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

  猪笼草飞了。
  林宁:“!”
  林宁连忙将它捞过来。
  猪笼草:“汪汪汪~”
  林宁嘴角抽了抽。
  显然猪笼草喜欢这种无翅自飞的感觉,不得已林宁只有将一根树枝变形成一根绳子,把绳子的一头系在猪笼草脖子上,一头系在她手腕上,就当多了个狗子状气球。接着她还活捉了数十只比利威格虫,把它们放置到随身行李箱内。行李箱内被施了叠加魔法,可以暂时模拟比利威格虫的生存环境,以达到保鲜的效果。
  不是……
  是达到等他们返回英国时,它们还活蹦乱跳着。
  白皇后:“你也想被比利威格虫蛰一下吗,埃米尔?”
  林宁想了想说:“我有点想,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我还是不尝试了,”她说着晃了晃了手腕,飘荡在上面的猪笼草是真嗨了,正在半空中做狗刨状,“等我们回家后再试下吧。”
  白皇后:“到时候我也可以这么拽着你。”
  林宁:“……嗯呢。”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他们没能那么快就返回康沃尔郡。他们本来是有打算去围观下澳洲蛋白眼这种火龙(澳洲蛋白眼火龙之所以叫蛋白眼,是因为它们的眼睛没有瞳仁),不过在袋鼠口袋酒吧中得知,因为几年前有一条雄火龙被赶离领地,在饥饿过头下袭击了大批袋鼠,还被不少麻瓜看到了,澳大利亚魔法部就专门设置了隔离区,由专门的部门看管。林宁就不太好这么赤条条的去围观了,再说澳洲蛋白眼这种火龙也不仅仅只有澳大利亚有,在罗马尼亚的火龙保护区中有各种各样的火龙,在那儿巫师们可以近距离地研究各种各样的火龙。
  林宁觉得她可以去那儿,说不定还能和火龙保护区的负责人合作一番。
  而变故就是在他们准备打道回府时发生的。
  “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只肥羊。”
  先前在袋鼠口袋酒吧的那个头上绑着脏兮兮绑带的男人,出现在了林宁他们面前,很是不怀好意道。绑带下的眼睛流露出浓稠的恶意,先前和他一起的那个疑似吸血鬼的女人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个裹着一身黑的男人,他倒是没将脸包裹住,只是他手臂上缠着条有三颗头的大蛇,足以说明他是个什么货色了。
  林宁:“唔。”
  白皇后也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至于他们的“t”?猪笼草已经放飞了自我。
  绑带男又开了口:“小白脸,你这是被吓傻了?”
  林宁慢吞吞道:“我能问你们一个问题吗?你们黑巫师是不是都是恨不能在脸上写上‘黑巫师’的字样?”
  绑带男:“什么?”
  那个把如尼纹蛇当宠物的男人也一愣,不等他开口说什么,如尼纹蛇最右边的那颗脑袋就发出急躁的嘶嘶声。
  林宁自然而然道:“它在说它受够了你身上的大蒜味,你这个狐臭男。等等,你不嫌弃他的狐臭,只嫌弃他身上的大蒜味。还是说你既嫌弃他的狐臭味,也嫌弃他身上的大蒜味?”
  绑带男:“!!”
  养蛇男:“!!”
  白皇后看了一眼那条如尼纹蛇,又抬头看了看还在天上飘的猪笼草,微微抿了抿嘴。
  巴瑞·麦克米伦是布鲁伯里出版社的一名入职不到三年的编辑,平时的工作就是负责从大量的投稿中发现有出版价值,以及有出版潜力的书稿。他挺喜欢这份工作的,感觉就像是在浪里淘金,当然,大部分时候他都在浪里来回,淘换到金子的几率太小了,要知道他们布鲁伯里出版社每年会出版的新书也就那么多,而且他们出版社就仅在本土来看,都只能说是有那么点名气。在他们上面还有阿歇特出版集团、兰登书屋英国公司等那样的大出版社,它们占据着相对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布鲁伯里出版社总体来讲只能说是第二梯队吧。
  不过这不影响巴瑞·麦克米伦对他这份工作的热爱。
  尤其是最近他觉得他淘换到了金子,那是一份被它的作者命名为《格林伍德冒险记》的书稿。起初巴瑞·麦克米伦觉得这个书名可真是“朴素”,一点都不震惊,尽管如此,巴瑞·麦克米伦还是拿出了他的专业素养,准备先看前两章。对于他这样有经验的编辑来讲,大多时候一份书稿的好坏,往往前两章,不,是第一章 都能看出个大概来。只有前两章能够吸引编辑继续看下去,那么这份稿件才算是通过了“初选”,再往上还会有主编,乃至营销部经理等一致把关,到底他们出版社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提升营业额,努力争取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这样才能够往好的方向发展。
  话说回来,巴瑞·麦克米伦就在这种思绪纷杂的情况下,打开了那本《格林伍德冒险记》(adventuregreend),接着翻看的速度越来越慢,注意力也越来越集中。等到他被同事叫回神时,才发现下班时间已经到了,办公室内的其他编辑基本上都走光了。
  “你还好吗?”同事问。
  “我,我得去趟厕所。”巴瑞·麦克米伦抄起那本书,脚步艰难的挪进了卫生间——他没怎么动弹,没“全身麻痹”都是好的。接着巴瑞·麦克米伦在厕所内呆了有十分钟,这十分钟内他又快速将整本书看了一遍,这次发现除了故事本身很有魔力外,还发现就稿件来讲它也是很完美的,没有语法错误,似乎也没有单词拼写错误,看起来不像是新手写的。
  只是作者名“g.r lkhart”,巴瑞·麦克米伦也没有联想到哪个已出名的作者,名字会有这样的缩写。然而不管怎么说,这本书绝对有出版的价值,还有看最后书中的主人公格林伍德再次踏上了旅程,就知道作者是想将这个故事写成一个系列故事的。
  系列故事好啊,系列故事妙啊。
  巴瑞·麦克米伦提起裤子从卫生间内出来,他顾不得那么多,直接去找营销部经理,结果发现人家因为有事提前下班了。巴瑞·麦克米伦想了想还是直接去人家家吧,不不,还是得先联系好作者,要知道很多作者都会将一书稿多投的!
  他得抓紧了!
  巴瑞·麦克米伦没能在稿件上找到联络电话,只找到了一个地址。他挠了挠头,只能照着地址去了信,在等待回信的期间,巴瑞·麦克米伦将《格林伍德探险记》一边极力安利给了营销部经理,一边焦急地等待着回信,到最后他亟不可待下,干脆自己开车去了信封上的联络地址,威格莫尔街12号。
  说来也巧,巴瑞·麦克米伦开着车到了威格莫尔街,远远地看到了邮递员将信投放到了12号公寓楼的信箱内。他认出来那就是他写的信,看来隔了一天才投递过来,早知道他就该亲自过来的。转念想想也是,自己亲自过来更显出他的诚意。
  这么想着的巴瑞·麦克米伦将车停好后,就想着去打开那个信箱,将里面的信件拿出来。只是让他目瞪口呆的是,信箱内空空如也。
  巴瑞·麦克米伦:“???”
  再看一眼,还是什么都没有,可他明明看到邮递员将信件投递进来的啊。
  巴瑞·麦克米伦:‘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第123章 霍格沃茨(5)
  巴瑞·麦克米伦成功地在威格莫尔街迷失了自我。
  ‘这一定是因为我失了智地去触犯人家的隐私!’他这么想着。
  巴瑞·麦克米伦原本就是想着把那封信拿出来, 装作自己没有写那封信,是直接来拜访的,可这么做其实是不怎么妥当的。所以他才在迷失自我后,想到了这一点, 他的本意肯定是不想做这么个没有礼貌的人啊!
  巴瑞·麦克米伦几乎要哭了。
  他之所以没有抱头痛哭, 还是因为先前的疑惑顶在了前面:那封信怎么消失不见了?
  到底哪里不对?
  在这种情绪紊乱的情况下, 巴瑞·麦克米伦克制住了他自己, 没有贸然上前敲门, 他得缓缓,得冷静冷静。
  对,得冷静。
  巴瑞·麦克米伦做不到啊。
  好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打电话过来的是营销部经理罗莎·柯林斯。
  《格林伍德冒险记》的书稿巴瑞·麦克米伦亲手教到了她手上, 并向她极力推荐了它, 罗莎·柯林斯作为布鲁伯里出版社的营销部经理, 她的眼光也很毒辣,在用最快的速度看完书稿后, 她也认为这本书有很大的潜力,对签下作者也很上心, 这才打来电话询问进程, 哪想到她还没说什么呢, 那头的巴瑞·麦克米伦就给她来了个神展开。
  罗莎·柯林斯:“……”
  巴瑞·麦克米伦:“我没疯!”
  罗莎·柯林斯:“……我什么都没说。听着,你现在开着你的车, 回你的公寓好好睡上一觉, 你的部门那边我会帮你请假的——你当然没有疯, 你只是需要好好休息。”
  巴瑞·麦克米伦:“可洛哈特先生这边?”
  罗莎·柯林斯异常冷静:“既然你没有疯,那就代表如果有其他出版社给予了他回信,那信也会被放到信箱后消失不见,不是吗?”
  巴瑞·麦克米伦:“也是啊。”
  罗莎·柯林斯:“所以好好休息一下,麦克米伦先生。”
  巴瑞·麦克米伦刚想说声谢谢,话筒中继续传出了罗莎·柯林斯的声音:“需要我派助理去接你吗?”
  巴瑞·麦克米伦:“…………我没疯,好吗!”
  被这么一闹,巴瑞·麦克米伦倒是冷静了很多,他决定先回家好好休息一下。说真的,这两天他一直都处于亢奋状态,没怎么觉得困,也没怎么好好睡觉,所以他还真有可能因为没好好休息而产生了幻觉。
  不不,他没疯。
  巴瑞·麦克米伦一觉醒来后这么坚信着。
  那么,问题回到了原点。
  那封信到底是怎么消失不见的?
  魔术?
  g.r lkhart便是那名邮递员?
  巴瑞·麦克米伦陷入了他的自我推理中,而事实是g.r lkhart,也就是林宁她在她的公寓外特设的信箱中放置了个特制的门钥匙,但凡是麻瓜界寄放到其中的信件或是包裹,都会在触发门钥匙后,自动传送到他们在康沃尔郡的家中。巴瑞·麦克米伦稍晚邮递员几步来到,信件自然已经被传送走了。
  这么一说,巴瑞·麦克米伦还是比较幸运的,他没有看到信件消失的那一过程,尽管他也没有好到哪儿去,那一刻当真是怀疑人生了。
  不过巴瑞·麦克米伦不是一个人。
  在南半球,还有两个人和巴瑞·麦克米伦同行。
  大半个脑袋都裹在脏兮兮的灰色绑带中的黑巫师叫巴格曼,养着一只如尼纹蛇的黑巫师则是克里瓦特,他们还有一名同伴,就是先前林宁在袋鼠口袋酒吧见到的那个疑似吸血鬼的女人。考虑到她不在现场,就先不多说她,就来说巴格曼和克里瓦特,他们的本意就是杀人越货,而林宁一行人对他们来说就是肥羊,只是没想到作为待宰羔羊的他们一上来,就朝他们扔了这么一个震天响的消息。
  这其中,被说有狐臭的克里瓦特更蒙上了浓浓的尴尬。
  巴格曼结结巴巴道:“你是个蛇佬腔?”
  林宁毫不迟疑道:“不是啊。”
  巴格曼:“啊?”
  克里瓦特:“???”
  林宁耸了耸肩:“我刚才是用英语说的那番话啊,你们为什么就认为我是蛇佬腔了?哦,我懂了,我说他身上有大蒜味还是个狐臭巫师,就只是随便说说的。不,我不是随便说的,我这是在对你们回以颜色,你们大可以把这当成我们决斗前的放狠话,就像你刚才说的‘瞧瞧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只肥羊’,还有‘小白脸,你这是被吓傻了吗’一样。”
  她说着视线从巴格曼转到了把如尼纹蛇当宠物的克里瓦特身上,“再说了,如果我是个蛇佬腔,我大可以直接命令那条如尼纹蛇咬死你,不是吗?”
  如尼纹蛇的魔法部分类级别为xxxx,最右边的嘴里的牙有剧毒。
  克里瓦特:“……”
  巴格曼:“……”
  克里瓦特回过神来后,冷笑了一声:“不管你是不是蛇佬腔,你今天就别想活着离开!”他说着就掏出了他的魔杖,巴格曼也不落后,同样拔出了他的魔杖,他们可没有什么一对一的格斗精神,更没有什么怜悯,看克里瓦特一上来就念到“阿瓦达索命”,便可见一斑了。
  “avada keda——”
  只是克里瓦特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只念到了一大半,魔杖就自动熄火了。
  克里瓦特:“??”
  巴格曼还以为克里瓦特是瞧对面那个小白脸吓得连魔杖都没拔出来,所以就觉得这么一击必杀无趣呢,于是就露出一口黄牙狞笑道:“这个小白脸竟然敢戏耍我们,我们确实该先给他点苦头尝尝。”
  克里瓦特:“……”
  巴格曼便以为克里瓦特这是默认了,于是他就把他的魔杖对准了林宁,准备念三大不可饶恕咒中的钻心咒,结果他刚开了口,他的魔杖就从他手中脱离,飞到了他口中的小白脸手中。
  巴格曼:“…………!”
  到这时候他就是再虎,也明白过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无声无杖!”
  林宁也若有所思:“我现在明白为什么当巫师决斗时,决斗双方都会在使魔咒前,将它大声喊出来了,因为这样双方才不会觉得尴尬,也不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但这对使用无声或无声无杖魔法的人,就太不友好了,我想你们俩也切实感受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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