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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继承殡仪馆后 第54节

  “说起来,兰姐的婆婆是什么人啊?那应该不是余酩的母亲才对,他母亲估计都过世了。”苏云疑惑地问。
  “那不是兰姐的婆婆,跟余酩和赵涂胡也没关系,是兰姐请来的保姆,余酩给那个老太太下了咒,只要老太太在家,就会以为自己是兰姐的婆婆,然后照顾兰姐跟那个小僵尸。”鬼差阿休简单解释,这几天他已经把情况摸得很清楚了。
  苏云若有所思:“这么说,赵涂胡已经很久没出现过了?”
  对此,林琅跟鬼差阿休同时点头,两个人都是闷葫芦,能不说话就坚决不开口。
  随后苏云又问:“你们俩,谁擅长审问一点?我有点事想问余酩,但他不开口,我不能做这些事,你们想想办法?”
  林琅直接说:“不需要擅长审问,只要让他开口就行,馆长,你想问什么?”
  “我想问,我从前是怎么死的。”苏云平静回答。
  “……”林琅蓦地睁大眼睛,他完全看不出来,苏云死过一次,按照苏云现在的命格和面相来说,她应该是个普通出生、普通长大的普通人,命中唯一的幸运就是遇上了苏一翎和季微棠。
  可是,苏云现在说自己从前死过,死过一次的人,为什么还能保存记忆留在人间,像……另外一个人一样活着?
  看林琅的表情太过震惊,鬼差阿休悄无声息地护到苏云身前,只要林琅有什么动作,他会立刻挡住,像林琅这种死脑筋的道士,很容易觉得人死就应该尘归尘土归土,不管什么理由,反正人死了不去地府就觉得人是鬼、是妖、是怪物,只想替天行道。
  苏云招了林琅回来,还定他当保镖,这种事迟早会被他发现,现在是个可以开口的时机。
  过了好一会儿,林琅看着苏云问:“馆长,你是人吗?”
  “我是,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我都是人,你没必要怀疑自己的修为跟能力,你看到的,都是真的。”苏云平静回答。
  “好。”林琅应了一声,将一张黄符递给苏云,等苏云接过去后就点点头回去休息了。
  鬼差阿休回头看苏云:“他是要辞职的意思吗?”
  苏云看了眼林琅的背影,笑了笑:“他是准备等我愿意说了再听的意思,他能把这个给我,就是相信我了。”
  说完,苏云晃了晃手中的黄符,这是个吐真符,朱砂兑墨水画出来的符文上泛着浅浅的紫金光芒,一看就是林琅自己画的,效果要比苏云画的强上百倍,再嘴硬的人只要吃下这张符,都得乖乖听话。
  鬼差阿休不理解:“可是馆长你开口了,就是想告诉他真相,为什么他不想听,你也不说了?”
  苏云瞥他一眼:“因为我本来就不想说,跟卖惨换黄符似的,他不想看我卖惨,所以干脆直接给东西了事。”
  第三十六章
  鬼差阿休不明白, 不过馆长没有生气的样子,他就不说什么了,反正有时候人活着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拿着林琅给的黄符, 苏云来到殡仪馆底下, 找到余酩,他并没有放弃逃离,一直试图在地下找到出口,如果这是普通的地下室, 大概早让他逃出去了。
  余酩待的位置跟上一次不一样,苏云依旧能一下子找到他。
  “你一直监视我, 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回答的。”余酩冷笑着说。
  “我没有一直监视你,这个地方你可以理解为专门为我做的乐园, 我知道你在哪里, 很稀奇吗?”苏云平静地看着他, 跟上一次来没什么区别,让人看不出她到底想知道什么。
  这几天一直没找到办法出去, 余酩在心中多少有点猜测,他阴沉地瞪着苏云, 如果不是实在碰不到苏云的实体,他大概会拿着剑捅上几千剑。
  苏云不在乎余酩的敌视, 比起她自己的事情,现在看到余酩,反而难免更好奇另外一件事:“我是来跟你说, 明天到老爷子的葬礼, 如你所愿, 老爷子还是死了,不过让你失望的地方大概在于, 老爷子的尸体送到了我这里来,所以他不会变成僵尸了。”
  余酩没想到苏云竟然还特地来通知自己,他直接大笑一声:“痛快,这目中无人的老东西终于死了,病死的吧?死之前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做过的亏心事。”
  当年余酩跟乌家之间的恩怨,在苏云看来根本算不上,不说阶层问题,光是政府两次撞上截胡了余酩的预约,他才应该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总会被政府截胡。
  苏云等他笑完,开口道:“我其实很好奇,从我在乌家这听到的消息,不管怎么说,都不能理解你为什么针对乌家老爷子,甚至去找了乌姑姑回来,仅仅因为老爷子没见你,就这么恨吗?”
  “你懂什么?我一次次想办法去找那老东西,结果无论如何都不见我,我通过他儿子约了好几次,最后还放我鸽子,我余酩是他能耍的吗?”余酩双目圆瞪,呲牙发狠地咒骂了两句,仿佛跟乌家老爷子是多大的深仇大恨。
  “可说句不好听的,你当时就是倒霉每次预约都被政府截胡,你觉得你算什么东西跟政府比呢?老爷子无论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政府吧?正别说你那点体量的生意,对老爷子来说怎么算得罪呢?”苏云不太能理解地反问。
  余酩当即冷笑一声,十分理所当然地说:“政府的饭局一个月吃十几次,他推掉几次怎么了?言而无信的老东西难道就值得政府信任?一丘之貉有什么好说的?而且我不信此次都能是政府从中截胡,他就是想整我而已!”
  面对余酩自己找的歪理,苏云脸皮抽了抽:“你要是值得老爷子动手整,你就不见着他了吗?而且,你自己什么命格不知道啊?你这命格能有今天的修为得感谢静灵门的栽培,跟你自己关系不大,不然你想想,这些年,你有什么事情是做成功的吗?”
  这句话直接戳中余酩最大的痛点,他隐姓埋名三十年,换了好几次命格,无论换上多好的命,就是一事无成,哪怕是借了楚飞独的身份,也没有做到任何成功的事情,最可怕的是,后来他的修为再也没精进过。
  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余酩都觉得静灵门的修炼方式有病,但他也知道自己资质不行,如果按照正常的方式来修炼,怕是七老八十都才刚入门。
  可静灵门不一样,因为静灵门独特的双修方式,余酩可以借用僵尸的修为来让自己的修为快速增进,只要他找的僵尸足够强大,迟早能比门主修炼得更快。
  结果,他自从叛逃后修炼速度越来越低,一开始他还因为暴涨的修为可以跟静灵门打得有来有回,可渐渐地,他已经无法再跟静灵门同辈的弟子打了,就连当初他最看不起的人,也成为了新的门主,而他只是个躲躲藏藏的叛徒。
  在这样的压力下,余酩愈发恨老天不公,然而却什么都无法改变。
  苏云看他恼羞成怒的样子,忍俊不禁地说:“这么看来,老爷子当时得亏没见你,要是见了你,估计就是第二个楚飞独了,不过还是挺感谢你能将乌姑姑救出来的,至少没让她死在那样肮脏的地方,让我能给她一个体面的葬礼。”
  余酩气得无法反驳,他当时借靠楚飞独的关系,在滨城的诸多世家当中游走,试图给自己找条出路,结果处处碰壁,不是一家独大的古董商就是对古董没兴趣,就算有心想投资的,又不肯给他独一无二的投资。
  走动许久,居然就只剩乌家依旧在买各种古董,说是老爷子喜欢,想多攒一点,将来可以送给自己的两个孙子还有女儿。
  对于这样人傻钱多的客户,余酩必然不可能放过,而已他从乌家老爷子照片的面相上看,知道这是个有福的人,一辈子可以说是顺风顺水,这样的命格如何让他不心动?
  结果老爷子藏得比他还好,无论怎么找就是没找到,他甚至想过查到老爷子的行程然后去拦截,最好是像楚飞独那样,弄出个意外来,让老爷子成为他的傀儡之一。
  但不知道是不是老爷子的命过于好了,余酩所有的计划都无疾而终,后来他快被静灵门给找到了,才不得已找了个同样姓余的远房亲戚金蝉脱壳。
  “我来告诉你这些,是想问你,怎么就这么恨老爷子啊?居然从那么远就开始安排 ,从兰姐到乌姑姑走后剩余在家里的胎发,还有后来找到乌姑姑的尸体,你有这个力气,对修炼或者做生意上点心,做什么不成功了?”苏云直接将自己最好奇的事问出来。
  从头到尾查了那么多线索,苏云最奇怪的就是这个,余酩对乌家实在是太“长情”了,但凡他把这脑子跟努力放在别的事情上呢?
  余酩却说:“早吗?我还觉得自己晚了,你又知道我只对乌家下手了?这些年看不起我的人,我一个都没放过,那些安排我早就布置下去了,你以为这么关着我就可以了?那些人该死,我活得这么不好,他们凭什么过得那么舒坦?”
  如果针对滨城那些富贵人家的事情早就存在,那乌姑姑早年在付家看到霉菌花样就不奇怪了,因为余酩始终按照自己的喜怒偷偷报复曾经不愿意跟他合作的人家是。
  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苏云倒是没太听说过谁家特别倒霉,反正从她的角度来看是看不出问题的,加上从前年纪小,许多事都不明白。
  “你就是做了这么多亏心事才会越来越倒霉,你以为一直换命格老天就不知道了吗?”苏云嗤笑一声说。
  “那又如何?老天本来就亏待我!那我报复那些它喜欢的人有什么不对?”余酩完全没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他只恨自己能力还是不够,没办法杀更多所谓的天之骄子,不然他要杀穿那些敢看不起自己的人。
  苏云看他一会儿,长出一口气:“那老爷子,也是你推下楼梯的?”
  说到这个,余酩微妙地笑起来:“你知道吗?我从来不亲手做这种事,老天就算在这里,它都不能说人是我杀的,•是我的好徒弟动的手哈哈哈哈……他跟我是一样的人,我防备着,他防备着我,你啊,是永远不可能等到他来的,死了这条心吧!”
  在余酩大笑的时候,苏云直接将折好的黄符扔飞镖一样扔进了余酩的嘴里,顿时余酩的笑声就像被突然掐住了脖子一样停住。
  余酩伸手去扣自己的喉咙,随后想起来自己应该点穴位让自己吐出来,结果无论他怎么折腾,就是吐不出来。
  苏云走到他前面:“别费力气了,我专门找人借的黄符,我没自己写,就是不想在这个事情上跟你拉扯,直接让你吐不出来,比什么都强。”
  “咳咳咳……到底是什么东西?”余酩扣自己喉咙已经折腾得满脸生理泪水,可那个符好像消失在自己喉咙里了一样,死活没找到。
  “是吐真符,吃下它,我问你什么,你都得回答了,你也是修道的,怎么这么天真?想要你开口,有很多办法。”苏云微笑着与他对视。
  余酩快被气死了,双眼几乎要瞪出来:“贱人!”
  一般的吐真符其实苏云也会画,她非得问林琅要,就是想占他命格与先天之气的光,只要是林琅画的符,就没有不成功的,比起苏云画了符之后还要想办法给余酩吃下去、担心他能反抗说出假消息来,直接找林琅要简单得多。
  就是要担心林琅想知道前因后果,以及知道苏云要黄符的目的后不可能给。
  当时苏云都准备卖惨了,也不算卖吧,本来她就是惨死的,尽量把自己描述得可怜一点,不怕林琅不动恻隐之心。
  吐真符的效果立竿见影,余酩现在不管再怎么不愿意,只要苏云开口问他问题,他绝对抗拒不了会把答案说出来。
  而余酩发现自己无论怎么调动全身修为都无法反抗吐真符效果的时候,终于慌了:“苏云!苏、苏小姐,你别、你别开口!这个事情……我们可以商量啊!真的!你听我说,你先别开口!”
  苏云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好啊,我听你说,你要说什么呢?”
  “我、我……”余酩死死捂着自己的嘴巴,他其实忍不住回答,但是他要挑能说的,万一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可就真的把自己搭进去了,“我、我说,这个事情其实赵涂胡更清楚,对对对,你可以问我徒弟赵涂胡!”
  “赵涂胡啊,但你不是说他不会来救你吗?他都不会来救你了,我上哪儿问他去啊?”苏云似笑非笑地问。
  余酩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他直接报出一个地址:“……是这个地方,他最近一直在那等我消息,我交代过他了,我要让老爷子死,他去想办法把老爷子弄进医院,后面他就在那等半个月,如果听说了老爷子死亡的消息,就成功了,我放他假,回头我会传授给他更换命格的办法,到时候他就可以远走高飞。”
  在自己的生死面前,余酩不留一点余地地出卖自己的徒弟,哪怕这个徒弟可以为自己杀人,他依旧出卖得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苏云轻笑了下:“呵呵,听你这意思,干完老爷子这一票,你还打算跟赵涂胡分道扬镳啊?你们不是师徒吗?”
  余酩听着苏云的揶揄,一咬牙将他跟赵涂胡的事说了出来。
  跟苏云猜测得不太一样,余酩跟赵涂胡确实是塑料师徒,他们能混到一起,完全是因为静灵门,他们自己之间是没什么感情的,不如说,从一开始就是交易。
  之前余酩跟苏云提到过,他自从出了静灵门后修炼的速度就一落千丈,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可是刚逃离的时候,速度明明很快。
  至于原因,苏云也告诉他了,不管他信不信,总之静灵门的功法基本等于双修,他要是聪明点,就知道自己应该趁早找到个心爱的妖魔鬼怪,然后只要真心相爱并且开始双修,修炼速度会越来越快。
  不过余酩要是听得进去,就不会发生叛逃出静灵门的事了。
  事情得从余酩进入静灵门之前开始说起,从他自己的第一视角来看整个故事,充斥着另外一个气息——恨铁不成钢。
  别人到底不知道余酩从前是什么情况,车绪鸣又是隔了一辈的弟子,他师父当然不好把什么都说明白,余酩自己就没什么不好开口的了,并且,他现在吃了吐真符,自然什么都是真的。
  就像许多话本里说的故事一样,余酩其实出生在一个非常贫穷的家庭,贫穷到家里甚至没办法让他上完小学。
  在余酩出生的那个年代,义务教育是逐渐普及的,一线城市一开始就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根本不需要政策扶贫,真正需要的是乡村、落后的城镇。
  余酩说,那个年代,就算是普通的小城镇想要读义务教育也是很不容易的,那是有钱人家跟官宦子弟才能去读的东西,普通人如果想要读完初中高中甚至大学等分配,就需要集合全家的力量。
  这个所谓全家的力量,就是家里无论有多少孩子,从爷爷奶奶那一辈到自己的子侄这一辈,全部人出去工作、种田、进厂,只供一个孩子,还要想办法躲开举报 ,不然人家要是举报一下,说你资本主义,全家都完了。
  真正可以从贫穷人家供出大学生的家庭,其实应该从七零年代后算起,而在七零年代之前,有个高中文化就不错了。
  苏云对这个年代的事情不清楚,她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去世了,父母呢又还年轻,年轻到四五十岁还可以浪漫地去度蜜月,顺便行侠仗义,他们是活在浪漫一代的人。
  所以余酩的故事对苏云来说,特别有趣,干脆坐下来,听得津津有味:“所以,你是那个被全家供出来的高中生?那你怎么当道士去了?”
  余酩扭曲着脸扫她一眼:“舔着,你以为谁都这么幸运吗?我是那个被迫供某个叔叔上学的子侄!”
  “啊?”苏云愣住了,她难以想象,以余酩这个性格为人,居然愿意供一个所谓的叔叔去上学而不是自己上?
  在余酩的语气中,苏云听出来了他对家庭与那个时代的不满,从前说这样的话要去关牛栏的,现在倒是可以随便说了。
  因为余酩出生的年代不好,他差不多等于是一出生就被剥夺了念书的权力,人人都宣传念书等于资本主义的时代,想要念书改变命运,简直等于谋反,那是不要命的。
  而某个被全家供养的叔叔,因为提前念到了高中,所以可以读到毕业,并且下乡去了,不管当初的下乡青年是个什么样的待遇与命运,至少在余酩当时的家里,那就是全家的神、皇帝。
  余酩五岁起就要跟家里其他的孩子一样起早贪黑干活,他们家人口多,孩子也多,为了能吃上饭,每天都是拼死拼活赚公分,小孩子能做的事情本来就少,一天赚个几厘饭票甚至换不到一碟咸菜,唯一能做的就是收拾家里。
  那时候好像每个人都这么活,乡下地方,没有说是应该送小孩子先去读个小学,至少识几个字会算数的想法,觉得一辈子就这么背脊朝天干一辈子农活也没什么不对,反正他们已经供出来一个有文化的学生了呀!干嘛还要供第二个呢?
  在这样的环境下,其实多数人都认命了,余酩本来也是。
  如果故事就这么平静地发展下去,大概余酩这被子就是个普通的农民,等到十几岁了,家里给说个老婆,将来生一堆孩子,然后又从一堆孩子里供一个大学生,就差不多了。
  结果在余酩八岁那年,他们村要修厂子了。
  七十年代初之后,生产队有了相应的规模,大大小小的生产队开始不满足每天只做那些杂七杂八还不赚什么钱的活。
  人啊,吃饱穿暖就开始想经济,这是避免不了,即使在最难的那十几年,经济发展依旧没有停下来,生产队建厂、分田到户就是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下能做到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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