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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她为何那样(女尊) 第24节

  在她震耳欲聋的沉默当中,赵闻琴毫无身为兰台长官的架子,凑近了几步,贴着她问:“你能不能悄悄把书稿给我看?我帮你校对。”
  薛玉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校书使的公服。
  赵闻琴也发现了,她避免尴尬似得咳嗽了几声,又道:“你脑子里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都是从哪儿看来的?”
  薛玉霄:“……杂书。”
  狗血家庭伦理剧,还有《一胎三宝霸道妻主狠狠宠》。
  当然,书是没这书的。薛玉霄就算想给自己编的小说起这个名字,那也几乎没有可能,兰台对书籍的名字修订有很严格的要求。
  “你太过谦了。”赵闻琴感叹道,“我自问博览群书,也想不出这样惊世骇俗的开篇,这怎么会是杂书呢?我一直觉得,无论是文学还是艺术,都要以民众为主,以通俗好看为主,要是百姓不接受,何谈开启民智,涤荡思想……兰台这些年为了讨好陛下,尽是一些无趣的劝学之言,又有向纸上空谈靠拢的迹象……”
  她说到这里,也觉得心中疲累,摆摆手不说了,直接握着薛玉霄的手,道:“三娘子,我要请你做书院的讲师,还会帮你将这篇故事出版成书,交给各郡的书坊戏楼……此前崔征月跟我提起你的时候,我就说你一定是个才学之士。”
  崔大人听到这里,眉峰微皱地瞥了好友一眼,长长地“嗯”了一声:“是啊,中丞大人慧眼识珠,不像有些人,捧着蒙尘的宝物还当是瓦砾,真是长了一对鱼眼睛。”
  赵闻琴面不改色地继续道:“三娘子,这里清闲虽好,可不过是年华空耗,这样名动天下的机会,你不愿一博吗?”
  薛玉霄确有此意,但她提出了一个条件:“中丞大人,我会以笔名暂代我的真名,请中丞大人交给各州各郡时,暂时隐瞒我的真名。”
  “这是为何?”
  薛玉霄摇首不语,一言未发,两人的短暂对视中,赵闻琴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好。”
  如果是她本人的名字,恐怕无论这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故事,都不会被改编成戏曲、唱段,也绝没有名动天下的机会。
  当然……皇帝可能没有防她到这个地步,但薛玉霄不会把希望寄托在谢馥的宽容上。
  狂歌五柳前(1)
  第24章
  赵闻琴的动作很快。
  她不仅动作快,还充满对皇帝与臣子之间彼此权力倾轧的经验。兰台馆阁听过这半篇故事的人都被要求保守秘密,在成书之前不可泄露。
  这倒也是成书的规矩,众人表示理解,都没有多想。大约五六日后,上半册《求芳记》脱胎于印刷, 第一本编制成的纸质《求芳记》到了薛玉霄手中。
  她拿到时,正与赵闻琴在书坊的别苑喝茶手谈。纸张尚且散发着笔墨香气,薛玉霄看了一眼封面,道:“大人还是不肯让我用那个名字。你不觉得那个更引人注目,让人不得不看吗?”
  赵闻琴一口茶水正在喉咙里,她差点被呛到,顺了顺气,道:“只要内容过关,也不必事事做到最极端,你这只顾着惊世骇俗夺人眼球的性子,到底是从哪里养出来的?”
  要是放在互联网时代,不把标题起得泯灭人性,哪有那么多的流量和点击?薛玉霄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她其实不是真的为了吸引眼球,她只是有点不正经的恶趣味,想看到兰台书院讲学时,是用什么表情念出那个名字的。
  “好了。”赵闻琴无奈道,“你要是真喜欢,我让她们给你单独做一本。打算什么时候写下半篇?你应该知道,要是你用笔名成名,一定很快就会引起轰动,说不定……”
  “中丞大人。”薛玉霄道,“如果只是书,各州路途遥远,识字的讲书娘子也不够多,就算一时轰动,也是在社会上层、在读书人。能否排好戏文,再将戏文和书一起交给州郡?”
  赵闻琴微微一怔,道:“这恐怕耗费时间不短。”
  薛玉霄道:“京兆繁华,要是在京兆推行,依大人之见,排戏要多久时日?”
  赵闻琴用手指算了算时间:“起码要二十日。”
  “好。”薛玉霄道,“二十日而已。笔名就叫做……明月主人。”
  婵娟二字,就有月的别称之意。
  赵闻琴盯着她道:“三娘子,我知道你心里想着什么,但凡事如果锋芒太过,会让很多人生起嫉妒、忌惮之心,不是所有人都心胸宽广,有容人雅量的。”
  薛玉霄不疾不徐地道:“中丞大人,收敛锋芒、韬光养晦,这固然很好,但我是薛家的女儿,难道我名不见经传,就不会有人嫉妒、有人忌惮了吗?人不遭妒是庸才,我会让这些人容下我的,是高高兴兴地接受,还是如鲠在喉地接受,那是她们自己的事。”
  她说这话的语气很平和。
  恰恰是这种平和,却让赵闻琴觉得眼前乍起一点寒芒,在这个眉目温和的薛三娘子身上,仿佛看到一把寒凛出鞘的利剑,锋刃未曾试。
  年轻人的意气啊……
  赵闻琴自觉文心已老,半是叹息半是欣赏地道:“看来你的狂妄之名,也不全是世人道听途说的,只是大彻大悟,表面内敛许多。”
  “是。”薛玉霄承认,“学生大彻大悟了。”
  赵闻琴是兰台中丞,书院的院长,也身为考核通俗文学的中正官,凡是在朝、在书院的士族女郎,都可以称呼她为老师,自谦为学生。
  赵闻琴道:“去吧,像你这样的人,路要向前看。往后陪都的街头巷尾,都将在你悬照的彻夜清辉里。”
  ……
  接下来的十几日,薛玉霄忙碌在书坊戏楼之间。
  在外人眼里,她这样的行为几乎是自暴自弃了——进入兰台后十几年都会停滞在这个位置,就算赵中丞过几年殁了,论资排辈也轮不到她升迁,即便清贵闲官品级高、俸禄厚、颇有颜面,但实际上抛开薛氏,她薛玉霄本人其实已经失去了很多政治价值。
  相比之下,受到打击后的李芙蓉反而发奋读书。李芙蓉此前的错误被她的母亲一手压下,消息并未外传。就算她没有大菩提寺的题字扬名,也因勤奋刻苦得到了中正官的欣赏,不日将会被军府征召。
  薛玉霄连续多日泡在戏楼,这种好地方,崔明珠那个纨绔女自然愿意相陪。
  崔明珠一身丝绸红衣,她不爱戴花冠,只用一对步摇压住了鬓发,发丝依旧懒散地溜出来两缕,肩膀贴着薛玉霄的肩:“……这段是不是太单调了。”
  “单调?”薛玉霄第一次看人排戏。
  “是啊。”崔明珠是个中常客,“既然是李郎君向嫂子宋珍示好,这会儿,那个戏子就该快步走上去抓住她的手,李郎君得走个碎步,两人按这个方向……”
  她抬起手指,在半空中一转,“情意绵绵地走半圈。”
  崔明珠是品戏的行家。薛玉霄当即叫来戏楼的管事,原原本本地跟她说了。管事早被吩咐过,这出戏一切都听薛三娘子指教,连连答应,回去马上改了。
  “我还以为你过得什么好日子。”管事走后,崔明珠埋怨道,“这戏还没排成呢,你就来看,这不会是兰台交给你的活儿吧?也奇了,你一个校书使大人,兰台馆阁谁能指使你干这种杂活儿,是赵中丞为难你,还是我姨母……”
  “都不是。”薛玉霄道。
  “嘁。我还以为你在戏楼有美郎君研墨添香,左拥右抱,好不快活呢!”崔明珠畅想道,“正想着这里有什么美人,能不能叫金兰姐妹也看看。”
  “你真是本性不改。”薛玉霄叹道。
  “这有什么呀。”崔明珠浑不在意,跟她聊天,“王郎的事,你听说没有?”
  王珩?薛玉霄没有听到半点风声:“什么事?”
  “就两日前。”崔明珠随手扒了颗花生米,“王丞相的弟弟、也就是他的舅父带王珩去参加宴会,那其实是相看的宴会,汝南袁氏的小娘子袁冰遥遥看见他,一见钟情,便请王珩弹琴给她听,王珩说琴曲只为知音的妙赏而奏,除此外绝弦无声。袁冰觉得他目中无人,便恼了,不小心摔坏了王郎的秋杀琴。”
  秋杀琴是齐朝闻名的一架名琴,琴音铮铮如秋风扫落叶。传说春秋时有奇人异士为国献曲,在城楼上弹奏琴音,正值深秋,琴音摧破了敌军的胆气,于是获得大胜,所以名为“秋杀”。
  不过薛玉霄的注意点是:“不小心?”
  “只能这么说呗,不然呢?”崔明珠道,“袁氏把袁冰绑起来抽了几鞭子,跟王丞相赔罪,面子给尽了,但王珩还是闭门不出……啧,也不知道谁有幸能听到王郎的乐声啊……”
  薛玉霄瞥了她一眼,心说你其实听过的。
  等排完了戏,正好日暮西斜。崔明珠拉住她去眠花宿柳,要给她介绍什么什么花舫的倌人,还说什么美景无边、可以通宵达旦地欢饮作乐……薛玉霄再三拒绝才脱身,带着韦青燕骑马归园。
  她的骑术已经很好,但因为是在城中,速度不快。
  街巷上的百姓大多都已经回家,偶尔见到几个走街串巷的商贩背着竹篓竹筐。穿过两条街,路过放鹿园后门的时候,薛玉霄想起崔明珠跟她说的话,下意识地扫过去了一眼。
  这一眼下去,薛玉霄突然拉住缰绳,马匹温顺地驻足不动。
  “少主人,怎么了?”韦青燕问。
  薛玉霄抬手指了指。
  放鹿园种着很多粗壮树木,后门的院墙边就有一个大槐树,枝头上结着一串串槐树的果实。在婆娑的树影下面,有一个人影在树的枝芽之间,笨拙又努力地爬高,然后双手扒住院墙——
  韦青燕愣愣道:“这是……”
  薛玉霄感叹道:“清愁姐姐真是卓识远见,这种清奇的出门方式,原来不止她一个用。”
  韦青燕想了想,悄声道:“您是不是开玩笑呢?”
  薛玉霄道:“你居然听出来了。真不容易。”
  少主人是不是骂我呢。韦青燕呆了呆。
  不等韦青燕反应过来,她驱马上前,伸手拍了拍马头,然后贴墙踩在鞍上起身,双手撑着高高的院墙,一翻身就上去了,斜坐在墙砖上,一边掸掉衣服上的灰,一边道:“你别脚滑掉下去。”
  “少主人——”韦青燕惊得差点大叫,但她马上意识到放鹿园可能有侍卫在里面巡视,声调硬生生压下去,好悬没把她给憋死。
  薛玉霄一低头,跟王珩四目相对。
  果然是他。放鹿园的仆役、侍奴,采办的家丁……所有人都能出门,只有他不行。
  王珩真被吓了一跳。他身上是一件适合行动的便装,窄袖贴身,根本不符合世家公子的服装规范,他的身上被槐树的果实蹭着、挤着,弄得全都是树叶汁水的味道,额头也汗津津的,他那张苍白的脸上因为过量的运动,反而衬托出了过分的、病态的红。
  “玉霄……姐姐。”王珩只吐出来四个字,他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她,怀疑自己在做梦。
  薛玉霄道:“你身体不好,耐力不足,脚下要是泄了力,这树准能摔死你。”
  王珩喉结滚动,看着她道:“你为什么……”
  “我正好回去。”薛玉霄伸出手,“是不是心情不好,想出去玩?”
  王珩盯着她伸过来的手,目光在上面还没完全消尽的齿痕上顿了顿——能咬出这种伤痕,一定是个被娇惯得蛮横无理的小侍吧?会是她院里的裴郎君吗?
  他的目光仅有一刹那的停顿,很快就把手交到她掌心。
  薛玉霄也不含糊,抓着他的手,另一边揽住王珩的脊背,将他带着从墙头上轻盈地翻下来,正好稳稳跳坐到马鞍中。她伸手握住缰绳,双臂将王珩圈在身前,衣料与被树叶蹭过的衣衫挨在一起。
  她身上的熏香馥郁芬芳。
  王珩不会骑马,他的手紧张地扣着马具的边缘,但更紧张的是她身上的香气……她很有分寸地虚虚地护着,两人的身体其实没有贴合得很紧,但正是这种叛逆当中的守礼,让王珩更加心跳加速,难以呼吸。
  薛玉霄道:“想去哪儿?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我带着你跑一圈儿就想开了。”
  她跟王公子的交情虽然不深,但好歹也有论曲之交、同车之谊,听到袁冰弄坏了秋杀琴,薛玉霄以朋友的身份代入了一下,都觉得有点儿窒息。
  王珩道:“……去哪里都好,只要你握着缰绳,什么地方我都去。”
  薛玉霄笑了笑:“你不怕我骑术有限,把你摔下去?”
  王珩摇头,因为他坐在身前,薛玉霄看不到他的神情,只能听他说:“你会跟我一起摔倒吗?要是你也摔下去,那摔了也无妨。”
  “腿都会摔断的,什么无妨?”薛玉霄随口道,“这个时间,其他地方都已经闭市了,只有一个地方还热闹,有花灯可看……就是,不太适合你。”
  王珩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想要去碰她攥着缰绳的手背,但他只是摸了摸她手中的缰绳,道:“没关系,你带我看看吧。”
  夕阳残照,天际很快擦黑。
  到了游船花舫边,已经能看到天空上的星星。在渡情桥的岸边,薛玉霄扶他下马,两人坐在岸边的凉亭里,放眼望去,就是连成片的七八艘花舫——那是烟花之地。
  花舫下的池水中,到处都是燃着蜡烛的莲灯。莲花小灯顺流飘荡,压着一河星光。
  两人看了很久,夜风徐来,谁都没有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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