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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种田指南 第63节

  是乡下常见的粗瓷,而非细腻的白瓷。
  中国民间卖酒,往往是胡姬拿勺给人酤酒,因此才有打壶酒的说法,高长松的蒸馏酒是要走高端路线的,哪能这么搞,定要搞得规规矩矩,看着就有档次。
  他甚至请人刻了一方小印,上书“十二郎”三个字。高长松问做瓷瓶的师傅,在泥面上烙浅浅三字影不影响陶瓷质量,人家大手一挥道不妨事,高长松便在瓶子上工整刻下。
  他充满豪情壮志:未来有今麦郎,今有十二郎,待此名吹遍长安,就是他去做胡商之时!
  非常有志气!
  高长松将这批酒转交给亲自来收货的黄千里,谁知对方一脸凝重地凑近他,跟他说了一句:“十二郎,我觉着不大对。”
  他说:“来快来看看,我家是不是闹鬼了。”
  高长松:???
  又怎么了?
  第73章
  黄千里家的气氛不太妙。
  本来,思及十二郎酒要从他家流出,黄千里都掩不住自己飞扬的眉角,饶是他经历过朝代更替,与胡商打半辈子交代的耶娘,首尝蒸馏酒后也啧啧称叹,他阿耶喟叹:“哪怕是唐王,也不曾喝过如此香醇的酒。”
  酒香不怕巷子深,蒸馏酒的美名定会随着商队的脚步,传遍丝绸之路。
  一时间,黄千里家沉浸在欢快的气氛中,只觉自己与高十二郎偶然结识,是天大的福气。有时黄千里也会想,是否因貔貅在他家闹过一痛,才会有这份财运。
  他的好运并未维持多久。这天丑时,黄千里正处酣眠之中,耳边却传来幽幽的歌声:“杨柳青青著地垂,杨花漫漫搅天飞。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那歌声清脆婉转,在深夜极具穿透力,可不知为何,对黄千里来说,歌声十分飘忽,一会儿宛若有人在他耳边哼唱,一会儿又像来自远方。
  黄千里只感自己身处梦中,他像是被四面楚歌包围的士兵,无论冲向哪个方向,都能听见悠扬的乐声,时间久了,甚至有些恐惧。
  第二天上午,他睁开眼睛,感到头昏脑涨,可耳边还像是萦绕着歌声一般,几乎能将它唱出来。
  黄千里饱读诗书,他总觉此曲有些耳熟,却不知从何处听,因此找到朋友中学富五车的,询问来处。
  那郎君眯眼听后笃定说:“是隋大业年间的民歌。”
  黄千里一听,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不能够吧!
  对方却言之凿凿道:“你看,这‘杨花漫漫搅天飞’的杨,就是隋炀帝的炀,哎,这首民歌影射杨广的昏庸无道,祸国殃民,是亡国之歌啊。”
  正因是亡国之音,才流传下来了,毕竟隋朝亡了,唐文明才能起来啊。
  黄千里:。
  那问题来了,土生土长的,没有感受过隋末唐初战乱的他,怎会梦见这首亡国民歌呢?而且唱得有鼻子有眼的。
  黄千里发自内心祈祷,这是他第一次听见这首歌,也是最后一次。
  当然啦,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接连几天,他都梦见了这首歌,而且黄千里总觉自己处在半梦半醒之中,身体很沉重,意识却轻飘飘的,他多想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有千斤重。
  只有一天,他是成功从梦中惊醒了,可在醒来时,乐声也戛然而止了,他环顾四周,再也找不到为他歌唱的人了。
  黄千里不由问询自己,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
  *
  高长松听完黄千里的故事暗自称奇,他赶紧打开慧眼将黄千里从上到下扫视一圈,并未发现什么不妥。
  他向黄千里宣布,他身上毫无被用厌胜之术污染的浊气。
  黄千里一拍脑袋:“这不可能啊!”他跟高长松坚持道,“那一定是隋年间的孤魂,以这种想法吸引我的注意力,他有什么想告诉我的,我却不明白他的意思,无法帮他解决怨气。”
  高长松:“……你这么想没错,可我却未发现什么。”他心说,黄千里联想能力还挺强啊,这一看就是传奇看多了,动不动就脑洞大开。
  黄千里切入正题了:“其实,不仅是我,我阿耶也在遭遇相同的困扰,大约十天前,他时不时就能听到有隋人在梦中唱歌,我还年轻,睡不好也就罢了,阿耶身体不再硬朗,得好好睡。”他阿耶阿娘又是给随军烧纸钱,又是做法事超度,就为了把隋军的冤魂送走。
  高长松也拗不过他,说:“这样,入夜后我来你这看一下,我倒看看哪个小毛贼胆子这么大,敢装神弄鬼。”
  黄千里听高长松这句话,一下子就精神了,他等的就是这句。
  ……
  经过这段时间的系统培训,高长松初步具备了挂牌上岗驱邪的能力,只可惜黄千里家的情况与上回雷同,他远远看着,只见门口悬挂的牌匾中射出金光。
  这是一道金光,集齐三道便可组成小型结界。
  高长松一丝不苟地将家中扫除完,本以为会像上次一般无功而返,结果还真有点发现。
  空气中流淌着一丝丝清浅的妖气。有多浅?这妖气就像是风,一吹就散了,高长松辨认了很久,才确定妖气确实存在。其中,黄千里房间的妖气是有些浓厚。
  黄千里殷切道:“接下来怎么办?你先去寝具上歇息?」”
  高长松头要得像拨浪鼓,他说:“不成不成。”并表示“山人自有妙计”,他要在黄千里的耳边打坐一夜。
  光打坐其实是不够的,还得降低存在感,这时白仙一族的送的幻术指南就派上用场了,高长松想“我得把自己当成一块石头,才没人能发现我。”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在黄千里的屋中迎来了夜晚,这时又产生了新的问题,那就是黄千里死活睡不着觉。
  这就有点麻烦了,按照他的说法,如果睡不着,那妖魔根本不会出来啊!必须睡着,一定要睡着。
  黄千里:啊,好痛苦!
  折腾到大半夜才勉强睡去,高长松长舒一口气后,立刻将精神提起来,他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妖魔鬼怪装神弄鬼。
  然而,真等他看到这妖魔时……
  高长松静静地看五色鹦鹉从窗外飞来,悬停在房梁上,清了清喉咙,开始咿咿呀呀地唱歌:“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唱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他的歌词中灌注了情感,甚至能从他的嗓音中听出亡国前的悲凉。
  高长松:。
  啊,小鹦鹉能有什么错呢?
  但深夜突然闯进人家家开始演奏,你真的不是胖丁吗?
  这五色鹦鹉极具演唱家的天赋,待他唱完之后还躬身像并不存在的观众谢幕,此时高长松又怀疑他是不是从民夫那学来的曲子了,这幅模样,怕是跟伶人学的。
  吊完嗓子后,他在房间内盘桓,正如黄千里说的那样,他一边飞一边唱,这才是“四面楚歌”的罪魁祸首!
  伪装成石块的高长松想,这五色鹦鹉看着不像坏妖怪,只是太扰民了。
  谁知他还没有想完,那鹦鹉就在距离高长松几厘米处留下一团马赛克。
  高长松:???
  仔细一想,鸟粪落在巨石块上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吗?
  第74章
  高长松的内心十分崩溃,谁能想到修炼成精的鹦鹉也是个直肠子呢!而且一点都不讲究,在室内就拉了……
  他心神大动,幻术差点就要解开了,好在关键时刻高长松稳住心神,想:人家是有翅膀的,自己只有11路,根本跑不过,好歹等念好咒,搞清楚他怎么来的再说吧。
  高长松:我忍了!
  五色鹦鹉清空肚肠还不够,他在屋内遨游一圈,最后在黄千里的坐具前拍打翅膀,那里摆放着一张小案,高长松眼尖地看见了先头给黄千里拿来的酒,显然这人不好好做生意,先昧下几瓶一品。
  高长松砸吧嘴:不会吧?
  小猫咪喝酒也就算了,鹦鹉也会如此吗?
  破罐子破摔的高长松仔细观察,他封陶罐用的是传统木塞,比照红酒塞,高长松还准备了开瓶器。
  只见那鹦鹉高昂头颅,月光散落在鸟喙上,那竟不像是鸟喙了,泛着铁器的冷光。
  鹦鹉自高处俯冲,借着冲劲,狠狠往瓶塞中来了一下,高长松倒吸一口凉气,是只狠鹦鹉啊!
  之后更是如鲁智生倒拔垂杨柳似的,才一下子瓶塞就出来了。高长松看着,想那塞子不固定在他鸟喙上了吗,就见鹦鹉随便找了个门框抵着拔了拔,木塞顺利脱出。这一番举动行云流水,显然是惯犯。
  高长松看他鸟头都埋在器皿中,不由深思,想若酒液不够高了,他难不成能乌鸦取水?不,也不一定,毕竟是成了精的,把自己鸟喙变长也不是难事吧?
  又见这鸟饮半天酒,再起身时已是微醺,他倒是个会存酒的,还不忘把塞子叼起来再塞回酒瓶中,自己歪七扭八地飞一阵,啾啾两声后又开始唱了。
  活像是喝醉后鬼哭狼嚎的ktv麦霸。
  而弄清一切的高长松就不放任他了,掐诀便念咒语道:“住!住!住!”
  这可是孙悟空用过的定身术!昔日蟠桃会前,王母命七仙女去摘桃子,孙悟空听见此会不邀请自己,便对仙女用定身术,将他们定在桃树下。
  这鹦鹉若有些防备,也不该给高长松一击即中了,此刻饮完酒,醉得路都要走不动了,才会被得手。
  那摇晃着的小鹦鹉飞到一半直挺挺地朝下落,好在高长松眼疾手快,解除幻像接住了他。
  高长松:好球!
  他捧着五色鹦鹉与他对视,那鸟一下就被吓醒了,高长松硬生生从他的鸟眼中看出惧意,只见这鹦鹉泪眼汪汪的,差一点就要挤出眼泪了。
  高长松肯定不会同情他啊,这可是酒水小偷,而且还深夜扰民,肯定要治一治高长松先给他补上一道捆仙绳,又怕小鸟法力无边给逃脱了,干脆在他身上贴了道符箓,随后晃动睡死死的黄千里,把他摇醒。
  边摇高长松还思考,这鹦鹉莫不像胖丁,歌曲还带催眠功能吧?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推测得很对,要不然黄千里怎能睡着,他可不是这么心大的人!
  不对呀,不是说读书人的浩然正气能护身吗?这都能被放倒,也太脆了吧!
  没了五色鹦鹉的歌声,黄千里一会儿就被摇醒了,他迷蒙地睁大眼,看清高长松后才意识到此非梦境,赶忙问:“十二郎可将前朝亡魂超度了?”
  高长松无语道:“这可没前朝亡魂,只有一善吟的精怪。”随即将被五花大绑的鹦鹉出示给黄千里看,顺便将刚才发生之事说与人听。
  黄千里看这泪眼汪汪的鹦鹉,也无语得不行,他伸手戳他的羽毛,鹦鹉精都要荷包蛋泪了。
  黄千里吐槽:“这精怪与寻常鹦鹉也无甚区别。”
  *
  解决黄千里的事后,高长松连夜溜回家中,那鹦鹉自知逃无可逃,摆烂似的躺在高长松手心,也破罐子破摔,不挣扎了。
  这等从容的气度只维持到进高长松的小院,进门后,鹦鹉全身上下的羽毛都炸立起来,顶着一层两层三层的禁锢符箓挣扎起来。
  高长松都侧目了:挣扎得还挺激烈?
  他并不是很懂鹦鹉为何如此,他不都认命了吗?
  可下一秒高长松就知道为何了,因为乌云一溜小跑从屋内蹿出来。不,绝不能用一溜小跑来形容他的速度,堪称是风驰电掣,若不是高长松护得快,准被直接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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