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在里面来来回回的要么是异能者,要么是异能者的家人,少有普通人在这里晃悠,只因为消耗太高,他们承受不起。
  谭鸣游和魏宣三逛了逛,对现在人们的大体实力就有了一个认识。各个摊子上的灵兽肉和果实,从东洲一路过来,他们也是见了不少。多数都是普通的变异兽,偶有一级的。这么看来,现在的异能者普遍都是初级,还没有得到提升,少数天分高的可能到了一级甚至二级。
  两人见没什么特别的,便打算去普通的幸存者交易市场看看。谭鸣游可知道,里面未必没有好东西。他们家有内有乾坤的传承手镯和合欢铃,陆家能有引魂铃,别的人家就未必没有。就算是不像这种能连接秘境的宝物,普通的法宝还是很有可能的。
  别说,逛着逛着,谭鸣游还就看到一物不同寻常。
  那也是一个手镯,看起来古朴陈旧。谭鸣游拿起来,发现是一个储物手镯。用神识一探,里面也并不是空的,空间不是非常大,大约十立方米,里面放着一本手札和修真功法,还有些修炼用的丹药和法宝。
  谭鸣游查看后,见并不是什么难度的稀世珍宝。无论是功法还是法宝,都算普通,便又放了回去。
  秘境已开,合欢宗作为修真界的三大宗派之一,自然不是小门小户可以比拟的。
  即便他看不上眼,又何苦断了别人的机缘。
  ☆、第70章 罗城庄桓儿和一只手镯
  罗城躺在血泊中,视线已经渐渐模糊。
  他发誓,那些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末世来临后,罗城并没有赶上第一拨的变异,而他又长得平凡瘦弱,所以路上遇到的人都不愿意带上他。他千辛万苦,一个人从翼州逃到了南风基地。
  路上遇到危险的时候,也都只能靠自己。罗城原本就是个内向、不会与人交流的人,从小到他,他永远都是班级里的透明人,默默地坐在角落上,没人欺负,却也没人搭理。他只能羡慕的看着,同学们成群结伴儿地从他面前笑闹着走过。而他,到了毕业的时候,都没和几个人说过话。
  等到了末世,他发现,更加没人会拉他一把。大家相互扶持着逃生,只有他没人理会。
  好在危急关头,他觉醒了异能。周围人因此来巴结他,讨好他,但他已经看透了这些人,罗城选择自己走开。
  到了南风基地,人多了,罗城才发现,他虽然觉醒了异能,但却并不是特别厉害,他仍然只是个普通人。在异能者中,他却仍然是个透明人。没有加入任何小队,罗城只能凭着自己的力量,做一些简单的任务。
  可罗城发现,没有觉醒异能的普通幸存者,看到他,多数面带敬畏。罗城喜欢这样的感觉,这让他觉得,自己也是不普通的。
  所以罗城最愿意做的,就是胸前别着异能者的徽章,在普通人中行走,享受他们看他的目光。
  这天,刚出完任务回来的罗城,一如往常一样,来到最是拥挤的幸存者交易市场。
  这个时候,异能者的地位在普通人中已经凸显出来了。罗城走过,拥挤的人群会纷纷为他让开一条道路。罗城会微微昂起头,鼻子里恩上一声,这让他空虚了二十年的心,再次被涨的满满的。
  罗城走过一个摊子,目光正巧从一个造型古朴的手镯上飘过。虽然非金非玉,看起来似乎并不正规,并且看起来有些老旧。但罗城听到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快过去,那个是你的,得到它,你未来的人生都会发生改变。”
  这种宿命的感觉太强烈,原本只是来这里享受敬畏,并不打算买任何东西的罗城,忍不住向那个摊位走去。
  已过中年的摊主见有人过来,这人还带着异能者的徽章,乐呵呵地凑了过来。
  众所周知,在基地内,异能者可要比普通人富有太多了。而异能者,通常都不会来他们普通人的交易市场。这次好不容易让他逮到一个,摊主怎么可能放过。
  摊主一张老脸笑成了菊花,问:“先生 ,您有什么看重的吗?”
  罗城昂起头,用鼻子嗯了一声,目光点了点手镯。
  摊主立即会意,捧来手镯,说:“先生,您眼光可真好,这可是我们家的传家宝,末世来了,为了换口粮食,只收您15点积分怎么样?”
  15点积分能干什么?能换200斤大米,或者30盒罐头,连一块异兽肉都换不到。凭心而论,对已异能者来说,还真的不贵。
  但是罗城并不一般的异能者那么富有,他只有一个人,并没有加入任何佣兵小队。任务只能靠自己,口粮也要靠自己解决。他又是异能者,普通人吃的东西,对异能者来说是难以入口。所以罗城常常入不敷出。
  如今这15点数,他拿的出,可一旦买了手镯,他手里就真的是一分都没有了。而出入基地,是要交出入费的。
  罗城享受异能者的身份,实在拉不下脸来和摊主讨价还价,这会让他担心,一旦开口,会不会就让周围敬畏的目光变成了嘲笑。
  罗城狠狠心,正要用仅余的积分,向摊主买下来,却被别人横插一手。
  ………………………………………………
  到了南风基地,环境的优美让庄桓儿目不暇接。
  而这些,都是那个男人一手造就的吗?
  而陆枫桥又长得高大帅气,无论是英俊的长相还是修长健硕的身体,都最合庄桓儿的胃口。
  庄桓儿忍不住目光微闪,想到他和陆枫桥这么多年来的关系,庄桓儿心下黯然,他是讨厌我的吧?为什么会讨厌我呢?
  不过没关系,总有一天,他们会注意到我的美好的。庄桓儿按下决心。
  谭鸣宇虽然是谭家的大少爷,但在这儿,却真的什么都不是。所以并没有如同谭鸣游和魏宣三一样,被安排在陆枫桥旁边的别墅内。
  谭鸣游和陆枫桥又存了心刺激他,只随便把他们,可一般的谭家人一起,安排在了公寓中,并且还每人只有一个房间。
  这等待遇,别说童帆、云钦承、陈云曦他们,就是连胡晴雪他们的住所,都要更好一些。
  谭鸣宇见状,目光沉了沉。
  即便是有庄桓儿在一边美目微红,说着“没关系,鸣游一定是没有注意,并不是存心要你这个哥哥难堪”这样看似安慰、实则刺激的话,都没有如同以往一般大吼大叫。
  庄桓儿见谭鸣宇并没有咆哮着,冲出去与谭鸣游理论。心知此事估计就只能这样了,见好歹还有自己的房间,并不妨碍自己想心事,也就住了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贤惠地动手把两个人的东西安置好,庄桓儿便拉着谭鸣宇,想要出去逛逛。
  谭鸣宇些想看看南风基地的环境,便带着庄桓儿出了门,身后还跟着几个谭鸣宇收拢的手下,以及庄桓儿的nc粉儿。
  两人来到中央区,里里外外看了,自然来了最热闹的交易市场。
  庄桓儿正走着,心头一动。
  这种感觉挺玄乎,但庄桓儿却并不陌生。每次他有这种感觉的时候,如果不是有人横插一手,他通常都能获得好处。就像炎凛的那一次,庄桓儿心头就有一种感觉,要得到这个小家伙。
  而这一次,却要比那次更为强烈,也更为肯定。如果上次的感觉是可以去试试,这次的就是一定能行。
  庄桓儿抬眼在周围扫了扫,在掠过一个手镯的时候,庄桓儿目光定住了。
  就是它!要夺过来!
  庄桓儿细看,那是一个造型古朴的手镯。庄桓儿瞬间想到谭家的那个,心中一哼,早晚都是他的。
  看到摊子边上还站着一个男人,庄桓儿心中一急,拉着谭鸣宇快步向着手镯走去。
  ………………………………………………
  “老板,这个我要了。”
  罗城听到耳边响起一个百灵鸟般婉转悦耳的声音,一怔,就看到他的手镯已经被一只白皙细嫩的小手拿在了手中。
  摊主有些看看庄桓儿,又看看罗城,有些为难。罗城是异能者,他惹不起。但庄桓儿和谭鸣宇,他看着也不像普通人,最起码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
  罗城顺着那只白嫩的手,往上看,当即便怔愣住了。他从没见过这么美的人,美得让人只想把时间所有美好的事物捧到他面前。
  但是,这是庄桓儿看中的是他认为对自己极为重要的手镯。罗城心中矛盾,几经挣扎,还是对手镯的渴望占了上风。
  “不好意思”罗城少有的主动开口,“这个是我看中的。”
  庄桓儿看向罗城,楚楚可怜,“我也非常喜欢,不能让给我吗?”
  罗城摇摇头。
  庄桓儿看看手镯,又看看谭鸣宇,似乎心中不舍。
  谭鸣宇笑了笑,“桓儿要是喜欢,就拿着。”
  罗城听了,心中焦急。
  因为谭家人刚来南风,是被陆枫桥直接接进来的。记录和手续还都没有办理,异能者的徽章自然也都没有领取。
  可罗城虽然没有看到这几人佩戴徽章,但是从这几人身上传来一种让他忍不住退让的威压。
  罗城知道,这几个人他惹不起。他现在不是原本单纯天真的闷蛋,经历过末世,他虽然让自己远远地走开不参与,但他也被迫地看进了不少。
  末世里,这些人还能衣冠整洁,衣服娇养的样子,他就知道,他招惹不起。
  但是,这次,他忍不住想为自己争取一下。
  罗城狠狠心,不去看庄桓儿惹人怜爱的脸庞,说:“这对我很重要,不能让给你们。”
  谭鸣宇冷哼一声,“你还真敢说。”
  罗城咬着唇不说话,勉强自己不畏惧,抬头紧盯着谭鸣宇。
  “宇,算了”庄桓儿扯了扯谭鸣宇的胳膊,“既然对他这么重要,就让给他吧。”
  庄桓儿恋恋不舍地摩擦几下,递给罗城。
  “给你吧。”
  罗城接过手镯,脸上泛红,呐呐地开口,“谢……谢谢……”
  庄桓儿摇摇头,没精打采地站在谭鸣宇身边,低垂着脑袋,好像很失落。
  这场景,看得谭鸣宇和罗城都心中一痛。
  庄桓儿知道,这手镯仍然会是他的,谭鸣宇最后还是会拿给他,连理由都会为他找好。
  ………………………………………………
  罗城买走手镯后,快步往自己的住处走去。
  他的住所是进入基地后,基地为他安排的。
  因为他是异能者,所以要比普通人好上很多。但也因为他并不是很厉害,所以也只是比普通人好上一些。
  罗城刚转过转脚,就被人从身后打倒在地。
  好在罗城这时候已经不像末世前那般软弱无力,就地翻滚数周,罗城半蹲起身。
  罗城揉着肩膀,抬头望去,他面前站着的一群人中,有几个他是见过的,就在刚刚。
  罗城喝问:“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感和我们谭家抢东西,也不看看你有命抢,有没有命用。”
  “谭家?”
  “哼,不看看你那德行,也敢肖想桓儿。”
  这下罗城知道了,桓儿,是那个善良的美人。
  罗城深知,自己这次八成是凶多吉少了,这么一群人,他肯定打不过。
  当最后罗城躺在血泊中的时候,刚才说话的男人上前,从罗城怀中拿出手镯,搁手里掂了掂。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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