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嫁给门当户对 第67节
但赵芸却在说完后,听也不听的江朝宗的回话,就把电话塞给了沈绾笛,然后直接起身回了屋。
也不知道怎么了,明明之前江朝宗还是一个很少的一个人,怎么现在变的婆婆妈妈的了……
赵芸虽然面上一副嫌弃的模样,但心里,却还是缓缓淌过了一层蜜。
不管自己走到哪儿,都有人惦记着,这种感觉……可真好!
而且她现在不仅有家,还有了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关系非常好非常好的……妹妹!亲的!
……
江朝宗很清楚赵芸的为人,所以在听到赵芸说“不说了”的时候,他就知道,赵芸是真的不再往下说了。
所以江朝宗并没有生气,而是宠溺的笑了笑,然后把电话给了季晏礼。
季晏礼稍微愣了一会儿才道:“……绾笛?”
“嗯,是我。”沈绾笛道,“怎么了?妈说你有事儿要跟我说,什么事儿啊?”
江朝宗知道季晏礼要跟沈绾笛说一些私事儿,所以并没有在季家多待。
趁着季晏礼打电话的间隙间,悄无声息的给季晏礼打了个招呼后,便回了自己家。
季晏礼在江朝宗走后,并没有立马说起正事儿,而是隔着这遥远的距离,顺着电话线,像两人刚刚交往的时候似的,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说了一些最近发生的事情。
恍惚间,沈绾笛还当真以为回到了那个时候,而现在,距离他们第一次见面,只剩下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可季晏礼却精准的说出了具体的时间,他说:“再过27天,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间了。”
这个时间,不是指相亲的那一次,而是指他们真真正正见面的时间……
两人腻歪了一番以后,季晏礼才终于说起了正事儿:“绾笛,你还记得罗华吗?”
第78章
罗华这个名字突然冒出来的时候,沈绾笛还愣了一下。
可能是因为最近她让赵芸这个书中女主认了自己的父母为干亲,剧情偏离的太过严重,所以昨晚她又梦到了书中的剧情。
要知道,这本书迄今为止,她只在新婚那晚梦到过,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因为当时她才刚刚结婚,对赵芸、江朝宗连认识都不认识,所以自然对书中的剧情并不怎么上心。
不过沈绾笛记忆好,就算再怎么囫囵吞枣,她对自己做的梦也能记得七七八八。
所以在随军后遇到江朝宗和赵芸以后,她才会如此震惊,且与书中剧情细细比对。
可尽管如此,沈绾笛还是对梦中的这本书的剧情持有怀疑态度,所以书中的剧情并没有影响她她多少。
但就在昨天晚上!她又梦到了——那本书。
因为现在沈绾笛已经和书中的男女主认识、并经历了很多事情,所以这一次,沈绾笛看的格外认真。
这也就导致,从前很多被沈绾笛忽略的小细节,都一一呈现在沈绾笛眼前——比如,罗华这个人。
在书中,并没有罗华给季晏礼打电话救助这件事儿,所以自然也没有季晏礼带人去抓捕毒贩,进而升职这件事儿。
但罗华确确实实是在书中出现过的,不过是在书中快要结尾的时候罢了。
那时的“季晏礼”已经跟“沈绾笛”离了婚,“赵芸”也经过自己努力拼搏,赚了很多很多钱。
而“赵芸”这个人,对钱还有房子都很痴迷,所以有了钱以后,不可避免的就会想要去买房。
而罗华,就是在“赵芸”买房的时候出现的。
不过并没有与“赵芸”面对面交流,而是在“赵芸”跟前台查看户型的时候,前台的服务员匆匆提了一句。
记得当时,“赵芸”刚从前台手里接过户型的图册,图册封面上引着的名字,正是罗华这两个字。
沈绾笛当时并没有在意,叫罗华的人多了去了,怎么就是她认识的了?
可奇就奇在,“赵芸”随口提了一嘴,而前台也耐心的给她解释——这是他们房地产公司的老总。
“赵芸”听了后,随意的点了点头,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揭过去了,没想到前台这几个服务员突然躁动了起来——
看着大门口的方向,三三两两的挤作一团,互相搀扶着,激动的险些要蹦起来,就连脸上也满是看见名人后的兴奋。
“是罗总!是罗总啊啊啊,他今天居然来视察了——”
“赵芸”闻言,顺着她们看的方向看了过去,沈绾笛便也跟随着“赵芸”的目光,看了过去。
只见一个年越四十上下的男人,身穿一身黑色修身得体的西装,正迈着大长腿款款往楼里走去。
身后跟着一大群人,有男有女,男的皆是身穿一套西装,女的则是打扮的十分时尚,皆是一副都市丽人的形象。
虽然沈绾笛在现实中并没有见过罗华本人,但她听过季晏礼对罗华的描述。
而且在梦中的时候,因为“赵芸”好奇的问了一句,所以前台不断地给赵芸科普——海城、卡拉ok厅、九死一生、工地打工等等。
除了工地打工这件事儿以外,其他的都能跟季晏礼嘴里的那个罗华对上,所以沈绾笛不可能不把季晏礼口中的罗华,往书中的那个罗总身上想。
尤其是……在沈绾笛回了一句“记得”以后,季晏礼接下来说的话,更是让她无比肯定,季晏礼说的那个罗华,就是书中的罗华!
他说:“他今天找我来了,先是请我吃饭,还了我之前给他的500块钱。”
“然后就是絮絮叨叨的说了一些他最近发生的事情,他说他这段时间,先是在工地上干杂活,后来又慢慢的干成了包工头……”
听到这儿,沈绾笛心道果然,罗华就是那个房地产的罗总。
可后面季晏礼便吞吞吐吐起来,像是不知道该如何往下说似的,沈绾笛也不催促,而是顺着季晏礼的话道:
“这么看来,罗华并没有一蹶不振,相反对生活还非常积极向上,这多好啊,虽然工地上辛苦了一些,但就冲他这个拼劲儿,没准儿还真能在工地上拼出一番事业来呢!”
季晏礼问:“你也觉得,干工地也能干出一番事业来吗?”
“也?”
季晏礼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呼出了一口气:“对,罗华也是这么说的。”
“而且他今天找我来,也不光是为了请我吃饭然后唠唠闲话,还有就是他说他想让我跟他一起……”
“干工地?”沈绾笛这次是真的奇了。
虽然她知道书中的罗华,就是从工地干起来的,但是她没想到,罗华竟然会来找季晏礼一起。
“……对。”季晏礼缓缓的应了一声,“不过他不是想让我退伍跟他一起干,就是想着我给他出一笔钱,然后跟他一起合伙开一家施工公司,就跟之前我出资和佘浩他们一起开货运公司一样。”
只不过就是现在合作伙伴换了一个人,出资方向也从货运转移到了人才分配上。
自从从佘浩的货运公司退资以后,季晏礼就一直在琢磨该如何投资其他事业。
毕竟军人的工资就那么一点,想要让自家生活的好一点,他就只好在其他地方想办法。
股份卖了以后,他们手里是有了一大笔钱,但钱总有花完的时候,他们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虽然现在沈绾笛和赵芸、郑成言他们一起做的服装生意,做的是风风火火,可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指着自己媳妇儿吃饭吧?
那跟吃软饭有什么区别?
季晏礼不想吃软饭,他觉得他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担起养家糊口的这份责任来,然后尽最大的努力,让沈绾笛过最好的生活。
所以自那以后,季晏礼就一直在想他应该做些什么才好,只不过他现在一直待在部队里,并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出去考察,所以便只好止步不前。
现在可倒好,正打瞌睡呢,就有人直接送来了枕头。
当然,季晏礼也不是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的人,他一个正儿八经从军校毕业,然后现在还是一个营的营长,怎么也不可能是一个傻子。
相反,他十分聪明,不然也不会在老早之前,就跟佘浩还有武润年一个筹备货运的事情了。
他是认真听了罗华的想法的,并且还仔细的思考过,他认为这件事儿是可行的!所以才会给沈绾笛打电话商量。
不然的话,他自己就老早的拒绝了,怎么还会打扰到沈绾笛头上?
沈绾笛:“施工公司?”
怎么不是房地产公司呢?沈绾笛眉头微微皱起。
“对。”季晏礼点点头,然后解释道,“现在国家不是有很多地方都要发展建设吗?罗华在工地工作这几个月,认识了不少施工工人,我们可以承包国家建设的工地,然后由我们公司的工人去发展建设……”
季晏礼解释的很清楚,所以沈绾笛根本不用多想,就明白了施工公司的大致方向。
也想清楚了,为什么罗华不是一开口就是成立房地产公司,而是施工公司了。
其实说白了,施工公司就是房地产公司的一个前身。
只不过由于现在的罗华还仅仅只是一个工地上的小包工头儿,见识有限,所以他能想到的也就是承包工地,然后发展建设了。
至于其他的,单凭罗华现在的阅历,他是想不出来的。
只是,罗华想不出来,可不代表季晏礼想不出来,果然,季晏礼又说道:
“其实这个发展前景非常好,等我们的施工公司设施完善,资金充裕了,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自己买地皮、做建设,不管是盖楼房、还是盖商场,我们都可以去做……”
季晏礼顿了一下:“……而且,你之前不是说想要多多买房吗?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自己买地皮,然后想盖多少就盖多少了……”
“我听明白了。”沈绾笛道,“如果你想要做的话,那就放手大胆去做吧!你放心,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听到沈绾笛的话,季晏礼十分动容,虽然之前还在侃侃而谈,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但终究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的:
“你不害怕我赔钱吗?毕竟我后面说的那些,现在的国家政策还不允许那么做。”
“赔了就赔了嘛。”沈绾笛宽慰道,“什么时候,堂堂季晏礼还会担心赔不赔钱的问题了?这可不是我认识的季晏礼啊。”
“再说了,你赔了以后,不还是有我呢吗?放心,我的软饭还是很好吃的。”
季晏礼终于笑了起来:“我知道,我们绾笛的软饭很好吃,唔……不仅软饭好吃,其他的也很好吃……”
沈绾笛几乎一瞬间便听明白了季晏礼在说什么,顿时恼怒道:“你讨不讨厌啊——”
沉重的气氛渐渐淡去,季晏礼借此又逗了逗沈绾笛,最后才缓缓道:“绾笛,我想你了……”
声音低哑而缠眷。
挂完电话,沈绾笛轻手轻脚的回了屋,此时赵芸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沈绾笛在赵芸的另一侧,缓缓的躺了下来,今天发生的事情有点多,她需要仔细的捋一捋。
如果罗华真的是书中的罗总的话,那季晏礼肯定赔不了钱,可关键是,书中的剧情与现实的偏差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书中罗华的成功,并不能完全肯定现实中的季晏礼也一定会成功……
不过事在人为嘛,沈绾笛是看季晏礼对发展施工公司这件事儿信心满满的样子,这才全力支持的,而不是因为做梦梦见了罗华的成功,然后才放心大胆的让季晏礼去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