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宫腰 第24节
林嬛:“……”
几次张口,想怼回去,想起刚刚的事,又心虚地闭上嘴。
果然,时间是把杀猪刀,不仅能把相熟的两个人变得陌生,还能让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生出三寸不烂之舌,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若不是亲耳听见,她都不敢相信,这是他会说出来的话。
她索性别过脸去,不再搭理。
然经这一闹,周遭尴尬的气氛倒淡了不少。
其实,就这样待着也没什么。横竖他就在自己身边,一回头就能看到。她也不必终日为飘摇不定的未来担心,无论外头风多大,雨多疾,这里都是她能全然安心栖身的小天地。
要是时间能就此停滞,又或者这画舫能漂久些,一直漂下去,永远不靠岸,那该多好……
林嬛嘴角翘起一个愉悦的上扬弧度,眸底的光也柔和不少。
想起白日之事,她抿了抿唇,声音不禁放轻:“王爷早间说的话,可都作数?倘若只是为了应付二殿下,王爷大可告诉我,我、我……”
她抿了抿唇,声音隐约发抖,半天说不下去。
浓长的眼睫搭垂下来,也跟着细细打颤儿,掸落无数月华碎光。
方停归望着她的面容,着迷地看着她睫毛上如水波般滑过的银光,偶尔她眼睛一眨,睫毛微微一颤,就仿佛一只蜻蜓的翅翼在他胸口振动。
纵然分别三年,依旧如初见时那般,撩拨得他心跳怦然不已。
白日说的话作数吗?
自然是作数的。
早在五年前,她将自己带回侯府的那一刻起,她就必须属于他,也只能属于他。
因着出生微末,打从有记忆起,他便是自己一个人,孑然飘零于人世间。
无父母,无兄弟,更无至交好友。
累了就随意找间破庙寄宿,饿了便去跟路边的野狗抢食。
只要能活命,什么脏活累活,他都肯干。
五岁那年,他被一家江南富商巨贾收留,在他养的外室宅邸里做活。
工钱不多,住的也是那外室养的京巴犬腾给他的土窝,但好歹也有了栖身之所,他很知足,每天砍砍柴火,喂喂狗,闲了就去后院,给那株被丢弃的海棠树苗浇水。
看着枯枝败叶重新抽出鲜嫩的芽,开出粉嫩小花,他比得了赏钱还高兴。
原以为日子终于有了着落,却不料那外室心思不纯,为了那富商的钱财,将他们盍家统统鸩杀,末了还贼喊捉贼,嫁祸于他。
他百口莫辩,白干了三个月的活不说,还成了通缉犯,人人喊打,每天东躲西藏,饿了就挖草根果腹,伤口流血化脓便摘几片叶子压着止血,遇上连日阴雨天,光是那锥心刺骨的疼痛,就足以要他性命。有几回,他甚至都已经看到人濒死之时才会出现的幻觉。
许是天无绝人之路,也或许是老天爷品行顽劣,不想看他就这样轻易死去,让他遇见了他的养父。
他长的什么模样?年龄几何?
方停归都已记不清,只知道他姓“方”,是个刀口舔血的杀手。
贪财,好赌,酗酒成性。
相遇之时,正是他杀完人,在破庙里躲避追兵的时候。
彼时自己已奄奄一息,见他帮自己包扎了伤口,还往他嘴里塞了半枚吃剩的梨,他便咬牙强撑起身,豁出性命去帮他引开追兵,以报他救命之恩。
之后的无数次,他也是这般,为他杀人,为他挣赏金,为他拼命。
即便事后,他能拿一贯钱,却从不分他半个铜板;也即便他每次都将自己锁在地下室,只在有任务之时,才放他出门;也即便自己为他九死一生,却只得他喂一些残羹冷炙。
至少他没有赶他走,那便还是爱他的。
有这个养父在,自己就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旁人问起,他也能拍着胸脯自豪地说,自己姓“方”,有家可归,有人可念,不是没人要的小孩。
可最后,那人还是背叛了他,就因为那张被栽赃嫁祸的通缉令,为了那几两碎银。
一击刺入他胸膛,毫不犹豫。
用的,还是自己帮他磨好的刀。
当真是痛彻心扉啊……
以至于他都分辨不清,究竟是胸前染血更疼,还是遭人背刺更令他痛不欲生。
也是从那一刻起,他才终于明白,何为人心险恶?何为世态炎凉?真到了利益面前,连亲生父子都会反目,更何况他们这样名存实亡的养父子?
之后的十年,他也遇到过向他伸出援手的人,有惦记他这副皮囊,欲收他入府做脔童的耄耋太监;也有看上他身手,想借他的手,帮忙除去眼中钉,再嫁祸于他的卑劣高官……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难道里头真没有想真心帮他的人吗?
或许有吧?
只是他已经不在乎了。
世间之道,本就是弱肉强食,尤其像他这样无依无靠的青萍微末,唯有比天道更加狠心,更加无情,才能在这残忍的人世间活得长久。
直到五年前,自己遇见了她。
他还记得,那是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他来帝京寻财路,叫一群纨绔子弟缠上。
说来只是几个绣花大枕头,身手不值一提,他根本无需将他们放在心上。怎奈那时,他赶了太久的路,钱粮散尽,身体虚弱至极,这才叫他们占了上风。
听见远处传来一声姑娘软糯的“住手”,帮他把恶人都赶走,他本是不屑,以为又是什么假惺惺的“英雄救美”戏码,钓他上钩,等涮够了,玩腻了,就会跟丢一块破抹布一样,把他能扔多远,就扔多远,踩上一脚都嫌脏。
他甚至都已经将小指勾在了腰间藏着的匕首之上。
纵使人已经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四根指头都叫那群纨绔折断,可那丫头若是敢动他分毫,他定要让她付出血的代价。
可她就只是蹲在他面前,轻声问出了一个他早已不敢触碰的字眼:“要不要跟我回家?”
自己单薄的身躯担了两肩冰雪,冻得两排牙齿“咯咯”直打仗,却是将泰半油纸伞都盖在他头上,笑着问他:“冷不冷?”
清润的杏眼同远处的灯火重叠,让他想起小时候在那间江南小院精心栽培的那株海棠花。
于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中,他便看见一轮金灿灿的暖阳,冉冉升在他心上,从此一念成了悦,念念便成了执,纵使时过经年,物是人非,也未敢放下。
早间请旨赐婚之时,陛下问他值不值?
一身战功,换一人平安。
他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一想到那双温柔明媚的眉眼,可能再也不会对他笑,他便觉心肝都要在瞬息间被人捏成齑粉。
旁人都以为他在发疯,拿自己的大好前程,去赌一个缥缈不定的未来。
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娶她从来就不是什么雷霆浩劫,而是他耗尽此生所有努力和运气,才终于盼来的一场人间痴梦。
纵使天道无情,纵使沧海终会化作桑田,也纵使他们都已不是当初的模样,她仍旧是他心中最初和最终的那个情之所钟。
方停归轻轻闭了闭眼,仰头望着画舫外盈盈生辉的圆月。
明明早间在御前严辞拒绝做驸马时,他都能斩钉截铁,不卑不亢,这一刻回答她一个早就在心底念了多年的问题,却是乱了心跳,失了声腔。
手不安地揉搓桌上的筷箸,都快把银筷盘下一层银屑,才上下吞咽着喉结,磕磕绊绊地憋出一句:“倘若那些话都作数,林姑娘可愿、可愿……嫁给我?”
这一紧张,竟是连那个象征身份的尊贵自称都忘了。
第18章
这猝不及防的一句问话, 搅得林嬛有点懵。
明明是她在担心眼前的一切,只是自己心中一场镜花水月的幻影,可现在听他话里的意思, 怎的倒像是他在央求自己?
林嬛狐疑地蹙起眉, 扭头看去。
月光如水,幽幽洒了满船银白色的光, 他本就冷白的肌肤变得更加清淡,唯有两只耳朵透着润泽的红。夜色里瞧,仿佛上了一层清透的薄釉。
林嬛越瞧,那抹红就越明显。
到最后,他终于忍不住, 拧起两道锋锐的剑眉, 怒目睨来, “到底愿不愿嫁, 林姑娘请赶紧给个准信, 本王又不是非你不可。”
然对上她的眼,目光又下意识左右忽闪着躲开。手在袖底牢牢攥紧银筷, 能清楚地听见指节“咯咯”的摩擦声。
林嬛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三年不见,她都快忘记,他从前也是这样这般, 会害羞,会窘迫,无论在外头多么嚣张恣肆,在她面前永远都是一个赤诚坦荡的少年郎。
想到这, 她心也跟着放软,周身似升起轻柔的云, 栽得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明明画舫两面俱都通风,她却莫名燥热不已。
大约是夏天快到了吧!
她也忍不住,跟着他一块低头摩挲起筷箸。
偌大的画舫安静得听不见一丝说话声,只余悠悠回荡的流水声,和耳边“咚咚”的心跳,也分不清究竟是他的,还是自己的。
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许是真被他惯坏了,她竟生出了几分胆气,绕着肩头垂落的碎发,故意同他拿乔:“谁家郎子是这般提亲的?一点诚心也没有……”
方停归敛起眉心,沉默下来,线条凛冽的侧颜隐在暗处,格外显得冷肃,整个画舫都跟着凝滞下来,像是被水银冻住一般。
林嬛心里也不禁跟着打鼓,这样说是不是有些太过了?万一他生气,再不理自己该怎么办?
她启唇刚想给自己找补,就听方停归问:“想看烟花吗?”
“什么?”
林嬛一下没反应过来,愕然仰头,眼前忽然罩落一片黑影,伴随一段清冽的沉水香。还没等她看清,身子便忽然一轻,整个人都被方停归抱入怀中。
足尖轻轻一点,他便抱着她,朝画舫外轻盈飞去,没入夜色中。
身形快如闪电,若不是林嬛此刻就在方停归的怀里,肉眼根本不可能捕捉到他的动作。
身体时而高高腾空,时而又低低落下,耳畔风声呼啸,迎面都是陌生的凉意,吹得林嬛鬓发凌乱,眼前所见的景致飞快后掠,跑马灯似的频闪,只剩远处人家模糊的灯火。
林嬛不由抿紧红唇,把脸埋进他肩膀,脸颊耳畔全是海水般呼啸灌来的夜风,连带着她的心脏也跟着狂跳,忍不住将紧紧抱住他脖颈。
猎猎风声中,她似乎听见方停归轻轻笑了一声,然后稍稍放缓了速度。
再睁眼,人就已经由他抱着,站在听雪阁的最高处,身边全是缓缓流淌的星海,明亮而璀璨,她一伸手,就能摘到月亮。
林嬛一时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自己及笄那天,他送给自己满天烟火的时候。
她刚想问他想做什么,就隐约瞧见底下那片水面一片残荷上,似乎布了一层网状之物。夜色太黑,林嬛看不太清楚,不由问:“那是什么?”
方停归神秘地一牵嘴角,没有回答,只抱起她,纵身飞到祈江边的一个四角红亭内,将她放下,“你且在这等会儿。”
说着便转身去了水边,从怀里摸出一个火折子晃亮,俯身点燃岸边一支火烛。
林嬛目光好奇地追着那簇火光,而那火光则追着一根根引线,一路蜿蜒至枯荷之上。她不由自主屏住呼吸,期待着会发生什么,可那点光却“滋”地一声湮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