一统六界,最后顺理成章地成为天地至尊王者。
试问,进入到这种狗血书里,除了被当成炮灰吊打,衬托主角的高大威猛之外,她还有什么作用?
这种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悲惨下场还有可更改的必要吗?一腔热血撞了南墙,头再硬也得喊一声疼啊!
痛定思痛,往事不提,人嘛,得学会向前看。
她或许得学学成天游手好闲在街上乱晃的那个地痞无赖,在这十六年里他多么无忧无虑,在人间混得风生水起。他像是个有天赋的混混,坑蒙拐骗偷手到擒来,懒馋奸滑蹭样样精通。
汝州盛产富商,西门大街上腰缠万贯的有钱人比比皆是,同时也派生了一个景气的行当——职业扒手。
朽月掐摸准了时间,耐着性子等在窗边,未几,一个猥琐的身影如约而至地出现在街角。
那个小混混年纪与她一般上下,吊儿郎当地叼着一根杂草,迈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他途径醉夜酒楼门口,忽地停了下来,贼眉鼠眼地横扫八方,将周围目标划分难易等级。
在这时候,刚巧有一个酒足饭饱,浑身富贵逼人的大财主从酒楼出来,他行动迅速地与之擦肩而过,右手指头轻轻一勾,便神不知鬼不觉地顺走了他那鼓鼓囊囊的腰包。
一切都被朽月看在眼里,那年轻有为的小混混得手之后,也不多作逗留,身影一闪,便钻进了她临窗的那条窄巷子。
朽月闺房在二楼,只一推开木窗,伸出头来猝然与之打了个照面。
“喂,我都看到了。”少女阿月坐在窗边朝他挑唇一笑,平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那小混混微昂着脏脸,张目仰视楼上仙姿玉貌的璧人,傻傻的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沉醉不知归路。
“你是在跟我说话?”小混混不太自信地指了指自个。
“当然,我认识你,你叫陆崇是吧?”朽月趴在窗口,语气也不是像是询问,而是肯定。
被叫出名字的陆崇连连点头,总觉得此人亲切,料想他们上辈子大约是认识的,踌躇半天,尝试也叫出对方的名字:“难道你是……金莲?”
朽月朝他丢了一块皱巴巴的手绢,少不得要口吐芬芳:“金你大爷的莲!”
而后把窗户哐啷一关,谢绝再见。
“都给信物了,还说不是金莲。”
陆崇心花怒放地捡起地上的手绢,展开一看,发现上面用胭脂写了几个红字,料想是闺中女子暗藏心意的传情尺素。
可惜他是个文盲,目不识丁,瞧不懂情书的含义。
回去时,陆崇见西门街上给人算命的张麻子半仙还没收摊,遂嬉皮笑脸地拿着手绢去找他问问。
“张大仙,小爷的桃花来了,你快给我看看这手绢上写的啥东西。”陆崇把手绢往他摊上一甩,来回搓着手心暗自期待。
张麻子抬眼一瞅,原来是汝州城里人送外号‘陆瘪三’的地痞流氓,遂把手绢丢还给他,准备收摊走人。
“大仙不敢当,陆爷若想求姻缘,请另寻高明。”
“别走呀,”陆崇拉住他的袖子,往张麻子手上塞了块碎银,“现在可以帮我看看了吧?”
张麻子掂量掂量手中的银钱,立马变了副逢迎讨巧的嘴脸,呵呵笑道:“好说好说,想看姻缘是吧,坐下来我给你仔细算算。”
陆崇把手绢两手郑重端上,神气十足道:“不瞒半仙,今儿我财运不错,桃花运也跟着一块来了。这不,刚才就有位小美人送了块有字的手绢给我,奈何小爷大字不识一个,你瞅瞅,她给我写的是不是暗恋小爷之类的情话。”
当时天黑,张麻子眼神不好使,接过手绢眯眼看了半天,抬起头时眉头拧成一团:“你确定这是情书?”
“怎么了,上面写了肉麻到难以启齿的内容吗?”陆崇有点儿小兴奋。
“介个倒不是,”张麻子捋了捋山羊胡子,“但本半仙可以确定她写的不是什么情书。”
“不可能,金莲看我那眼神就饱含爱意。”陆崇抢过那块手绢,问:“到底写了什么呀,别打哑谜,小爷我付了钱的!”
张麻子带着滑稽的口音,一板一眼地念道:“她这上头说呀,说你要珍爱生命,晓得不?”
“啥玩意儿?你说清楚点!”
陆崇没听清,将耳朵凑到他跟前。
张半仙不得不提高音量再说一遍:“她这手绢上写了八个字,让你珍爱生命,远离粪坑!”
陆崇:“……”
他悲凉地仰头望天,金莲,说好的情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