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知青倒不一定在乎钱,但是他们也在乎分到的粮食,工分不仅仅代表着一个家庭一年的收入,还代表到了年中年末分粮的时候,你能分多少的精细粮和粗粮。
塘石村的分粮方式是四六分,四分看工分,六分按人头,保证家里缺少劳动力的老人和孩子不会饿死,知青也怕饿肚子,自然得想着多分一点粮食了。
万金枝的出现那就是拯救塘石村这些知青的明灯啊,她干活快,给她塞点村里难弄的布票工业券之类的东西,她能干的更快。
最主要的,人金枝姐收钱公道啊,一尺布票她能帮你收十亩地,你要是想偷懒,每天自己少收点地,剩下的托给万金枝,你就能偷懒半个月,珍贵点的工业券那就更值钱了,要价还能往上涨一些。
知青的父母都在城里,心疼下乡的儿女,每次寄东西总是少不得寄些票据回来,吃不了太多苦的知青就会选择将这些票据留下来贿赂万金枝,好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点,这就是双方互利互惠的买卖。
万金枝来后,这一片的知青的表情就眼见地轻松了许多,都有心思喝水聊天了,手上的动作也变慢了。
刚来没多久的知青还不习惯地里的农活,尤其是收稻子,看着轻松,实际上弯腰割稻没多久,腿也酸了,腰也疼了,时间一长,手上还全是被稻杆割出来的小口子和水泡,太让人遭罪了。
万金枝不怕,她有源源不断的精力,尤其是想着自己割了一亩地能给她带来多少收入,就更加精力充沛了。
在她眼里,知青就是一座座榨油机,等着她去榨油呢。
“金枝姐,喝水,我妈这次给我寄来了一包红糖,泡水可甜了。”在知青群里,万金枝的人气可高了,一个个鞍前马后的,伺候亲妈都没那么积极的。
一个模样俏丽的姑娘端着搪瓷杯往万金枝嘴边凑,眼睛亮闪闪的,就和后世的人看偶像似的,万金枝推辞不过才喝了一口,她不喜欢太甜的东西,不过她家男人和孩子都喜欢,是不是找个机会多搞几包红糖回家,多泡点糖水给他们喝。
“金枝姐,我妈寄来的肉干,可香了,我特地给你匀了一小包出来,等会下工的时候给你。”
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挺年轻清秀的男知青,和万金枝说话的时候还有点害羞,不敢直视万金枝那张因为干活卖力微微泛着红,艳光四射的脸。
他这也不是什么爱慕,而是知青里不分男女对于万金枝都有一种盲然的崇拜,加上万金枝的脸确实唬人,别说男知青了,女知青都是她的迷妹。
“队长来了。”
前头放哨的回来,懒懒散散的知青全都换了副态度,原本围在万金枝周围的知青也全都四散开去,回到田地里,做出一副卖力干活的样子。
万金枝是很有职业操守的,刚刚割稻的时候特地这儿割一片,那儿搁一片,等汪有贵过来的时候,每个知青边上都垒着一摞摞割下来的稻子。
马上就到午饭的时间了,知青今天的活也差不多完成了一半,等一天结束,肯定能完成任务。
汪有贵拿着搪瓷杯,满意地喝了口浓茶,点了点头笑着离开。
小样,那点小算盘还想瞒过他,那一声队长来了他搁老远就听见了,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想看到的就是任务完成的画面,管他任务是怎么完成的。
金枝开心,知青开心,他这个老队长也开心,这不就是大好事吗。
汪有贵觉得,这人啊就是难得糊涂,太过较真能有什么好处,反正有了金枝在,他们村的知青都老老实实的,不像别的村那般总是搞什么幺蛾子,就凭这一点,他也乐的帮他这个表外甥女擦擦尾巴,让她开开心心的赚钱。
万金枝和知青都不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在汪有贵这个老狐狸的眼睛里呢,只以为自己再一次瞒天过海了,佩服自己的智商和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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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快,转眼间凌娇和凌甜就已经重生/穿越来到这个年代大半个月了,也渐渐习惯了柔柔弱弱的亲爸,威力无穷的亲妈,亲爸亲妈见缝插针撒狗粮什么的,更是不值得一提了,加上还有可爱的小萌宝凌壮壮同志助阵,小日子过得乐滋滋的,别提多开心了。
有人开心有人愁,凌老二一家日子过得那么美,凌家老宅的那群人就不见得乐意了。
“爸,妈。”
徐爱娟最疼爱的小儿子带着媳妇闺女从城里回来了,骑着那辆气派的八成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博得了村里不少人的眼球。
她一脸开心地从屋里迎出来,看着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头抹发油三七开的儿子,心中的骄傲就别提了。
谁家儿子能有他们家老三那么厉害,吃国粮,还娶了一个城里媳妇儿,现在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就是实打实的城里人了,和那些泥腿子就是云泥之别。
她热情的迎上来,拉着小儿子的手就不肯放。
“坤儿,去地里叫你妈回来,手头的事都放一放,赶紧回来烧菜做饭,别把你三叔一家给饿着。”
凌坤有些不太情愿,这些日子他都不高兴出门,就因为二叔家那几个赔钱货的事,原本玩得好的小伙伴都不乐意和他玩了,还编了几首打油诗嘲笑他和弟弟。
“坤儿又长高了,这是叔特地给你留的糖果,边吃边去喊你妈。”凌国富掏出两粒水果糖,这种硬糖是供销社卖的最便宜的糖果,对于凌国富来说不怎么稀罕,可是对于凌坤来说那就是好东西了。
“谢谢三叔。”凌坤赶紧把其中一颗塞嘴里,另一颗藏起来,也没有分给没在场的弟弟的意思,急冲冲地就往地里跑去了。
凌国富的媳妇白春娇是城里姑娘,家里谁不高看她一眼,每次夫妻俩从城里回来,烧菜做饭,事后打扫洗碗的都是赵梅,所有人都习惯了。
包括凌国富夫妻俩,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他妈特地让侄子把在地里干活的大嫂叫回来烧菜做饭是一件多么不应该的事。
“妈,家里这些日子吃鸡了?”
白春娇自诩嫁给凌国富是低嫁,要不是对方模样好,嘴皮子溜会讨人喜欢,她可不会嫁给他这么一个乡下泥腿子,就连凌国富在革委会的那个工作,也是白家给介绍的,白春娇自认自己是凌家的恩人,他们再怎么捧着她巴结她也是应该的,即便连生了两个闺女,可是白春娇的底气丝毫没有减弱。
别看她的出生不算差,家里条件也挺好,可是眼皮子依旧很浅,和赵梅一样,就盯着老两口的那些东西呢。
夫妻俩回乡下的频率不高,不过每次来总是空手来,大包小包的走,城里买啥都要花钱,他们夫妻俩每次就装几袋子的新鲜蔬菜走,除了自己吃,白春娇还得往娘家送,乡下地方就是有一点好,有自留地,想吃什么也方便。
除此之外,鸡蛋鸭蛋也是不能少的,凌家养了六只鸡,三只鸭,一天能六七个蛋,其中一半老太太都是给小儿子一家攒着的,每次他们来,总是能带着满满一篮子的鸡鸭蛋走。
要不是有这样的好处,白春娇也不见得乐意回来这破烂地方。
可是刚刚她往鸡圈里一看,原本的六只鸡就剩下了四个,怎么着,趁他们一家子都不在,杀了两只吃肉,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白春娇抱着刚刚一岁的小闺女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倒是要好好问问,要是这鸡肉没她的份,她可跟他们没完。
第11章 窝里横
“别提啥鸡的事了,说起来我就来气。”徐爱娟原本还高兴的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
凌家一共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大凌国庆娶了媳妇赵梅,生了两个儿子,老二凌国栋娶了万金枝,不过结婚第三天,就被分了出去,在户口本上,已经是独立的一家了,老三凌国富娶了城里姑娘白春娇,是凌家最出息的孩子,不过他们一家都是城里户口,和老户口本其实也早就脱离开来了,村里分粮和他们也没什么事儿,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还没出嫁,跟着老两口一块住。
因此看着凌家人丁还挺旺盛的,实际上凌家老宅子住的只有凌家老两口,凌老大一家,以及十七岁的大姑娘凌美丽,这样的人口,要养活六只鸡,三只鸭,真的还挺费劲儿的。
鸡鸭都是杂食的,可你光喂野菜鸡鸭也长不大,下不了蛋啊,除了这些东西,一家子都还得从嘴巴里扣省一些粮食下来,番薯是主食,偶尔掺一些苞米面之类的东西,老两口年纪大了,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虽然十七岁了,可是被老太太护着不下地,养的就和地主家的小姐似得娇滴滴的,这么一来这些粮食的大头还不是从凌老大一家手里拿来的。
偏偏这个家除了凌国栋被分出去了,其他兄弟姐妹还没分家,当家做主的是徐爱娟,她疼爱小儿子小闺女,一天能得六个蛋,一个蛋是给小闺女补身子的,三个蛋是给小儿子一家留着的,唯独剩下两个,就这两个,还是大房一家和老两口一起吃的,这时间一长,凌国庆夫妻早就有怨言了,只是暂时隐忍不发罢了。
都说老三有出息,从来也没见老三给过家里什么好处,到是贼不走空,来一趟总得往自己的小家搬东西,这些都是在割凌国庆的肉,剜赵梅的心。
就是忍,也忍不了多久了。
“三哥三嫂,你们总算回来了,上次我和你说的那件事怎么样了。”日上三竿了,凌美丽总算是从自己的炕上爬了起来,伸着懒腰从屋内出来,看到院子里的三哥三嫂,高兴地跑了过来,正巧打断了徐爱娟原本打算声讨老二一家的话。
“啥事?美丽你托你三哥什么事了,妈怎么不知道啊?”因为是生了三个儿子后才得来的闺女,徐爱娟对她宠的很,什么家务都不让她干,凌美丽不怎么聪明,可还是村里少有的一直读到初中的女娃娃。
可惜,凌美丽不爱学习,有那么好的机会,还是没考上中专,灰溜溜地又回到乡下来了。
读不了书,徐爱娟就一心想给闺女找一个能干的男人,别的不说,凌美丽的模样就和她的名字一般,还是很漂亮的,尤其因为徐爱娟常常私底下给她塞点零花钱,她有闲钱去打扮,不敢太出格,就是抹点雪花膏,头发上擦点香油,别上一个精致的发卡,衣服干净整洁,一下子就在村里同龄的姑娘里头拔高了起来。
知根知底的长辈都不见得会喜欢这样骄纵干不了活的儿媳妇,可是那些真是春心萌动的青年,很容易就被这个皮肤白皙,未语先笑的娇俏姑娘给勾去心神。
反正在徐爱娟看来,自己的闺女是初中生,长相还那样出挑,就是城里的青年,她都是配的上的。
“上次进城我看到县里的食品厂招工了,虽然只是临时工,可是每个月工资也有十八块钱呢,而且人家只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三哥不是革委会的吗,我就想让他帮我托托关系,看看我能不能进去。”
凌美丽被徐爱娟养的心高气傲,加上初中三年早就习惯了县城优越繁华的生活,可毕业后回到这破烂乡下,怎么待都不习惯,更不想将来就嫁一个泥腿子过一辈子。
“这样的大好事你怎么没跟妈说啊。”徐爱娟跺了跺脚,忙将视线转到一旁的小儿子身上:“你妹模样好性子好,只要能进了食品厂早晚都能转正,到时候不是更好找对象了吗,你们兄妹从小就亲,你可得好好帮帮你妹子。”
她狠了狠心,瞅了眼边上已经空荡了许多的鸡圈:“求人不是得送礼吗,家里还有鸡还有鸭,要是真能把你妹弄进那个食品厂,妈狠狠心,再杀一只鸡鸭给你带去。”
徐爱娟为了闺女大方,可却叫白春娇越发不满了,合着他们一家就是白捡来的孩子,之前一家子背着他们偷偷吃了两只鸡,现在又拿一只给小妹活动关系,怎么好事都没轮到他们头上呢。
白春娇的心眼比针小,不过只是还没确定的猜测,就把之前老太太偏心他们一家的事给忘了。
“妈,说起鸡鸭,你还没说家里原本那两只鸡去哪儿了呢。”
白春娇这趟来原本就是想要家里杀一只鸡带走的,她娘家弟妹前些日子生了个大胖小子,她爸妈可开心了,自己作为出嫁的姐姐,上门去探望的时候手上总得拎一些东西吧,八个月以上的老母鸡最好,正好她自己留一半,再给弟妹拿过去一半。
“三嫂,你可别问了,就是妈跟你说了,你还能找抢鸡的那人把鸡给抢回来不成。”凌美丽眼神中闪过一丝嫉恨和忌惮,和白春娇一样,她何尝不把那几只母鸡当做自己的所有物。
“是抢的,谁敢来咱们凌家抢东西,妈你告诉我,无法无天了这是。”
凌国富从进门到现在就没怎么开口过,直到听到了这个敏感词,才开口问道。
他的身上文人气很厚重,看上去就是文质彬彬,很有才华的男人,当初要不是这样面皮,他也哄不来城里姑娘白春娇不顾家人反对死活要嫁给他。
不过在革委会呆久了,凌国富身上多了几分官腔,这一点在和家人相处的时候,也会隐隐透露出来。
小儿子的话让徐爱娟忽然有了几分信心,直接将关于两只惨死的老母鸡的事原原本本叙述了一遍。
“三哥,你最聪明了,一定能想到办法对付二嫂的是不是。”凌美丽最崇拜的就是这个小哥,当下就用寄予厚望的眼神看向了他。
“你说这鸡是二嫂拿的……”
凌国富咽了口口水,想把前一秒刚夸下海口的自己给一掌拍死。
白春娇也是差不多的表情,她和那个早就从凌家分出去的二哥一家不熟,除了年节的时候,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不过无论是哪一次,那个女人都让她印象深刻。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嫁来凌家的当天,自己穿着好不容易搞来的大红布料做的喜服,坐在自行车的后车座上,一路上喇叭唢呐地从自己家来到凌家老宅,不过运气差了点,村里那头耕地的牛没拴住,正在小道上溜达,看着她一身红彤彤的,直接就发狂了。
当时白春娇都吓傻了,其他人就顾着往边上跑,凌国富当时也吓软了腿懵在了当场,当然,在白春娇的眼里,是她的丈夫真心爱她,想着在她面前护着呢。
就在这时候,万金枝从人群中出来了,上前一个马步扎在两人前头,在蛮牛冲过来的时候,双手直接抓住了两个牛角,一声咆哮,用力将牛头往地上一压。
万金枝被牛的冲劲往后移动了五六米,地上长长的两条拖痕差点没把鞋底磨穿了,而那头牛更惨,好歹上千斤的重量,直接就被万金枝按住脑袋,任凭两条后腿怎么施力,都起不来身了。
白春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威猛的女人,不,就是这样威猛的男人她也没见过啊。
一个赤手就能和牛搏斗的女人,白春娇是傻了才会为了两只鸡跟人家斗呢,得罪了她哪天她心情不好,就用当初对付蛮牛的力道,往她身上轻轻垂那么一下,自己岂不是就成了肉饼了。
想想那个画面,白春娇就打了个哆嗦,凌国富不知道是不是跟媳妇儿想一块去了,两人抖完相视一眼,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别管鸡是怎么没的,反正要认准一条方针,那就是二嫂,惹不起,惹不起,惹不起。
不过二嫂惹不起,不代表大嫂惹不起啊,麻烦全是她家两个宝贝儿子惹出来的,凭什么让全家人的鸡赔罪呢,这一点就说不过去了。
夫妻俩想好了最该为这件事负责的人,从头到尾就没有如同老太太和凌美丽期盼的那样,对二哥一家下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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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里的稻子都收完了,我跟队长借了驴车,咱们明天全家进城大采购去。”惹不起的大魔王万金枝把这些日子赚来的钱票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几,志得意满地对着小夫郎和三个宝贝蛋炫耀自己作为一家之主不容置疑的赚钱能力。
“吃臊子面。”
小太子举了举小胖手,还吸溜了一下口水。
这个世界上除了他父皇的领土疆域缩水了以外,其实还是有很多很多好东西的,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可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凌甜的眼神也亮了亮,拼命点头表示自己的赞同,一个月的时间她已经把这个小村庄给摸透了,是时候扩大地图范围了。
她才不承认自己也是嘴馋的想尝尝弟弟念念不忘的臊子面到底是什么味道呢。
至于凌娇,妹妹说好,那都是好的。
一家子的行程就这样拍板决定了,两姐妹谁也没问过这么多钱票都是从哪里来的,她们心中早就已经有了隐隐的答案,这一世的父母,都是很了不起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