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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快穿] 第134节

  “大哥,你干啥!”
  风延荣冷着脸:“我干啥?她动了丫丫的救命钱,她得去坟前赔罪!”
  “你就听温阔鬼扯,叫你松手你听到没,小妹最怕疼了!”
  “小妹,小妹,你别怕,二哥三哥四哥来救你!”
  三兄弟撸起袖子径直往风延荣身上扑,三人知道风延荣的软肋在腰部,挠痒痒不管用就拿嘴咬,痛的风延荣龇牙咧嘴。
  望着面前扭打成团的四人,风红缨嘴角抽了抽。
  “别打了。”
  风红缨揉揉手掌心被滚烫黄沙拉出的血口,淡然道:“买小毛的钱是温阔给我的,一共十块一分,买小毛花了十块,剩下一分买了袋芦荟水喝。”
  风延荣踹开抱着他大腿不放的两个弟弟,挑眉看向风红缨。
  “没撒谎?”
  风红缨:“没有。”
  “敢对着悬崖上的月亮花起誓吗?”
  这话一出,三兄弟脸色变了。
  “大哥,你——”
  风延荣一个眼刀子丢过去,三兄弟立马闭嘴,然后齐刷刷冲风红缨摇头使眼色。
  月亮花是戈壁摊上的圣洁之花,任何谎言在其面前都无藏身之地,对月亮花起誓,如有违背下场很凄惨。
  风红缨伸出三指:“有什么不敢?买小毛的钱的的确确就是温阔给我的。”
  至于为什么给,她不知道。
  在原身被饿狼啃杀之前都没有答案,至于原小说后面有没有写到,她不清楚,毕竟系统没有开放小说后面的内容。
  “我如果说了半句假话,我——”
  “好了!”风延荣喝住风红缨,“大哥信你。”
  风红缨翻了个白眼,信个屁。
  眼前这男人对原身是挺好,但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包括宝富贵三兄弟在内,四人往灵堂这边赶的时候,其实内心深处和乌云雅一样,均认为原身偷了丫丫的救命钱吧?
  “走吧,你好歹喊丫丫一声小姑姑,咱们去送她最后一程。”
  想起乌云雅抱着年轻遗照对她露出的那股冰冷眼神,风红缨漫不经心的哦了声。
  丫丫的救命钱必须找出来,一日不找出来,她就要多背一天小偷的骂名。
  -
  “他们在那——”
  三兄弟站在沙峰上,指着下面:“大哥,小妹,你们快来——”
  风红缨属实还没适应沙漠气候,喉咙干得冒烟,一双脚被炙热的沙砾烤得发红,若不是风延荣半道背了她一趟,她现在早就晕过去了。
  三兄弟和风延荣已经爬上了沙峰,一个抱头翻滚之后,四人稳当当的落地。
  掀起的黄沙熏得风红缨眼睛都睁不开。
  “小妹,下来呀!”是三兄弟的叫喊。
  风红缨此刻左脚搭在右脚背上,整个人就像是铁板上的章鱼,哪哪都落不下去脚。
  “小开,这姑娘也忒娇弱了吧?”风红缨额头冒汗,忍不住跟系统吐槽。
  系统:【原主前期人设是团宠恶毒侄女,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就连去生产队干活都有哥哥帮忙,不想读书那就不读,她过的比你在和平年代还滋润,这样一个娇小姐可不得细皮嫩肉?】
  这本团宠文的背景是在八零年代,高考恢复后,风家举全家之力让原身高考,可惜原身不是那块料。
  钱花了,人没考上。
  反观女主乌云雅呢,想考却没教材,也没钱。
  眼瞅着原身考不上后,理智的风延荣将三个有出息的弟弟送出了戈壁滩。
  五弟风延吉在首都一所大学念书,专业是报社出版。
  六弟和七弟因为个头高挑有力气,高考结束后,南边军区学校直接派人将两个弟弟接过去当兵了。
  回忆被三兄弟的呐喊打破,风红缨咬咬牙,不顾脚掌难受一口气攀爬到沙峰。
  风延荣就站在几米远的地方,双手摊开,那是准备接妹妹的动作。
  也不知是沙迷了眼睛还是怎的,风红缨莫名觉得辛酸。
  大哥不愧是大哥,该骂的时候骂,该柔情的时候,如水一般温和。
  风红缨叹了口气,眼前这个大汉如果知道自己捧在手掌心的妹妹最终葬身了狼口,恐怕会崩溃到大哭吧?
  往下跳时,风红缨没让风延荣抱她。
  她接下来三五年,也许说不准一辈子都要在这片戈壁滩上生活,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她都得尽快改掉原主的娇生惯养。
  见风红缨抖着脚在滚烫的沙砾上走来走去,风延荣笑着感慨。
  “小妹长大了,不错。”
  风红缨:“……”
  走个路都夸?这以后她要是手撕渣男,风延荣岂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呐喊?
  -
  几人要去的是一块有水源的绿洲,今晚村里的人要将丫丫的棺椁埋了。
  走进遍地丛生的仙人掌地带时,风红缨恍然发现小毛跟了过来。
  骆驼的厚嘴唇虽然软哒哒的,但他们酷爱吃带刺的仙人掌。
  风红缨找风延荣要来一把小刀割仙人掌喂小毛,三兄弟想帮忙,还没开口就被风延荣拉去挖坑埋棺椁。不远处,乌云雅抱着丫丫的遗照还在哭,哭声沙哑凄惨。
  看得出来,乌云雅对丫丫这个捡回来的妹妹很上心,难怪送灵时一贯忍气吞声的乌云雅会对她露出那种仇恨的表情。
  乌云雅是团宠文的女主,心地善良,勤劳能干,但有一个很大的诟病。
  ——太圣母了。
  从乌云雅收养丫丫就能看出来,乌云雅的善心过了头,天上飞过一只鸟,乌云雅都要担心小鸟飞的累不累。
  这样的圣母女主……
  在原小说中,丫丫的身份不简单。
  丫丫压根就不是从北方逃难过来的穷苦人,而是男主温阔的青梅竹马。
  温阔下乡到戈壁滩上当知青建设祖国,高考恢复后,知青们都开始回城,唯独温阔没有。
  因为温阔爱上了戈壁滩上的美人乌云雅,他要留在这和乌云雅打造属于他们之间的恩爱天地。
  然而温阔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心爱的姑娘会牵着家乡的青梅竹马来到他身边。
  “温阔,这是丫丫同志,丫丫同志以后就是我的妹妹啦——”
  善良的乌云雅被丫丫骗了,也被男主温阔骗了。
  丫丫不止是温阔的青梅竹马,还是温阔的童养媳。
  原身给温阔准备的‘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浪漫之夜温阔没用上,不是温阔洁身自好,而是因为原身‘献身计划’被乌云雅知道了。
  如果乌云雅不知道,温阔恐怕早就和原身共度了良宵。
  在原小说中,想和温阔恩爱的可不止原身,还有丫丫。
  丫丫心思深,瞒着乌云雅和温阔被翻红浪,然后就有了水娃。
  风红缨之所以觉得乌云雅圣母,除了收养丫丫外,再有一个就是养育水娃。
  前期乌云雅不知道水娃的父亲是谁,加之被丫丫的谎言蒙在鼓里,在这种情况悉心养育水娃情有可原。
  可后来呢,水娃因为患了和温阔同样的遗传性疾病而曝光身份,乌云雅不但原谅了渣男,还二话不说当起了后妈。
  “啧啧啧,太‘伟大’了。”
  风红缨忍不住感叹连连。
  如果她不幸穿到了乌云雅身上,她第一桩事就是将管不住裤裆的温渣男解决掉,至于后妈?
  拜拜了您嘞,谁爱当谁当去。
  -
  “红缨同志。”身后传来一声叫唤。
  风红缨往后看,嘿,说曹操曹操就到。
  这不是团宠文大渣男温阔吗?
  看着迎面走来的温阔,风红缨刹那间明白了原身会什么要跟乌云雅这个姑姑争抢男人了。
  温阔一表人才,生的高大俊美,五官精致,笑起来格外的勾人。
  温阔扬起一丝自认为很帅的笑容,可惜风红缨看多了帅哥,免疫力超强。
  “哟,大忙人来啦~”
  风红缨拽起原身平时用的刁钻语气,讽刺道:“刚才还抱着我姑姑安慰她不要伤心,扭头就对我笑不合适吧?”
  温阔笑容僵住,以为风红缨是无知的原身,清咳了一声,开始转移话题。
  “红缨同志,这就是你一直想买的骆驼吗?”
  风红缨牵着小毛往风延荣方面走,懒得听温阔在那哔哔。
  “红缨——”温阔急了。
  不应该啊,从前只要他往那一站,风红缨就跟南方的柳絮一样甩都甩不掉,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半秒钟都不肯挪。
  风红缨走的并不快,她脚疼。
  温阔大步向前拦住风红缨,垂下眼帘。
  “红缨,你几个哥哥有没有问你买骆驼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还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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